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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城喻品¶ 第 95c 页
法华玄赞摄释卷第四
沙门 智周 撰
* 化城喻品
疏此所起慢或欲界等者。此得定人。要伏欲界俱生
烦恼。分别不伏。故容得起。欲分别惑。有云。此所起执
分别烦恼。而是色界。以得上定。欲分别惑。虽未伏断。
以无影辈。故不得起。议曰。虽有此断。未可为依。无明
教故。问起欲分别。为何性耶。答有二释。一云。此得定
人。虽不能伏欲分别惑。由定惭等力所制伏。不起不
善。二云。既不能伏。容起不善。议曰。若准前解。所起慢
等。非是欲界。唯识论云。若欲界系分别起者。唯不善
摄。发恶行故。若依后释。起欲慢等。理即无违。
疏凡夫有学闻此假解等者。问若闻他说所变假相。
以为涅槃。而执求者。何要得定。岂不得定。不闻他说。
不执求耶。答论据曾习胜人说也。
疏如二乘所起四倒者。举此證彼二乘假解。在出定
后。非解脱道。作斯解也。所言四倒者。谓我生尽等。
疏又有释等者。问疏主结断。取于初解。然观论旨。后
释为优。故论云。以有三昧。实无涅槃。生涅槃想。若不
执于自所得定。以为涅槃。论言有定生涅槃想。岂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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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过。问论文既通斯之二理。疏何断令依于前解。
答佛陈七喻。大意有二。一叙昔事。二者谈今。若言叙
昔。无文说彼下根之类。在凡位曰。执自得定。以为圣
果。是增上慢。若言对今。增上慢众。方便品中。拂席而
去。枝叶无遗。对何说耶。以此推究。故初释善。
疏说化灭化者。说彼二乘涅槃。为化灭。彼凡夫自执
化城。
疏是喻法者。法者涅槃。今以化城。喻涅槃法。或喻即
法。法名通故。
疏释迦修行至犹称王子者。此难意云。设大通世。初
始发心。迨于今时。巳逾三劫。况大通时。早为王子。王
子行位。非是初心。云何许时。今方得佛。犹为尚也。义
意可知。
疏意趣有四者。庄严摄论。皆广辨之。今疏所引。与论
名字。虽少有殊。大意不别。今依摄论等。粗宣其义。冀
诸后学。披疏易悟。略开三义。一立意。二出体。三正释。
初立意者。以斯四种。决了如来秘密言教。令生开悟。
故对法云。由此意趣。故方广中。一切如来所有秘密。
应随决了。二体性者。皆以如来后智为体。由缘一切
差别义理。为利众生。安立教故。故无性云。远观于他。
欲作摄受。名为意趣。意云。谓能化者。远方便中。先视
于彼所化人之宜。以何法而摄受之。名为意趣。三正
释者。先总后别。思量名意。趣谓理趣。思量理趣。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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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故。别名四者。一平等意趣。此彼佛身。身功德等。悉
皆相似。言过去佛。即是我身。非实彼佛即定是此。故
楞伽经。大慧菩萨白佛言。何故世尊言。我是过去一
切诸佛。佛言以四等故。一字平等。过去及我。同名佛
故。二语平等。谓三世佛。皆有六十四种美妙梵音。言
语说法。我亦同彼。三身平等。我及诸佛。法身色身。相
好庄严。无异无别。四法平等。我及诸佛。皆得三十七
菩提分。十力无畏。诸功德故。依此四种。唱言我是𤘽
留孙等。又无性释云。谓一切佛。由资粮等。互相似故。
作如是言。彼即是我。然非昔时毗钵尸佛。即今释迦。
问本以意趣。决诸秘密。如言彼佛即是我身。有何秘
密。复如何决。答胜观释迦。本非一体。经言彼佛即是
我身。道理有乖。故云秘密。谈佛意趣。据平等理。言彼
是我。以会相违。馀三准此。二别时意趣者。言虽说此。
意在他时。言说与意。时分有异。名为别时。故无无性
释云。谓观懈怠。不能于法精勤学者。故说是言。若诵
多宝如来名者。便得决定。由唯发愿。便得往生极乐
世界。此意长养先时善根。如世间说。但由一钱。而得
于千。意云。最初一钱。是彼后时得千之因。于一因中。
说千之果。法亦如是。问持名愿往。何秘密耶。答持名
发愿。皆是其因。后时方得决定菩提。往生净土。经依
今因。说于当果。言持名等。即是决定往生安乐国。故
名秘密。今以别时意趣通之。故无妨矣。言虽即指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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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意主别义。言说与意。义有不同。名别义意。故摄论
云。若巳逢事尔所殑伽河沙等佛。于大乘法。方能解
义。无性释云。谓證相大乘法义。与教相大乘法义。甚
有差别。由此故言。于河沙佛。方能解义。意云。解义有
二。一證理之时。名为解义。即證相大乘。在初地巳上
菩萨所證。二听法闻思之时。亦名解义。即教相大乘。
在十信前。凡夫所闻。圣凡阶位。而有不同。故言差别。
问言逢多佛。方能解义。何秘密耶。答据教中义。解实
非难。言逢多佛方能悟解。岂非秘密。故以别义意趣
通之。佛虽指于教相中义。本意在彼所證之义。故事
多佛。方能解之。故涅槃经云。初依菩萨。供五恒佛。方
解十六分之少分。然疏中云。谓说诸法。皆无自性等
者。言虽总说法无自性。而意别在遍计法也。馀类可
知。四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者。虽于一法赞毁不同。为
对所化意乐故尔。故名众生意乐意趣。故摄论云。谓
如为一补特伽罗。先赞布施。后还毁呰。如于布施。尸
罗亦尔。无性释云。先为悭贪。赞叹布施。后为乐施。毁
呰布施。为欲令修胜品善故。赞毁惑等。准施可知。问
此赞毁教。何名秘密。答于一施中。赞而复毁。而岂非
是自语相违。故是秘密观所化器。意乐不同。对彼而
说。故不相违。
疏善心相续至犹称王子者。言三劫者。据求菩提方
便善心。刹那积数相续而说。若起馀无记不善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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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唯寿量品。明成佛时。巳在十六王子前矣。纵有多
会。岂不相违。答彼据实成。此依示相。或复彼依平等
意趣。此据实成。广如下疏。
疏下诸长行方颂有文者。末品下颂。方始颂此。长行
之文。中间颂者。诸梵请文。非颂长行。文言似倒。应云
颂方有文。
疏十事坐于道场者。按彼经第四十云。菩萨摩诃萨。
有十种事故。坐于道场。何等为十。所谓种种震动一
切刹故。普照一切诸世界故。除灭一切诸恶道故。变
一切刹为金刚故。观一切佛师子吼故。离一切虚妄
心。净如虚空故。示现随顺净身威仪故。随顺圆满金
刚三昧故。受一切佛清净坐处故。自善根力。悉能受
持一切众生故。坐于道场。
疏破魔军有十义者。按彼经第四十云。菩萨摩诃萨。
坐道场时。有十种义。故示现降魔。何等为十。所谓五
浊恶世众生。乐相征伐。欲显菩萨功德力故。悉灭天
人诸疑惑故。为欲化度魔眷属故。诸天世人乐征伐
者。令集化故。集天人巳。显现菩萨功德之力不可破
坏。调伏众生故。发起一切众生力故。哀悯未来一切
众生故。乃至道场现有魔事。悉能超出众魔境故。显
烦恼力势羸劣。大悲善根势强威故。顺五浊世诸众
生故。示现降魔。
疏即二世界铁围山间者。即两围山之中间也。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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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众生。何界所摄。设摄不摄。俱何失耶。难二俱有失。
若言摄者。如两界物取不犯盗。以无属故。此何不尔
若不摄者。此中间者。应非三界之所收故。若复尔者。
即有三界摄生不尽之妨。答未见正文。待后捡之未
间。且为一释。如物处中。虽非二界。然亦不离三界之
中。名三界物。中间众生类亦应尔。虽非二界。何废亦
是三界中收。
疏或初禅至梵福量者。请转法轮。感梵福量。梵福量
报。即初禅故。
经东方五百万亿国等者。问二乘通运。不越三千。梵
王凡夫。云何得逾五百万亿。答略为二释。一诸梵王
等。皆是菩萨。得受十王位故。二或是凡夫。佛加被故。
故唯识云。定通等力。即不决定。仗佛通力。远来何失。
又序品云。毫光照于万八千界。而此世界。尽见彼土。
又如十住断结经法界品后云。吾曾游处野马世界。
去此七十二亿江河沙数诸佛刹土。时我弟子。名目
连。神通第一。至野马界。放大音声。遍三千界。演说其
法。此乃如来加之令往。若不尔者。二乘神通。不越大
千。云何得至尘沙界外。故佛加也。故知凡夫佛加亦
得。二释任取。
经其所散华如须弥山等者。问十方梵众。皆悉献华。
一一华积。并若须弥。此界云何容多须弥。答此中化
土。及受用境。合而说之。大即报境。小即化土。随应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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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诸梵天王说偈请转等者。按大集经第二。梵王说
偈。请转法轮云。如来虽有大慈悲。怜悯众生如一子。
我今劝请法应尔。愿转无上正法轮。如来初生发誓
言。我当救彼苦众生。众生渴仰甘露味。愿大施主施
法雨。
经天宫殿俱者。问云何宫殿天身俱来。答有二释。一
云。梵王既是菩萨。宫殿俱来何难。二云。纵是凡夫。自
亦有通。复依佛加。如来亦无失。问若言梵王是菩萨
者。八地菩萨。必受变易。梵众等类。云何得见。答凡梵
所见。亦即化身。
疏老死有二因至齐识退还等者。德證无说等。能为
依者。亦得名因。以彼生支。是无记故。问證意可详。然
文难悟。何唯二因。复分粗细。俱至识退。不及馀二。答
生果所由。二种便足。去果远近。能所感异。分为粗细。
然举一隅。以示三故。至识退还。故瑜伽论九十三云。
由老死支。苦谛所摄。故于缘起。逆历观察。当知此中
由三种相。于其老死。如理观察。观察细因缘故。二者。
观察粗因缘故。三者。观察非不定故。感生因缘。亦名
为生。即生自体。亦名为生者。释有及取爱。感生名生。
即能生名生。生支自体。而是其生。复能生他。总名为
生。言前生是细。后生为粗者。释有取爱。名之为前。生
支名后。业烦恼故。名之为细。逆报果故。故得粗名。言
观前细生有故。而有老死。亦观由后粗生缘故。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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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彼粗细二因各别。而与其果。异世同世。名前后矣。
待前过去。故得后名。言除二生。体馀定无。能与老死
果者。释第三相。非不定义。言如观老死。生有取爱。各
由二种。如理观察。当知亦尔者。释例显生等。各有粗
细两种因。言依缘起门。逆次而入。先缘后际。如理思
惟。老死苦谛。乃至其爱者。释未来生死与死。总名苦
谛。有取爱三。名为集谛。言如是观察。后际苦集。未为
喜足。释虽知未来生老死苦。因有取爱集之所起。然
未知有取爱三法。依何而有。更欲知之。言未喜足。言
遂复观察后察集谛由谁而有者。释推有取爱有之
所从。言知由从先集所生起识为边际现法若有者。
释观受与触六处名色。至识为极。故名边际。此现识
等。苦谛之法。是彼先集之所生起。未来有取爱等三
集。依此识等。现苦方有。言既知从先集所生起不应
复观此云何有者。释此显逆观。但至识支。不观过去。
行无明支之所以也。为前巳推后际。有取爱等三法。
依先集谛之所生起。现识等五。准知识等。即是过去
行无明生。不应复观识等五支。云何而有。由观至识。
更不观行。及无明支。名为退还。又依前文及无性论
意。逆观老死。由生而有。及至名色。由识而有。识复由
彼名色而有。由识名色展转为依。故为此观。而至于
识。不观由行得有识支。却观因彼名色得有。名为退
还。故彼论云。齐识退还者。识者即是阿赖耶识。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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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行。云何今言依名色耶。答据识现缘。但观名色。故
不观行。
疏不说非支亦名为集者。诸无漏法。外无情物。并名
非支。不说此等以为集谛。
疏真如至名为灭谛者。标灭谛相。言灭依能灭灭性
者。亦彼论文。释前三种名灭所以。灭性即是择灭无
为。正名灭谛。灭依能灭。相从而言。亦名灭谛。非正灭
谛。故辨中边论云。能寂静道。并寂静道。所缘真如。及
彼所證并是寂静无为。
疏依诠显实至灭谛所摄者。若息于诠。即非灭谛。寄
诠以辨。可灭谛收。即对法云。真如灭依。亦名为灭。
疏灭性正是灭谛所摄者。举正灭谛。以显真如。约诠
相从。亦名灭也。
疏有作无作四圣谛者。小乘观谛。望度更有。大乘谛
观。可脩习故。故名有作。大乘观谛。望后更无。馀观可
修。故名无作。亦名有量无量四谛。小乘法中。虽观四
谛。总相粗知。名为有量。大乘法中。随别细知。名为无
量。如一苦中知尘沙苦。集灭道三。亦复如是。即涅槃
经。以为明證。
疏如是八谛非二乘所知者。问无作四谛。可非二乘
知。有作云何彼亦不悟。答知不尽故。亦名不知。故胜
鬘经云。如是八圣谛。如来说四圣谛。如是四无作义。
唯如来事究竟。非二乘事究竟。释究竟有二。一解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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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道修满足故。如来名事究竟。不究竟者。亦有二种。
翻前应知。是故二乘。名非究竟。然彼经文。而不一处。
言八圣谛。非二乘知。疏主取意。合一处言。读者知之
疏即新经云安立等者。问非安立者。废诠为义。言无
作者。无后可作。名为无作。然可施设。二义既差。云何
相即。答非安立名。通于二义。一唯废诠。与无作别。即
瑜伽论。非安立谛。唯是一也。二言非者即是无义。安
立是作。名字有别。义谛无差。经云。非安立故。即无作
也。
疏如所说相不舍离义者。如说苦相。实是其苦。不可
令乐。乃至灭苦之道。实是真道。不可令其苦为非苦。
乃至道为非道。名不舍离。不舍离者。是即实义。实义
名谛。
疏由观此故等者。此即能生不颠倒觉。名为谛义。离
颠倒者。名清净故。
疏灭者彼俱寂静义者。彼苦集二。悉皆灭离。名俱寂
静。
疏能成三义义者。能成知苦断集證灭。三种义利之
义。故论重言义义也。
疏此中苦事至亦尔者。一一谛中。皆有事理。及如三
种。三种皆随自谛为名。
疏趣苦灭行者。道谛名为趣苦灭行。行者是道。此道
而能趣向苦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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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由彼集谛苦谛摄者。烦恼业种。更无别体。即是赖
耶。故苦谛。摄相皈性门也。问现行惑业。复如何耶。非
赖耶故。答现行望种。正是其果。体复逼迫。苦谛所收。
义明显也。何待言矣。
疏言触證者至触證灭谛者。能缘之智。亲对了悟。简
彼非亲。故言触證。是现见也。又显不起贪染等心。言
不生怖等。或从喻言。身根取境。对触而證。亲于馀根。
故取为喻。
疏乃能成办所说三义者。即是知苦断集證灭。
疏由此故苦为初者。逼迫故苦。为此苦谛。而是取蕴。
逼迫体故。故取在初。
疏如此故苦为次者。而论正云。如此故苦。此为第二。
如此者。指斥之词。如此集谛。故今有苦。故在第二。或
如者似义。集因似此。所生苦果。有逼迫义。故在第二。
所似能似。以为次故。
疏由此故乐为第三者。由此苦集。二种灭故。故有其
乐。故此灭谛。以为第三。
疏如此故乐为第四者。如此之言。指斥词也。如此圣
道。能證彼乐。故为第四。或如者似义。道因似此所灭
之果。离逼迫故。故在第二。所證能證。以为次故。
疏如次无常等者。大小乘中。皆悉有明。今依杂集。粗
显之也。苦四行相者。一无常相者。略有十二。一非有
相。谓蕴处界。于一切时。我我所性。常非有故。故曰无
常。无彼常相。名无常矣。二坏灭相。谓诸行法。生巳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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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故。四别离相。谓于诸行。失增上力。或他所执。或资
具等。自在失坏。或他陵夺。为巳有故。五现前相。谓正
处无常。由因随逐。今受无常故。六法尔相。谓当来无
常。由因随逐。定当受故。死无常性。决定当受。七刹那
相。谓诸行刹那。后必不住。无间必坏故。八相续相。谓
无始来。诸行生灭。相续不断。展转相乘。轮回不绝故。
九病等相。谓四大乖违。住持势力尽故。十种种心行
转相。谓一切时起有贪心。或于一时起离贪心。馀瞋
痴等。诸不善善。皆如是知。十一资产兴衰相。谓诸兴
盛。终归衰变。由诸世间富贵荣盛。不可爱乐。非究竟
故。十二器世成坏相。谓火水风三种成坏故。二苦相。
谓三苦八苦。广如前明。三空相。谓若于是处此非有。
由此理。正观为空。问于何处。谁非有。答于蕴界处。常
