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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 298a 页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證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
一名中印度那兰陀大道场经于灌顶部录出别行
大唐神龙元年岁次乙巳五月二十三日
天竺沙门般刺密帝于广州制止道场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赵宋桐洲沙门思坦集注
明石孟后学比丘慧基重校订
明巡视漕河监察御史长安霍达参阅锓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长水云。梵语钵罗吠奢。此云入。亦云处。境入之处也。
释要云。六根不能亡缘
反照。为境所入。从此引心起惑造业。轮回罔极。
亦是识生处故。然根境二法
俱识生处。今分六根别破。故唯以根为入也。
熏闻云。根能受境。吸览前尘。故
偏名入也。】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苕溪云。前色阴中譬如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往华等相。盖以目喻。真
以劳喻妄。以华喻色。今指前说。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与劳下。斯取前文能喻
之根。便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劳目。正是眼入虚妄之相故。
斯取前文能喻
一名中印度那兰陀大道场经于灌顶部录出别行
大唐神龙元年岁次乙巳五月二十三日
天竺沙门般刺密帝于广州制止道场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赵宋桐洲沙门思坦集注
明石孟后学比丘慧基重校订
明巡视漕河监察御史长安霍达参阅锓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长水云。梵语钵罗吠奢。此云入。亦云处。境入之处也。
释要云。六根不能亡缘
反照。为境所入。从此引心起惑造业。轮回罔极。
亦是识生处故。然根境二法
俱识生处。今分六根别破。故唯以根为入也。
熏闻云。根能受境。吸览前尘。故
偏名入也。】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苕溪云。前色阴中譬如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往华等相。盖以目喻。真
以劳喻妄。以华喻色。今指前说。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与劳下。斯取前文能喻
之根。便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劳目。正是眼入虚妄之相故。
斯取前文能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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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即能喻也。然此能喻带法言之。菩提即觉。从觉生妄。如瞪发劳。经意云。彼色
阴中所说目之与劳。亦是觉明瞪发劳相。劳相即空华也。应知前文空华。遍喻
九界五根之色。此中空华。但喻九界眼入之相。前宽此狭。不可混同。
当知眼
入乃至意入皆如空华。故云六文并云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问何不直就根
尘推破见性。而须指前劳目之事乎。答夫根尘遍迷悟。必从要故。指凡夫易解
之妄事。用开阿难未了之执情。向下塞耳闻声。畜鼻觉触。例亦如是。盖例如劳
目。皆易解之。
补遗云。六入文并云瞪发劳相者。此总喻六入根境并是劳相。
瞪以喻妄目。空喻菩提。六入中虽有譬如有人之文。乃是就法假设。晓训其义。
若直就六入根境而说。妄义不显。故假设瞪目塞耳。以显虚妄也。吴兴作法喻
两节而释。以由六入同一瞪目之喻。知前是法也。则知瞪与塞。皆晓训六入妄
义。唯同是菩提瞪发劳相中瞪字。乃是譬喻。喻于妄动之初。六入中眼瞪耳塞
等。却是所喻动妄之相也。观下身意两人之相。方知六入虽有譬如之言。只是
法耳。
荆公云。菩提一切如也。以合空则寂。以合尘则劳。】
「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
体。」
【由尘发见。故名眼入。离尘无性。是谓虚妄。他皆仿此。
熏闻云。二种妄尘者。前
指劳目。且据明缘示其妄相。明必对暗相待而成。此见离尘既无实性。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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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非于根出破根而推识也。上云见性。下云闻性。乃至意入名觉知性。性即识也。
若非识者。岂可诸根未发识时巳有见闻之义耶。应知破根而推识者。以现前
六根生灭难见。故从诸识推而破之。识若不生。根云何立。譬如草木之根。能生
枝叶方名根耳。枝叶若死。知根巳枯。以喻观法。大意可见。问若尔但破十八界
于意即足。何须遍破六入十二处耶。答盖随所计实法有异。故分三科至论推
破。必须三事相兼而说。】
「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若从根生。
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
入。」
【不于空生者。證真以此句破无因生。前非于根出破自生。非明暗来破他生。即
成三句。若合自他为共性者。四句意也。
问前五阴中既以空为他生。今證真
何故以空为无因耶。答凡四性之义随文分别。不可局定。前文空外无别他性
之义。故得以空为他。盖虚空亦是眼根所对之境。今文既有明暗之说。可对他
生。空对无因。于义甚便。】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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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溪云。言譬如者。此以假设其事晓训令悟。故云譬如。非取比况之义也。下文
亦尔。】
「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
体。」
【孤山云。耳闻动静。犹目见明暗也。诸经所说。对声有闻。缘明有见。今文了义。静
亦名闻。暗亦名见。鼻闻通塞。意知生灭。例亦如是。
熏闻云。静亦名闻等为显
性常。故下文云。声于闻中自有生灭。非汝闻性为有为无。了义著矣。】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若从根生
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又空自闻。何关汝
入。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
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急畜其鼻。畜谓缩气畜。犹缩也。
熏闻云。通塞对尘。虚实对根。根虚则尘通。根
实则尘塞。】
「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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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
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汝鼻。空自有
闻。何关汝入。」
【苕溪云。机者弩之□□□有发闻之义。故取譬之。】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
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
尘。毕竟无体。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
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
若从舌生。必无甜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若于空出。虚空自味。出汝口
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长水云。味犹尝也。
补遗云。虚空自味至何关汝入者。然此四句似乎相滥。应
知上二句明味尘。下二句明舌入。】
「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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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
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势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者。孤山曰。离合俱觉。犹动静俱闻明暗俱见也。】
「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
尘。毕竟无体。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
【熏闻云。非离合来此破共生。以离亦对尘故。非违顺者破他生。不于根出破自
