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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0b 页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上)(论本第九十四至九十六)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九十四
大文第三。解触为缘等。先颂列十门。一触缘。
二见圆满。三实。四解。五不爱乐。六法住智。
七精进。八生处等中有二复次也。长行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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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自作苦乐及他作等。二解见圆满。若有弃舍无因恶因于五因中得正见名见满下。
以三缘来释见满。谓一于正法及毗奈耶不
可转故。二亦得名为成正直见。由于涅槃意
乐净故。三亦名成就于佛證净。于所知境智
清净故。由此三缘如其次第名于正法趣向
者。是初亲近。第二及与正證。第三次第配前
三缘。云何已下方释五因。一恶趣因。即三恶
业及不善根。即贪瞋痴。五清净因谓谛缘起
者。即能缘智为清净因。第三解实门。景师合
二复次。为第三实解门。今但不依。达师云。
问何故实境门中不说识及名色耶。答说在
所说中。厌断界离欲者。无欲界灭界。名句文
身名为法界者。一从最清净法界流故。从因
亦名法界。二依此修能證法界。从果亦名法
界。三诠法界亦名法界。复以如是差别已下。
解有为差别之名义也。第四解解门。景师云。
有异门记别者至无一疑惑者。意有所为名
有异门。无异门记者。谓作是记我生已尽等
更无异兼。智记别者。云何知见。彼生已尽
下。答便记别言生缘尽故彼生已尽。又即已
下。因解第六别记别。谓即记别彼因缘有者。
即有缘生。又复记别彼生因缘因缘诸取者。
取缘有也。又复记别此诸取相如实知故如
实见故令取无有者。别记断取也。却解第五
忍记已。方解第四断记别。一切贪爱因缘
皆尽。此断记别即别记别。别记贪断。故此总
记别当知略由三种行相谓佛所说诸结我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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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于心。第三自无一切憍慢。达师云。有异门
记别者。如别时意乐等。我于今者无一疑惑
者。非但听闻即得无疑。故云有异门。又即
于别记者已下。因智记别便越释第六别记
彼因缘有者。前智记别中云生缘尽故。言生
缘者有支也。今此云生支家因缘者。所谓有
支故云因缘者也。又复记彼生因缘因缘诸
取者。又复推寻有支家因缘者。所谓取支也。
此即因缘宗因缘。故云因缘因缘也。上来明
起作分观。又复记别此诸取相已下。明还灭
观。总记别者。却释第五总记别。还牒智记别
文也。断记别者。更却释第四断记别。第五解
不爱乐。初总标列爱乐不爱乐。后问答释。第
六解法住智及涅槃智。是见道已前法住智。
是观四谛。不同小论。言四圆满者。如下当辨。
第七解精进门。先辨观六圆满能发精进。后
明由四种相名善说法。前中。初总举徵列。后
能别释。于中有二。初释六种圆满之相。后明
诸聪慧者勤精进住。于中复二。先辨精进修
行。第二懈怠精进相对以辨得失。就明精进
胜利中。先对前总举二利。此精进者下。第二
随难解释即开三章。下次第解。前二可解。辨
俱义中。先问次答。答中有二。一自义。二他
义。中有四句。第四句即于前三句随逐无断。
故云大修广。第八解生处。如文可解。第九解
犹预门。即是颂中等字所取之初复次也。达
师等云。多闻诸圣弟子。是异生也。虽是凡夫。
学圣法故云圣弟子。若除却多闻两字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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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字所取之后复次也。言复如有一乃至名
第三人者。此文明学人犹造资粮业。但造满
业。大门第四。解有灭等。先颂列六门。一有
灭。二若沙门婆罗门。三后智。四流转。五来
往。六佛顺逆。长行释中初解有灭门。景师云。
诸学见迹已于见惑灭处身慧俱證。而于修
惑未灭之处择灭见之身未能證。以未断故。
如彼渴人望井见水。亦水器者。喻如越灭
方法名给水器。达师云。见道圣人虽已慧眼
證见道所断烦恼尽处无为。亦得能修之道
方便。然未得断修所断惑。亦未證得无为。故
云犹未能也。喻文云。肉眼喻见道。美水喻所
證无为。水器喻能修之道方便。有释此中有
谓三有。三有若灭便證涅槃。是故涅槃名为
有灭。欲显三果之人不假他缘自观涅槃。然
未作證。如彼渴人见水不饮。第二解沙门婆
罗门。景师云。复有二种一爱所作二业所作
乃至及无明界所随六处者。依如三藏云。如
此八支是爱所作。所以然者。爱取同是贪爱。
名爱所作可解。从爱取润业名有。亦爱所作。
从此三支生于二果。远从爱名爱所作。复逆
观爱与爱为依。约为受依。六处与触为依。是
故六处触受复从所生爱果为爱。名所作。无
明种子依于六处。故名无明界所随六处。故
言若无明触所生诸受。若无明触及无明界
所随六处也。业所所者至不如实知者。不
如实知是无明。此前四支中行是业体。从意
思业起身语业。识与名色是业果故。名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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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前不證后如是道。前法住智于缘生法尚
不能了。况如见道證谛现观能遍了知。见道
虽断见惑不如修道。故未遍了知。修道虽尽
修惑不如无学。故云未能超越。达师又云。此
中生他故。从化生故。俱明爱所作。有取爱
支。是能生他。故云所作。若无明已下。明从他
生。故云所作。问何故能生他中不说生老死
耶。答此中说因所作。既有所作即有所生果
故。但说因不说果也。业所作中但有能生他。
故云所作。第三解受智。景师等云。四十四
明受。及四十四明智。不同小论唯明四十四
智。当知此中于十一支安立四谛。依此一一
支谛立四十四事者。即四十四谛事也。此中
后除老死唯果前际无明唯因者。此据一往
一段因果无明无因老死无果。若依轮转十
二即无明有因所谓老死。老死有果即是无
明。是名无始有轮也。无明唯三谛无集所以
不观。故唯四十四智。三时遍知差别故。推因
观也。过去已生缘老死。未来当生缘老死。现
在今生缘老死。言如前所说决定遍知有差
别故。此审因观也。过去非不缘生有老死等。
复有三智添前为六。由法住智所摄能取智
无常性有差别故者。总观三世。老死从生所
生。皆是无常。故成七智。如是乃至观行亦
有七智。故有七十七智。如是历观诸谛一切
行相从此无间入谛现观者。明知见道已前
作此行也。第四解流转。景师云。一因增益
者。前七引因也。二果生起故。三生因也。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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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一切略摄为一总名诸法若增若生若
集。结前三相是其流转。依因果灭至若没者。
此还灭也。翻前七增名减。翻前三因生故名