恒不变。我我所等非有。由此理。彼皆是空。又有三种
空性。一自性空性。二如性空性。三真性空性。初依遍
计所执自性观。由此自相定非有故。第二依依他起
自性观。由此如所计度。皆非有故。第三依圆成实自
性观。由此即空真性故。四无我相。谓如我论者所立
我相。蕴界处非此相。由蕴界处我相无故。我论外道
计度诸行为我。彼诸行非此相故。故名无我。集四行
相者。一因相。谓能引发后有习气因。是名因相。由业
烦恼。是能引发后有习气因故。二集相。谓彼彼有情。
所集习气。于彼彼有情类。为等起因。是名集相。由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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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平等起因故。三生相。谓各别内身。无量品类差
别生因。是名生相。是诸有情。各别内身相续决定。趣
生地等。所有一切品类差别。乃至有顶生因故。四缘
相。谓诸有情。别别得舍因。是名缘相。能令有情得未
曾有。得自体舍巳。曾得自体故。灭四行相者。一灭相。
谓烦恼离系故。即流转因。烦恼离系。故名为灭。二静
相。谓苦离系故。行苦所摄。不寂静相。取蕴离系。故名
为静。三妙相。谓乐净事。诸烦恼苦。究竟离系。自然乐
净。以为自体。故名为妙。四离相。谓常利益事故。不复
退还。最极安隐。如其次第。名常利益。最胜善性。故名
为离。道四行相者。一道相。谓因此道。寻求真实义故。
所以者何。由此圣道。是诸圣者。證真义路。是故名道。
二如相。谓能对治诸烦恼故。所以者何。一切烦恼。皆
不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三行相。谓善能成办心。
令不颠倒故。所以者何。心不觉悟真实道理。于无常
等法。起常等颠倒。善能修治此颠倒心。令离颠倒。觉
真实义。是故名行。四出相。谓趣真常路故。所以者何。
由此圣道。能趣出离。究竟常路。是故名出。
疏为除四倒至除我者。问何故苦一除二倒。空无我
二除一我倒。答夫言苦者。体必有漏。有漏之法。唯是
不净。由知是苦。即知不净。故一苦行。能除二倒。蕴界
处中。无彼所执常恒之我。名之为空。即蕴界处。无彼
外道所计我相。名为无我。由斯二行。共对治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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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集谛至独爱者。四爱行相。如前巳辨。依此四倒。四
爱生也。行相可悉。问集谛四行。一一别观四种爱耶。
答此四数总相。相当立集四行。非一一行别别对彼
四种爱也。以彼四爱一一皆有因集生缘四种理故。
思可知之。灭道四行。对四爱等。亦据总相。以一一爱
灭。皆有灭静妙离四种理故。道亦如之。并思可悟。
疏于一刹那为行所集等者。如刹那顷。而杀生等。即
刹那行。而能集于当来苦报五果之种。善亦准此。
疏有处亦说至非通种子者。彼经既言。生引同时。引
因识等。既是种子。生支老死明亦通种。然实非种。义
言是种。问然观唯识。唯会彼经。说识等五通现所以。
不言彼经说生老支亦是种子。故唯识云。或依当来
现起分位。复由此说。生引同时。但明识等。据当起位。
名为同时通现所以。何以得知。彼经亦言生等通种。
答文不明言。理准知矣。既言生引。同时而有。即言彼
经说识等五。通现行收。以彼引支。同生支故。亦应生
支与引同时。生支同引。亦通种子。由有此理。故疏说
云。经说生老。死通种子也。不尔难悟。
疏此有故彼有显无作缘生义者。由此无明等缘法
有。故彼行等果法。而得有也。馀支相望。皆准斯矣。外
道小乘。执缘有用。今破于彼。名为无作。虽无妄执真
实作用。仍能生果。故名缘生。
疏此生故彼生显无常缘生义者。此无明等。从因生
故。彼行等果。方得从于无明等生。馀支相生。例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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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而能为因。生他果法。今显异彼。名曰无常。从因
生故。缘生同前。
疏显势用缘生等者。外道执时方等法。能为多果之
因。今破于彼。显无明等。但望于行。能有势用生起之
义。不能普生馀一切支。馀支展转。相望亦尔。问若但
邻次。有生能故。名势用者。何故瑜伽云。无明支乃至
亦与老死为缘。答缘有二种。一近。二疏。瑜伽前文。及
对法论。据近缘故。但言无明与行为缘。瑜伽后文。通
依近远。故云乃至。亦与老死。而为缘也。不相违。
疏无明有二至异熟果起者。异熟。谓三涂恶报。由愚
不信恶行能感三涂异熟。异熟之愚。依主名也。由此
愚故。起诸恶行。正违信解三涂异熟。所有正见。故对
法论第七卷云。由异熟愚。发非福行。必不容受信解
异熟。行相正见。真实义者。即四圣谛。由愚迷此。不知
三界。皆是其苦。妄执人天。以之为乐。及涅槃等。故起
不动。及以福行。愿求彼果。真实义之愚。亦依主也。故
对法云。真实义者。即四圣谛。于彼愚痴。名真实义。愚
于三界苦。不如实知。便能发起后有因性。福不动行。
问发行无明。为现为种。为同为异时。答种现俱通。通
同异时。故对法云。由非福行。是染污性。与无明合时。
此即现行。与非福行。俱时起也。又云。虽起善心。由彼
随眠。所随缚故。亦名愚痴。此明种与不动福二行俱
也。又云。由彼势力。于三界苦。不如实知。发福不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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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愚。既以行同时种及后念现。能发二行。异熟愚中。
亦应如是。影略说故。唯现无明。福不动行。不俱时发。
明昧异故。问若据谛故。名真实义。五趣果体。皆苦谛
收。总名真实。若酬因边。名为异熟。三界果法。悉是异
熟。何故无明迷人天报。名真实愚。迷三涂果。名异熟
愚。答非福行与愚合时。不了恶因。得恶异熟。由迷所
感异熟果故。发非福行。福不动行。由无明力。迷人天
果。谓为乐报。及以出离。起行求生。虽人天果。亦是异
熟。三涂异熟。亦苦谛收。然起非福行时。不知得报。所
以不明报中有苦。名为逆苦但由迷彼所感异熟。名
异熟愚。迷人天者。定知其业而能感果。所以不得言
异熟愚。但为不知人天果苦。及非涅槃。妄以名乐。及
以涅槃。起行求生。所以名为真实义愚。
疏一分别自性缘起等者。分别者。区分差别之义。即
诸法因。令所生果。各各分类。差别转故。名为分别。非
是缘虑解释分别。言自性者。即是种子因之自体。或
是种子所生果体。后解为胜。故瑜伽云。因缘者。自体
种子缘所显故。分别者。是因之用。自性即是所生果
体。从用及界。以立名矣。自性之分别。依主释也。自性
分别之缘起。亦依主释。爱非爱者。善趣异熟。可欣乐
故。名之为爱。恶趣异熟。不可欣乐。名为非爱。缘起即
是二趣因也。分别同前。亦是从用及果。以为其因。依
主释也。问此二缘起。以何为体。答有云。初自性缘。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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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名言无记种子。望异熟果。为自性缘。议曰。观摄论
意。三熏习种。对望自果。为自性体。不唯无记。望异熟
果。故本论云。此中依阿赖耶识。诸法生起。是名分别
自性缘起。无性释云。以能分折一切有生杂染法性。
令差别故。准本论中。言诸法生起。释论云。一切有生。
岂唯望于异熟之法。而名诸法及一切耶。故知即以
三熏习种。以为自性。是论言心矣。爱非爱缘体尅性。
唯以有漏善种不善种生。望生善恶异熟之果。是爱
非爱。故缘起经云。由善不善业。令三涂人天差别。又
梁摄论云。福及不动是可爱。非福是不可爱。若据通
论。十二有支。现种因果。皆爱非爱。故摄论云。后有十
二支缘起。是名分别爱非爱缘起。以于善恶趣。能分
别爱非爱种种自体。为缘性故。本释二论。皆依通体。
疏依阿赖耶识等者。出缘体也。本识是彼诸依处故。
举所依识。显能依种。言诸法生起者。举所生果。
疏一则名缘识等者。言缘识者。谓即藏识。是馀转识
之生缘故。藏识为缘。所生转识。受用主故。名为受者。
以受用境。受数为胜。从识俱受。立受者名。即邻近释。
言此中者。六转识中。名为此中。或双指前缘识受者。
名为此中。议曰。后解为胜。不尔。缘识岂无相应受心。
所等耶。能受用者。谓即受蕴。言分别者。即是想蕴。推
心所者。谓行蕴中。思作意等。令心造作。策举于心。故
名推心。举思作意等行蕴中。诸心所也。此心心所。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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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若识俱三蕴等者。除受蕴也。自是支故。即想蕴全。
行色二蕴。各少分也。色除五根及身语表无表业色。
如次属彼六处有支行。除无明无惭无愧。以无惭愧
缠中摄故。思触沈掉贪生异灭。别立支故。故取少分。
疏住名色根说为六处者。名色是总。根是其别。以别
依总。名住名色。问意根过去。现唯有五。云何刹那具
十二支。阙六处故。答如名色支。非摄非色。色法皆尽。
由居此位。得名名色。六处亦尔。虽数有少。亦不名阙。
或由五根。能满六处。六处之分。亦名六处。如言烧衣。
烧衣一分。名烧衣故。故正理云。有色诸根。说为六处。
疏诸法生起名生业者。问生相未来。老死唯现。时既
分二。云何刹那具十二支。答有二释。一云。此依四相
作用究竟。名一刹那。故十二支。而有具义。二云。四相
体用合说。生据其体。得与老死。用同现在。二释任取。
疏复有说至非同前义者。此异师说。刹那连缚。俱遍
有为。通情非情有漏无漏。然连缚缘。诸师皆许。遍诸
有为。刹那有别。故对连缚。钗异说也。问连缚何义。答
无间名连。相接为缚。或邻次名连。相属名缚。故正理
论云。连缚缘起。谓同异类。因果无间。相属而起。
疏即此至名远续者。即此第三分位缘起。约起隔远。
而相续故。故名远续。此据于后。及不定说。故正理论
云。远续缘起。谓前后际。有顺后受及不定受。业烦恼
故。无始轮转。问此缘起差别云何。答刹那缘起。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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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续。有情有漏。又连缚缘。前后刹那。无间相邻。连接
相续。若分位缘。据十二支。分位无间。相续而起。及不
定说。若远续缘。据分位中。后及不定说也。
疏或位安立谛等者。问纵依安立。何先观苦。答安立
四谛。苦谛在前。故先观苦。
疏谓老死至趣灭行者。四谛如次如观老死。当老死
支。名为苦谛。生支名为老死集谛。老死因故。灭道可
知。馀支皆尔。当支为苦。前支为集。
疏无明无因即智种阙故者。种犹因也。由智无因故
不得成四十八也。又按婆沙百一十云。何故不说知
无明智。答若法有支所摄。以有支为因。是有支果者。
此中说之。无明虽亦有支所摄。而不以有支为因。亦
非有支果。故此不说。复次若依此法。具起四智。此中
说之。依无明支。但起三智。不起缘有支集智。故此不
说。
疏缘教法名支不摄者。即此教法。非十二支。名支不
摄。前之六智。缘理之智。道理理也。第七之智。缘事之
智。问何故名法住。答谓世俗智。如佛施设。听闻法巳。
智无倒智。名法住智。智无其谬。而住法也。法即四谛。
因果法也。故瑜伽论九十四云。能以妙慧。悟入信解。
苦真是苦。乃至道真是道。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
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或法是果。住是因名。名为
法住。同于小宗故。按婆沙百一十云。法者是果。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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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因。名法住智。此智唯知因之别相。非圣行相。故唯
世俗智所摄也。评家取之。以为正义。
疏异生圣者俱有此智者。问准瑜伽论九十四云。住
异生地。能以妙慧。悟入信解。四谛法中。名法住智。又
云。当知建立七十七智。从此无间。入谛现观。准斯圣
旨。但目异生。云何而云。皆通凡圣。答若法住智。凡多
圣少。若真实智。圣多凡少。论据多分。故不相违。
疏是闻慧故名法住智者。问按瑜伽论九十四云。住
异生地。便能如实。以闻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
以妙慧。悟入信解。四谛因果。名法住智。何故违教断
唯闻慧。答疏主既言通圣得有。岂容不许有修慧耶。
但据异生。多分说也。故不相违。
疏逆顺缘起者。问逆顺之名。据何而立。答有三对。一
因果对。先因后果。名之为顺。顺生之理。返此名逆。二
细粗相对。先细后粗。名之为顺。顺积聚理。返此名逆。
三近远相对。先近后远。名之为顺。顺观适理。返此名
逆。故婆沙论二十三云。以因推果。名顺观察。以果推
因。名逆观察。复次从细入粗名顺观察。从粗入细。名
逆观察。复次因近观远。名顺观察。因远观近。名逆观
察。
疏虽无现前至十二行相者。此伏释违。违云。十二因
缘。本被缘觉。下明得益。元无辟支。所为既不会莚。甘
露岂无徒降。故疏答云。令声闻人。闻缘起教。因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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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议曰。亦有缘觉。经中但云。说法时那由他人。不受
一切法等。通有辟支。斯亦何失。若尔何故。经次说云。
从是巳后。声闻无量。答有二种。一从多言。二从通说。
声闻之名。通辟支故。若不尔者。有相例失。云何佛说
四谛大乘之法。即有所被声闻菩萨。说十二支。何无
所化。故通无爽。
疏弥勒三会等。问弥勒大通。俱言有会。齐是化身。何
化生数。多少不等。答弥勒三会。而所列者。且举释迦
遗法弟子。非准尔数。或举德首。或缘感异。何要齐同。
后解胜也。
疏释迦不说会者。或说有空非空非有三时说法。即
名三会。
疏待机熟故过二万劫者。或令于法生稀有难遭心
故。
经佛说是经于八千劫者。问佛说法时。何少沙弥。答
对机感故。或由如来处定时多。是以沙弥。说法时广。
疏示现四种道理者。按集论第十一云。由依四种道
理。能观彼法故。一观待道理。谓诸行生时。要待众缘。
如牙生时。待种子等。诸识生时。待根境等。二作用道
理。谓异相诸法。各别作用。如眼根等。为眼识等。所依
作用。色等境界。为眼识等。所缘作用。眼等诸识。了别
色等。金银匠等。善修金等。三證成道理。谓为證成所
应成义。宣说诸量不相违语。所应成义者。谓自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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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者。谓无始来。于自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
相法尔。如火能烧等。如经说言。眼虽圆净。空无有常
等。所以者何。其性法尔。
疏今此除离欲等者。今此经中。脱离欲者。以彼离欲
与其示现。俱令修行。译主合之。然实不可。虽俱修行。
初令离染。第二示现。令其信解。两义别故。又化之渐
法须五故。又按智度论五十四云。示其善恶。教令舍
恶。而从于善。未得法味。心生退没。能为说胜果。使修
善因。令见利益。故名为利。随其所乐。而称叹之。令欢
喜故。故名为喜。有义。取今经意。释斯四者。初示三乘
是方便乘。一乘是真实乘。故名为示。次令舍三入于
一乘。故出教也。次复说彼三乘报劣。一乘果胜。使修
一因。令见利益。说名为利。复观机缘。或以法说喻说。
说宿世因。随其所乐。应器令欣。故云喜也。议曰。虽无
其教。理可观也。然云令舍于三。说三报劣。理即不可。
但应说云。令舍于二。说二报劣。理如乘章。或三学错。
令为二字。更勘馀本。
疏因言长理者。如言因论。而生论也。
疏今解至名为涅槃者。问诸有学未回心前。元本未
得有馀涅槃。云何今言。未回心前。所得有馀。答约彼
有学。若不回心。定能證得自乘有馀。今经谈彼未回
心前。所令證得。涅槃为名。名之为住。问何故此圣回
心劫数。悬隔若斯。答有惑无惑。利钝差别。致此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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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答凡夫二惑全。欣背增。故称顿悟。有学缺于惑。背
舍悲增。故多劫。问惑少背舍劣。所以经多劫。无学惑
全无。无背更多劫。答无学全无凡全有。背增无彰劫
无多。有学有障背不增。有无不全劫经久。问有学趣
向二乘极果。时不经多。纵回心巳。取二无学。岂不省
彼长劫艰虞。答既回心巳。厌彼二乘。由如怨敌。谁肯
更取。有经云。菩萨怖向二乘之中。如惜命者。怖归屠
肆。如下广引。
疏曾经七生等者。古师意云。前五种人。皆是无学。由