生。又非空生即无因也。】
「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巳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
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忘。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
习中归不相踰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苕溪云。寤则览尘斯忆。睡则失忆为妄。又唾中有梦。寤中有忘。皆是览尘失忆
之相。忆之则生。忘之则灭。故下文云。因于生灭二种妄尘也。以妄对真即是颠
倒。此二妄尘复为生住异灭四种细相念念迁流。吸习此相中归意根。
补遗
云。孤山以记忘为习。吴兴意谓意根览吸此记忘之相。若学习然。
长水云。吸
习中归者。览此生灭全归意根熏习不断。苕溪云。四相刹那前后不杂。故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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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
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孤山云。前举四相。今唯二者。以生摄住。以灭收异。而且以忆者为生。忘者为灭。
内尘法尘也。见闻逆流者。以忆故则能逆缘落谢五尘。即览尘斯忆也。
熏闻
云。落谢五尘。阿毗昙名无表色。亦云不可见无对色。
补遗云。今谓亦可言逆
流者。心缘现量。心常寻求见闻之境。此名为顺。今落谢尘境返入心故。得逆流
之名。是则心随于境名顺。约现在五尘说也。境随于心名逆。约落谢五尘说也。
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则成缘于思不及处。即失忆为忘也。
资中云。眼耳取外
尘境。刹那流入意地。从外入内名为逆流。至第二念缘之不及。故云流不及地
也。】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熏闻云。非寤寐来破共生。非生灭有破他生。不于根出破自生。空生如前。】
「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
生即灭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
华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资中云。列子云其寤也形开。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开合。
汝觉知性则无别体。故云同于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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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释要云。意根是第七识。梵语讫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意者。恒审思量名
之曰意。相宗所说。但能缘内。计第八见分为内我。若小乘。但说一切诸法皆从
六识建立。不说七八二识。然心亦多种。相宗说七识为心根。是不可见法。非同
色法可见。胜义也。若肉搏心。即形如莲华。上有七叶。即浮尘根也。然今经不论
色与不色。尽是菩提性中无明劳相。皆同空华。无体可得。即是藏性故也。】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资中云。六根六境为生识处。故以生义推之。
长水云。前巳破根。今正破境。然
亦相对而破。故双问也。
苕溪云。初五阴中以喻比法用破执情。次六入中指
假设事显其妄相。今十二处乃至七大。即于现前见闻之境及近所目击者示
其藏性。是则经文从疏及亲。去假就实。善巧开发之意了然可别矣。】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
明空质。空亦如是。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初以根为能生。色为所生。若见空时。所生之色既销。能生之根亦灭。故云销则
一切都无。色相既无牒前义也。谁明空质责其失也。若谓色销根灭。其谁明见
空之体质乎。空亦如是。应云若复眼根生空相者见色非空空性应销等。次若
复下。以色为能生。见为所生。若观空时。能生之色既销。所生之见亦灭。故云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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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省之。
谁明空色者。若破空生眼见。应须责云谁明色相。今兼含二义。故曰
空色。
熏闻云。谁明空质者。语以推人。意存破法。即眼根也。然此中破处还复
破根者。以根如捏目。色如空华。捏若不生。华则随殒。乃至法处例此可知。】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
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击鼓以作众撞钟以静之。】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祇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
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巳
往击鼓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若无来往亦复
无闻。」
【孤山云。上以我喻声。城喻阿难耳。林喻馀入耳。我入城内则林中无我。如声入
汝耳。他耳岂闻。次以我喻耳。林喻鼓声。城喻钟声。我归林中则城内无我。如耳
往鼓处钟处则无。若无来往。亦复无闻者。声不来耳。耳不往声。闻义不立。】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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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闻云。旃檀者。一云此方无故不翻。或曰义翻与乐。释论云。一切香木中旃檀
为第一。
谷响云。一铢者。律历志云。二十四铢为一两。今云一铢言其少也。熏
闻云。张华博物志云。有西国使献香者。汉制不满斤不得受。使乃私去著香如
大豆许在宫门上。香闻长安四面十里。经月乃歇。又任昉述异记云。千里松香
闻于十里。亦谓之十里香。】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称
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
爇此枯木。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
远。四十里内云何巳闻。」
【释要云。但腾阿难计辞。自然破得有力。盖由阿难计其香气生于木中。即破云。
木自烧爇成烟。因何得有香气。烟若便是香气。则鼻闻时其烟应须蒙合汝鼻。
烟且槃旋未至遥远。四十里内何故巳闻。】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本无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
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尔时巳成酥味。遇黑石蜜应
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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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当作何味。必其虚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
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苕溪云。黑石蜜者。善见律云甘蔗糠也。其坚如石。】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释要云。按摩之法常式皆然。遗教经中。佛令比丘当自摩头。省觉内身俾令进
道也。省内则剃除须发。省外则瓦钵坏衣。令除贪以速證也。】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若各各有。则汝阿
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
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
有方所。」
【补遗云。此文足可以为山家学者决止观拣境之蓍龟也。天台大师正为拣能
缘识阴能造心境。
真际云。意识所缘法尘之境。三性不同。假实有异。
补遗
云。如云恶五阴实法也。恶众生假名也。善无记例知。
轨生物解互不相涉。故
云生成法则。
补遗云。此中所缘三性乃是法尘。心所亦通三性。非指心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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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诸心不出于识是也。言生成法者。此心所法从心王生。故曰生成。如善心数。