灭。翻前二果集故名没。流转还灭二种道理
法相不违。故云如是意趣差别道理不违法
性。复有别义初中后际时差别者。过去流转
因名增益。还灭名灭。未来流转名果生起。还
灭分中名减。现在名果。增集翻彼名没。欲色
无色界差别故等者。欲界流转还灭名若增
若减。色界名若生若灭。无色名若集若没。泰
师云。一因增益谓无明支。二果增益谓生老
死支。三因果增益谓馀七支也。达师云。若增
若生若集者。总约十二支一处说。故云若增
等。若灭者。还灭分中无明灭。故云灭也。
若灭者。由行灭故云灭也。若没者。由生老死
尽故云没也。第五解来往。景师云。一业爱杂
染者。爱相应思所造作故。名业爱杂染。二妄
见杂染者。即是诸见。应知此中已下。辨其异
名。言有学见迹乃至不欣后有者。一解。分别
见已断没。有俱生妄见。以从多分已断。故
言唯有习气。第二解分别见名缠。一切已断。
俱生见因分别见生。总名习气。故言唯有我
慢等习气。业爱杂染乃至招集后有者。即是
分别我爱。在修断者由断分别我见。此爱毕
竟不行。然有种子未断随逐为染。无学可知。
达师云。无有诸缠者三说不同。一云无有分
别所起。故云无有诸缠。问若尔俱生任运起
入何门摄耶。答入随眠中收。第二解云。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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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所起我慢缠故。何以故。所依我见已断。
故此我慢毕竟不现在前。然三藏解云。修道
所断诸缠。论文中毕竟无有。分别所起我慢
缠随眠亦无有。先见道中断故。杂染其心者。
一云我慢随眠。一云俱生烦恼等。一云现行
诸爱等。有师释。问既有学者未断俱生见。论
主不可言唯有我慢依处习气。以决定义中
说唯故。若说习气而有现行者。亦可说有现
行而唯习气耶。答今第五分欲辨大小三藏
等无差别。唯有后代小圣如言取我。若执已
见。分折真言。遂成多障。故今论主为显佛
意会归一途。故说摄事分。然即不可以前分
中有二见。令同后分亦有二见。何以故。今此
文意。正释如来随相言教。故俱生见不可言
妄见缠。唯说习气。以微细故无此分摄彼二
见属于我慢也。泰师云。有学三位不起分别
见故。妄见已断。第六解佛顺逆。于中有二
初正解佛顺逆。二总解缘起支。三明依七清
净修习渐次。初明过去等佛由思缘起故得
菩提。得菩提已后观缘起逆顺道理现法乐
住。今薄伽梵亦复如是。此明从释迦如来向
前七佛同观缘起得菩提等。问曰。过去曾有
无量诸佛同观缘起皆得菩提。何故但云七
佛等耶。今论宗为通。彼虽无量如说世间七
劫相似。谓七火次第过然后一水火灾等。故
依此例且论七佛。况馀下劣所有菩提者。佛
得菩提时尚犹如缘起故未證能證等。何况
二乘菩提耶。自下总解缘起支。又为如实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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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清净因缘。清净。是为五支也。又此缘起
总略义者谓依转品有因诸苦者。即是流转
因缘也。又依还品有因无漏所有诸法者。即
观缘起寂灭分中智断诸法。又彼诸漏所依
止性从无明触所生诸受者。无明触所生受
为爱取依止。又有因法至唯有依缘者。阿罗
汉人由断烦恼有因缘法。但有六依六缘。第
三明七净。依七清净渐次修集为得无造涅
槃者。修七净意也。生死之法待因缘成。名为
造作。涅槃不尔。名为无造。七净中。初戒净心
净。在见道前。第三见染。第四度疑净。在见
道。第五第六。在修道。第七在无学道。初戒净
是别解脱戒。心净是得四禅。三见清净。即谛
现观有学正见。四度疑净。于三宝疑毕竟断。
即四不坏净。五道非道知见净。即了知正
见前行之道是为正道。由此能断修所断惑。
六行知见净。于道非道得善巧已。远离非道
游于正道。七行断智见净。即于修道四种行
远。如实了知初苦迟通一切应断。问此无漏
道云何名断。下解以超越义故名断非由烦
恼离系名断。第二苦速第三乐迟一分应断
者。第二有苦义。第三有迟义。故一分应断。速
义乐义。不应说断。非唯由此者。非但一清净
能得涅槃也。亦非离此者。然不离此一清净
也。上来四颂解缘起讫。自下第五一颂解食
等。先颂列六门。一安立。二因缘。三观察于食
义。四极多诸过患。五杂染。六解等字。长行
中。初解安立。有四法能长根大。气力者。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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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为食不取忧苦相应触。三于可爱事专
注希望。即有漏意思。能与一切于可爱境
希望为食。四者是前三食之所依止。言三
门者。即前三食也。第二解因缘。言无明界者。
种子也。第三解观察于食义。言于现法中有
此有故乃至复于今时为结生缘者。现在六
处望彼未来。名为前际。至命终住。才无常
灭。未来生有六处。寻复续生。此前际六处中。
识支种子为能引缘。复于今时后起初际之
识为续生缘也。是故因果堕在诸行乃至轮
回不绝者。此约处辨。且前际阎浮提身造业
往后际西瞿陀尼生有。复由向者后际生有
瞿陀尼身造作业有。还趣先际生处阎浮提生
有。第四解极多诸过患。第五解杂染。并如文
可解。第六解等字所取之门。言或住上地或
住下地者。此喜贪烦恼。或缘上地或缘下地
故也。魔罗者。谓第六天魔也。
第九十五卷
自下第六。一颂解如理等。即明四谛。先颂列
十二门。一如理。二摄。三集谛。四得。五相。六
度七业。八障。九过。十黑异熟等。十一文
义。十二难得。长行释中。初解如理门。先略后
广。略中有二。初明若不如实知谛智如理不
如理故。不能尽漏。能如实知。则能尽漏。当知
已下。出如理不如理智体。广释中。先释不如
理。二与此相违已下。释如理。前不如理中有
四复次。第四复次中云。依三言事等者。三世
之法可出言说。名为说处。故云依三言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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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章。下次第解。若所取事分别为我。一或成
常见可知。二或成断见乃至是实是常者。计
我断故云我无。其我是实是常。此于所缘中
起二见也。若缘能取事乃至我今以我观察
于我者。此计能缘心为我是常。以后念心缘
前念能缘心时。即言我观察于我缘能取心
为一见也。或谓我我先有今无至观察无我
者。第二缘能取心为断。谓我先时是有观察
今无。此第二见也。或复即缘能取之事乃至
昔曾有我者。缘能取心。今离无我昔曾有我。
此则计其能取于起三见。前计所取起于二
见。合起五见。故云如是且说所取能取差别
五相。乃至谓即三世诸行分别有我者。此是
第三即行计我。又复乃至分别有我者。此解
第四章杂行计我。因此第四计执。次解计我
异名。一或自作业名能作者。或他自在天等
令作名等作者。二能起者等起者。三能生者
等生者。四或由自他见闻觉知随起言说名
能说者。或于妻子等教敕令住其处亦名能
说者。五能受者等受者。六或于过去作种种
业领受种种异熟名领受者。或云能舍此蕴
能续馀蕴。上来六种异名。并是离行计我为
作者受者。若异此者既无有我云何得成上
所作业事者。此是第二起见所由。是名第六
不如正理作意思惟等者。景云。从卷初至
此起见所由。凡有六种不如理作意思惟也。
达师云。前即蕴计我中有五相。更加离蕴计