经生数。多少不定。经中遂与初果等名。虽俱无学。根
有利钝。故所经劫。多少不定。
疏凡身得果等者。创从凡位。得于圣果。名凡身得圣。
得圣巳后。复经于生。后所起身。名为圣身。即依此身。
而證无学。入般涅槃。故总说云。凡身得果。圣身涅槃。
若从凡夫。更不经生。即得二乘无学之果。入般涅槃。
即说此类。名凡得果。凡身涅槃。
疏卷第八
疏十烦恼至皆互相资者。略为二释。一云。烦恼及业。
各自类十。而互相资。非烦恼业更相资也。以能感业
等。相资有百。故所感苦。亦有百也。非是果体能自相
资。由烦恼等而以资故。若尔惑业。既各有百。所资苦
果。应成二百。答理实应尔。然二能资苦资一果。故但
云百。不以能资而有二故。惑业苦三。分成二苦。今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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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更何待藉。云互相资。答相假有力。即名相资。非巳
为果。便不待藉。如现根境。杂是其果。由相待起。岂彼
不得名相资耶。其类非一。议曰。二解俱得。然后释者。
顺于疏文。自云惑业苦三。皆互相资。苦苦不相资。何
须标列。后释故顺。任情取舍。
疏变易生死至二百者。问何故不取能招之业。亦为三
百。答无漏业者。不名为险。有漏业者。非正能感变易
之果。所以除之。有义。五百喻三界二乘。过三百者。出
三界也。故智度论牒大品经云。度四百由旬。即去城
邑不远。龙树释云。三百譬三界。四百喻二乘。若尔四
五数既不同。何得为證。答大品经中。合于二乘。以名
一百。此经开之。开合虽殊。体即无别。取喻何过。议曰。
此与疏释。名目虽殊。义意无别。分明易悟。疏议可玩。
经聪慧明达者。有义。智在耳曰聪慧。在眼为明达。又
聪慧譬种智。明达譬三达。种智横照万法。三达竖鉴
三世。议曰。依俗而释。耳目聪明。理可通矣。若依佛典。
未必须然。后释无妨。
经今欲退还者。问若时未退。拟将退故。言今欲者。下
文更无说退之处。若时即退。何得言欲。答有义。为根
性不定。有退为凡。退住二乘。进为菩萨。为斯不定。故
标欲言。实当巳退。问既有二退。今云退者。退处何位。
答退处凡夫生死之位。所以导师为设化城。议曰。据
根性殊。意欲不定。而言欲者。非无其理。然观经文。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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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说矣。佛知其意。而义谈之。
疏或令求出至后时说故等者。举事释成。如身见戒
取及疑三结。入见道除。然说不还。除五下结者。据彼
尽处。后时说也。即初果等。出三恶道。亦令得名。过于
三百。然未永出。永出之者。即是无学。五全离者。名永
出也。故言无学过三百也。问理实初果具断见惑。云
何圣教言断三结。答按杂集论第十三。略为二释。一
障解脱。二迷三境。由断此过。但说断三。即彼论云。由
此三种。障解脱得。最为殊胜。由萨迦耶见。执取五蕴。
为我我所。深生爱乐。于大苦聚。不生厌背。于胜解脱。
无发趣心。或虽发趣。然戒禁取。及疑僻执邪道。疑正
道故。便邪出离。及不正出离。又萨迦耶见。迷所知境。
因于大苦聚。虚妄增益我我所相。故由戒禁取迷能
见因。于颠倒见。谓为清净出离因故。由疑迷对治因。
于三宝所。不决定故。若依小乘。义与此异。如俱舍论
二十一说。
疏虽亦出于人天等者。然无学人。亦出人天。斯乃应
名过五百矣。但变易生。人天趣摄。二乘未离彼变易
生。不得言越人天趣也。所以但言。过三百矣。
疏对种智车故名为一者。约为无为异。种智有为。既
有三种。灭理无为。故称一也。或可种智。而体一故。对
之名一。若尔车三。云何言一。答据名虽三。论体但一。
羊鹿两运。本无体故。问灭理无二。自然是一。何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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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二文别也。乍看似同。
疏实得无馀至终满处说者。以类成也。欲入灭定。至
近加行。早巳證得。想受无为。然言灭定得无为者。依
显处说。定中想受。而皆不行。想受灭言。彼时显故。若
不尔者。巳入定竟。六识不行。说谁證于想受灭耶。要
有能證心。方有所證故。况意可悟。有云。此第九定中。
无想受故。前定虽厌。未名受想灭无为者。议曰。理义
甚乖。且以前定。得此受想无为不耶。若言不得。为喻
不成。意證无馀巳前得故。若言得者。大小乘教。皆总
不言。先之八定。得想受灭。故名说谬。
疏胜鬘至去涅槃界远者。明二乘四智不具所以。言
馀生等者。显我生尽。而未究竟。即知苦智。虽断分段。
变易犹在。故言有馀。以未尽故。当更有生。虽更不受
后有之生。然变易生。既生死法。有此生死。名为有生。
分段后受故。
疏言更言馀梵成故等者。明梵行以立未究竟也。即
證灭智涅槃名梵證。梵之行。依主为名。梵行有二。一
分段因尽。显有馀依。分段果尽。显无馀依。二变易果
尽。显无馀依。无漏依在。显有馀依。定性二乘。但得前
一。不定性者。前一之中。唯得有馀。定不定性。俱未得
后有无馀智。虽有所成。然为变易因果所杂。故名不
纯。望自得者。名为成也。是后智馀。名有馀矣。或复后
智。二乘未得。是得者馀。此当可成。故名为成。言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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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分段对治。二变易对冶。二乘未修后之对治。谓
此修道。事犹未毕。名不究竟。更可进习。名有所作。言
不度彼等者。明不受后有。不究竟也。即断集智。断集
有二。一分段因。二变易因。二乘虽断分段之因。变易
因在。名不度彼。不度彼故。当必须断。上总明彼四智
不究竟也。言去涅槃界远等。牒前第四。以例馀三。显
彼涅槃未满足也。佛大涅槃。名涅槃界。二乘功德。而
未圆成。复要三祇。乃方逮彼。故云逮也。
疏所作未办等者。以此经文。属彼四智未究竟义。经
文略也。疏具明之。细寻可悟。故不释也。然疏云。梵行
不成。不字[日*责]也。彼经之中。无不字故。
疏思空胜义舍者。思谓能思。空胜义者。所思胜义。真
如之理。理为其舍。如来家故。故论说云。住极喜地。生
如来家。举彼能思。显所思体。取以为舍。依主释名。或
思属所思。即持业也。义可知矣。住空真如。亦得名空
胜义也。故二乘得。
疏觉品至八解为浴地者。三十七菩提品。而以为华。
并有敷荣显实义故。总持能以摄持诸行。类园御外。
能持内故。大乘之法。万德滋茂。故等于林。华茎干实。
备诸蓊郁。二乘功德。虽不名大。亦有滋茂。故亦名林。
故取彼经。相拟宜矣。又阿含经。四无量为园。诸无漏
为林。望义别也。定能洽润。解脱离垢。故比流池。
疏重门等者。空无相愿。俱为人空。舍之所由。故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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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谛十六行。配三空门。义如信解品疏所配。初观所
取。以之为空。后观能取。亦复是空。故名为重。无相愿
二重。而亦准此。又十六行。摄之为三。观四谛境。以为
空故。即行空智。入无馀灭。心境俱空。以此为门。名为
重门。无想愿二。亦准此知。然入灭者。即唯定性。不定
性人。亦得有此重空之义。故有宗云。如杖转尸。尸既
尽巳。杖亦弃之。议曰。喻意全差。非为善释。有宗但据
能所二空。名之重空。不明门义。此况三种俱能入理。
故名重门。思之可悉。
疏真实谛法为男生空真智是者。由闻谛教。生空智
起。所起之智。能绍三宝。名之为界。谛法之界。依主立
称。
* 五百弟子品
疏于下劣心生虚妄解者。挟劣心者。所求二果。生虚
妄者。能求执心。或心字属下。是能执心。更思。
疏此是有学及凡夫者。问七种染慢。皆是凡夫。何故
复言是有学耶。答虽言有学。亦凡夫摄。若尔何故置
及字耶。答凡夫有二。一学求趣。得有学名。二不求趣。
但得凡称。此二种人。俱无定心。俱执二极。为有所简。
故有及言。或可脩习。久近不同。故言有学及凡夫也。
疏又下根至先巳领故者。满慈领际。五百之徒。亦同
领讫。馀如文。
疏二领授记等者。问授记品末。总言弟子皆当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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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领之。答方便品中。虽总言成。未见别与二乘记
别。尚怀犹豫。授记品前。巳鹙子等。得别记别。方生决
定。所以领之。不同舍利是上根人。而能领解方便品
也。
疏鹙子巳下授记者。通取四大声闻之事。故言巳下。
疏四领神通等者。问设化城等。言中施为。导诸倦高。
即名神通。火宅穷子。药草喻等。义亦同之。何不通摄。
俱言设故。答理实俱是悟通所收。但为化城。文中自
言。我所化作。馀喻不然。故不为例。
疏离所诠故者。于所诠法。不生执著。名离所诠。故名
清净。
疏修梵行常持菩萨三聚戒者。梵谓涅槃。行者因义。
三聚净戒。是涅槃因。名为梵行。
疏七佛等者。问佛实恒数。何唯言七。答传云。佛之施
化。本利群惑。惑俗而立七庙之事。今随于彼。故立七
佛。欲渐化之。归真实故。
疏贤劫有四等者。何故尔耶。答所言七者。兼自他数。
所以故尔。后至弥勒。退毗钵尸。加慈氏也。问贤劫之
称。何所因立。答按悲华经第五云。何因缘故。劫名善
贤。是大劫中。多有贪欲瞋恚愚痴憍慢众生。有千世
尊。成就大悲。出现于世。因立劫名。馀经多分。而无善
字。问七佛之中。巳兼释迦。云何复言。今于我所说法
人中。亦第一耶。答七佛据总。今我所者。依别而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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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护持佛法等者。问夫护法者。为任既重。何人堪可。
法等复何。答义有多门。略明三种。一能护人行。二护
法之意。三得益。就初复二。一总明其行。二约人别辨。
总护法者。上自诸佛。下至末俗。佛具功德。护法决能。
未知馀者。何行能护。夫欲护法。当崇重尊德。不陵卑
下。无违教诠。随顺正理。惠舍育物。调心守根。过恶扬
善。殡邪树正。言行相应。能成斯行。真护法矣。故大般
若五百七十一及二云。行不违言。尊重师长。随顺正
法。心行调柔。志性纯质。诸根寂静。远离一切恶不善
法。修胜善根。又云。宁舍身命。不舍正法。于他谦下。不
起憍慢。卑贱耻辱。其心能忍。饥渴有情。施好饮食。在
危难者。能施无畏。于诸疾病。如法疗治。严饰塔庙。恶
事掩过。善事无扬。又云。若顺文字。不违正理。常无诤
论。名护正法。又大集经第十九云。有二种人。能守护
法。一如法而住。二诵是文字。若无文字。法不可说。二
依人别者。初僧护法。戒德严总。智慧凝明。远离伤毁
为护法矣。故涅槃经第三云。夫护法者。谓具正见。能
广宣说大乘经典。终不捉持王者宝盖。油瓶谷米。种
种果瓜。不为利养。观近国王大臣长者。于是檀越。心
无谄曲。具足威仪。摧伏破戒诸恶人等。是名持戒护
法之师。后俗护法者。为护法城。墙堑三宝。示威摄物。
怀慈不杀。即护法矣。故涅槃经第三云。今听持戒人。
依诸白衣持刀杖者。以为伴侣。若诸国王大臣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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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持刀杖。不应断命。若能如是。即得名为第一持戒。
又大集经第六云。诸天子。若能护我诸弟子者。即是
护持我之正法。如是护者。法则久住。二护法意者。显
法难遇。为令不灭。度诸有情。所以护之。故大般若三
百二十七云。护持正法。不惜身命。常作是念。我宁弃
舍财宝亲属。终不弃舍诸佛正法。所以者何。财宝亲
属。及自身命。生生恒有。甚为易得。诸佛正法。百千俱
胝邪庾多劫。乃得一遇。遇巳长夜。获大利乐。又五百
七十二云。一切如来。常共守护。如是文字。不起不尽。
常无隐灭。其所显义。亦不起尽。常无隐灭。所以护法。
又五百七十三偈云。为度诸有情。成大悲愿力。护持
佛所说。此甚深法要。三护法得益者。常为四摄。眷属
坚固。功业难量。皆赖护法。故大集经第十云。若人能
护佛正法者。即为四摄。一为佛摄。二为天摄。三为福
摄。四智摄。佛摄复四。一常得亲近诸佛。二魔不得便。
三获得无尽陀罗尼门。四得住不退转地。天摄亦四。
一说法之处。诸王设净。二说法之时。众乐听受。三终
不为因缘所害。四不信者信。福摄亦四。一庄严于身。
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二庄严于口。凡所演说。众生乐
闻。三庄严土。四庄严种姓。所谓释梵转轮王。智摄亦
四。一知众生根。如意说法。二知众生病者。随病施药。
三得大神通。游诸佛土。四了了通达法界。善男子。欲
得如是功德。当护正法。又偈云。世界微尘可说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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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涅槃第九云。若诸苦萨。勤加精进。欲护正法。以是
因缘。所得眷属。不可阻坏。
疏广大法味喜乐所持者。广大法味。是能生法。喜乐
二种。是所生法。由因大法。喜乐生故。取彼所生。为二
食也。
疏不净等食者。欲界有情。名不清净。见修烦恼现种
具有不清净。反此二乘无学。名为清净。上之二界。有
学三果。名净不净。上界异生。能伏下惑。名为清净。随
眠未断。自他之惑。犹未能伏。名不清净。前三果人。见
等惑亡。名净。修惑未尽。名不净。如来及八地巳上菩
萨。实不受食。亦不假食。自身安住。然顺世间。示现受
食。示现假食。其身安住。名示现食。问按彼论云。食有
四种。谓依止住食等。云何其食。云何依止耶。答人是
能依。依止于食。方得住故。食从人果。以立其名。名依
止住。问如欲界者。能伏无所有处下惑。此所住食。四
中何摄。答是俱句收。论据全界。及有学明。故略不说。
问此之四食。段等四食。摄几种。答不净具四。净不净
中。上二界者。除段有三。下欲界中。亦具四种。第三清
净。随何界圣。具三四也。方现示之。亦有四也。问云何
上界无段食耶。答巳离欲故。故无段食。段食能长淫
等故。又身轻微。无色无形。俱不假段。问彼论但说佛
示现食。云何兼说八地上圣。答论据果满。略不明因。
实尔八地。亦不假段。决定巳受变易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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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能长气力至不坏者。段触长力。思长希望。识摄根
种。或通四明之。皆有此能故。今但依初。
疏观入念住故但有四者。为观此境。入念住故。念住
既四。故所观食。亦但四也。
疏不颂问众者。前长行中。云汝等见是富楼那等。是
佛问众。亦有疏云。不颂四众。四字误也。长行无文。列
四众故。
疏理虽至应化弟子者。据理但颂满慈今现之德。乍
观颂文。似颂一切应化之德。故经云。是故诸菩萨作
声闻缘觉。问文中既有诸菩萨言。何故不许兼颂一
切。答举诸菩萨。意显满慈权化所以。非为显馀。言诸
菩萨。
疏僚友等者。疏华严有十种行者。按彼经第三十八
云。乐听受法故。利益众生故。调伏自心故。教化成就
欲界众生故。令速转故。速成净慧故。教化众生故。恭
敬礼拜供养一切佛故。断一切生死相续故。不断菩
萨行故。名如疏列。此十行相。如次配名。
疏今取此为喻者。取如意珠。以为譬也。
疏衣谓意识者。发菩提心。而在意识。故以喻衣。或第
八识。名为意识。在意处故。立意识名。是所熏处。以喻
衣也。若不尔者。第六意识。体非能持。云何得言。汝衣
里珠。今故现在。
疏今以第六不共无明等者。若第七识。在异生位。一
类染污。云何可言起巳游行。第六可有起于善心。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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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与无明俱。云何得言醉时而系。由此理故。取第七
识痴为醉体。亦应无失。后言游行。据第六善。然亦而
是醉中行也。真无漏智。方名醒故。
疏或是大乘至谓戒身等者。谓是大乘五分法身。举
戒等馀慧定等四。
疏从贝[宋-?][宋-?]音酉者。[宋-?]者。酉字也。疏主恐有不识。故
以今时酉字音之。然写疏者。皆错为卯字。卯字与古
酉字。稍相似故。
* 人记品
疏高名之记等者。满慈一人。授佛名号。时节等别。名
为一异。陈如五百。佛号等同。故名为同。陈如五百。得
记前后。有差别故。名为二异。
疏非高名等者。二千得记。得名号同。名为一同。庆喜
罗睺。得佛各别。名为二异。
* 法师品
疏此中多以至名法师故者。现得记中。既名法师。故
知持读在佛前者。亦名法师。约多分者。且依灭后。现
为弟子。
疏又现习学至亦名法师者。此影略言。若在佛前。人
为弟子。影八部类。持经亦然。佛灭度后。人为法师。八
部持读。示为法师。