轨则善王以成法。则所习者善也。恶与无记例此可知。】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
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
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
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孤山云。知则名心者。离心有法。法既有知。亦名为心也。异汝非尘者。异汝则非
汝心。有知则非汝尘。既异且非。则是他人心矣。即汝即心者防转计也。云何下
难也。汝心唯一云何有二。根尘俱知。是二心也。若非下。此意法尘非是五尘。五
尘及以虚空摄一切法。
熏闻云。问法有二种。一心法。谓相应诸心数法。二非
心法。谓过未来色法等。是则五尘等外更有心法。今何以云摄一切耶。答此中
为破法若非知须属五尘及以虚空。故云摄耳。若是心法。自属上文所破也。
皆现量境自属五根。法尘既不属五。是故责云当于何在。离合冷暖即触尘也。
都无表示者。以意法无形。缘落谢五尘故。既于色空之境。不见法尘之状。岂是
空外别有法尘耶。心无所缘。处义安在。
荆公云。法自性空非是尘也。此若有
知即是汝心。以何为法。此若异汝又非是尘。则同他人心量。以何为法。】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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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长水云。梵语驮都。此云界。界是因义。根境识三互相因故。又种族义。根境识三
各一种族。又六根乃至六识自为种族。
孤山云。此十八界虽相对推破。而正
在六识。其根与境前巳破故。本如来藏者。妄执既破藏性即立。故此一经。原始
要终而皆即破即立。虽或偏破而未尝不立。虽或偏立而未尝不破。文有出没。
旨常圆备。破即空也。立即假也。破立相即即中也。三谛三观何文不尔。读者行
者勤而照之。】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
色为界。」
【苕溪云。如汝所明者。小乘所解因缘生法皆是实有。不了即空。据彼诘之。因破
其执也。他皆仿此。】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
所表示。从何立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若色变时。
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
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
成界。」
【真际云。汝见指根也。以是不可见有对色故。非青等色。故不可见。能照境发识。
故可对。此是胜义根非浮尘根。既不可见。即无表示。
孤山云。次若因下。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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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故云汝识不迁界从何立。若随识灭。两法巳灭。界相何存。故云从变则变。
界相自无。三常不知空。惟既不变。既从色生。秪令识色。不应识空也。
长水云。
若兼下。若根境合生中界者。此识中界知不知别。故云中离。若成别者。此识中
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两合。两合若成有杂乱过。知与不知同一界故。界
义应非。
释要云。离别也。若言根境俱生此识。此中间识须有知不知别也。若
许两别。则知自合根。不知合境。故云离则两合。又离则两合者。若实别者。即知
与不知二法合成一识。故云离则两合。】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性。」
【补遗云。孤山科为结无离计。若根境识三处都无乃结无也。则眼与色下离计
也。然则眼与色及色界三者。应云识界三可也。乃至下文皆然。似难晓其意。恐
则眼结上自生。与色结上他生。及色界三结上共生。若云识者不显共义。所以
意界文中结云。则意与法及意界三。乃从根标共义。舌身亦然。据理合根境双。
标共义。前三后三互现其义。本非因缘。总指三性自他共也。下去五文意亦如是。】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
声为界。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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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
相。闻应闻识。不闻非界。闻则同声识巳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不应
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长水云。初若因下破胜义根也。若无前境。根自无知。若实无知。更有何识。次若
取下破浮尘根也。设取浮尘之耳容有闻者。若无动静亦不成闻。云何将此可
见浮尘。杂色触法为识界耶。则耳下双质二根也。声能生识。何假于闻。若无于
闻。声亦不有。纵谓识因声生。又许因根有相。则闻声时即是闻识。若不闻识非
是界义。若闻于识识则同声。既能了之识作所闻之境。谁为能知知此闻识。自
若无下总破境生。不应下破共生。
孤山云。识若杂成。则一半属声一半属闻。
故云界无中位。既无中识。则内根外境义皆不成。】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性。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
香为界。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嗅知动摇之性。若
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若取嗅知。
又汝心中以何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以空为知。空则自知。肉应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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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汝。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二物不来。汝
自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香应非臭。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
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
有界从谁立。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不知香。知即
非生。不知非识。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既无中间不
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虚妄。」
【肉形即浮尘。嗅知即胜义。
苕溪云。若名为触。即是身根所觉之尘。故曰名触
即尘。孤山云。言空是汝则不见形。言身是汝则不能知。两求不得。是无所在。伊
兰。臭树也。
苕溪云。从二物不来下以根从境破。境既有二。根应成两。先定云
为香为臭。次责云臭则非香香应非臭。意在俱闻。堕两鼻之失也。若鼻是一下
从以境从根破。根既唯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识界奚存。巳上皆破根生也。
问上云以香为知。知自属香。岂非破境耶。答斯盖对根而说。正破胜义。次文不
对根辨。方破境生也。若因下破境生。如眼有见。既不能返观其眼。例香有识。岂
能返知其香。纵许汝识能知香者。此则不合言从香生。故云知即非生。设若不
能知此香者。又何名识称了别耶。故云不知非识。香不因识。识不由香。是则界
义俱不成立。
孤山云。中间识也。内外根境也。】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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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
味为界。
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尝舌为
甜为苦。若舌性苦谁来尝舌。舌不自尝。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
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同相为
一味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不应虚空生汝心识。舌
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苕溪云。咸淡甘辛略举四味。详则有六。更加苦酢。
补遗云。按涅槃经。以劣三
修斥邪三修。用兹六味。恐今文旨。舌中泛举。不必言六。
言和合者。众味共成
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变异者烧煮异本也。斯等种相若为能生一识体者。所
生之识既一。能生之味岂殊。是则一切味尘混而无别。苟无别识。界义不成。
熏闻云。又一切味下以根从境破。识体若一下以境从根破。
孤山云。初因舌