我为第六故也。如是已下结前诸见并是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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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翻过失明得利益。第二解摄门。初遮外执。
二当知已下。劝知正义。前中。外人云。四圣谛
唯是生善境界不摄善法。今总遮云勿作是
说。所以者何。无量善法皆归四谛。劝知正义
中。初略标宗。次开章广释。第三总结开章
释中。彼复修习修身念故是一章门。观品第
二。止品第三。下次第解。如修业地。即是解脱
分善。已作辨地。即在无学。名所作已辨地。下
约二地明修身念。随观五蕴四种念住并名
身念。以观色身名身。皆名身故。初缘色身。或
复由他爱与非爱增语有对触现行时下明遇
违顺二缘。但生如理受想行识即缘名身。次
明于观。文相可知。唯有六界想等观心所缘。
还缘五蕴四念住境。更无别法。次明其止。言
锯喻者。此有两释。一云。行者纵使用锯锯其
身。犹能思不报怨也。二云锯有断木之用。无
不挫齿。不同刀剑。修忍之时。亦复如是。不可
以怨挫忍辱齿。故云锯喻。修如前说。四支
所摄不放逸行者。一善护身。二善守根。三善
住念。四得出世间道。第三解集谛。言由四因
缘至百八爱行者。由彼爱散起诸烦恼发业
招生。故偏举爱也。何等名为五种我慢等者。
景师云。谓于我见未永断故乃至于其六处。
此句是总。即为第一。乃至未为衰老所损乃
至是我如昔。是第二。彼若复为乃至若成就
好色大力我今美妙。是第三。若违于此我非
美妙。是第四。若为衰老所损乃至我今变异。
是第五。达师云。言五起我慢者。一谓于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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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乃至无辨者。于或变或不变中计我。三彼
若成就乃至美妙者。于美妙六处中计。四若
违乃至非美妙者。于非美妙六处中计我。五
若为衰老已下。舍衰老中计我。此五我见起
慢。故有五也。更有一释。一时六处。以依六处
假立命根。即持命也。二恃妙色。三恃大力。
四恃安乐。五恃辨才。然即依五支果所起我
慢名五种我慢也。云何自性差别。谓此五种
我慢为依发起有爱及无有爱者。粗分二也。
又彼有爱软中上品差别而转等者。细分也。
于中无有乃至无三品者。景师云。道理无有
爱。由思择起应亦有三品。如分别我可无三
品也。今思一相。故言唯上品也。达师云。由此
文證知无有爱。一向分别起非俱生也。此文
望俱生故无三品。若约自类亦非无三品差
别。软有爱者谓于当来愿我当有者。一愿我
有也。即于六处愿我当有者。二愿我所也。即
如是类愿我当有等者。三明现得好身种类。
复愿当来还得是类。异如是类愿我当有等
者。四明于现恶身。愿于未来得异类胜身也。
中有爱者乃至愿我得有。第一愿我有也。即
于六处者。愿我所有也。即如是类异如是类。
如前下品有爱中辨。上有爱者乃至四种相
爱名上有爱者。上品有爱亦有四种。一愿我
当有。二六处当有。三即如是类。四异如是类。
如前中下二品爱。说此五种爱自性差别乃
至十八爱行等者。依五慢起故。有五受也。景
师等云。十八爱行。因十八受生。谓六忧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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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喜舍同时相应。亦从喜舍后生。今大乘
真实理门。爱与忧相应。缘外六尘十八爱行
如依六根。此差别者谓于内计我于外也计
我所而起于慢乃至于法亦计我所馀随所应
如前应知者。如计内六起有爱无有爱。有爱
有三品。无有唯上品。有爱三品中。一一皆
起四种爱。愿于外六处计于我所差别道理。
准前内六界说。故云如前应知。如是十八者。
六外界中起十八爱也。并前爱行者。内六
处中亦有十八爱。合说有三十六爱行也。泰
师云。自身名内处。缘十八界起十八爱故有
十八爱。地身名外处。缘他十八界亦起十八
爱。以外处十八合内处十八。故有三十六爱。
时差别者。即于三世各有三十六爱。故有一
百八种。又于此中无差别相至皆为爱者。一
切烦恼境皆是希求通名为爱。下有众名。并
是释经中爱名差别。第四解得中有三复次。
初明由五相故證得。二明四种瑜伽。三辨谛
相。初中。一为得所缘境者谓四圣谛。二得
方便者谓即于四谛中三因正转十二行相
智。最初转者乃至名智觉者。过去名智未来
名明现在名觉。故云如次此示相转也。第二
转者。此是劝转在于修道。第三转者谓是无
学已得尽智。此又整顿不同小论一一谛皆
作三转。谓先在见道于苦谛。乃至无学于苦
三转竟。还成于见道。于集谛更复三转等。乃
至道谛亦尔。尊者达磨多罗说曰。我今不能
忍受如是文句。虽是圣说。文句颠倒。不应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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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等。此中又应当一一根中遍观四谛。三得
所得。谓菩提。四者得已。令他于自證深生信
解。五皆證得者。五人皆得无学果也。五者
令他于他所證生信解可知。第二明得方便
中略有四种瑜伽。善方便者乃至此二所摄
名不放逸者。景师云。此文以念慧二法为不
放逸。前本地及对法以三善根及以精进为
不放逸。泰师又云。善方便是不放逸。不放逸
即以念正智二法为体。不同馀文四种瑜伽。
达师云。问两文不同有何所以。答但是一切
善法并是不放逸。各取义不同故如是也。问
一切善法并是不放逸。何故偏说此等法耶。
答此等用强故偏说也。第三明谛相。苦谛如
诸疾病等。如文可知。第五解相。有十相过患
者。景及达等云。一胜义沙门等不许彼为沙
门等。言二亦不数为沙门等。三众苦皆未
脱。四恶趣亦未脱。五堪能舍学处。六不堪證
胜法。七寻馀福田。八舍超苦苦更不还果无
所堪能。第九第十同为一句。从于现法中已
下文是也。更有师释。前五同先师制。第六不
證圣道。第七不證道果。八向善趣故寻馀福
田所谓外仙等是也。九于第三果不能證得。
十于无馀依无所堪能。第六解处。智见现观
者。见道名智。修道名见。无学名现观也。第七
解业。言睒弥叶及娑罗支叶者。景达云。西
国有树名睒弥。枝叶参差不一一相当。或一
或二乃至六七叶也。喻四谛相随。阙一阙二
阙三也。娑罗枝叶四四相当。喻四谛智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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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足。第八解障。先辨四障。后辨对治。前中有
二。一总标徵列。二次第别解。一一障中皆有
二文。谓初辨障。后明对治。言教升摄波叶者。
旧云申怒林记也。西方有树。名升摄波。其
形似此方胡椒树。此则如来对于庆喜愿知
无尽之譬也。盲龟者。可引广论。下对辨对治
中。又由修慧乃至必有第二者。谓由修慧于
诸谛中一获得谛智。二亦得四不坏净。由是
因缘于诸谛实远离疑惑。若于四谛三宝无
疑。于四不坏净亦无疑也。智谛与四谛更互
相依。若更有一必有第一也。第九解过。景师
云。堕于生闇者。生上二界无明昏闇五支。还
是观诸行自性因缘。杂染清净因缘。及以清
净。达师云。三种世界者。三界也。第十解黑异
熟等。景师云。言譬如掷杖根堕那落迦中堕
傍生趣端堕饿鬼界者。即当一业历诸趣也。
作黑白业已。譬如掷杖或堕恶趣不清净处
即鬼畜中杂受苦乐。或堕善趣少清净处者。
人天之中杂受苦乐随除魔界天。作白白业
生在五趣等者。白白天业自受色无色报。但