疏以药王久持经等者。问巳后方便说药王因事。如
何今者即告药王。答药王在会。以彼昔时早时此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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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此品名药王如来品。初长行及偈。广明过去药王
佛世。有宝盖王及善盖太子。法供养事巳。然后方言。
尔时世尊。告八万菩萨。因药王开士。故知疏释。理无
违也。有云。正法华经。法师品初。先明药王过去持经
之事。所以经云。因药王菩萨。告八万大士。议曰。品初
虽有药王之号。乃是佛也。非菩萨矣。王及太子。经自
会云。尔时王者。现在宝燄佛。是太子善盖。今我身是。
总无药王菩萨之事。故知谬引。
经何况尽能受持等者。问法本亡言。名诠莫迨。若取
名字。非善求法。所以净名经云。法非见闻觉知。若行
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今赞受持经者。
岂不转增其痼。答依言妄执。诸教共诃。假筏筌真。众
圣同许。谁之人出。不由户哉。故大菩萨藏经第十六
颂云。如人入闇室。覆蔽绝光明。虽有众色像。非明眼
所见。如是随有人。内具诸明解。不闻于正法。善恶何
能晓。多闻解了法。多闻不造恶。多闻舍无义。多闻得
涅槃。善听增长闻。闻能增长慧。慧能修净义。得义能
招乐。聪慧得义巳。證现法涅槃。净觉法相应。證得第
一乐。闻菩萨藏巳。正法善安住。为世大光明。行菩提
妙行。所以如来郑重赞咏。又般若论。福不取菩提。一
者受持。二者演说。
经能窃为一人说等者。问云何而为一人说法。即为
佛使。答说乖正理。而无巧便。纵为多人。诚非佛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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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能令所作。至究竟故。故大般若五百六十七云。夫
其说法。随顺法相。是名称理。若诸所说。不违法相。与
法相应。能入平等。显现义理。名巧便说。由此故知。非
诸说法者。皆得名佛使。
疏若坏乱菩萨至毁坏一切佛法者。问害佛破僧。杀
阿罗汉。焚毁障碍。云何不名坏一切法。答金刚之体。
何有害者。害者纵有。岂废法行。僧破杀罗汉。但是小
乘。设有破亡。大乘之法。讵因而灭。又复不依大乘五
逆。若菩萨者。能弘大法。即人既亡。故法随失。
疏自他有多少等者。若赞于佛。唯能赞得益。如来果
圆。更无益故。故名无少。若赞持者。能所赞者。皆得其
益。以所赞者。其果未圆。遇赞巳巳。欢喜勇锐。而倍进
习。既自他利。故名为多。准前毁佛轻重理也。
疏无生而有生等者。无学之者。集苦都尽。名曰无生。
今令回趣三大劫生。名为有生。亦如燋谷可更生故。
故为难信。
疏中外相形名之为舍者。大乘名中。外道小乘。名之
为外。由形于彼。名之为舍。舍为中故。
经我于馀国遣化人等者。问遣化众生。意何以耶。答
略申三意。一供养法师。二引导实人。三拥护法师。
* 宝塔品
疏智度论至如何有众者。问按论第七。诚文如疏。疏
如何断。传解难知。答论言无请。无请多宝说法华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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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故。塔现为證。亦不说馀。馀经宝塔。何不现證。證
不證殊。故知有说。不说异也。论言无请不證法者。言
总意别。非古难知。故无过矣。
疏同为宝性故者。同以七宝。而为国土。名宝同也。即
释经中。所变国土。以颇梨等。庄严所以。
经悬铃者。按说文云。铃下也。从金令声。
疏容佛佛世尊何须再坐等者。问问于再坐。何故乃
答三变所由。答容佛再坐。为主三变。故举三变所由
为答。言三至道。似同儒典。按论语云。齐一变至于鲁
鲁一变至于道。郑康成云。言齐鲁有太公周公之馀
化。太公大贤。周公圣人。今其政教虽衰。若有明君兴
之。齐可使如鲁。鲁可使如大道行之时。
经师子座者。佛无所畏。能伏一切。故名师子。师子之
座。名师子座。非实师子。亦非金等。作师子座。故智度
论第七云。号名师子。非实师子。佛为人中师子。佛所
座处。若床若地。皆名师子座。
疏座假灯王者。灯王佛刹。而借于座。以待客也。
疏放光至唯在八方者。此释伏难。放光变土。方域数
异。故为难也。
疏上位佛土中有者。为四善根位。所现土有此山也。
对馀凡等。名为上位。又上位者。即他受用土。亦有山
也。所以经云。摩诃迷卢。若不尔者。何假复致摩诃之
言。又寿量品云。在灵鹫山。故知受用土有山也。若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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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山。言摩诃者。亦是多义。如言大比丘。众多得大名。
此亦尔。
疏字林僮苫者。捡诸字书。竟未见释。今以愚度。应是
僮仆。所居第室。以苫覆之。名为僮苫。从人从物。以立
名焉。
疏示现化佛至为成大事者。总说三身。皆为成此一
大事也。
经行头陀事者。大小三藏。具明斯义。今依瑜伽。略举
二门。一辨名相。二别对治。然总名者。应云杜多。正释
如疏。又云洗浣。洗浣烦恼。故浣衣之子。名杜多也。应
云斗薮。斗薮尘垢故。浣义相类。亦云修治其心也。十
二功德。束为三类。一者明食。而有四种。谓常期乞食。
次第乞食。但一坐食。先止后食。二者明衣。而有三种。
谓持三衣。毳衣。粪扫等衣。三者明处。有其五种。谓空
闲处。及树下露处。冢间常坐。名为五处。一常期乞食
者。而常邀期。乞食自济。二次第乞者。谓入圣巷。巡家
而乞。随得随现。而便受食。不高举手。越趣馀家。愿我
当获精妙饮食。三一坐食者。谓坐一坐。乃至应食。悉
皆受食。从座起巳。必不重食。四先止后食者。谓为食
故。坐如应座。乃至未食。先应具受诸所应食。应正了
知。我今唯受尔所饮食。当自支持。过此不食。如是念
巳。然后方食。五但持三衣者。谓但三衣。而自支持。一
僧伽胝。此当在上义。谓入王宫聚落。最在上披。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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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条。于寺内中。在五条上披。亦名在上。或名为中。在
大衣下。五条之上。故名为中。三安怛婆参。此云内衣。
安怛内也。婆参衣义。下一婆参。该上二处。论巧略也。
除此三衣。更无过长。六但持毳衣者。谓所持三衣。或
是长衣。皆用毳作。无馀所作。谓细羊毛。名之为毳。毳
织为衣。名为毳衣。或但细毛。即名为毳。通诸禽兽。一
切细毳。非独羊也。七持粪扫衣者。谓所有衣。他舍弃
掷。或街巷市廛。道非道处。或杂便秽脓血洟唾之所
涂染。取如是等不净衣物。除去粗秽。坚执洗浣。缝染
受持。问毳毛杂物。亦作三衣。与前三衣。而有何别。答
初三衣者。用好氎等之所刺成。非毛杂物。恐不知足
者。以无价氎等。而为其衣。故以毛杂物。而为衣也。此
三三中。随持一三。非三三衣悉顿总待。八住阿练若
者。此名空闲处。谓住空闲。山林垧野。受用边际。所有
卧具。远离一切村邑聚落。极恶卧具。名边际也。郊外
林外。名为垧野。九常居树下。谓常期愿。住于树下。依
止树根。十常居迥露者。谓常期愿。住于迥露。无覆障
处。十一常住冢间。冢间者。谓常期愿。住冢墓间。诸有
命过。送尸骸处。十二常期坐处。如常坐者。谓于大林
小林。草叶等座。端身而坐。推度时日。不以背胁。依倚
大林。小绳床树。草叶等坐。名常期坐。谓所坐卧。诸草
诸叶等座。如应敷设。而常坐卧。一敷设后。不数翻举
修理。第二对治者。先总后别。问何名为杜多功德。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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缕线及毡蓐等。若纷等巳。耎轻任用。如是行人。由于
饮食衣服敷具。而心染著。彼由杜多功德。能净修治。
令其纯直。柔妙堪任。随顺依止。能修梵行。别对治者
于饮食中。有二种贪。能障修善。断美食贪故。故常期
乞食。次第乞食。断多食贪。故但一座食。先止后食。于
衣服中。有三种贪。能障修善。断多贪故。但持三衣。断
耎触贪故。但持毳衣。断上妙贪故。持粪扫衣。于敷具
中。有四种贪。能障修善。断諠杂贪。故住阿练若。断屋
宇及淫佚贪故。常居树下。迥露冢问。断倚乐卧乐贪
故。常期端座。断敷具贪故。处如常座。或开屋宇淫佚
二贪。为五亦得。
疏卷第九
* 提婆达多品
疏天授与之者。古有解云。提婆天也。达多名热。由造
逆罪。堕地狱中。受烧煮等苦。故名天热。又云。以初生
时。诸天心热。故名天热。天心何热。天知此人造三逆
罪。故见初生。心所以热。因为名也。议曰。西方土俗。从
天乞得。名提婆达多。同祠祀得。名耶若达多。馀提婆
达多。非造逆罪。何故天心而为热耶。非一切提婆皆
造逆故。故知古释乃意定之。应从疏正。
疏蓏谓瓜瓞之属者。瓞音侄。俗云。瓟子小瓜之类。瓟
音扑也。
经本声闻人至大乘空义者。问明海会众。何故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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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名住虚空。说声闻行。二直指海会出者。在虚空中。
问此声闻人。为在空后修行大行。为在海中。巳回趣
耶。若在海中。巳回趣者。如何在空。说声闻行。答设巳
回心。说声闻行。亦复何失。岂佛菩萨。不得说彼声闻
行耶。或谈彼昔说声闻行。皆不违也。
疏不得作魔王等者。问具修十善。奉敬三宝。何得名
魔。答由因十善。敬三宝故。故得于魔。非得魔巳。肯行
斯敬。然人趣者。皆因善招。女者乃是别报惑感。所以
不得作魔王等。
* 持品
经复有学无学八千人等。问准前授记。无八千人。此
何而来。答有三释。一准涅槃文。有八十人。千字应误。
二即法师品中。得授记。三八字疑错。应为二字。是前
授学无学人二千人。有义。持品有五类人。前四人中。
初三是直往菩萨。后比丘尼。是回小入大。议曰。初之
一类。直往可然。五百八千。既昔声闻。今适发趣。何非
亦是回小入大。文极分明。不知此德。何意斯断。
疏倾身似有下至身语谄者。按玉篇。谄谀也。倾身似
有下也。庄子云。希望其意道。其言曰谄。
疏云身语谄者。释彼两家差别。非庄子等中。云身语
也。
疏𧋠声之行者。按瑜伽论第二十一云。或犯尸罗。内
怀朽败。外现贞实。如水所生杂秽蜗牛。螺音狗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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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如彼牛涎。恶行比丘。亦污佛法水。亦复如是。故类
蜗牛。然西国土俗。尚彼螺音。而有狗呼。似彼螺音。而
行狗行。况彼比丘。内怀贪欲不善之行。外现善言直
正之行。二云。蜗牛喻出家身行不清。螺音喻比丘语
不正。法此似好语。而不能表出离因故。狗行喻彼意
行。显如其狗。相虽可爱。常怀贪嫉。非真出家。亦复如
是。
疏乔答弥于女声中呼者。西域声明之法。总声有三。
谓男声。女声。非男女声。轻重等异故。有云。乔答弥。此
云明女。故十二游经云。明女亦得其少分。非尽理也。
问何故释迦及乔答弥。而同姓耶。岂可同姓。而为姻
媾。答国俗不同。未可为难。又释姓是总。非亲族类而
以为婚。稍似此方五姓之中。如一商等。而有多类。同
商为婚。亦如农商四人之类。有云。如此方者。适主家。
名王氏女。其乔答弥。亦复如是。此释不然。违本行经
等。
经观八万菩萨等者。有义。显诸菩萨智慧利根。悬得
佛意。及经旨趣。令物信之。如庄周云。目击道存故也。
经贪著利养故者。按出曜经第十利养品。佛昔为提
婆。说于偈云。芭蕉以实死。竹芦实亦然。螺驴坐任死。
士以贪自丧。如是贪无利。当知从痴生。愚为此害贤。
首领分在地。愚人贪利养。求望名举称。在家自兴嫉。
常求他供养。能谛知是者。比丘真佛子。不乐著利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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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财宝。不乐出离所行处。如是无理诸凡愚。安住地
狱之前道。
经恶鬼入其身者。外魔来入身中。令其毁谤。或同火
宅。诸烦恼等。亦为恶鬼。前释善也。后释理通。
经念佛告敕故皆当忍是事者。问本意弘经。何乃行
忍。答由行忍故。诸诤不生。诤不生故。恶事当息。既无
恶事。何法不弘。
经说佛所嘱法等者。问驰骤诸道。受诸伤毁。坚志传
法。其利如何。答法为佛师。人能弘道。道既常存。佛亦
不灭。具多德故。故假佛宣。故持人经第一云。若有持
诵。为他人说。以是象典。劝诸菩萨。令学讽诵。转复宣
布。所以者何。若是景仆。久在天下。则佛正道。永长现
矣。如来常存。以是观之。故须传布。
* 安乐行品
疏正行助行令无伤毁者。有云。安乐行品所明四行。
名之为正。馀六品所明。名为助行。议曰。不然。且如法
师功德品中五种法师。自力勤求。云何名助馀类非
一。应云自正行者。名为正行。傍闻随喜等。皆名助行。
非局一品。
疏说大乘法而取非大乘法者。显颠倒也。实有大乘。
而不肯取。实无小乘。而妄求之。故名颠倒。又本学大
乘。而返取小。故名倒矣。问为闻说大。即趣小果。为退
大后。方趣小果。答法华会所。大分为彼退大声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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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之。故大品经云。六十菩萨。闻说般若。成阿罗汉。
问岂不根法。有差失耶。答一雨所润。生长不同。从多
所为。名为大乘。故未爽矣。
疏以此法门令二乘同十地满等者。此法门者。所谓
一乘。一乘而辨。十地行满。今令此人。依此一乘。得行
圆满。如十地大士。故论言同。或复此经。是一乘故。如
十地行满。故名为同。以顶明珠。最为尊极。故比此经。
为极亦尔。
疏如来密与解释等者。论云授记。授记者。解释之义。
王赐珠意。令彼为王。佛与其法。令其作佛。与珠与法。
表作佛王。故称为密。
疏虽文有异至是前义残者。第六无上。第六喻皆说
明珠。虽前后异。明珠是同。故是义残。
疏身行亲疏总别等者。即亲近处。名之为亲。行处各
疏。疏即总行。亲是别行。或可亲附。名为亲。不可亲者
名疏。空有名总。馀四名别。
疏下颂虽依人至于理无违者。即下颂云。又复不行
一颂。颂前长行又复于法无所行等。颂云亦不分别
等颂。颂此一唱亦不行不分别等。然观颂文。虽寄人
法。解于二空。总明于法无所行摄。言解二种者。即前
云又复不行等。及此云亦行不分别等。两唱文也。
疏六书者。按周礼保氏教国子六书。一曰指事者。视
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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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
以见指撝。径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连义一首。同
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
托事。令长是也。书者。按广雅。书如也。记也。又说文。苍
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
即谓之字。字者。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
者如也。又释名。书庶也。记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简
纸。永不灭也。
疏律中入王宫有十种过者。按四分律第六十云。出
家人入王宫。有十过失。一若王与夫人和合时。比丘
入宫。至䌽女间。夫人见比丘笑。比丘见夫人亦笑。王
作是意言。比丘若巳作是事。当作是事。二若王醉时。
与夫人和合不忆。后夫人有娠。王作是意言。比丘来
入宫。是比丘所为。三王太子欲反杀王。王作是意。比
丘来入我宫内。是其所教。四王在内秘密之言。以闻
于外。王作是念。比丘来入我宫内。是其所传。五王失
宝若似宝。王作是意。比丘来入我宫内。是其取去。六
王以贱人。在高位处。外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宫。是
其所作。七王或以高位者。处在下职。不喜者作是言。
比丘入宫。是其所作。八无事因缘。非时王集四部兵。
其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宫。是其所作。九王或集兵
中路而还。其不喜者。作是言。比丘入宫。是其所作。十
若王在宫。䌽女间出好马鸟端正女人。见则心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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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吴主同辇者。按高僧传。吴王孙皓。以马车迎沙门