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虚空是破无因生。四舌味和合是破共生。前后
诸文皆尔。此中最显。】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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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
触为界。
阿难。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
合离者。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
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
不复立内外性空。即汝识生从谁立界。」
【孤山云。粗寻曰觉。细伺曰观。触尘合离是身觉观之缘。既无触缘则无觉观也。
物不触知。秪是物不知触耳。既身知有触。则知是身时即受触。知受触时即是
身也。若即唯是触。则无身相。若即唯是身。则无触相。
苕溪云。次从阿难下。乃
是委破初文身触各生之义。先简物不触知。次显身知有触。既了身知有触则
晓身触同时。既晓同时故知身触各生。两无所以。合身下推合与离。此破中间
识界。下文内外不成结破根境也。中云何立结破中间也。】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性。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
法为界。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
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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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
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汝今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
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
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苕溪云。又汝识心下。俱舍论云。集起名心。筹量名意。了别名识。此云识心同彼
第七思量(即意根也)兼了别性。同彼第二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识也。
熏闻云。经文
前后。皆指阿难现前第六识心破其情执。秪可取俱舍小宗释此三义。
补遗
云。思量即彼筹量名意。了别性即彼了别名识。经意指彼二三同是意所生识。
故云兼也。
然彼第二亦云意者。盖识之异名耳。故婆娑中。明心意识三无有
差别。如火名焰亦名为炽亦名烧薪。
熏闻云。彼论问曰。心意识此三何别。答
或别不别。言不别者。心即意识。如火名炽等。秪是一心有三差别。言有别者。名
即差别。或云过去名意未来名心现在名识。或云在界名心在入名意在阴名
识等。上引俱舍释。今经义亦约不别而别。分此三名也。是故意识名同。但约先
后以分二义。
长水云。若因意下。破根生识。法生故心生。无故不起。离缘下例
破所生。以无根而况识。又汝识下。总问同异。识心八识也。思量七识也。了别六
识也。七八二识俱第六根。亦同名意。故此总问二俱有过。若因法下破境生识。
五尘不即意摄。以各有对。若离色下正显离尘无体。生则色下破转计。
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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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识为所依根。故云六有二也。亦同名意者。起信有五意识。故七八二识俱得
名意也。
补遗云。长水云八识名心七识名意第六名识。同在第六名为意根
者。只缘阿难大众将破无明。故有此解。四明光明记以七八同在无记。良由七
八唯依第六而住。
释要云。所思者所思惟境也。发明者由所思境引发显明
意根故也。以由尘发知故。今正破第六识兼七八破也。
苕溪云。同意下。谓若
识同意。云何复有能生所生。若识异意。则应所生同于无情。又纵计云所生无
识。则与能生体性非类。又若救云所生有识。此识既无前法可缘。必须反识其
意。意若为境。根义不成。
熏闻云。世间诸法不离五尘者。问前意法处推所缘
法。则云此尘非色香味等。今何取五尘为法耶。答前文正推法处。故对落谢五
尘言之。此中既破意识。须对现前五尘而说。以五意识从现境生故。非意所摄
者此据意法斥之。言五尘之法自属五根所摄。非意家法入之分也。
资中云。
以五尘之法各配五根。离五尘外意无别法。
长水云。法尘之法。故云法法。所
因即法尘也。
携李云。色空动静通塞即色声香三尘也。合离即味触两尘。生
灭即法尘。然生灭但是五尘相通。离五无体。故云生则诸法生灭则诸法灭也。
苕溪云。初破根生。次破境生。不破共生者例前可知。
熏闻云。应云若意法
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补遗云。此中生灭亦指上六。
六中意入生灭二尘。当以忆忘以言生灭。言生则色空诸法等生。即意地览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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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
性。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
云何如来因缘自然二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唯垂哀悯。开示众生中道了
义无戏论法。」
【孤山云。阿难既执昔所谈世谛。疑今所演第一义谛。将恐众生闻昔和合则滞
于有。闻今排摈则溺于空。不达中道。动成戏论。故请开示也。
熏闻云。皆因四
大和合发明者。应知四大有内有外。内谓正报。外谓依报。前五阴中色必具四
大。一往通内外。二往唯在内。下七大中地水火风。一往通依正。二往唯在依。空
大对四皆属于境。并根与识还是重破三科之法。圣言被物各随所宜得益不
同。故兹异说耳。
释要云。又此七大即前三科也。地等五大即前十二处。根大
即六入。识大即十八界。但以为门不同。宜乐有别。故重说耳。
谷响云。戏论谓
同儿戏。言论而无实理也。】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
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闻。如说
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悯。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
令当来修大乘者通达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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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云。恨无始来一向多闻。是厌小也。慇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
他等。是求大也。亦可指法华中。】
「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阿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则不能
兴诸大杂和。犹如虚空不和诸色。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死
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未有休息。阿难。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次阿难下明彼大性本真则非和合。故引虚空喻之。即同下文性色真空性空
真色也。生而复死死巳还生。故曰生死死生。即终始相成也。今生后生今死后
死。故曰生生死死。即生灭相续也。
次举二喻。以相续如火轮。相成如冰水。
荆公云。如水成冰留碍不通。冰还成水流通无碍。此冰与水但是一性。四大和
合。则如水成冰。性真圆融则冰还成水。
补遗云。经意言七大之性本是真常。
体虚无性。非不和合。又若和合失其真性。便有死生之咎。此总非文。大意如此。
熏闻云。阿难唯执世谛。盖据小宗。如来兼破真俗。斯约大义。】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
虚即实空性。阿难。若此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孤山云。三藏二乘析法观空。故约彼解以破其执。
熏闻云。汝观地性者此指
析法差别之性也。下水火风等皆是俗谛性耳。前云若彼大性。则指四大之中
真谛性也。堕文释义不可混同。如地持中有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别故。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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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云。言邻虚尘者。以此尘极微邻于虚空。故七邻虚为一
透金尘。七透金尘为一透水尘。七透水尘为一兔毛尘。七兔毛尘为一羊毛尘。
七羊毛尘为一牛毛尘。七牛毛尘为一隙中游尘。
有解云。诸瑜伽师作析色