由造此业人。从上界没退堕五趣。故言生五
趣。达师云。根中论三品者。造三品业。故名生
三恶道。又解。一业历受三恶道报。今大乘如
是。此解同景师。十一解大义。景师云。观苦之
智如本足。以初得故。集智断集。如墙壁障贼。
灭智渐高。如下层级。道智如上台。言已见圣
谛补特迦罗乃至譬如砾石及大雪山者。少
苦如砾石。多分已断如雪山。下喻三界爱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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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断之爱如大陂湖未断者如二三滴。欲界
爱断如大海水。未断如二三滴。又大雪山者
喻断慢所生苦。金山喻无色爱所生苦。苏迷
卢山喻色界爱所生苦。及大地喻欲界爱所
生苦。泰师云。苦智如行者发足欲往。集智如
诣宝台院墙壁。灭智如诣台下层级。道智如
诣宝台至究竟处。达师云。大义者无漏道能
得四谛大义。及證得无上菩提大义故也。此
中慢及爱通三界身语意亦尔。贪瞋痴等唯
是欲界也。诸圣身中所有苦少分在如砾石。
圣人已断诸苦如大雪山。言二滴等者。喻圣
人所未断苦。唯有七生乃至一身苦。故曰
也。六种砾石之喻者。三业三毒所生众苦为
六。喻此六也泥团者喻圣身所未断如少泥
团。已断如大地等。十二解难得。言解了者
闻慧。胜了者思慧。决了者修慧也。十种正法
者。谓八圣道及解脱正智相应善法也。十业
道者谓二三等者。二。谓作无作二也。三业为
三。又解。二种三业。一身等三业。二福等三业
是也。
第九十六卷
上来缘起食谛界择中前一总颂列其六门以
明缘起食谛讫。自下第二有半总颂列其三
门。别明界择。一是总义等。二是光等。三明受
等。下有四别颂释初半别颂。解初总义等有
四门。一是总义。二是自类别。三似转。四三
求。长行中。初解总义。景师云。此中现起十八
界及十八界种子皆名住自性也。达师云。住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5c 页 T42-0855.png

皆增长界者。是善恶性者也。第二解自类
别。大恶叉聚者。三藏云。恶叉相如此间无食
子而非也。一堪染。二押取油。家家尽有一
聚多聚。第三解似转。如文。第四解三求中。先
解梵行来。言是二为依者。一久所作无妄失
念。二久所说无妄失念也。言如是且说信增
上力渐修三学者。结前所明无明界。所随六
处已下。明有求界是种子。又无明界已下。明
欲求。次有一颂解前第二先等。有七门。一三
七界相摄。二见想。三希奇。四差别性。五安立。
六寂静。七愚夫。长行释中。初解三七界相摄。
先开列三界七界。人多释云。色界中亦摄欲
界者。文相不似摄色也。当知此中已下。第二
辨其相摄。又诸色贪下。偏解七中前二界。以
难见故。言由见由受至及清净界者。景师云。
于色界地由见起贪。由受起贪。名为黑闇。为
对治彼观于不净。立光明界。为舍不净观行
复观净色。立清净界。即净解脱。达师云。由见
故显光明界。谓三禅已上。由受故显清净界。
谓第四禅色等。又于如是七界下。劝知七界。
七界遍知应了知。是初门。于得方便应当了
知者。是第二门。即于其得应当了知。是第三
门。于所为应当了知者。是第四门。依此四门
下次第解脱初门。如是诸界所有遍知由四
因缘应当了知谓有相违所治而相待故者。
是一因。缘狭小无量而相待故。是第二因。有
及非有。是第三因。有上无上而相待故。是
第四因。黑闇为缘施设光明不净为缘施设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6a 页 T42-0856.png

净观。治彼色贪立光明界。谓内有色外观色
内无色外观色等。为舍不净复观净色立清净
界即净解脱故。云不净为缘施设清净。色趣
为缘施设虚空者。皆色观空。如是名为有相
违故。待彼所治施设能治等者。结由初因立
前三界。次云由缘狭小境识为缘故施设识
无边处者。由第二因故立识处。次云由小所
有为缘故施设无所有处者。由第三因故立
无所有处。次云由一切有最胜现前已下。明
由第四有上无上因缘。施设第六第七二界。
此依初门遍了知也。下解第二于得方便了
知。又有想定名为有行乃至获得第一有定
者。是第六界。于一切想不思惟故于无相界
正思惟故萨迦耶灭者。即无相三昧所缘择
灭名为灭界。由无相故随顺获得灭定灭界
者。此文即说第七灭界兼取灭定。如是二种
不由行定随顺获得者。一择灭。二灭定。不由
假想行定即得解脱住故者。有为解脱。住解
脱者。无为解脱。自下第三。即于其得应了知。
谓如是诸定至名为随得诸界是也。下明第
四于得所为应当了知。又此诸界能随获得
八解脱定当知初界能随获得第一第二者。
光明界摄初一解脱也。其第二界能随获得
第三等者。第二清净界摄净解脱。其馀五界
如其次第能随获得五解脱定者。其四无色
界摄四无色解脱灭界摄灭尽解脱也。第二
解见相。有二复次初复次云此二说者行者
者。谓即说者为一。行者为第二也。复次中。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6b 页 T42-0856.png

非迟钝人。但信自许随遍何见趣。不信馀人
所计见趣。第三利根人。一切皆不信。就中有
二。一明邪见行。二明正见行。第三复次云。
又若于其所受学处有坚固执乃至能焚灭
故。坚固执人身如苇舍。少有善法如在舍虫。
固执邪见如火烧灭舍及善根。即此补特伽
罗乃至退失功德善法者。三藏解云。闻思修
慧名坚固执。能治前火。有前执火人无闻思
修坚固执。退失功德也。与此相违当知出离
等者。与前无闻思修人相违。当知出离邪执。
即见无恚无害等。三藏云。应言与此相违如
其所应当知出离。无恚害出前相违之法故。
上来三段解相见竟。自下第三解佛有二希
奇。一显无我。二善恶之业亦不已。有二有情。
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在家有情为求财宝初
兴加行名发起界者。求少财物也。下明求大
财宝。即此诸界从自方所至馀方所从未摈
舍者。未别家时。已摈舍者。别妻子时。俱于二
处者。一未得处。二已得处。出家有情先乐出
家为少求。后大精进等。名大求也第四解差
别性。如文。第五解安立。由四因缘立三种三
界二出离界。四因者。一外不出离出离等。三
种三界者。一欲等三界。二色无色灭界。三断
灭无欲界。二出离界者。五种六种。此中欲
贪为缘立欲界。出离此界立色界最初静虑。
由寻喜乐出离义故立上三静虑者。文少。具
足应言由寻伺离立二禅。喜出离故立三禅。
乐出离故立第四禅。由色有对种种性想出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6c 页 T42-0856.png

短等想。合前二为种种性想。不同小乘说。由
色者。眼识相应想。者对者。与四识相应想。
种种性者。与意识相应想数也。由空识无所
有想出离义故立上三是为第一。外不出离
而出离义故。立欲等三界。又色界已下。明由
第二因复立三界。又色界中非是毕竟已下。
明由第三因复立三界。无增上慢者。下明由
第四因立二出离界。指如第十一卷释。第六
解寂静。如文。第七解愚夫。先辨愚智相。后随
义分别。前中先辨愚夫相。后通显聪慧相。前
中。初标列二种。后解释二种。他虽正行亦能
令苦者。由行邪行。损他妻子及以财物。他虽
正行。亦生他苦。又由无色已下。随义分别。但
辨第二相四处。先明六十二界建立所以。有
十三分别胜。长阿含。由染想寻思立欲恚等
三界。由净寻立无欲恚等三思又由三界染
净二品遍行义故有馀四界等者。四蕴通三
界。通染净故。色则不尔。解界中有三种。谓总
义等光等受等。已解前二。次解第三。受等有
二颂。初一颂九门。一自性。二因缘。三见。四
染。五数取趣。六转差别。七道理。八寂静。九
观察。长行文作二复次释。初属当颂本列其
九门。二次第解。一自性。即是三受。二因缘。
即苦触乐触不苦不乐触也。二又诸乐已下。
解苦受之过。于二更续能随顺故者。景师云。