康僧会入宫。不言同辇。按高僧传。道安法师。与秦主
符坚同辇。传云。释道安。常山扶柳人也。家世英儒。七
岁读书。再览能诵。至十二出家。遇佛图澄。因澄为师。
后避难襄阳。广宣佛法。备搆福事。时符坚素闻安名。
每云。襄阳有释道安。是神器。方欲致之。以辅朕祈。后
遣符丕。南攻襄阳。安与朱序。俱获于坚。坚谓仆射权
翼曰。朕以十万之师。取襄阳。唯得一人半。翼曰。谁耶。
坚曰。安公一人。习凿齿半人也。后坚出东苑。命安升
辇同载。仆射权翼谏曰。臣闻天子法驾。侍中陪乘。道
安毁形。宁可参厕。坚勃然作色曰。安公道德可尊。朕
以天下。易舆辇之荣。未称其德。即敕仆射。扶安登辇。
馀之神德。具言于传。今略不叙。议曰。今从于传。疏言
吴者。乃草误耳。或馀传记。有吴王事。或约车马迎会
之事。名为同辇。
疏秦主让妻千龄受耻者。按高僧传云。鸠摩罗什。此
云童寿。天竺人也。家世国相。什父鸠摩炎。聪明有懿
节。将嗣相位。乃辞出家。东度葱岭。龟兹主闻其弃荣。
甚敬慕之。自出郊迎。请为国师。主有妹。年二十。识悟
明慜。乃适妻焉。生什公也。什年七岁出家。日诵千偈。
偈有三十二字。凡三万二千言。善大小乘。博览四韦
陀典。五明诸论。阴阳星算。莫不必尽。妙达吉凶。言若
符契。以伪秦弘始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秦主姚兴。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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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阁。及逍遥园。译出众经。后秦主谓什曰。大师聪明。
超悟。天下莫二。若一旦没世。何可使法种无嗣。遂以
伎女十人。逼令受之。自尔以来。不住僧坊。别立其舍。
每至讲说。先自说譬。譬如臭泥中生莲华。但秉莲华。
勿取臭泥也。
疏掉戏之人等者。按出曜经第四复第五放逸品云。
又第十四云。放逸之人。转能行恶。不顾后缘。不念后
世。犹如谷子投火。欲望苗干者事不然。犹如小块塞
江。欲以止流者。终不可得。放逸之人。意行暴虐。欲求
毫𨤲善者。吾亦不见。
疏对法有十四至皆名不律仪者。为欲活命。屠养买
卖羊猪等类。乃捕鱼等。恒处山林。调执野象。习咒龙
蛇。戏乐自活。以离间语。毁坏他亲。持用活命。名不律
仪。问云何得成不律仪者。答若生如是不律仪家。或
生馀家。如其次第。谓身语方便。为先决定。要期现行
彼业未起舍彼不律仪缘。名不律仪者。
疏不悕二乘果至是菩萨破戒者。又按大般若经五
百八十六云。若时菩萨。不现发起一切智心。尔时无
记心相续而住。是时菩萨。犹名具戒。未名毁犯弃舍
菩萨净戒。若时菩萨不现记一切智心。向声闻等地。
是菩萨舍菩萨地。失自行处。随尔所时。回向声闻。即
尔所时。于无上乘。应知名死。虽非实死。而得死名。如
工巧幻师。执小儿手。引上高梯。幻解身支。分分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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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地。失一切智。应知如死。彼小儿而彼亲属。起于死
想。
疏五种不男等者。故杂集第八云。如扇𢮎迦。及半择
迦。不堪亲近奉事苾刍苾刍尼等。又云。半择迦有五
种。生便等故同。此经令远离也。问扇𢮎迦等。唐义目
何。答扇𢮎迦。此云无根。设纵有根形。毕竟不有男根
势用。并名扇𢮎迦。半择迦者。此云乐欲。乐他于巳为
非法故。或云染污。由乐他人。于巳为过。能染污他。故
名染污。问五种之中。生便除去。此之二种。永无男势。
应名扇𢮎。云何乃言半择迦耶。答若无男势。复不乐
他。于巳为过。即名扇𢮎。虽无男势。若乐他人于巳为
过。故名半择迦。据实望彼。无男势用。合名扇𢮎。此经
集论。据与他人。而为所遏。五种总名。为半择迦。故瑜
伽云。是除去等。若不被他。于巳为过。唯扇𢮎迦。若有
被他。于巳为过。名半择迦。五种之中。见他行淫。自男
势动。名为嫉妒。被他于巳。行非梵行。得他精血。自男
势起。名为灌洒。半月半月。男势方动。得半月名。馀二
可悉。又瑜伽论五十中。三说有三种。此开彼合。亦不
相违。
疏六方之中各有五事者。按迦罗越礼六方经云。向
东礼拜者。谓子事父母。当有五事。一者。当念治生。二
者。早起敕令奴婢。时作饮食。三者。不益父母忧。四者。
当念父母思。五者。父母疾病。当恐惧求药师治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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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三当教持经戒。四者。当早与取妇。五者。家中所有。
当给与之。南向拜者。谓弟子事师。当有五事。一者。当
敬叹之。二者。当念其恩。三者。所教随之。四者。恩念不
厌。五者。当后称誉之。师教弟子。亦有五事。一者。当令
疾知。二者当令胜他人弟子。三者。欲令知不妄。四者。
诸疑难悉为解。五者。欲令弟子知胜师。西向拜者。谓
妇事夫。有五事。一者。夫从外来。当起迎之。二者。夫出
不在。当炊蒸扫除待之。三者。不得有淫心于外。夫骂
詈之。不得还言作色。四者。当用夫教戒。所有什物。不
藏匿。五者。夫休息。善藏乃得卧。夫视妇。亦有五事。一
者。出入当敬于妇。二者。饮食以时节。与衣被。三者。当
给与金银珠璅。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五者。
不得于外邪畜侍御。北向拜者。谓入亲属朋友。当有
五事。一者。见之非恶。私往于屏处。谏晓呵止之。二者。
小有急。当奔赴救护之。三者。私不得为他人说。四者。
当相敬叹。五者。所有好物。当多少与之。向地拜者。谓
大夫视奴婢使。亦有五事。一者。当以时饮食与衣被。
二者。病疲当为呼医治之。三者。不得妄挝捶之。四者。
有私财物。不得夺之。五者。分时之财物。当使平等。奴
容婢使事大夫。亦有五事。一者。当早起勿令大夫呼。
二者。所当作自用心为之。三者。当爱惜大夫物。不得
弃指乞丐人。四者。大夫出入。当送迎之。五者。当称誉
大夫善。不得说其恶。向天拜者。谓人事沙门道士。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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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敬之。四者。当慕恋之。五者。沙门道士人中雄。当恭
敬承事。问度世出之事。沙门道士。当以六意视凡氏。
一者。教之布施。不得自悭贪。二者。教之持戒。不得自
犯。三者。教之忍辱。不得自恚怒。四者。教精进。不得自
懈慢。五者。教人一心。不得自放意。六者。教人黠慧。不
得自愚痴。沙门道士教人。去恶为善。开示正道。恩大
于父母。如是行之。为如汝父在时。六向拜之教。何忧
不富乎。问何故以父母等。配之六方。有斯次第。答拟
日出没下上尊卑圆缺为喻。思之可悉。
疏远四恶友者。问何等人。名为恶友。答破戒邪见。背
菩提等。为恶友故。大般若经五百六十八云。菩萨不
亲近恶友。谓破戒人。著邪见人。不律仪人。邪命人。无
义语人。住懒惰人。乐生死人。背菩提人。爱俗务人。问
何时不亲。答一切时不亲。即前经云。菩萨梦中。不近
恶友。况于觉时。而亲近彼。若尔。云何怜悯众生。如一
子耶。答即彼经云。菩萨虽常怜悯。而不共住。由如是
法。远离恶友。但令离长染等缘。非心善根。令离彼也。
故郁伽长者经云。出家菩萨。不应亲近多人众中。我
应舍彼。我之善根。终不舍于一切众生。
疏或七倒者。谓于无常乐我净之法。妄计为常乐我
净等。名之为四。五者想倒。于常等四。起妄想分别。六
见倒。于是妄想所分别中。忍可欲乐。建立执著。七心
倒。于执著贪等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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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乱相及乱体等者。五尘等界。名为乱相。相者因也。
能生识故。诸能缘心。名为乱体。体是妄倒。故名乱体。
第二句结前乱相。识所变故。能生识故。不离识等。故
名色识。第三句者。结前乱体。第四句者。显无所变。乱
相色等。能变乱体。亦不得有。要有其因。果方有故。
经是名菩萨第二亲近处者。举前不可亲近之处。翻
彼即名可亲近处。又按郁伽长者经。有四亲近行。
彼云。出家菩萨有四亲道。如来所许。一亲近法。二亲
近成就一切众生。三供养如来。四亲近不舍一切智
心。
疏如食旷野子肉等者。按报恩经第一孝养品。佛告
众言。过无量劫。尔时有国。号波罗奈。有佛出世。号毗
婆尸佛。像法中有王出世。号曰罗阇王。波罗奈国王
大臣。名曰罗睺。心生恶逆。断大王命。寻诣边国。次杀
二子。其第三子。有守宫神。而语之言。罗睺大臣。逆谋
夺国。杀于父王及二兄竟。不久将至。何不逃命去也。
而王思念。欲投邻国。然路有二。一七日。二十四日至。
王时入宫。命子须阐提。即出进路。夫人亦随。心竟迷
乱。误入十四日道。路险粮尽。王欲杀妻。以活其子。其
子谏曰。何处有子。啖于母肉。可乞一愿耶。日割子肉
三斤。以充三人之食。父母从愿。得至前路。尔时王者。
今我父悦头檀王是。母者。今摩耶是。太子者。今我身
是。今引意者。食子肉者。非甜其味。但为命也。沙门受
食。但为脩道。而支其身。不贪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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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如无垢称者。即维摩经云。迦叶住平等法。应次行
乞食。为不食故。应行乞食。为坏和合相应取抟食。为
不受故。应受彼食。以空聚想。入于聚落。所见色与盲
等。所闻声与响等。所嗅香与风等。所食味不分别受。
诸触如智證。知诸法如幻相。无自性无他性。本自不
然。今则无灭。以一食施一切。供养诸佛。及众贤圣。然
后可食。
经于声闻至赞叹其义者。问夫菩萨者。扬善止恶。谦
下正直。若也二乘非正。即直言斥之。若许善可录。即
谦辞赞美。何因二事。俱不许为。答夫人赞毁。情必欣
恶。欣恶斯起。种智莫生。净戒沦没。故今见止。故大般
若经五百八十八云。诸菩萨若暂起心。赞毁二乘。应
知毁犯菩萨净戒。所以者何。若赞彼地。便于彼地。心
生爱著。不能趣求一切智。若毁彼地。心生轻蔑。即障
所求一切智智。于菩萨戒。有所毁犯。是故菩萨。于二
乘地。不应赞毁。此亦应尔。故诚无爽。
经譬如强力转轮圣王等。问轮王有四。王领不同。具
辨如疏。七宝德化。其义如何。答萨遮尼乾子经第三
云。转轮圣王。七宝具足。一夫人宝。二摩尼宝。三者轮
宝。四者象宝。五者马宝。六大臣宝。七主藏宝。其化德
者。彼转轮七宝具足。遍行大地。无有敌对。无有怨刺。
无有诸恼。无诸刀杖。依于正法。平等无偏。安慰降伏。
王四天下。得自在故。所出教令。无违逆故。以十善道。
化四天下。悉令受持。离十恶业。行十善道。具足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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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道之所得也。若尔何故仁王经言。上品十善。铁轮
王等。答彼经具言。此据增胜。故无过矣。问七宝现者。
本应圣王。各有何德。以先圣王。夫人德者。身口等中。
出于无价栴檀优钵罗华之香。身触柔暖。寒时能暖。
热时能凉。王见夫人。离诸疲劳饥渴忧恼。受最第一
无极之乐。复有五德。一者。知念不违王心。二者。能生
千子具足。三者。自然性尊豪贵。四者。能令住处具足
一切资生。五者。若王与诸夫人。受欲乐时。不起嫉妒
瞋恨恶心。摩尼珠宝德。有八种。一于夜闇放大明光。
如秋满月。光明能照一百由旬。至于夏日。众生患热。
放光触身。得清凉故。二王行旷野无水之处。众生饥
渴。珠放八味具功德水。充足饥渴。三王所须者。一切
皆从摩尼宝出。四有八楞相。一一楞中。出种种光。五
在所能令一百由旬。所有众生。皆离病苦。常得定心。
所作善业。无空过者。六所住境界。无诸恶龙能放毒
气。雹风恶雨。伤害众生。七一切山川。溪谷沟涧。泉水
乾竭。悉令还服。树林草木华果枯悴。能令滋茂。池水
华林。一切具足。八所在之处。人民无有疾疫诸毒。非
时死者。至于畜生。虎狼之类。相食啖者。不起害心。轮
宝之德。而有五种。一轮宝体。纯阎浮金。具足千辐。广
五由旬。显现世间。如第二日轮。二飞虚空。去无能障。
而一日能行八千由旬。三随王心念欲。谓四天王。行
四天下。随王念处。即飞虚空。在前而去。依彼轮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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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王者。王若心念。而彼轮宝。随所念处。即飞而去。悉
令降伏。五轮宝势。无有歒对。一切小王。见者降伏。象
宝德者。彼大象宝。犹如良马。调伏柔濡。随自在用。降
伏他国。七友善住。彼象能于三处有用。所谓虚空水
中陆地。彼象能速疾行。一日三匝。行阎浮提。轮王乘
象。象同王心。随王念处。即从而去。行步平正。犹如鹅
王。不疾不迟。不曲不戾。凡人中行。不令惊怖。至斗战
时。极能现大凶害之相。不可侵近。马宝德者。色白如
彼拘牟头华。天旋轮文。遍满身相。不小不大。不高不
下。身体正足。心性柔濡。善能调伏。如帝释王婆罗河
马。随意去住。一日三遍。行阎浮提。无疲劳相。大臣宝
德者。代王理政。一如王心。忧国忘身。不营私务。念护
百姓。如养草木。随王所念。如念即办。不碍不著。修行
正道。离于非法。主藏宝德者。彼主藏宝。有大功德。一
切诸山。深𡼏幽峪。旷野川泽。丘陵堆阜。坑坎高下。不
平之处。能以金刚宝因陀罗宝等。一切珍宝。以用填
满。而宝不尽。何况金银琉璃颇梨。不在数者。彼主藏
宝。心常欢喜。无谄曲相。问七宝之中。几情非情。答珠
轮二宝。是非情法。馀五有情。问七宝将应。其相云何。
答按中阿含第十一。增一经中。第四十八云。王具七
宝。而现空中。有白象王。须臾之间。行遍四海。王上西
楼。向视见。有绀马王。乘空而来。王土东楼。东向视见。
有神珠长。一尺六寸。有八楞相。绀琉璃色。乘空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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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女。名曰夺情。端政无双。乘空而来。王上北楼。北向
视见。有主藏臣。名曰财幢。乘空而来。王上南楼。南向
视见。有大将军。名曰无畏。乘空而来。问马色珠光。与
前经别。一何不同。答大小乘异。见闻不同。故无过也。
馀准此释。问七宝出处。其本何耶。答按观佛三昧经。
有金翅鸟。名正音伽楼罗王。命终巳后。火起焚之。馀
悉灰灭。唯有心在。难陀龙王。取此鸟心。为明珠。轮王
得。名如意宝珠。馀经不言。复传释云。轮珠二宝。天帝
所有。下应轮王。象是善住龙王。五百子中之一子也。
马亦天帝之龙马。象女臣兵三。亦皆天帝之臣妾也。
后之五宝。下生阎浮。以应轮王。轮王化息。还无皈天。
馀二但从天中应下。问尼乾子经云。如帝释王与。岂
不相违。答诸教对机。说各有异。亦应无失。问王之千
子。其德云何。答尼乾子经。轮王千子。身体洪壮。勇猛
雄杰。降伏世间。随顺王命。能护大法。随顺法行。心能
慈悯。一切众生。广会诸教。及馀门义。具如章辨。
疏三种魔类者。分段变易。各有三种。故品三类。由经
但言三魔。故疏言三。天魔别说。故言并也。
疏六恒住者。谓阿罗汉而住六境。无喜忧等。故大论
第五十云。谓阿罗汉。诸漏永尽。于六恒住常无间。多
分安住。谓眼见色巳。不喜不忧。安住上舍。正念正知。
如是耳闻声巳。鼻嗅香巳。舌尝味巳。身觉触巳。意了
法巳。不喜不忧。安住上舍。正念正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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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二乘圣者至全破分破等者。有学分除。无学全破。
二乘不能任运毕竟除于天魔。故但言三。下言四者。
约其加行。及暂时说。疏破魔先后者。
疏亦名莲华者。此释伏难。难言。二乘破分段。而赐法
华。菩萨破变易。何不赐法华。故今云。无量经即是法
华。
经若于梦中等者。问外境本无。梦因何起。答假馀缘
力。虽无实境。梦心得起。故智度论第六云。有五种梦。
一热气多。多梦见火。见黄见赤。二冷气多。多见水见
白。三风气多。多见飞见黑。四所闻见事多。思惟念故。
则梦见。五天与梦。而欲令知未来事故。今经所明。即
是第五。纵佛菩萨加之令梦。亦第五收。类相似故。
* 涌出品
经他方国土诸来菩萨等者。问此等菩萨。何时而至。
经之上下。无文辨故。答有义。塔品命持经人。故诸菩
萨。应命欲持。至此方矣。又释。即无量义经会中菩萨。
经家举胜。是以经首而不列叹。或是妙音普贤二士
所从之众。问涌出品后。妙音等方至。云何八恒。是彼
徒耶。答理实妙音等。涌出前至。而集经者。排其次第。
安在于后。若不尔者。妙音等本旨。欲听法华。及至此
方。说经宗巳讫。来作何为。以此故知。涌出之前。早巳
来矣。议曰。初释省非。后二不如。思之。
经止善子不须汝等者。问纵彼持经。何伤不许。答有