明空观。以假想慧力。分分析粗色。一微尘犹有十方分。但名微尘。不名极微。更
析此微为七分。即无十方分位。名为极微。亦为极略色。亦云邻虚。亦云色边际。
以不可分析故。若析之则成虚空。
长水云。微尘有方分微也。邻虚尘无方分
微也。即是极微。色边际相。今指有方分微名色边际。随经所出不须和会。
熏
闻云。经中言析彼极微者。乃通相呼微尘为极微也。
补遗云。若据邻虚。即是
极微。方名色之边际。今经析极成邻。乃指微尘为极微。亦名色边际。所以熏闻
记云。此乃通相呼微尘为极微也。良由望彼隙尘。岂不名为色之边际通名极
微耶。
孤山云。阿难下。谓既能析色为空。亦可合空成色。】
「今汝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汝且观此一邻虚尘。用几虚空和合而
有。不应邻虚合成邻虚。又邻虚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虚空。若色合时合色
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色犹可析。空云何合。」
【若合邻虚。自成方分。以类各合。非互相成。
资中云。若空不可合。色从何生。故
知此色。本无自性。】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
量循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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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云。此文别斥。下文通斥。别则阿难不了藏性。通则世间妄起执计。然不了
真心故起妄计。起妄计故不了真心。文虽各指。义乃同归。此理虽无始本具。阿
难亦无始本迷。故云汝元不知也。如来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云性色
真空。即真而俗。故云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并云性。三谛圆融不一不异非
纵非横。名如来藏。涅槃亦谓之秘密藏也。谷响云。以合摄三谛。故受藏名。是佛
所證。故名如来藏也。众生在迷。理与佛等。是故藏性。凡圣一如。非偏小知。复称
秘密。
俗故十界宛尔。故曰性空真色。真故生佛寂然。故曰性色真空。此言理
具。非关事造。故云性也。理具如摩尼具宝。事造如摩尼雨宝。理具如水具波性。
事造如因风起波。若不具宝性。馀珠应雨宝。若不具波性。大地应起波。是故一
家明圆必谈理具。深符佛旨。妙得自性。若说若行皆须了具。
荆溪云。问一心
既具。但观于心。何须观具。答一家观门永异诸说。该摄一切十方三世若凡若
圣一切因果者。良由观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理性虽具。若不观之但言观心。
则不称理。小乘奚尝不观心耶。但迷一心具诸法尔。若不尔者。何名发心毕竟
二不别。成正觉巳。何能现于十界身土。然理必融事。事岂殊理。理事双泯。故曰
清净本然。如水必融波波不离水。波水尚一。理事谁分。
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彼彼互摄。一一相融。故曰周遍法界。我心既具。生佛皆同。今从的示。故但云心。
究竟而言。则是我心佛心生心展转互遍。名无差别。
随众生下。名藏性随缘
造十界事也。则是随染净心顺差别业发现十界依正之果耳。
九界高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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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佛界本了无别对待。九界悉名差别。
随妄染心顺黑恶业。则发现三涂依
正。随妄染心顺白净业。则发现三善依正。随妄染心顺无漏业。则发现二乘依
正。随妄染心顺亦漏亦无漏业。则发现菩萨依正。若以六即甄明。则九界随顺
妄染心是理即。理具而情迷者也。
如西处无东。妄认为东。
佛界随真净心。
是五即称理而悟者也。悟有浅深。故有五位高下。
长水云。无妄相应具无漏
法。故名清净。非是有为。故云本然。无所不在。故云周遍。此则种性体德体量悉
具足耳。若识此法。成三妙观。方知一尘具一切佛法。一切心法。一切众生法。靡
不皆在一微尘中。即见卢舍那。即见自巳。即见一切法。如一微尘一切法亦尔。
释要云。成三妙观者。若能体达依正之法性色真空。是即空观。所谓一空一
切空。无假中而不空。体达性空真色。是即假观。所谓一假一切假。无空中而不
假。色空不二。是即中观。所谓一中一切中。无空假而不中。斯则三观一心。非纵
横并别。故台宗谛观。名别体复同。是故能所二非二。
纂注云。观经云是心作
佛是心是佛。天台疏云。是心作佛者。佛本是无。心净故有。亦因此三昧心终成
作佛也。是心是佛者。向闻佛本是无心净故有。便谓条然有异。故言即是。心外
无佛。亦无佛之因也。妙宗钞云。释中二句二。初作是别明二。初约能感能成释
作。作有二义。一净心能感他方应佛。故名是心作佛。言佛本是无者。法身妙绝
无有色相见故。心净故有者。众生净心依于业识熏佛法身。故见胜应妙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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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应即果释是。是亦二义。一心即应佛。故名是心是佛。向闻等者。佛体无相。心
威故有。是则心佛及以有无条然永异。经泯此见。故言心是应佛心外无佛。二
心即果佛。故名是心是佛。即亦无佛之因一句也。既心是果佛。故无能成三昧
之因也。众生心中巳有如来结跏趺坐。岂待当来方成果佛。初是应佛。二是果
佛。此乃消释经疏之文。若论作是之义者即不思护三观也。何者。以明心作佛
故。显非性德自然有佛。以明心是佛故。显非修德因缘成佛。应知外道诸句三
教四门所有思议。不出因缘及自然性。故佛顶经明乎七大皆如来藏循业发
现。一一结云。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
无实义。彼云世间。该于九界。今于一念妙观作是能泯性过。即是而作。故全性
成修。则泯一切自然之性。即作而是。故全修即性。则泯一切因缘之性。若其然
者。何思不绝。何议不忘。既以作见绝乎思议。复以作是显于三观。以若破若立
皆名为作。空假二观也。不破不立名之为是。中道观也。全是而作则三谛俱破
三谛俱立。名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也。全作而是。则于三谛俱非破非立。名
一中一切中也。即中之空假名作。能破三惑。能立三法。故感他佛三身圆应。能
成我心三身当果。即空假之中名是。则全惑即智全障即德。故心是应佛心是
果佛。故知作是一心修者乃不思议三观。十六观之总体。一经之妙宗。文出此
中。义遍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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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苕溪云。世间通指九界。
熏闻云。别而言之。多指人天。至别教菩萨巳还。以谓
识心分别计度因缘自然等。此如初卷中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
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
补遗云。七大中斥世间无
知。通虽九界。别非四趣。一者有文。如记所引初卷。二者有义。良以四趣底下。虑
不及此。
禀权教者皆名无知。不了实义。故名为惑。执成名相。故名曰为。
因
缘义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无因性。馀皆仿此。】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
【补遗云。无我犹言无体也。如下水性无定风性无体。】
「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阿难。名和合者。如我与汝一
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
如舍利弗婆罗门种。优卢频螺迦叶波种。乃至阿难瞿昙种姓。」
【携李云。阳燧者。熏闻云古文作燧。应法师云五石之铜精也。
崔豹古今注云。
以铜为之。形如镜。照物则影倒。向日则火生。以艾炷之也。又淮南子云。阳燧火
方诸也。论衡曰。于五月丙午日午时。销炼五方石。圆如镜中央洼。天晴向日出
火也。如我下例非和合义。
问破七大中。何故唯此火大例和合。耶答前地大
和合义疏。其执易破。从火洎识和合义亲。所计难破。且如火性。以俗谛观之。灼
然因于镜日艾三和合而生。今以众人和合诘其根本。各各不同。用显诸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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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人不同。例同镜日艾三也。水风等三随义可解。补遗云。记主意以舍利弗
等三人。例同镜日艾和合之义。水中珠空月三。风中衣空面三。亦可例同三人
和合之义。故曰水风等三。
梵语僧伽。此翻众。众即和合义。和合但是假名。离
彼实人无别体性。
熏闻云。婆罗门者。应师云此讹略也。具云婆罗贺磨拿。义
云承习。梵天法者。其人种类自云。从梵天口生。四姓中胜。唯五天竺有。馀国即
无。诸经中言梵志亦此名也。
孤山云。优卢频螺云木瓜林。迦叶波云龟氏。瞿
昙星名。从星立姓。至于后代。改姓释迦。】
「阿难。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为从镜中而出。为从艾出。为
于日来。
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受焚。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