舍不离苦苦坏苦故。是行苦。达师云。此舍受
灭次第或生苦受或生乐受。能顺生苦乐二
受。故云于二更续也。四从于乐受中有贪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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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分位一切烦恼未断。是二受起皆为一切
烦恼随眠系缚。何故但云乐受贪随眠苦受
瞋随眠等。故论为通。虽于乐等所有诸受云
云。乃至为欲永害诸随眠熟修梵行非唯为
遣诸缠因缘者。为断一切随眠故修梵行。非
唯断彼现起缠也。五从无思择力补特伽罗
已下。解数取趣。六又彼诸受自性所依下。解
转差别。七又诸苦受一切众生已下。解道理。
八又彼诸受应知略有三种寂静已下。解寂
静。乐言论者。第二重解寂静。景师云。此文分
明證在定时有细寻。三藏每云在方便有寻
伺入定则无。故在定有但是方便。不在根本。
今此文说定中有细寻伺。不言根本及与方
便。道通得有。理亦无妨。达师云。三藏会通此
文约方便定为论。我所论者。约根本定为言
也。九又由七行已下。解观察。于诸受中观受
七相中。第二受因。释中开为三种。谓现在流
转还灭因缘。当来别观流转为一。还灭为一。
故成七相。第二颂中有七门。一受生起。二劣
等。三诸受相差别。四见等为最胜。五知差别。
六问。七记。长行中。初解受生起。先开章立宗。
后徵问别解。于中有二。初明有情众。后约
之广辨诸受生起。文分有二。初约在家出家
以辨诸受生起。后约外道内法以辨。前中。初
约二众以辨二缘生受。后别辨二众。一明在
家。言又由最初染污欲触现行领纳彼缘所
生诸受者。前三门次。一欲二寻三触。后三义
中。一染著力者即生彼破。二作意力。即生彼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7b 页 T42-0857.png

不得寂静。此是第七义门差别。又彼欲等已
下。由三缘现行故。彼品烦恼在行者身未永
断。此即第二义门差别。第二明出家。若诸出
家未离贪者等者。本为舍欲出家故。染著力
所摄受欲而得寂静。作意境界力所摄受寻
触未静。由是因缘于彼触处未修寻治未作
离欲。于曾受境非理作意同现行。于胜妙境
有触现行。若于寻思见过患厌欲如前说已
得寂静。由是因缘寻亦寂静即离欲初禅。唯
触未静若遇妙境染触便生。未离二禅已上
欲。若于诸欲已离贪者。一切寂静一门差别。
已离二禅已上欲也。复有一类已下文者。谓
有类未离贪者。由于诸欲生贪未断。诸寻染
触未永断故。皆未寂静。若于诸欲贪欲已断
證初定欲已。静虑未静。于初定已离贪者乃
至非想未离贪者。二已寂静触未寂静。超过
有顶。一切寂静。是名第二门差别。前门中说
厌欲出家故。于染著之法生欲已得寂静馀
二未静。今后门说复有一类于诸欲中未离
贪者由于诸欲未断故一切未静。已离欲贪
得初静虑竟已者。则与前同。下约外道内法
以辨诸受生起。前辨外道。后明内法。又住内
法乃至彼未寂静为缘生受者。四向名向道。
亦可七人俱向无学俱名向道。第二解劣等
门断五法修五法。指如三摩呬多地。达师云。
能断五法者。欲恶不善法等。能修五法者。初
禅中五支也。今勘第十一卷。云初静虑中说
离生喜乐。由證住此断除五法。谓欲所行喜。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7c 页 T42-0857.png

所引舍。又于五法修习圆满。谓欢喜安乐及
三摩地。又喜乐舍劣中胜品等者。喜在欲为
劣。初禅为中。二禅为胜。乐在欲界初禅为劣。
二禅为中。三禅为胜。舍在二禅已下为劣。三
禅为中。第四禅为胜。第三解诸受相差别。言
或有无开觉者乃至苦乐无性所显者。据无
苦乐名不苦乐。非谓别有不苦乐也。是故世
尊至假设为有者。外人引经为證。即依苦乐
寂静以为舍受。下为解释。世尊为欲开晓彼
故乃至广说。此文即说舍受。自是寂静岂说
苦乐寂静为舍耶。然佛世尊约第一义说有
三种寂静乐。下明离贪瞋痴缚所得无为体。
又胜住乐与乐相似。九次第定灭定最胜名
为胜住。第四解见等最胜依止。如是色类见
闻乐想有者。开此五句。下次第解。第四或
天有或在人有者。即是一往来身而得漏尽。
第五解知差别中。初明了知应知事。后辨了
知境事差别。前中。前辨了知谛别有用。二引
经四句。配前四用。即有四句。下辨了境事差
别中。先约杂染品辨境差别。后约清净品辨
境差别。前中。七者有喜乐识所行边际差别
者。七识住也。九者喜乐执藏有情生处安住
边际。九有情居也。第六解请问。后四种者。谓
一切皆无常等。明一向记。故思造业已下。明
分别记。景师解云。故思造业当受于苦。此
非一向获得者。此业通于善恶。云何定言当
受于苦。舍现法中定般涅槃亦非一向者。离
舍苦乐舍受不定现般涅槃以通凡圣皆得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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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故思所造业或有舍却义于现法中定般
涅槃亦非一向者。若有人问言一切圣人定
于现法中般涅槃耶。今分别答言非一向以
不定故。今判故思造业当受于苦此非一向
者。为一向获得于舍乃至亦非一向为第二。
解释同景。反诘置记。文显可知。第七解记别
门。言又诸如来善避他论等者。泰师等云。一
外道问神我等。是定不应记法。然彼作不定
问言神我与身为一为异。如来默答避之。二
于喜乐与色等别义法。是决定应记别法而
作一异不定问。又喜乐与诸四取烦恼义别
作不定门。如来皆能避之。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上终)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下)(论本第九十七至一百)
释遁伦集撰
论本第九十七
上来契经有四释中前三释讫。自下第四
明菩提分法释有二卷文。简择诸经摄觉分
之要文。集而明之。就中初结前生后。二举颂
释。颂有总别。总颂有十门。道品七科为七。第
八息念。第九学。第十證净。就别释中。大段有
九。正断神足一处解故。初解念住。有四别颂。
第一第四各有八门。第二颂有五门。第三颂
有六门。合有二十七门。初颂八门者。一沙门。
二沙门义。三喜乐。四一切法。五梵行。六数取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8b 页 T42-0858.png

门也。有沙门究竟外法无有。后别解四门。于
中景师云。一三结永断苏息处者。灭谛法也。
二无退堕法势力处者。道共戒也。三定趣菩
提种类处者。佛也。四极七返有随行处者。僧
也。依此四处于佛法僧及于净戒得證净智
者。此文即说四净是智不取信也。达师云。苏
息处者。在见道住圣人。势力处者。住果须陀
洹。种类所者。从资粮道以去圣弟子是也。极
七返者。七生人也。谓外道师至而于诸取不
能施设正断遍智者。此初人。一切四取并不
断而同宣说断遍知论。第二由彼本契已下。
但断欲取。不断馀三。第三若有与他已下。欲
取先已断。更断遍知。第四若有戒禁亦不同
分已下。断前三取而未断我语。一切外道并
不断我语取。尽计为我故。第二解沙门义。初
开三门摄沙门义。后问答别解。于中有二。初
别解境智證。后问答通辨三门摄沙门义。前
中分三。初解境中开出四法为四念住所观
之境。言地等六界与六触处为所依体者。虽
举六界意观四大及空五界为身念住境。四
大及空与眼等五触所为依。识界与意触所
为依。六触所与十八意行。为所依者。虽举
眼等六触所。意取六根所生触体为法念住
境。从彼六根生于苦触乐触不苦不乐触。生
六忧六喜六舍为受念住境。此十八意行能
染同时心王为心念住也。次解智谓清净心
与增上慧以为依所也。下解證中。初问答引