义。他方菩萨。非释迦所化。不得显释迦寿量。是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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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释如文。议曰。与本疏释。言虽有别。意相似矣。问疏
云为显佛化功能者。岂可欲自衒德。而止他乎。答若
不显自功。诸疑不起。疑既不有。因何显佛寿量长远。
为斯止他。非欲自衒。
经此界虚空中住者。问既言虚空。即金轮下。云何得
是此界摄耶。答此界势分。亦此界摄。如律结界之势
分。远近而分。亦属近界。
经少病少恼者。问病恼何别。而俱问耶。答身心异也。
故智度论云。随世俗法。有二种问辞。一问讯心。名为
少恼。二问讯身。名为少病。
经乃不识一人者。问弥勒妙觉当成。薰习巳远。云何
此众。不识一人。答据真实理。无彼此相。彼此相无。故
不得言。我识于彼也。或诸法离言。未可语之。识与不
识。或依示相。故下经云。新发意菩萨。或不信受。明巳
信知。亦兼识矣。有义。踊出菩萨。为开法身之相。法身
非十地所了。故言不识一人。议曰。意明不识能开之
人。不明所开法身之体。不识法身。何关踊出菩萨之
事。
疏于此伽耶处至此城亦尔者。或伽耶名。往巳有矣。
久巳在此。成道化生。下弥勒疑。为言今世。居伽耶城。
成道化也。故揲为问。
疏佛言不虚四无谬者。不妄说四事。名四无谬。故天
亲般若论云。以如来实智。不妄说佛菩萨小乘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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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次说四。说彼小乘苦谛等法。唯是谛故。名不妄说
小。说大乘者。说法无我真如故。名不妄说大。一切过
去未来现在受记故。名不妄说受记。问何故如来有
此四语。答按功德施菩萨释云。以世间中求名利者。
于上人法。未證言證。言證佛异彼人。故说真语。复有
贪欲。情多憍妄。曾获神通。自知巳失。有人来问。但云
先得。远离是心。说于实语。又有修得世间之定。心暂
不生。相同寂灭。而向人说。我證涅槃。求除此谬。故说
如语。以诸凡夫。于乾闼婆城等。如其所对。如是取著。
名为异如。诸佛不然。是故说不异如语。凡夫所取。城
等非城等。有名为异。如来所證。非虚妄有不诳性。故
名不异如。又约如来證四谛理。说于四谛。而无虚谬。
如次名真语等也。
* 寿量品
疏于第一乘至增上慢者。不集善者。不集大乘善根
故。论云。于第一乘。不集善根。故言不取。为第一者。释
于此人。成于颠倒。增上慢之所以。今昔二时。皆未集
故。名为不集。
疏且除八障者。问对治行相。云何得知。答按庄严论。
略而言之。一除轻佛障者。谓有有情。见于如来。始生
王宫。道树成佛。蕴道时近。疑无种智。生轻蔑想。为治
此人。故大乘经。说往昔毗婆尸佛。即我身是。约平等
意。故作斯说。二馀轻法障者。谓有众生。取于释典。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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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治此。故大乘说。于无量恒河沙佛所。修大乘行。乃
能生解。言生解者。生證解也。依别义意。故作斯说。三
除懈怠障者。谓有有情。虽巳发心。谓行难修。而生懈
怠。不肯进习。为对此人。故大乘说。郁生安乐。及称无
垢月光佛名。决定当得。据别时意。作斯说也。四除少
善等障者。谓有有情。巳修少行。谓有所得。便生足想。
更不进趣。为治此人。故大乘中。于一善根。或赞或毁。
冀令众生。不执一法。生喜足心。令遍修善。依意乐意。
故作斯说。五除贪行障者。谓有有情。贪此秽土五尘
境界。而不修习胜妙之因。为治斯执。故大乘说。诸佛
国界极妙乐事。而令求趣。六除慢行障者。谓有有情。
恃巳高贵。见佛居秽刹。身命俱短。及诸下事。便轻慢
之。为治斯过。故大乘说。身命修长。国界严丽。诸德圆
明。无有可恶。七除悔行障者。谓有有情。轻佛法僧。恒
生追悔。悔为修善。敬崇等事。障修胜善。故大乘说。于
佛菩萨起不饶益事。得生善道。况修善乎。冀修胜善。
八除不定障。如疏可知。问除前四障。见四意趣。云何
得言。对治秘密之所治耶。答意趣别分。四秘密中。但
第三摄。开合异也。若尔。意趣秘密何殊。答有二释。一
云。意趣约彼能说者意趣。秘密据彼所说难解。二云。
谓能化者。远方便中。先须观他所化根器。宜以何法。
而摄受之。故名意趣。后亲对机。善巧方便。说法开悟。
名为秘密。良由如来意趣善巧。有方便故。依秘密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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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秘密是所说。远观根性。近设方便。依秘密义。趣秘
密教。故二别也。议曰。广略不同。大意无别。问疏列八
障。第二与庄严等行相。何故不同。答应疏写误。或疏
意云。胜观如来。既即我身。明所有法。亦为秘妙。不如
初释。
疏转变秘密等者。于能诠字。所诠义中。转变显义。为
此密义。又转诠显了义字变。目密义故。无性论云。谓
于字义。转变差别。言觉不坚等者。谓即调柔。无散乱
定。名为不坚。能于此定。起坚固慧。故云为坚。为彼散
乱。令心刚逸。名之为坚。定异于彼。故名不坚。问不坚
之名。自目于定。何名转变。复称秘密。答不坚之名。俱
目定散。目散义显。目定义隐。何所以者。谓散乱者。于
境驰流。不专守一。世共所知。故名为显。若彼定心。而
专一境。不坚义微。唯善解法者。知定调柔。有不坚义。
非世共知。故名为密。以彼显言。诠此隐义。故名转变。
准理而言。定散俱名坚不坚矣。若也真实专守一境。
名之为坚。即唯定矣。若驰流散动。令心刚逸。名之为
坚。即散乱也。若性调柔。名不坚者。即在于定。不能专
境。非真实故。名为不坚。即是散乱。故对法云。坚有二
义。一真实。二散动。由此散动。令心刚逸。故亦名坚。无
性论云。刚强流散。说名为坚。非此坚故。说名不坚。即
是调柔。无散乱定。二论影说。故知定散具坚不坚。妄
执有为常乐我净。名为颠倒。若人于此颠倒之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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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行行。为彼劬劳。疲倦所逼。名烦恼所恼。由前三句。
行而不废。得于诸佛三菩提义。名为最上。有义。觉不
坚为坚。谓如意足。善住于颠倒。谓四念住。极烦恼所
恼谓四正勤。由正勤故。为诸有情。受诸难苦。是故精
进。名极烦恼。准思作。馀同于前。
疏他报化身俱名生者。随众所宜。数现生故。得生身
名。
疏二应身非化生至一应身者。问准何得知。四善根
人。见于大千。一应佛耶。答虽未见文。以理言之。固
应有也。如十地别。他受用身。各各不同。资粮加行。位
既不同。所应佛身。何故不异。准斯形量。大小亦别。问
资粮位有四十心别。亦应佛身。应不一种。答取大位
别。不依一一少分不同。即令身异。四十总名资粮位
故。
疏十佛至随其所应三身所摄者。释曰。化身现于树
下成道。名现等觉。以愿乘通。化一切生。名弘誓愿。百
劫修业。招王宫身。相好之报。名业异熟。缕素等像。名
为住持。法身自体。名法界佛。第八无漏。名为心佛。大
定之身。名为定佛。自受用身。从本种姓。三劫修成。名
本性佛。随彼地上。所乐不同。现身有异。名随乐佛。初
五化身。住持似化。故化所摄。第六法身。后四受用。或
初五化身。次二法身。后三受用。或第一第二。第四第
五。四是化身。第六七九三是法身。第九佛地。名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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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名异熟佛。名义符会。化身化应。以为业报。理不明
著。且随相增。分为三释。
疏楞伽经至蕴界入等者。按四卷楞伽第一云。法佛
者离心自性者。释法佛所说之法。离妄想心。自性相
法。即离能缘所缘自性相也。又云。自觉圣所缘境界
建立施作者。释自觉。谓自悟智所證之理。名所缘境。
建立自觉所證之法。以为法佛所说之法。言施作者。
即是说也。举能證者。而显法佛说法所以。又云。法佛
者离攀缘。释。离诸妄想攀缘心也。又云。攀缘离一切
所作根量。相灭者。释由离攀缘心故。一切妄想。诸根
量相等。皆悉灭也。问夫言说法。假文名等。既离攀缘。
诸相寂然。云何名说。答说法本意。令他生解。法佛为
境。令菩萨等。根本智生。故名为说。所以经云。自觉圣
所缘境界建立施作。又云。法依佛说一切法者。释即
报佛也。依法身起。名法依佛。即他受用。名为报身。非
自受用。自受用身。不说法故。有云。法依佛者。即是化
身。此义不然。下文自说化佛相故。又云。入自共相者。
释。五蕴等法。各异名自。苦无常等。通贯诸法。名为共
相。问贯何法。答四虽名共。贯有宽狭。苦是有漏法之
共相。漏皆苦故。无常一切有为共相。诸造作者。皆无
常故。空无我二。是一切法之共相也。一切诸法。皆无
有我我所故。故大般若经四百一十三云。苦是有漏
法共相。无常是有为法共相。空无我是一切法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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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经四百一十三云。变碍是色自相。领纳是受自
相。取像是想自相。造作是行自相。了别是识自相。共
成一身。故名共相。此不然矣。无文义局。复言。入者解
也。解自共相。是自心现。或入者摄也。前云。法依佛说
一切法。此一切法。皆摄入彼。自共相中。或入解也。令
所化生解自共相。名入自共。非约佛身名之为解。佛
解极成。不待说故。又云。自心现习气因者。释现者现
行变现。习气谓种子。此自共相。自心变现。熏成种子。
即此现行。为种子因。名习气因。又云。如工幻师。依草
木瓦石。作种种幻。起一切众生若干形色。起种种妄
想。释以况众生。依缘起法。起种种妄想。又云。彼诸妄
想。亦无真实者。如彼幻师。所幻起法。既无其实。依缘
起法。所起妄想。亦无真实。然疏引文。而取大意。文虽
差异。意乃同也。三佛所说。粗细别也。问化佛说于六
度等法。云何名粗。答虽言六度。不言有为。皆如幻化。
是故名粗。
疏如一切智光仙人等者。按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
经中。广说其事。今略言之。乃往过去。无量阿僧祇劫
时。有世界名胜华敷。佛号弥勒。恒以慈心四无量法。
教化众生。经名慈三昧光大悲海云。闻者必超百亿
劫重罪。成佛无疑。时有大婆罗门。名一切智光明。六
十四能。闻佛彼经。即生诘难。不能屈伏。便发信心。愿
持彼经。必得成佛。号曰弥勒。舍家入山。满八千岁。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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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白兔。其数五百。一兔母子。见仙无食。而作是言。法
山将崩。法海将渴。我今为法。不惜身命。供养法师。舍
身投火。以充其膳。用济仙命。肉既热巳。后诸神等。而
白仙言。兔王母子。为供养故。自投于火。其肉巳熟。宜
可取食。仙人闻之。悲不能对。久而说偈。宁当燃身破
眼目。不忍行杀食众生。诸佛所说慈悲经。中彼经说
慈悲者。宁破骨髓出头脑。不忍啖肉食众生。如佛所
说食肉者。此人行慈不满足。又发愿言。世世不起杀
想。恒不啖肉。乃至成佛。制断肉戒。语巳投火。与兔并
命。由是菩萨。乃至成佛。犹名弥勒。
疏如说阿弥陀为法藏比丘等者。按无量寿经云。锭
光如来。出世之后。更有无量诸佛出世。最后佛名世
自在王。时有国王。闻佛说法。心怀悦豫。寻发无上正
真道意。弃国捐王。行作沙门。号曰法藏。高才勇哲。与
世超异。诣自在王佛所。说偈请法。愿佛为我。广宣经
法。我当修行。摄取佛国。清净庄严。无量妙土。令我于
世速成正觉。拔诸生死勤苦之本。法藏闻法。广发大
愿。佛告阿难。法藏菩萨。今巳成佛。现在西方。去此十
万亿刹。其佛世界。名曰安乐。成道巳来。凡经十劫。
疏合是生至四生根熟等者。取初见佛所受之身。名
为初生。第二生者。不约见佛。三四亦见。即此喻中有
此四生。思配可悉。问观疏之意。即舍利等。今见释迦。
为第三生。按五浊经。贤劫之中。有千佛出。第九住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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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迦诺迦牟尼佛出世。人寿二万岁。迦叶婆佛出
世。人寿百岁。释迦佛出世。纵舍利等。逢迦叶佛。巳为
初生。至今释迦。岂唯三生。若尔。云何独乃长寿。甚为
可怪。若不尔者。云何从初逢佛。至今释迦。名三生耶。
答略为二释。一云。初逢迦叶佛。还生此界。迨逢释迦。
合有多生。此界命促故。若生他界。及于天上长寿之
处。至遇释迦。何废只三。二云。但言从初。至释迦佛。总
有三生。何必要逢此界佛也。他界逢佛。后至此界。更
逢释迦。合为三生。于理何爽。其第二生。或此他界。受
皆无失。
疏是第四生值弥勒佛者。问弥勒出世。望去释迦。当
于人间。五十六亿七千万岁。是人云何。但受一生。即
逢弥勒。若更经生。云何得言是第四生。逢弥勒耶。答
约三生后。至逢弥勒。总名一生。不言此后唯更一生。
名第四生。逢弥勒也。不障此人有多生故。问何故三
生。即约行人。自经生说。是第四生。即不尔耶。答利根
极远。限至三生。故唯约自。钝根之人。极迟六十劫。生
即不定。故且对前三生云。后生逢弥勒。名第四生。议
曰。经文之中。既不定生。论复不说。纵不约生。而明其
喻。斯亦何过。若法归分别。假生赞成经之深旨。所有
妨难。当如前会。亦何不通。
疏为有不定等者。不唯二乘。兼有菩萨。为此不定。故
经说言。乃至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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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功德品
疏菩萨无取舍等者。问任持所馀说一乘。准此亦为
菩萨。说乘权实。而有取舍。如何无有道證等耶。答为
二乘说。令舍昔权。而取今实。故有记證。菩萨之人。先
取彼大。为说权实。但令不退。不同小乘。故不相例。
疏无生是境等者。今依大般若经。略为二释。一法即
无生。名无生法。故彼经三百七十六。及第五第六十
帙。并同。云谓令一切烦恼不生。微妙智慧。常无间断。
观一切法。毕竟不生。是名为无生法忍。意云。谓能断
彼烦恼之智。观彼一切遍计所执。毕竟不生。此能观
智。名无生忍。无生即法。无生法之忍。依主释也。无体
之法。亦名法故。二智所断惑。毕竟不起。名为无生。智
了诸行同阳炎等。名之为忍。无生即法。无生法之忍。
依主释也。不同于前。唯依遍计所执。名无生法。故前
经云。由斯势力。乃至少分。恶不善法。亦不得生。是故
名为无生法忍。此令一切我及我所慢等烦恼。毕竟
寂然。如实忍受。诸行如梦。寻香城等。此忍名智。得此
智故。名为获得无生法忍。有义。真如法身。名为无生。
初地證得此真如故。名得无生忍。议曰。虽有此理。准
般若等经。义即不尔。圣教多途亦无有失。
疏即三无生等者。问何以得知。缘三之智。名无生忍。
智缘三种耶。答按集一切福德三昧经第三云。为缘
何法无生忍。佛言缘阴界入。得无生忍。释曰。缘阴界
入。无自然生。得无生忍。又云。亦复缘于常乐我净。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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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缘。非与世法。而共俱行。乃至不与一切法俱行。
释曰。有体之法。可云与俱。遍计所执。本无其体。所以
故云。不与一切诸法俱行。而缘此之遍计无法。得无
生忍。如次即缘依他圆成遍计所执三种无性。
疏涅槃十六分义者。经文不释。古今多解。今略叙三。
一云。常乐我净。无常无乐无我无净。若迷此者名倒。
若悟此者名正。涅槃所明。大意不逾此之八种。见道
巳前。而能信悟此之八种。入见去往。即證悟入。见未
见别。各有八种。合成十六。二云。有为无为。各有八倒。
合成十六。返十六倒。即十六义。三云。涅槃总意。明诸
众生。皆有佛性。如来常住。能解此者。品类不同。有十
六分。十六分者。而是成数。故举言之。如一斤十六两
故。故涅槃云。十六分慈。不可难言。何唯十六。分终有
一难。不必须通。议曰。既无明教。三德所言。无可不可。
涅槃抄中。当广言也。
疏末尼珠王最胜等者。胜劣有殊。分为二种。或经说
言。末尼如意。唐梵双说。由此珠有品类不同。唐梵双
言。为彰胜劣。
疏此经虽说出生等。释伏难也。难云。法华胜鬘。俱说
出生一乘之义。何故彼经。总对六度。此除般若。故有
斯答。如文可解。
疏多云此经唯说出生。唯字误也。合为虽字。
疏数力无似胜等者。按天亲释云。数胜者。如经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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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以数无限。是以摄得布施之福。布施之福。量所不