然于艾。镜何不镕。纡汝手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
然后火生。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游历于此。日镜相
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
【孤山云。纡屈也萦也曲也。亦可训劳。
资中云。日镜相远。日去人间四万踰缮
那。
熏闻云。一踰缮那二十里也。】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
量。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法界执满世间起。起遍世间宁有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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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
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幻
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
【长水云。迦毗罗此云黄赤色。斫迦罗云轮。钵头摩云赤莲华。诃萨多未详。(或翻事水)
太阴精月也。
孤山云。月正中曰昼。方诸出水珠也。淮南子曰。方诸见月则津
而为水。论衡云十一月壬子日夜半时。于北方鍊五方石为之。状如杯盂。向月
得津。
高诱注曰。方诸阴燧。大蛤也。熟拭令热以向月则水生也。许慎又注曰。
诸珠也。方石也。译人盖取后许慎之说。
补遗云。燧字本作燧。亦通作燧。燧乃
是水火鉴也。若作此燧。本是塞上亭守锋火。又是钻燧之燧。
涅槃疏。问恒与
常何异。答不从因缘为常。始终不异为恒。】
「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
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若从珠出。则此珠中
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
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汝更谛观。月从天涉。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从
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水精无从自有。」
【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从月降。
熏闻云。皆同陷溺者。乙咸乙陷二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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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云。精犹性也。】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
量。一处执珠一处水出。遍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
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
【真际云。僧伽梨大衣也。
熏闻云。僧伽梨此无正翻。义云杂碎衣。以条数多故。
若从用为名。则曰入王宫时入聚落时衣。慧上菩萨经谓之大衣。
袈裟从色
得名。
此是不正色。亦云坏色。南山业疏云。本作迦沙。至梁葛洪撰字苑。下方
添衣。名道服也。遗教经云著坏色衣。三衣通称。】
「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虚空。生彼人面。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
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
若生虚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若无风时虚空当灭。灭风可
见。灭空何状。若有生灭不名虚空。名为虚空云何风出。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
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佛。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
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心无从自有。」
【长水云。动静不同故云性隔。心亦性也。】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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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业发现。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
【资中云。虚空与色二俱是假。亦相因有。体不离色。故小乘以明暗为体。大乘以
空一显色及极迥色为体。上见空明显色。下见空明迥色。
今谓此经空大先
立后破。涅槃虚空亦复如是。
何以明之。彼经佛说众生佛姓犹如虚空。此即
立也。迦叶乃以虚空对于四大。谓空是有。故佛以一十复次而遮其非。意恐众
生认所喻之性。同能喻之空。此即破也。今言空性无形者。盖云无依正之形耳。
而亦因依正之色。显空大之相。故云因色显发。斯则正取涅槃能喻之空。非无
色也。故下文凿井得空。乃是迥色之类。况前文云。纵令虚空亦有名貌。下文云
见觉顽空等。然则顽空岂无色耶。应知今经说空为大者。以明迷妄有虚空依
空立世界。又言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消殒。是故次四大后须说空大。此先
立也。至下文作三句推之。方是破也。
补遗云。今谓今经破妄中所明空者。乃
空一显色。同涅槃引喻显佛性遍之文。今显真中所明空者。乃如来藏性。同涅
槃佛性之空。破凡夫妄情也。资中顺经破妄。因色显发。以明空体。】
「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立安
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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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云。刹帝利王种也。奕世君臣仁恕为志。婆罗门净行也。守道居正。絜白其
操。毗含商贾也。贸迁有无。逐利远近。首陀农人也。肆力畴垄。勤身稼穑。凡兹四
姓。清浊殊流。婚嫁不通。飞伏异路。颇罗堕。真谛翻捷疾亦利根。慈恩云。婆罗门
凡十八姓。此居其一。旃陀罗云严帜。恶业自严。行持标帜。谓摇铃持竹也。】
「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
不无碍。唯见大地迥无通达。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
云何虚空因土而出。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
出。若因凿出。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汝更审谛。谛审
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如是虚空因何所出。凿空虚实不相为用。非
和非合。不应虚空无从自出。」
【补遗云。若因土出至空何不出者。此因土中有二。初破空。出土入井。次若无下
破转计空。无出土入井也。空有为入。既为所破。恐转计云。空无出入也。破云。空
若无出入。则非因土出而有空相。既不相因。显是一物也。土则出时空何不出。
空土既同。何得土去空留耶。汝更下破共生。佛意更合审谛之相。乃在下文。如
云凿从人手乃谛审也。土因地移乃谛观也。文中虽有三谛字。初一句总标耳。
下文根大中有四审字。初一句总标。下三审字。审其明暗空三不能生根大。至
下识大中只有二详字。乃对见相二义。空大中因土是自生。因凿是他生。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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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故不相为用。犹言不相为因。
又若因土出下破有二义。一约空土相异破。
二若无出入下约立土相即破。】
「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
藏。本无生灭。」
【苕溪云。四大后所以点空均名五大者。盖诸经常谈唯四而巳。此既异彼。故特
言之。下根识中。其例亦尔。通名大者。且从事立。智论云。佛说四大无处不有。故
名为大。苦言大性周遍。必须指事即理。摄末归本。不可名而名之。是为如来藏
也。】
「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虚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汝全不知如
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
井空空生井。十方虚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