四处。次问答解四所。后忍分别。此四依所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8c 页 T42-0858.png

约十地中配释四依。初二三地名依谛地。四
五六地名依慧地。七八二地名舍地。九十二
地名寂静地。今此文中初明慧依处。从见道
前异生地修得。入见道乃至无学。及成出世
智后世间智。若谛依处。即从已得八圣道断
诸烦恼得阿罗汉。众苦不生无妄失故。名谛
依处。舍依处者。于已断事无杂染行现法乐
住。寂静依处者。为断馀结方便勤修者。已
得见道进断修惑。下指事说。如已得道等下。
总分别。如是一切以要而言为欲得證故修
其智者。修慧依处也。既得證已便获圣道及
圣道果者。得證。即是谛依处也。便获圣道。即
是第三。由舍杂染得现法乐住。及圣道果者。
即是第四。由依寂静。灭馀结事得无为果。此
中一种已下。重辨四依。熟中初辨。次释。如是
下结。此中前所获得圣道名寂静道者。相见
道也。为断上位烦恼事故者。为除修惑。于其
事断倍趣增益于烦恼断防未得退者。即断
业报事也。于烦恼断中防应得未得退也。上
来别解脱境智證。下问答通辨三门摄沙门
义。谓正加行乃至都无有我者。景师云。谓于
见道前异生地中。别观内外四大空。五住循
身观。为求增上正慧二脱故观界无我。此即
起观意也。依思择力于诸色界已远离贪者。
伏离也。而于所缘犹未能断者。未断随眠也。
于未来下。释伏不断所以。心解脱等者。由
离贪故心得解脱。从此已后至无倒观察者。
观内五根为身念住也。自下观受为受念住。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9a 页 T42-0859.png

已远离故由慧解脱为增上力者。由离无明
慧得解脱。此观净受依诸明触所生如理作
意相应所有善受为受念也。从此已后。于十
八意行乃至修心法观者。总结受念为心法
观也。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无色
舍受。若于此舍若定若生耽著系忆心成杂
染如是知已舍而不忆住循心观者。知忆胜
受之过。舍而观心名心念住。复于诸处观无
常性是名于法住修法观乃至馀如前说者。
下之三空名三想定。及以悲想。但伏离贪名
得远离。未能断种。名如前说。圣人所得非
想能断贪种。凡夫之人所得非想。但伏彼贪
不能永断。故言馀第一有已离贪等。上来明
其凡夫作四念住观。下辨学无学人作四念
观。达师云。言五界者。五内根界。四种贪爱
者。利养称乐贪也。四种瞋恚者。衰毁识苦瞋
也。第三解喜乐门。谓有修七善法故得喜乐
等。就中分二。初正辨七正法缘。后明因修七
善法得二胜利。前中。初开章列名。二别解释。
前中。一闻所成作意所缘。故立知法。由闻慧
能知法故。二思修二作意所缘。故立知义。此
二慧能知义故。三即此三种作意如行时差
别。故立知时。以三慧能知时故。若起掉举时
即用止定能调伏。若起惛沈时即用慧举能
调伏之。若起无明时用舍能伏。故云知时。四
于受用财遍受用财善通达。故立知量。谓受
用财者遍受用钱财善通达故曰也。五受用
财法于时时间从他得。故立知众。谓善知人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9b 页 T42-0859.png

故。六于究竟时内离上慢无失坏。故立自知
七亦于他所离增上慢无失坏。故立知尊卑。
此中已下。第二解释。于七因缘中不释初二。
前已处处释故。其第三者。指如声闻呬多地。
第四者。指如声闻地也。又于此中受用财者
已下。释第五知众。我应如是行者已下。释第
六自知。又信为先已下。释第七知尊卑。言如
是五法者。信为先。持戒一。持戒为先。求多闻
二。由此为先。舍过失等三。由此为先。心得静
定四。證如实智五。言略有二种补特伽罗者。
双标。二种者。一尊二卑。如是二种者分别二
种者。还分别尊卑。此二为胜者当知简择二
种差别者。还简择前二人差别。下明因修七
善得二胜利。一谓喜乐。二得漏尽。第四解一
切法。先辨学及学果摄一切法。后辨学学果
能證资粮治八过患。前中。言由闻正法增上
力故能速集證增语明触是故说彼以为触集
者。由闻正法能證明触。即说闻法以为触集。
明触是无漏触。实不发语而说明触而名增
语者。是发语远缘故名增语。又复明触通漏
无漏。今言增语明触者是有漏也。又由一切
漏永尽故获得究竟明触所生受俱行解脱
者。即尽智时所證涅槃名为解脱。即此解脱
乃至无罪性故者。涅槃寂灭乐中第一故。次
下云解脱坚固。是有馀依涅槃界。故知解
脱是无为解脱。下辩学学果能證资粮治八
过患修集九想。八过患者。耽著利养恭敬一。
爱藏一切后有诸行二。懈怠懒堕三。萨迦耶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59c 页 T42-0859.png

止放逸恶行方便七。依止邪愿修习梵行八。
此八过患是所治。九想是能治。景师云。九想
之中一一能治八过患已。后之二想难解。论
自料简。达师云。第五第六想共治第五贪著
美味。所馀七想。名治一过患。从初次第可知。
第五解梵行。言于是三处不如实知故等者。
一漏二受三邪想也。前五集谛处者。一诸漏。
二无明受。三邪想。四诸欲。五后有业。于此五
中并不如实知也。后一是苦谛处者。于其众
苦不如实知也。第六解数取趣。初总标举。次
别解释。于中有二。先明六人。后明佛智如实
了知。前中复二。先辨六人。后重辨其义。前
中。先辨前三。次即结之。后辨后二。翻前即
是。就重辨义中。若以先世善法置在今世恶
说法灭中令善损减。如以热炭置在冷地或
石器中令其炭无热。若以先世善法置在善
说法中重修习者。如置热炭在乾苇舍令炭
火炽。第七解超。初总标五门于超了知。次
别释五门。后结成两超。就别释中。初释并
一门。后释馀四门。前中分三。初辨往恶趣行。
次辨永损害门。后辨如实遍知。释馀四门中。
先辨四门。后辨佛等遍智。后上行门者。景师
云。最后上行阿那含人。以到非想为究竟故。
今解对现名后。非最后也。第八解二染。初略
对辨对治二种杂染。后随义广释。前中。景师
释云。诸圣弟子乃至證入无动无所有非想
处定者。四禅及下二空。并名无动定。断欲
界欲九无碍八解脱名趣初禅。离外散动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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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离寻伺动无动之行。离二禅九无碍道八
解脱道。名趣三禅。离喜所动无动之行。离三
禅欲九无碍八解脱。名趣四禅。离乐所动无
动之行。离四禅欲九无碍八解脱。名趣空处。
杂色想有对想种种别异想动无动之行。离
空处欲九无碍八解脱时。名趣识处。离彼空
处外缘门动无动之行。以空处空外取空相。
名外门动。识处内缘于识。名为无动。离于识
处九无碍八解脱时。名趣无所有行。离于欲
界四禅空处。名取第九解脱并名證无动定。
离于识处第九解脱。名證入无所有定。离无
所有第九解脱。名證入非非想定。言此由断
对治故及远分对治故超度欲离染著。初禅
是欲杂染断对治。第二禅以上乃至非想并
名远分对治。或为断除后有杂染乃至我何
当不有者。谓生等苦故说我有苦。我所有苦
何时当不有也。故言我所何当不有。即以生
等苦以为我体。如是苦我何当不有。故言我
何当不有。言我当不有我所当不有者。由前
发生乐灭苦心正勤加行。正加行已获得前
后诸定差别。由是因缘复得决定。谓苦我当
不有我所有苦当不有也。言若今所有若昔
所有一切皆舍者。现造杂业名今所有。诸馀
故业名昔所有。二业果报皆不愿求。名皆弃
舍。彼正修习至乃至能入非想定者。由彼正
修能断四禅三空后有前后差别。下明共解
脱唯圣解脱者。下之八地所有惑障。凡圣皆
离。伏断虽殊。总相而言八地无为名共解脱。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0b 页 T42-0860.png

至第五圣解脱者。前文但说趣无动行趣无