及。故云数胜。力胜者。如经不及一歌罗分故。疏云胜
时。疏意说云。胎内五时。歌罗是初。最少时也。举此少
时持经之德。馀施多时。所不及也。据有其能。故论名
力。有云。如折一毛。以为百分。百分中一。名歌罗分。以
少歒多。故论义翻。名为力胜。言无似胜者。此福德中。
数不相似。以此福德不可数故。如经数不能及。疏云。
胜喻故者。疏意云。似者喻也。不可喻故。故名胜喻。今
助一释。布施之德。可以数数。名为相似。持经之福。数
不可数。故云无似。论自别言不可喻故。故知似者。未
必取喻。言因果不相似。此因果胜彼因故。如经乃至
忧波尼沙陀分者。意云。金等布施。得三界果。持经等
福。必得佛果。所以名胜。
疏四方众僧生八道者。四方众僧。各各皆成八道也。
故三十二。馀之表意。类此可知。
* 随喜功德品
疏卷第十
经皆衰老将死不久者。若未登圣位。虽受人天福乐
欢喜。老病死事。而无避者。故知三有。深可厌患。是以
劝之。修證圣果。故出曜经云。自古迠今。大畏有五。不
可得避。应老之法。欲使不老者。此不可得。应病之法。
欲使不病。此不可得。应死之法。欲使不死。此不可得。
应磨灭之法。欲使不磨灭者。此不可得。应尽之法。欲
使不尽者。此不可得。问何故老等名可畏耶。答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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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者何。老来逼时。能夺年少。盛壮将去。摧折身形。腰
脊伛偻。不能行步。犹如枯树。谁喜乐著。此最可畏。其
病来者。是名可畏。所以者何。平健之时。不知不觉。一
期痛切。宛转呻吟。华色充鲜。忽然悴减。烦冤楚毒。眠
坐不安。当于是时。谁能代者。卧在床机。势不从心。以
是因缘。病最可畏。死最可畏。所以者何。死来之日。灭
我寿命。忽撮将去。虽复力能。统四天下。金轮摧伏。七
宝道箭。利刃强兵。不能遮制。争夺可得。以是义故。死
最怖人。问居老等位。诚可吁嗟。弃之修练。若处盛年
贵健之际。阿患须厌。令更造习。答夫处世者。必不可
保。隙影石光。须臾变灭。故教捐舍。故出曜经云。世有
四事。不可久保。一者。常必无常。二者。贵必贫贱。三者。
合会必别离。四者。强健必死。
疏如挍量佛梵音声相者。除梵音相。馀三十相。不及
无见顶相一种。无量顶相。不及一梵音。何以故。以梵
音中。能出无量百千梵音。百千法义。利乐有情。證意
可悉。故智度论云。三千果树。不及一如意树。亦犹十
方萤光。不及一日。大千野干。不如一师子也。又大般
若三百四十一云。若善男子等。于初发心。及至一生
所系菩萨功德。起随喜心。得几所福。佛告憍尸迦。假
使三千大千界。合为一海。若复有能取一毛发。折为
一百分。取一分端。沾彼海水。可知渧数。是随喜福。不
可数知。何以故。是随喜福。无边际故。又云。于诸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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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菩提。速能圆满诸菩萨行。又四百三十二。菩萨所
有。随喜功德。于彼异生。声闻独觉。诸福业事。为最为
胜。为尊为高。为妙为微妙。为上为无上。无等无等等。
何以故。以异生修福业事。但为令巳自在安乐。二乘
修福业事。但为自调伏。为自寂静。为自涅槃。菩萨所
有随喜功德。普为一切有情。调伏寂静。般涅槃故。所
以今者。第五十人。随喜功德难为比。
* 法师功德品
疏百福十善因所惑者。按涅槃经二十四云。菩萨不
杀戒。有五种心。谓下中上。上中上。上乃至正见。亦复
如是。是五十心。名初发心。具足决定。成五十心。是名
满足。如是百心。名百福德。具足百福。成于一相。
琉今解唯在四善根位者。问至四善根。自能见于三
千界等。何关经力。答由持法华。得至四善根。故见境
等。亦名经力。又不持经。至善根位者。虽见三千。而不
明利。若持经者。见乃明矣。又不持经。虽见界等。而无
八百等功德也。今持经得见大千功德。
疏即如经云三千大千一化佛境等者。其教非一。又
华严经言。初地得百法明门。见百佛世界。即是百个
大千世界。一界一佛。名百佛界。此据四善根人所见
佛境。故名百界。若据凡夫二乘资粮菩萨所见说者。
即合说见百个百亿佛之世界。一四天下。一化佛故。
故梵网经。一华百亿国。一国一释迦。又大悲芬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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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菩萨所见佛也。百亿四天。为大千故。经既但云。见
百佛界。故知据彼善根人见佛境说也。
疏一云至于理无爽者。此解之中。文意有二。初云。诸
根互用。至非唯三千故者。此释意云。言得功德。及见
境量。属于地前。诸根互用。乃属地上。圣凡别也。二又
初地至理无爽者。此意释云。见三千界。亦通地上。会
意可知。
疏若加行地前亦得者。以加行力。而少分得。地前容
得。
疏此本论至互用中故者。此意言者。论前所说。凡夫
之言。通在得胜根用及根。及根互用两处文。
疏前凡夫位至有互用者。疏主结断。取初释也。地前
功德。见境地上互用两位别也。实非地前得有互用。
议曰。论意本明持经之人。所得功德。六根境量。诸根
互用。功德境量。既属凡失。诸根互用。何即菩萨本不
欲明地上菩萨。故又论引经。證互用云。眼见者。闻香
知故。如经释提桓因。乃至鼻根知故。经中结云。父母
所生。明非地上。准此之理。论明凡夫诸根互用。然疏
断意。若论加行少分得者。不障地前自在即非。非全
不许凡得互用。论据少分。故不相违。更思。
疏但知百劫劣二乘者。据任运起。言百劫也。若加行
者。数即广多。岂可二乘同年而语。如华严经十地论
中。而具言矣。若二乘者。知八万劫。即加功矣。又百劫
化城喻品¶ 第 119b 页 X34-0119.png

经悉见三千界者。问何但三千。更不多耶。答有义。智
度论云。三千界外。有风轮。天眼相违。故不能见。意明
凡夫肉眼之力。风轮能违。故不更多见。
经弥楼山者。传云。此名光明山。
经须弥山者。传云。此名安明山。今正云妙高山。
疏又得三千至亦不相违者。意明此中所说耳境。通
于凡圣大小位人。所有境分。
经三千大千界至有顶天者。问三千界量。如第二疏。
五趣所依身寿量等。如第六疏。四洲及天。一一别名。
疏未曾释。其事云何。答四洲者。一东毗提诃。此云胜
身。身形胜故。或形南方。以得胜名。或翻为前。在馀方
前故。二南瞻部。即是树名。此树极高。故标洲称。或云
林名。或以果标名。此无相当。故不译也。旧云秽树者。
误矣。何以知者。树既高香。何得称秽。三西瞿陀尼。此
云牛货。因高树下有一宝牛货。即是宝洲。从二事以
得其名。或以牛货易。故名牛货。四北俱卢者。此云胜
处。于四洲中。处最胜故。或云胜生。四洲有情。此最胜
故。次明天趣。欲有六天。一四天王。如第二疏。二忉利
天。此云三十三天。四面各八。及中帝释。从数为名。上
之二天。皆地居也。居须弥故。三夜摩天。此云时分。受
乐时分。有不同故。四都史多。此云知足。谓即受乐。而
知足故。或名喜足。多情喜足。行满足故。名喜足。五乐
变化。乐变五尘。于中受乐。虽复亦有业所生境。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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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乐。虽复亦有业生。自变五尘之境。而自受用。从
胜标名。次明色界四静虑天。初禅有三。一者梵众。大
梵从众。大梵所有。所领所化。故名梵众。二者梵辅。于
大梵前。行列侍卫。辅弼大梵。名梵辅也。三者大梵。由
彼获得中间定故。最初生故。最后没故。威德等胜。是
天主故。得大梵名。梵言虽通。此为其初。独名为梵。二
禅三者。一名小光。光明小故。二无量光。光明转胜。量
难测故。三极光净。净光遍照自地处故。三禅三者。一
名小净。意离喜踊。而纯受乐。名之为净。于自地中。此
净最劣。名为少也。二无量净。净转增胜。量难测故。故
名无量。三者遍净。净周普故。四禅九者。一者无云。以
下空居。天所止处。如云密合。第四禅所居之处。是极
轻薄。不同彼云。此天初故。故名无云。二者福生。有胜
福者。方可生故。三者广果。居在方所。异生果中。此最
胜故。故名广果。四者无想。一期生中。除生及没。粗想
不转。立无想名。五者无烦。谓彼天身。心无烦扰。一期
领受纯寂静乐。非下所有。或證苦等谛。离下粗重诸
烦恼故。故名无烦。六者无热。證四谛故。离下所起烦
恼蒸热。或热者。炽盛之义。上品杂修静虑及果。此犹
未得。故名无热。七者善现。由彼天形色妙端正。过下
二天。又得上品杂修静虑。善彰显故。故云善现。八者
善见。彼天形色转复妙好。众所乐见。又杂修定障。馀
品至微。见极清微。又得上胜圆满杂修静虑。所得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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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妙。馀所不及。又复于彼有色界中。最尊最极。又复
色者。积聚之义。至积聚边。名色究竟。无色四天。如第
三疏八解脱释。
疏坏根不坏境者。坏者杂坏。坏乱之义。下皆准知。互
用之义。如唯识抄。
疏此是智境鼻根知故者。第六意识相应之智。依于
鼻根。而能知彼。亦鼻根知。
疏得假似香等者。问诸教不见说香有假。云何言得
假似之香。答准瑜伽论。好恶香等。名之为实。和合等
香而是假也。故五十四云。空行风中。无俱生香。准有
假合者。既言假合。故知是假。问空行风中。假合香者。
其相云何。答风中无有根本之香。如风过树。树华等
香。逐风而来。由因华等。风方有香。故名假合。假合故
假。疏言得似。即瑜伽空行风香。不得实者。不得根本
香之自体。
疏此据依形等者。此约依色界实身。而起通力。变起
香等。
经地中伏藏闻香知者。问按成实论云。金银无香。金
刚无味。岂不相违。答小乘根钝。而不知有。今经大乘。
岂同彼耶。
经云命命鸟者。共命鸟也。
经末利华者。鬘华。堪作鬘。
经阇提者。金银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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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虽未得菩萨无漏法生鼻者。问许因五识通无漏
者。正符此文。护法所立。岂不违教。言虽未得。显有得
故。答但言无漏而为能生。不言所生体即无漏。体即
无漏。何须说云无漏生耶。问从无漏生。体应无漏。答
如等无间。诸心相生。通乎三性。及漏无漏。此何疑乎。
又言鼻者。而是根也。故长行云。清净鼻根。岂容鼻根
同成无漏。故知经意。明圣菩萨。以无漏法。起鼻等用。
名无漏生。生犹起也。非感亲生。圣不议故。
疏经亦说佛有鼻舌通过于眼耳者。按菩萨璎珞经
第三。明有鼻通。又十住断结经第六云。如来眼通不
可思议。如来耳通无能限量。如来鼻通倍不可计。如
来舌通广无边际。
疏一月四月等且举月时分齐等者。按西国法。一年
之内。分为三际。谓热雨寒。四月为一际也。所以经言
四月等也。
* 不轻品
疏因彼说非正明者。彼谓不轻。因不轻故。方说威音。
非为正说威音佛事。
疏初不可轻后犯戒故者。初是菩萨。而非比丘。礼拜
四众。而不可轻。后是比丘。而非菩萨。若礼四众。即犯
戒也。今者不轻。亦比丘亦菩萨。虽违遮禁。为利既大。
是以礼也。
疏此二在凡四十心位者。问前早巳住四善根位。何
故今言在四十心。四十心者。资粮位故。答第十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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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后三并名在大众中说法无所畏者。后三总名。在
大众中。说法无畏。然别行别。故开为三。足前成四。行
相易了。
* 神力品
经千世界至踊出菩萨等。问何故踊出。复请持经。答
有义。菩萨踊出。而有二意。一为开敷寿量。则善其始
也。二发誓流通。则合其终。
疏促不延时等者。若取舒舌。延劫之时。佛年无量。今
除放时。但言八十。问何故摄舌。而不收光。答有义。表
说法竟。故摄舌相。欲令十方通彻彼此相见。故不收
光。
* 属累品
疏累谓重叠等者。按说文。属连也。广疋。委托累也。谓
以事相属累。左传。相时而动。无累后人。谓累重也。有
义。累谓凭累。
* 药王品
疏八尘之痼者。色香味触。地水火风。
疏七漏者。按成实论。及涅槃师子吼品。一者见漏。见
道烦恼。二者修漏。修道烦恼。三者根漏。谓眼等根。能
生漏故。四者恶漏。谓恶象等。生烦恼者。悉名恶漏。能
生漏故。而得漏名。五亲近漏。谓衣食等。生贪因缘。近
能生漏。名亲近漏。六者受漏。受三恶觉。能生漏因。不
以受数名为受漏。三恶觉者。谓欲瞋恼。七者念漏。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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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因缘。总名为漏。
疏得此定巳能随乐现身者。所起色身。即是定果也。
或得定巳。而能发通。现诸色身。身即通果所摄。色之
三昧。依主为称。馀皆类知。或有财释。
经兜楼婆毕力迦者。传什公云。出龙神国。此土所无。
故不翻。又有云。毕力迦者。此翻为触。
经满千二百岁者。表居因位。十三住中。前十二住。皆
因位故。问依毗尼法。若自烧身。得偷兰遮。烧臂得突
吉罗。喜见岂不将犯戒乎。答古有两释。一云。可是在
家菩萨。不预犯列。二者。设令出家。适时而化。如身子
与须达长者。共载一乘。而不犯罪。或大小异。故无违
也。
经以佛法至亦付汝等者。问若小乘者。言佛毕竟入
于涅槃。可须付属。大乘如来。常住不灭。有感而应。何
待付属。答有三因。一者。时众见佛慇勤付属有在。则
重法情存。各欲宣持。二付属菩萨。令其自行及化他
故。三者。佛知众生。于菩萨所。有深重缘。故付令其弘
法济物。文中付属。而有二事。一法。二人。故金刚般若
经论云。以根未熟菩萨。付属根熟菩萨。
经八万四千宝塔者。表佛八万四千功德满矣。八万
四千尘劳之垢。以能除矣。问如来之体。金刚之固。云
何烧破。为多分耶。答理实觉体。莫有能坏。良以悲感
应物。佛力破之。以施三有。作诸佛事。故大般若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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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有情类。应于诸佛设利罗所。皈敬供养。而得度
者。以金刚喻三摩地力。碎金刚身。令如芥子。问供养
佛体。有何福利。此之菩萨。广崇宝塔。答近而言之。越
三恶趣。受人天乐。远而言者。登涅槃乐。故大般若经
一百二十七云。诸善男子等。供养恭敬尊重赞叹。佛
设利罗。决定不复堕三恶趣。常生天人。受诸快乐。富
贵自在。随心所愿。乘三法而趣涅槃。问自供施他。福何
优耶。答后胜于前。为能令彼广流布故。故大般若一
百二十九。五百三云。若善男子等。从他请得佛设利
罗。种种供养。若善男子等。从他请得。分施与他。如芥
子许。令彼敬受。此二福德。何者为胜。天帝释言。如我
解佛所说义者。当胜。所以者何。令他得于无量福故。
问舍利虽是如来之体。然不能现通说法。以利有情。
云何堪受人天供养。复令供养获福无限。答按大般
若一百二十八云。佛设利罗。是极圆满。甚深般若。所
薰修故。是清净。甚深般若所依器故。堪受人阿素洛
等。供养恭敬。尊重赞叹。又五百三云。皆因般若甚深
经典。而皆生故。堪受供养。又一百二十九。五百三云。
复次深广大悲神力加持。如是佛设利罗。令于如来
般涅槃后。有得一粒。如芥子量。种种供养。其福无边。
于天人中。受诸妙乐。乃至最后。得尽古际。
经七万二千岁者。表居因位。德未满也。问前生何乃
烧身以供养。今者但燃两臂献耶。答前生佛在。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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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导。法无弘者。故但燃臂。
疏总别离恶摄善等者。初句名总。具彼离恶摄善二
故。
疏随其所应配前三句者。配前法中三句法也。次下
合文。亦准此也。
疏闻书功德等者。闻谓闻经。书谓书经。
疏得无边边等者。彼人功德。而无有边。佛能知彼无
边功德。无有有边功德可知。名佛不知。
经闻是药王品不受女身者。问何独闻此品。得离女
身。岂闻馀品女身不离。答实闻馀品。女身亦离。但约
事相类。偏寄此明。何者。以女人者性多乐著巳身。种
种严营。今明菩萨舍身舍臂。破彼著性。不生染爱。故
舍女身。
疏方便摄引云菩萨慧无与汝等者。佛为引接闻经
之类。令其进趣。故云菩萨无与汝等。非实菩萨总不
及也。
经病即消不老不死者。问夫有漏者。皆有病老死。云
何凡夫闻经。离病老死。答古有多释。一云。由闻经巳。
要至于老方死。无中夭者。云不老不死。又云。百八烦
恼。名之为病。得闻经巳。能断烦恼。故云病消。不起六
十二见。名为不老。不失慧命。名为不死。又云。由闻此
经。知老病死本来寂静灭。故云不老病死。又云。由持