【见觉即见精。如镜鉴像。得现量境。非如识之分别青黄。故曰无知。以前破识破
见。原有二层。皆对空显破。故四大后又举空见识本如来藏。以迷妄故。分一精
明而为见闻觉知与六和合也。有不达斯旨者。强以见觉为胜义根。此大误矣。
胜义乃清净色法所成。是法相宗语。下文明云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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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分
析。
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虚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携李云。此问四句。一同二异三亦同亦异四非同非异。但经文分两同异各成
一句。】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虚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
时非暗。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
见无生灭。一云何成。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虚空分析见
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
立见。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
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
【分析见元。即见精明元。下文谓见根也。心法而云根者。此六如根为轮生死證
妙常之根本。元一精明所分故也。荆公云。相见无性。离三元无。性见无相。本无
生灭。】
「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虚空。壅归大地。如是见
精因何所出。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携李云。前四句破因缘生。此破无因自然生也。】
「若见闻知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虚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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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云。前于六根广破眼见。馀根并略。今类通显示其性皆遍。闻即耳根。觉即
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觉者略也。
长水云。然小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
名。根之与识同名大者。未见经出。诸圆实教。圆观诸法。根境识三周遍不动。虽
有其义不立大名。今此特出。真为最后究竟垂范也。
释要云。大教始有空名
者。大乘中说五轮。即地水火风空也。空性周遍时处悉有。故名大。根境识有周
遍义者。圆觉云。觉性遍满圆无际故。当知六根遍满法界。根遍满故当知六尘
遍满法界等。又光明亦有六大。皆不彰灼。准此七大最显明也。或可单牒见之
一根。意云见性本无见性可得也。觉知此性也。】
「阿难。汝性沉沦。不悟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为
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
然周遍法界。圆满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长水云。曾则也。鼻舌二根境合始觉。故名尝触。觉触身也。觉知意也。
补遗云。
如上六根文中。佛难鼻根闻香同身触难。则知鼻等亦得触名。以鼻别香臭。舌
辨甘辛。乃是尝触。尝犹试也。身不能试香臭等。但名觉触耳。然准今文。尝触犹
在乎舌。以味到舌触义尤著。烟气到鼻触义犹疏。是故今文尝触在舌矣。
荆
公云。六根皆受性于觉。故于见言性见觉明觉精明见。耳听鼻嗅舌尝身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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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二根推类可知。所谓性见觉明觉精明见者。觉明从觉起明。觉精合神有觉。
亦与知同体。以见非知。故可言精。而不可言知也。上言见觉无知。则其不可言
知明矣。见性属觉。以明合精。故先言觉明。复言觉精矣。】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
汝今遍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识于中次第标
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
【真际云。根俱照境。故如镜中。识有了别。故能标指。】
「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
何发识。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
彼相尚无识从何发。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
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
【孤山云。处此二非者非相非见也。空则同无言无识也。应云无则同空。互其言
耳。有非同物言有识也。既生于空。巳无相见之物。是故责云纵发汝识如何分
别。】
「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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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精。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
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补遗云。汝更细详总标也。微细详审别举也。详之审之乃对见相。
长水云。和
谓了别。澄谓照境。
熏闻云。识动见澄非和非合者。此约根识动静相违。名非
和合。若望他境。还破自生耳。若风大中云。风空性隔非和非合。既对境论。乃破
他生也。若火大中云。日镜相远非和非合。此乃自他相望。正是破和合性。随义
而说。故非一涂。】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虚空地水火
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荆公云。识虽在六根而性非从所。性非从所。即非因缘。亦非自然。】
「阿难。汝心粗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
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
周遍法界。含吐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荆公云。于空云汝心昏迷。空性觉故。于见云汝性沉沦。见性外现故。于识云汝
心粗浮。识心内潜故。浮则但认浮根。粗则不达识精。所谓性识明知觉明真识
者。明知受明于觉。觉明从觉起明。识体是知。受明于觉。故先言明知后言觉明。
言妙觉者觉妙于此。言十虚者。识及六根所起用处有而不实。故云十虚。风无
实体。依土发现。故云国土。水火为世间用。故云世间。色不言世间国土者。离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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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方无迁流。空亦如是。
补遗云。含吐犹卷舒也。十方虚空在真心中为小。
故能卷舒之。】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得无挂碍。」
【长水云。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自不生今则无灭。生灭去来皆如来藏。圆遍不
动。清净本然。此是如来宣胜义中真胜义性。故云微妙开示。身心圆明。故云荡
然。更无诸法可为所疑。故无挂碍。】
「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
【向执心在身中。谓言是我真性。今知空在心内。如片物持于掌间。下文亦云空
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
「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里十方。」
【孤山云。上云各各自知即能觉之智。心遍十方即所觉之理。常住真心遍融十
界。故曰十方。天台释法华经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见
十方空者。谓十界脩业发现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为小。故以掌叶为喻。一切
世间等谓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业发现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谓十方