所有行。不言趣非想行。今即言趣非想涅槃。
与圣解脱体一义异。达师云。前文应是阙少。
应具足言趣非想。后文自具足有。已下随义
广辨。初明欲杂染过患。二又离上欲胜方便
心说名广大下明观后有杂染。言又由其慧
乃至当来定往无动处者。此据身在欲界为
论。文由三缘于是诸地立为无动者。从初
静虑极至识处有三因缘立为无动缘所有定
极至无所有处。是故从初静虑至于识处所
有定中名为有上想定。无所有处若无上想
定。从此已上复名非非想定。故由三分宣说
三行者。谓由三种因分宣说三行。谓由无动
定分无所有定非非想定宣说无动行无所
有行非非想行。由三种门诸圣弟子乃至是
故立趣三无动行者。犹是由厌外欲散动门
故立趣初静虑无动行。由厌寻伺喜乐门立
趣第四静虑无动行。由厌色想有对等想行
故立趣空识无动之行。又若色想乃至是名
第一趣无所有行者。近从第四静虑色想生
厌。次厌空处识处无动之想深生厌坏便是
第一趣无所有行。又即此处乃至名为第二
趣行者。一者有上谓无常行。二者无上无
我行但。由有上故于下地厌坏入此处定。由
无上行于下于上一切法中思惟无我能入无
有所。此无上行名为第二趣入无所有行。能
依无我智者乃至非所属者。如我不属他他
亦不属我也。言又于此中我所何当不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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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一安立边际纯。二如理缘起。三修时障自
性说。四断。五起修。解第一门中。约解安立。
次解边际。第三明纯。于中。初解纯。言不同分
道或所缘境者。外道所计之道及所缘境也。
此中已下第二散释经中句义。愁以四种世
法为所依处者。毁衰讥苦也。第二解如理缘
起。寻文可解。第三解修时障自性说。言初一
总标者。有趣。后三别释者。有意念慧也。第四
解断。如文。第五解起修。于三对治得随所欲。
谓无常想若修慈观若无想定。于可意等境
住厌逆想等者。于可意身等境修厌即是无
常想。上等字即等于彼不可意身等四境修
慈观也。弃彼二种舍念正知者。即无想定也。
第三颂中有六门。一先诸根。二爱味。三前后
有差别。四取相。五诸缠。六大果利。解初门
中。言一恶行根能令当来住恶趣苦者。身等
恶行与恶趣苦为根也。欲恚害三根。与欲等
三寻思为根。此二重根也。欲恚害三界复于
贪等三根及欲等三根为根。此三重根也。第
二解爱味。以世间道乃至不上勤求等。此文
同小论说世俗道不能厌伏非想爱等烦恼。
第三解前后有差别。了知未解脱解脱心前
后差别故也。第四解取相。言此中典厨乃至
妙衣食。喻于内心奢摩他等。有如世典厨。拟
供于主譬修瑜伽行人。典执止举等相似
供彼定所摄受心。肴膳喻止举相。定体正能
资养同时心王。如上衣食。黑品白品喻诸愚
智。第五诸缠。第六胜利。如文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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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卷
念住中第四颂有其八门。一邪师。二住雪山。
三劝勉。四系属净。五渐次。六戒圆满。七穗。
八成就。长行释中。初门可知。第二解住雪山。
谓雪山中处三有处。一者狩及猎人并所到
处。二者但猿猴能到非猎人所及处。三者两
俱不到处。第一处所。喻内典生他。第二处
所。喻有学三果。第三处。喻无学地。言又诸
愚夫要观馀境至不得解脱者。凡夫离欲欣
上厌下。追求上境出于下境。乃至仍于非想
境界不得解脱。第三劝勉。言安立四义者。一
听闻正法义理。二受持读诵。三观察义理。四
法随法行亦名如说修行。第四解系属净。复
有三种已下。重释也。一證净者。在见道。即是
四不坏净于上修断未清净。故云不清净。二
已清净者。诸不还果人已离欲恶不善等故。
三鲜白者。阿罗汉。上诸有学说名清净者。
耶合下诸有学名不清净者。斯须二人馀如前说者。罗汉名鲜白。第五解渐次。诸在家
者但有净信及盖清净阙中问三渐次也。第
六解戒圆满。可知。第七解德。言当知欲界
如皮等者。谓以人身喻于三界。欲界如皮。上
界似肉。无明在肉如血。以三界身中无明血
等淋漏故也。第八解成就。如文可知。大段第
二。解正断神足。有半颂列其五门。一勇。二
力。三修等持。四异门。五神足。初一勇门。明
四正勤。力等四门。辨四如意足。长行释中。初
解勇门。此中宜说勇第五句者。精进有五句。
一被钾精进乃至第五不舍善轭等为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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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持中但有尔所等持作事除此更无若过若
增者。除欲进心慧及除四力之外更无求定
因缘若过若增。第三解修等持。景师解云。欲
等者。懈怠俱行欲勤心慧。故云欲等也。言毗
钵舍那品所缘境者谓前后想者。闻思修證
四智修习前后相入名前后想。奢摩他品所
缘境者上下想等。四禅四空。从下入上名上
下想。俱品所缘境者乃至有诸光影俱行心
修者。初学观时作光明相。尔时即有光影相
分当心为所缘境。下料简之。问曰。欲精进
等是善法。云何得与懈怠相应而俱行耶。故
论自释又非如欲等乃至说名懈怠俱行者。
以于精进不能相续懈怠间杂故名俱行。又
此五相当知总摄一切种修等者。所明五因
缘神足修相。总摄一切种修乐等持法尽。由
此修故等持速满。今勘第二十八卷云止品
上下想者。谓观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愿
上从顶上下至足下。种种杂类不净充满。观
品前后想者。谓如有一于所观相。慇勤恳到
善取善思善了善达。谓住观于坐坐观于卧。
或在后行观察前行。如彼广释。第四解异门。
复次于五解脱处等者如成实论说。一因听
法得解脱。二因为他说得解脱。三因自读诵
经得解脱。四因思惟得解脱。五法随法行得
解脱。若有苾刍依净意乐及猛利欲至名欲
三摩地者。此因听法得定也。复有苾刍至名
精进三摩地者。此即因为他说及自读诵二
种得定。合为精进三摩地也。复有乃至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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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心三摩地取心王之。复有乃至名观三
摩地者。此由法随法行得定也。分别断行者。
犹是八灭资粮。第五解神足。言不净种姓补
特伽罗名为物类唯住内法者。旃茶罗种名
为不净物类。当知此类唯住内法方能修习
诸圣神足。引发神通圣者。神通有四。一变化。
二变性改转其性。三住时。四变时。文相可解。
大段第三解五根。有一颂列其四门。一安立。
二所行境。三慧根为最胜当知后安住。四外
异生品等。初解安立门。因辨信等五根。即
剩辨二十二根。第二解所行境。起于明脱
者。无漏慧名之为明。与慧相应解脱数名为
脱也。第三解慧根乃至安住。如文可解。第四
解外异生品等。谓若无于佛信等五根。唯是
外凡。若于菩提唯有世间信等五根。是内异
生。若于菩提起无漏信。名圣品类。非彼品类。
大段第四解五力。有一颂列其六门。一思择。
二觉慧等。三国等及诸王。四阿罗汉。五有学。
六质直。长行释中。初二门可知。第三解国王
等。依国及王乃至有十种力等者。有师释云。
于国等有自在力故立十力更勘。今解。一国
等。二王。乃至第十出家众。依此十种。立有十
力。广释经说。第四解阿罗汉。达师云。成就八
力者。不造恶业中有二力。一厌背后有故不
造。二厌背诸欲故不造也。修善中有六力。谓
道品七位。根力二门合为一。故有六也。今