经故。得好颜色。故不老。得延命。故云不死。不病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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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音品
经甄叔迦宝者。赤色宝也。按西域传云。印度多有甄
叔迦树。其华赤色。形大如手。此宝色似彼华。因以为
名。又传云。璧圭也。又有云。此云鹦鹉宝。此宝似鹦鹉
鸟[𠿘]而赤色。
* 普门品
疏随类往化者。问菩萨发愿。常侍于佛。如影随形。云
何得言。随类化物。答据不化生。言不离佛。又心不离
佛。身化六趣。又不起灭定。尚现威仪。化生侍佛。二皆
不阙。
疏法琳皈命等者。按法琳法师别传云。俗姓陈氏。颖
川郡人。祖因官从寓襄阳。住长安济法道场。贞观十
一年。春正月。帝欲宣畅李风。导崇李系。爰发明诏。令
道士女道士。齐供行立。在僧尼之前。时法师与京邑
僧等进表。论佛道优劣。李氏真伪。申以直言。时天威
震怒。敕法师曰。汝所著辨正论信毁交报篇言。念观
音者。临刀不伤。既有斯灵。朕今赦汝。七日之内。尔其
念哉。俟及刑科。能无断不。法师既羁缧绁。复迫刑期。
冰炭交坏。控告无所。至第六日。夜从倚沈。吟步朗月
以烟燃。慨浮生之若寄。仰天而叹曰。昔邹拘齐狱。丹
质秦郊。尚敢夏景迁霜。乌颖为白。岂可独于琳也。无
微应者哉。言巳。俄有神人。身长丈馀。素服无冠。踰垣
戾止。而谓法师曰。既云刑殉道。弄纫类网。冥卫寔繁。
幸无劳虑。语讫而失。法师恭虔五体。默念三尊。遂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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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师曰。今赦期巳满。当届临刑。比丘念观音。有何
灵应。法师对曰。七日巳来。唯念陛下。威等问曰。前奉
敕旨。令师诵念观音。因何不念。乃云唯念陛下。法师
对曰。琳闻观音圣鉴。尘形六道。上天下地。皆为师范。
然我皇文思聪明。光宅海内。九夷奉职。八表刑消。君
圣臣贤。不为狂滥。今陛下字育恒品。如经即是观音。
既其灵应相符。所以唯念陛下。威等录状奏帝。帝悦。
因召法师。而问释道优劣。法师援据今古。鸿儒博达。
校量二宗优劣之事。而以面奏。敕览法师对异。而释
放焉。
疏齐欢凭依者。按齐书。元魏天平年中。定州募士。孙
敬德。在防造观音像。年满将还。在家礼事。后为贼所
引。不堪拷楚。遂妄承罪。明日将决。其夜礼忏流泪。忽
如睡梦。见一沙门。教诵救生观世音经。经有诸佛名。
令诵千遍。得勉苦难。敬德忽觉。如梦所缘。了无参错。
遂诵百遍。有司执缚向市。且行专诵。临刑满千边。刀
下斫之。刀为三段。皮肉不伤。易刀又斫。凡经三换。刀
折如初。监司问之。具陈本末。以状奏闻承相齐欢。欢
为表请免死。因此广行于世。所谓齐王观世音也。敬
还设斋迎像。乃见顶上有三刀痕。疏意以事因欢奏
得免。经复从齐立名。故云斋欢。实非欢身。免田之厄。
亦不相违。
疏一定异熟等者。按瑜伽云。顺定受业者。谓故思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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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故。名顺定业。言顺不定受业者。谓故思巳。而不增
长业者。释故思虽同。不增长别。是故此业。招果不决。
名顺不定业。疏取论意。而以牒云。文少不次。寻此应
悉。
疏八十九至不增长者。按彼论云。若有离作不增长
者。诸有造作如是业巳。若无追悔。不修对治。彼于此
业。若更增长。若不增长。此业亦转。令成顺恶受受。释
由不追悔。及更作故。故令其业。受恶趣果。然论不言
名增长业。疏取论意。立增长名。以论说言。若更增长。
顺恶趣受。故知此业。得名增长。下言名不增长业。亦
准此释。
疏或先增长业至复名不增长者。此来意者。论次前
云。诸有故思。造不善业。此业亦作增长者。定于当来。
受恶趣异熟故。疏云。此人若不起追悔之心。诚为定
业。若逢善友。起追悔心。亦名不定。如未生怨。举事为
證。由此故知。定不定业。大网望彼。悔不悔别。悔即不
定。不悔定也。瑜伽前云。定受恶者。据不悔说。以猛利
造恶有情。多不悔故。亦不相违。
疏对法第七有五故思业者。问他敕等。何名故思。答
初虽他敕。后发故心故。亦名故思。故彼论云。他教敕
者。犹如有一。虽不欲乐。因他强力之所敕教。发起故
思。行不善业。他劝请者。虽不欲乐。因他劝导。执为利
益。发起故思。行不善业。无所了者。不了得失。无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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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见。爱乐邪法。为求当来可爱异熟。发起故思。行
不善业。馀如疏引。
疏八自性无记者。略有二释。一云。谓善不善。非业道
摄。中下品性。自性不增。不同善恶业道摄者。故名无
记。非三性中无记性也。二云。即三性中性也。
疏九悔所损者。即是追悔。令业不增。名为损也。
疏六增长业者。一者加行。由极猛利三毒加行。发起
诸业。二者串习。于长夜中。亲近修习。若多修习不善
之业。三者自性。语业中。妄语为重。于身业中。杀生为
重。于意业中。邪见为重。四者事故。谓佛法僧。及随一
种。尊重处事。为损为益。五者所治。一向受行诸不善
业。乃至寿尽。无一时善。六者所治损害。断所对治。诸
不善业。令诸善业。离欲清净。
疏其十不增至多少者。十种不增。不越对法三种不
增。六种增长。不离对法二种增长。但作论者。依分位
殊。开合有异。问十种三种。相摄云何。答若名体而相
摄者。瑜伽第二。摄彼第三。瑜伽第七。摄彼初二。馀之
七种。随其所应。义通三种。七据睡寤。狂不狂等。位之
不同。而故开也。问对法五种。总言故思。十中第三。云
无故思。云何相摄。答对法据后。总言故思。瑜伽据初。
言无故思。对法初二。初云不欲。即是无故思也。问第
九第十。与彼对法。全无相似。云何相摄。答即彼初二。
由二损故。故他敕劝。而不增长。问一四五六八。彼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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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六增长业。与对法二。相摄云何。答五中偏指恶业
作法。六中通论善不善业。六总义通。彼二中有。对文
观之。其义可见。故不具之。问若作增长。非不招果。颇
有增长不作等耶。答有。故瑜伽论第六十中。作四句
云。杀生所引不善诸业。或有是作而非增长。即前梦
等所作。十不增业。或有增长而非是作。为害生故。于
长夜中。数随寻伺。由此因缘。彼遂增长杀生所引恶
不善法。然不能作杀生之业。亦作亦增长者。除先二
句。所馀一切杀生业相。非作增长者。谓除前相。馀九
业道。仿此应知。
疏第十三业等者。三四五业。诸教不同。开合差异。可
具言之。疏既有指。就披可悉。故不繁重。
疏由此故知初释为善者。即前亦有释言。上疏引瑜
伽对法。而成立者。并名初释。
疏捡系摄录等者。又按广疋云。申也括也。为括束之。
释名云。禁也。谓禁闭。诲物使不得开露也。
经天大将军者。有云。是天力士。如钵健提之类。亦如
那罗延之流。那罗延者。即天名也。
疏处位荏人曰宰者。又按声类云。宰治也。谓治邑吏。
广疋。制也。谓制事也。
疏三转施恐乖彼心者。问既云不受。将何转施。故释
之云。恐乖彼心。故见受之。而乃转施。亦名不受。
疏所以不受者。通结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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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观音受珠分作二分奉多宝等者。有义。受有二意。
一上顺佛旨。二下悯群生。欲展转生施主福故。分为
二分。示现生死涅槃平等。但奉二尊。又释迦生。而为
智德。多宝灭入。即是断德。为显智断为福田故。又显
二佛俱受。明二如来不灭也。
疏如巧医师至令发胜意者。可有二意。一令行恶者。
以巳方人。自知其苦。故不苦人。二令傍人见于不坚。
而内自省。不与于恶。故著本人。非是菩萨无利困物。
经无等等菩提者。略为两释。一者。佛大菩提。而有二
义。下所不及。名为无等。上佛有齐。故名为等。二者。上
无等言。为显佛果超过一切。故云无等。下一等字。因
菩提心。与果相似。故名为等。故涅槃云。发心毕竟二
不别。又智度论四十一云。无等名佛。所以者何。一切
众生一切法。无与等故。是菩提心。与佛相似。所以者
何。因似果故。是名无等等心。前解不正。后理教具。
* 陀罗尼品
疏以少略密无义文字者。能以少略。而含多义。复是
秘密。观其文句。而似无义。名无义言。非实无义。问何
以明之。以少包广。复何所以少含多耶。答按大法炬
陀罗尼经第二云。此一法句。出无量句。是大总持。通
说诸义。何以故。欲令一切众生。易受解故。
疏总持有四谓法义等者。然四总持。一法。二义。三咒。
四能。得菩萨无生忍。疏中所言辨才词者而有两义。
一者疏错。辨才及词。非总持故。二者不错。词无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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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上来长行名法义持者。有二义。一当此品初长行。
在咒上故。名为上来。二通前诸品诸长行也。后正问
何除偈耶。答亦不除。为对后咒。总名长行。更思。
疏无得无生忍持者。此经不说得无生忍之总持也。
问分别功德品中。由闻如来寿量长远六百八十万
亿那由他恒河沙众得无生法忍。妙音菩萨品。四万
二千天子。得无生忍。此品之中。六万八千人。得无生
法忍。何得言无。答经不明得无生法忍。法用位次差
别之义。名无无生。不障闻经有得者也。有义。下闻神
咒。悟无生忍。岂非一乘。即此亦有无生忍总持也。议
曰。兼取于前所得之忍。并名总持。斯亦何过。更思。问
神咒所诠。诠于何法。答有义。不出三义。一者。说于极
果胜德。或因中万行。二说三宝名字。或大力鬼神之
名。三者。说于诸法深理无相。使闻者悟道。问此方何
乃不译从此音乎。答有义。咒语含多。此间无物以拟
之。若译之者。于义不尽。又恐失其势用。传有译者。未
可依之。
经若有侵毁此法师者则侵毁是诸佛巳者。问何故
损人。即名损佛。答法师即如来使者。行如来事。是以
毁之。即是毁佛。问夫何等者。真法师相。答三业清净。
蕴德远非。可真法主。故涅槃经云。若欲说佛性如来
藏。及三乘者。先当清净其身。以身净故。则无诃责。无
诃责。令无量人于大涅槃生清净信。信心生故。恭敬
化城喻品¶ 第 124b 页 X34-0124.png

当知是人。是众生真善知识。是我弟子。非魔眷属。释
曰。且举粗相。而易为者。言令身净。实净三业。又按大
集经第七云。凡所演说。不为饭食。至心演说。说时不
轻。亦不自高。为出善巧。所闻不失。又般若经五百六
十七云。谓随所化。多为爱语。含笑先言。远离频蹙。发
词有义。能称如实。诸有所说。不欺侮人。所言决定。种
种乐说。以柔暖语。令众欢悦。容色宽和。使他亲附。随
义而说。闻悟解。为利益故。称法相说。平等为说。心无
偏傥。离虚妄言。作决定说。随众根性。由此因缘。令众
欢喜。
* 妙庄严王品
疏又净眼至故不说者。问妙严王。即前华德。今更明
之。何不重滥。答妙庄严王。虽即华德。华德于前。不题
为品。今立名题故无重滥。净眼即是前者药王。药王
前者。以标品号。今者更言。岂无重滥。故不取也。
疏又作枛者。五篇稻也。稻音若冷反。
经愿母放我等出家作沙门者。问在家何过。厌而舍
之。答损德败善。长诸恶缘。所以见舍。故郁伽长者经
云。所谓在家者。名杀善根。名不舍过。害助善业。是故
名家。云何名在。一切结使。在中住故。故名为在。又复
家者。在是中住。无恶不造。则于父母。沙门婆罗门。不
好敬顺。又复家者。长爱枝条。忧悲苦恼。患在中生。未
作善根。掉动不造。巳作善根。悉令散灭。又若住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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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息。姊妹亲友。眷属知识。贪爱所摄。常思念财。贪欲
无限。如海吞流。终不满足。又在家如幻。多容集聚。无
实众生。在家如梦兴衰代故。在家如露。速破故。家如
蜜渧。须臾味故。家如刺网。贪著色声香味触故。家如
毒蛇。互相侵故。在家多怖。王贼水火所劫夺故。具斯
多难。故见舍之。事同脱屣。问夫出家者。何利有之。而
见求趣。答真出家者。能在三有门。灭诸嚣累。发菩提
路。生植众德。故郁伽长者经云。出家妙好。舍离多垢。
远离爱欲淤泥。是涅槃际。甘露器。亿劫难得。有百馀
翻。对在家者。以明优劣。有斯胜德。故求出家。问若欲
出家。以何为心。名真出家。答为损生死。为趣涅槃。离
诸执著名利等事。是真出家。故郁伽长者经云。以何
缘故。舍业出家。为修慧故。勤加精进。如救头然。应作
是念。我应住于四圣种。乐行头陀。四圣种者。谓随所
有衣服乞食卧具。而生知足。叹美知足。不为此等而
行妄语。若不得此。不想不念。不生忧恼。设令得之。心
不生著。不贪不住。知其过咎。知于出离。随是知足。不
自称誉。不毁他人。乐断乐离。乐于修习。于乐断等。不
自称誉。是名住四圣种。
疏善或经等亲近善友者。又按瑜伽三十五云。由四
种相。当知菩萨具足。一谓菩萨所遇善友。性不愚钝。
聪明黠慧。不堕恶见。二所遇善友。终不教人行于放
逸。亦不授与诸放逸具。三所遇善友。终不教人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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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信欲。受学精进方便功德。而复劝修下劣信欲。受
学精进方便功德。所谓终不劝舍大乘。劝修二乘。劝
舍修慧。劝修思慧。劝舍思慧。劝修闻慧。劝舍闻慧。劝
修福业。劝舍尸罗。劝修惠施。终不劝舍如是等类。增
上功德。而复劝修如是等类。下劣功德。是名善友具
足之相。
疏绀青赤色者。按说文。帛染青而备赤色。释名云。绀
含也。青而含赤色。切韵。音赤也。
经河月者螺属者。出海中。洁白如雪者也。
疏然瑜伽正定聚要入初地等者。按瑜伽论第一百
云。邪正定法聚者。谓无间业。及断善根。正性定法聚
者。谓学无学所有诸法。不定法聚者。谓馀非学非无
学法。问按大般若三百九十四云。若初发心。若不退
位。若最后身菩萨。皆住正性定聚。如何论中。言学无
学。方名正定。答略为二释。一论通三乘。经唯大运。二
乘发心。多有退故。二经论相似。经言发心。即是初地
證发心也。故彼经云。住正定菩萨。不复堕于三涂八
难。三涂八难。得永不生。由入见故。更思。
* 劝发品
疏有云。灭后人年五十岁时者。又按楞伽经亦云。后
五十年。注云。四百五十年后。至五百年。中间所有五
十者。名后五十年。
经普贤菩萨乘六牙白象者。有义。有三因故。而乘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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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之人㝹马象三。如次喻故。又菩萨能乘之人。象
乃所乘之物。表能所乘之法。并离于染。故复白也。又
按𤘽舍论云。六牙譬六度。四脚譬四如意足。七支譬
七觉。皆是一乘中别行。有斯表彰。故乘其象。
疏生下四天亦下品等者。四王众天。名下四天。
疏生夜摩天至文略无果者。兜率陀天。有弥勒佛。诸
天得见。经文明举。其夜摩天。及上二天中无佛。天无
所见。由此经中。略不说之。为中品修所感之果。议曰。
忉利天中。亦无其佛。经何故言。但是举彼下上品修
所感之果。影显中果。非要约彼见不见佛。方言不言。
或不见佛。言释上二天为中品。所以文略无果。释经
不言。若准斯理。疏言无失。文约义含。寻披方悟。
疏只如中品至各有下上者。意明十行。一一之中。皆
有三品。如受持读诵中上品中而皆说故。取證于馀。
疏今但于中品说有等者。如说修行。实有三品。今者
经中但中品说。如说行下上两品。便不说也。
疏又修一二三行为下等者。若复有人。十法行中。唯
能修一。或修二行。或修三行。并名下品行人。即下品
中。有三类也。中上之行。亦准此悉。问下品之中。行二
三行。对彼中品。二行之人。且高复胜。云何名下。答下
品中三。如次对彼中之三品。名之为下。非以下品。第
三对中。初一名为下也。中对于上。亦准此知。或复疏
言。一二三者。如次下品之三品也。复云二四五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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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十者。三言乃目第三上品。非目第三行文中三
法行也。此意总说。约彼十行。而有多少。分三品也。此
释为正。
疏切韵至更无了音者。切韵。了音之中。唯四了字。无
彼缭缭燎燎二字。字音刀小反。非了音也。了音卢鸟
反。然镽者。镽𨲭长皃也。𨲭音巨小反。
疏有二燎字者。谓缭缭二也。缭者。按说文云。缭绕潦
缠也。谓相缠绕也。
疏视也内[目*(弓/一)]也者。按苍颉篇内视曰睐。疏写多误也。
又相传云。内[目*(弓/一)]者。俗云眼仰[目*(弓/一)]。
法华玄赞摄释卷第四(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