虚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裹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断
灭。观此文者。岂疑无情有性无情作佛之说耶。
向执心外有法。今悟法法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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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者。请看此文。纵信无情有性。仍说不具诸法。遂令佛性派成其二。一具法
佛性。谓有情性。二不具法佛性。谓无情性。若此派分。何异他说无情草木无佛
性耶。今立量示云。一切草木是具法。定具诸法故为宗。因云有佛性故。同喻如
有情。正教量云。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妙觉湛然周遍法界。
含吐十虚宁有方所。
手鉴云。立量示。谓西域诸贤圣僧所解法义。皆以三量
为定。一比量。二现量。三佛言量(亦名正教量)比量者。以宗因喻比度也。如远见烟必
知有火亦非虚妄。现量者。亲自现见不假推度自然定也。佛言量者。以诸经为
定也。若但凭佛。不自比度證悟者。秪是泛信。于巳未益。若但现量自见为定。不
勘佛语。焉知邪正。外道亦亲见所执之理。修之亦得功用。自谓为正。岂知是邪。
若但用比量。既无圣教及自所见。约何比量比度何法。故须三量勘同方为决
定。然今但用二者。以未亲證故。故西域诸师既以亲證三量备矣。】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
沤起灭无从。」
【太虚处我心中。尚如片物在掌。更观所生微质。于心大小若何。故举空中一尘
存亡。此辨喻至小也。如湛下再举沤喻。了身无生也。前喻犹存小相。今喻相本
无生。故此二喻各显一意。
纂注云。若以文往观。则有空尘一喻。可无海沤一
喻。有海沤一喻。可无空尘一喻。若以义往求。则非空尘一喻。无以显心遍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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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八卦九畴相为表里。前后文虽为显心遍身局。且欲见身心一体。故并用
海沤一喻。(二卷六卷)至辨魔文。欲谈此心至大虚空世界至小。故复以云点太清为
喻。观者详之。】
「了然自知获妙本心常住不灭。」
【了谓显了。然语辞也。明解在心故云自知。迷妄名失。了悟为得。既言常住不灭。
故非新得。但显现耳。】
「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
【孤山云。圆顿之解。昔所未有。而今得之。】
「妙湛总持不动尊。」
【此下四句即显三宝。初句是能说教主即佛宝。次句是所说经教即法宝。后二
句是受益之人即僧宝。佛證三德之理。说三德之教。阿难前以三德为请。今获
三德之益。故此赞述也。今文六字是赞。一字是号。妙湛即赞真谛。是般若德也。
总持是赞俗谛。即解脱德也。不动是赞中谛。即法身德也。又即三而一故曰妙
湛。即一而三故曰总持。即非三非一故曰不动。譬摩尼珠即莹彻即具宝即体
圆。虽三宛然而是一珠。虽是一珠而三宛然。故涅槃云。如来之身亦非涅槃。摩
诃般若亦非涅槃。解脱之法亦非涅槃。三德各异亦非涅槃。是故不一不异如
摩尼珠者名大涅槃。是佛所證也。
然兹所證。乃由因中修乎三止三观。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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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那最初方便。盖请如来自行之因。欲依修学。既蒙开示巳悟常心。故还以三
观之因。所克三德之果。以赞于佛也。尊即十号归一。由證此三号世中尊。】
「首楞严王世希有。」
【上四字是号。下三字是叹。首楞严大定之总名。此云事究竟。冥三德之理故曰
究竟。别而往目即奢摩他等三焉。阿难以别名而请。今举总名而叹。以显圆定
三一一三展转无碍也。出偏小上。喻之以王。是则行从理而得名。教从行而立
称。若然者。教行理三悉号楞严。而今正举能诠以叹也。五时设化逗机非一。未
若纯显圆常直明心性。故于如来在世五十年间所说经中最为希有。一教希
有。开权显宝故。二行希有。圆融妙定故。三理希有。常住真心故。】
「销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祇获法身。」
【亿劫颠倒想。谓无始无明也。
长水云。初句断障。即前身心荡然得无挂碍。从
无始来妄认四大六尘缘影为身心相。迷巳为物。观大观小。皆为颠倒虚妄乱
想。今闻开示。不执不认。故名为销。
孤山云。若藏教如迦旃延子。明四阶作佛
义。三阿僧祇修六度行。百劫种相好因。然后树下断结。获五分法身。此历僧祇。
非不历也。若通七地齐罗汉。八地扶习润生。经无数劫。然后七宝菩提树下一
念与真理相应。断除残习气。获真空法身。此亦历僧祇非不历也。若别教地前
缘修万行。动经尘劫。方入初地。分證中道法身。又如唯识云。地前方历一僧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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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历僧祇非不历也。此皆方便之谈。时长行远。今言不历。即圆悟自心。名大直
道。法华八岁龙女南方作佛。华严初发心时便成正觉。胎经云凡夫贤圣人。平
等无高下。唯在心垢灭。取證如反掌。皆与此文同焉。圆人一生尚有超登十地
者。况初住乎。说乃超诸位。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又云此经
圆顿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此乃圆修圆證。不断而断。无成而成。岂待时劫方成
佛道哉。
长水云。下句悟道。即获妙本心常住不灭也。阿僧祇云无数。劫波此
云时分。方便教说。一切诸佛皆于无数劫中修波罗蜜。然后成佛。今于此会言
下顿悟。获妙本心常住不灭。何历僧祇之有乎。故下文云。歇即菩提不从人得。
何藉劬劳肯綮修證。又云弹指超无学。又圆觉云。知幼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
觉。亦无渐次。皆此义也。
然据今文。且叙解悟。如文云各各自知心遍十方。知
即解也。叙虽论解。不无證悟。以随人入位浅深不同。且如两教二乘禀权菩萨
圆教根性未发信者。悟此境界。即是解悟。若曾巳入信解行位。闻法开悟。即是
證悟。更有巳入地住。即增道损生。乃至妙觉破惑證理。发真妙用。皆随位浅深
而论广狭。】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
【初句叙佛智。即佛道无上誓愿成也。即于此身期获證果。故曰愿今。次句叙悲。
即众生无边誓愿度也。下云除惑。即烦恼无尽誓愿断。悲智二法即菩提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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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
溪云。初即佛道誓成。以摄法门誓学。由学法门而得果故。次即众生誓度。以摄
烦恼誓断。由断烦恼方度生故。
长水云。了悟觉性。即前获本妙心得法身也。
二发菩提心。即本悲智二愿也。后修菩提行。即向下问修行方便也。谓若不了
身心。云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提。次不发大心无由起行。故善财先陈
三句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觉明性从深理生。故名深心。以
此二心承顺尘刹。诸佛化行无二无别。故名为奉。四句结报恩。大论云。假使顶
戴经尘劫。身为床座遍三千。若不传法度众生。毕竟无能报恩者。
苕溪云。以
上愿心归奉尘刹如来。是报我佛微妙开示之恩。】
「伏请世尊为證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苕溪云。前愿度人如释迦。故云愿度是众。今愿取土如释迦。故曰五浊誓入。
补遗云。此中誓入五浊乃行因。与物结缘之相耳。法华中声闻辞五浊者。以初
入佛道。今进道逾深慈悲逾重。不辞五浊欲流通也。若法华授记净土。乃佛果
之化耳。】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前明三德之体。故云妙湛等。此明三德之用。故云大雄等。涅槃云佛性雄猛。故
知大雄是法身之用也。又曰是诸声闻无有慧力。故知大力是般若之用也。又
曰慈即解脱。故知大慈是解脱。之用也既而理显智极断圆。乃能无谋而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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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水云。前云未成不灭。约时坚论。今云于十方界。约
处横说。】
「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
【真际云。舜若多空义。烁迦罗坚固义。类拔折罗此云金刚。阿难恳陈请愿。二利
周圆。表此真诚。故此比较虚空之性尚可销亡。我坚固心终无动转。】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證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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