解。正断神足合为一。故为六也。第五解有学。
诸有学者成就五力者。达师云。更问。今勘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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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行力。二意乐力。三开晓力。四正智力。五质
直力。言二因缘者。一自行满。二利他为自利
也。第六解质直等。文可解。大段第五解七觉
分。有一颂列其七门。一立。二差别。三食。四
渐次。五安乐。六住。七修。初解立门。因奢摩
他者。定猗舍三为奢摩他也。毗钵舍那品者。
择法精进。喜俱品者。念通二分也。第二解差
别。勘准前文。有释自性即七所缘有四因缘
立也。次三门可解。第六解住门。言于初分
中住四觉支者。谓定猗舍念。第二分中住四
觉支者。择法精进喜念。第三分中具足安住
七觉支者。定慧俱分具足七觉未曾安住唯
一觉支者。达师云。谓念觉支是修行初首也。
更解曾无行者。唯住一觉支也第七解修门。
景师云。解二十一想者。一无常想。二苦想。三
无我想。四空想。五不净想。六厌离食想。七
世间不可乐想。八怨想。九断想。十离想。十
一灭想。后有九想观。死尸青瘀为初观。空
为后。记勘经文。录入此中。又加过患相为
二十一。言一据相应俱行义者。即与七觉同
时相应。谓无常等想俱行修乃至死想俱行
修。此据已得圣人后得智中作此观行故。与
七觉相应。二据无间俱行义。谓不净等想乃
至观空想者。此据方便道中作不净观。乃至
观唯尸骸空心识。即与七觉前后相入名据
无间义慈等亦尔者。此汎尔例非在二十一
想数中有慈等观。次明二十一想所治之障。
有其十四。一是三世行中爱染。二懒堕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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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味爱。五于世间妙事贪爱。六所馀烦恼随
眠。七希求利养。八希求活命。九若诸欲爱。十
若有爱。若随虚妄分别下。复有四种欲贪。一
美色贪。二形貌贪。三细触贪。四承事贪。如
是乃至越路而转者。辨其障过。对治彼故随
其所应有二十一想俱行修觉支差别者。取
义相当为治。非据次第。是故直云随其所应。
谓为治四种障故至不可乐想者。无常想治
三世行中爱。苦想治懈怠。不净想厌离食想
治第四贪味爱。一切世间不可乐想治第五
于世间妙事贪爱。已前五想总是无愿行无
治。一障修空行想苦无我想者。空无我二想
总是空门。却治第三身见智气我慢现行。为
欲断灭所馀烦恼随眠故修三界无相行想
者。谓观断无欲灭名为三界。此断等三想总
是无相门。为欲对治希求利养及欲爱故于
诸欲中修过患想者。此第七第九同是外境
中爱。以观过患想为希求活命及有爱故修
死想者。此第八第十同于内身起爱。故以死
想为治。随逐虚妄分别四欲贪故修不净想
为初乃至观空想为后。有为断美色贪。修青
瘀想[月*逄]胀想。为断形貌贪。故修食啖想分亦
想分散想为治。为断细触贪修骸骨想骨锁
想。为治承事贪。故修无心识空有尸想。又此
一切从青瘀想乃至观空想当知皆是不净想
摄者。此九想观总是不净观中差别开为九
种观也。又于此中修慈最极至遍净等乃至
应知其相者。此解前文无间俱行中例举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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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其四门。一内外力。二清净差别。三异门。四
沙门婆罗门。初解内外力。修八圣道由内外
力外。力众多。然善知识力最为殊胜。由此故
名从他闻音。内力众多。正思惟力最为殊胜。
由此故名内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见得圣。第
二解清净差别。七种定具者。勘准前文。有释
除正定。馀七道支名七定具也。第三解异门。
即八圣道诸名差别名异门也。会正理故。说
名为法。證理唯法。无人无我。故名法也。第四
解沙门婆罗门。先解沙门。后类解婆罗门。前
中。一沙门性者。于善说法毗奈耶中假名出
家受沙门性。二是沙门者。即无碍所摄八支
圣道是沙门体。三沙门义。能息诸恶是沙门
义。故此论言又彼追求此沙门果贪瞋痴等
毕竟断义。是故说彼名沙门义。四沙门果。即
智断二果。大段第七解第八息念有一颂列
其八门。一障随惑寻等。二果。三欲。四细。五
身劳。六学住。七作意。八智无执。初解障随惑
寻等十六行者。一观息长二观息短等。如前
第七十七卷说。第二解果。言六结者。一下分。
二上分。三见所断。四修所断。五若起谓中阴
中起烦恼。六若生谓生阴中烦恼。如是别别
说有六结。如其次第建立二种四种七种诸
果胜利者。断五下分立不还果。断五上分。立
阿罗汉。故言立二果。若断见惑尽。立初果。断
修惑尽。立后三果。故云立四果。中阴中立三
那含。谓下中上。生阴立四那含。谓生。有行。
无行。上流。故言立七。第三解欲。景师云。修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3a 页 T42-0863.png

上若为欲也。达师云。此文中不见有欲字。然
末后云爱恚即是故欲。总颂中著欲字。第四
解细。如文。第五解身劳。慧眼无劳。善除毗钵
舍那随烦恼故。第六解学住。寻文可知。第
七解作意身等四法。如四大路者。身受心法
为诸贤圣智慧同观。名四大路。第八解智无
执。复次精勤乃至是身种类能取于身者。修
四念住知无有我。能观所观并是身之种类。
故重言平等。是身种类能取舍身。如身无我
作意亦尔者。观身无我。无我之智即是身之
一分。如理作意缘身而起亦是身之一分。即
是以法观法。是说彼乃至都不可得者。若有
神我能修身念住者都不可得。如身念住已
下。例馀三念住。大段第八解第九学。有一颂
列其五门。一尊重尸罗。二清净戒圆满。三现
行。四学胜利。五学差别。初解尊重尸罗。言如
是二行开为四种。即此四种合为二行。此二
与四平等平等者。有能有三。谓能生三学故。
或下中上即正行人。无能但一。即邪行人。故
成四种。第二解清净戒圆满。初离性罪。若净
戒满密护根门。名善法满。远离遮罪。名别解
脱满。又下重释依圣所爱戒。名净戒满。依蕴
等善巧。名善法满。依别解脱律仪受持世俗
所有戒。名别解脱满。第三解现行。景师云。一
者受持非止所摄等者。作持戒也。二者受持
是止所摄等者。止持戒也。此复二种下。分别
止持。复有此二。谓或有是毗奈耶所说非别
解脱所说者。五部广律。非是一卷别解脱戒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3b 页 T42-0863.png

者。此即就彼五部广本合有一卷别解脱戒。
即为俱句。是故一切总有三处。一增上现行
者。即作持也。二增上毗奈耶者。五部广律。三
增上别解脱者。一卷戒本。达师云。非上所摄
受者。别解脱戒。止所摄受者。定共戒也。第四
学胜利。可知。第五学差别。四圣谛乃至四
法迹等。并是圣住体性。然前文云三解脱门
及灭定名圣住。此文尽理语。大段第九解。
第十證净。有一颂列其五门。一證净初安立。
二有变异为先。三天路。四喻明镜。五记别。初
解證净初安立。略由二法能正摄受證净性
故建立四种谓摄信戒者。四證净体不过信
戒。于能说者。信佛也。于沙门义者。信法也。
于同法等。信僧也。于能證得沙门助伴所有
净信者。是信僧也。深固根本于馀生中亦不
可引无虚诳故若證净性者。总释于三宝境
生信不坏。及净尸罗下。明其戒净。第二解有
反异。可知。第三解天路。四种證净与第一
义净天为路。又四證中为所依止诸圣弟子
依三种门修六随念者。一为断定品随烦恼。
二为断智品随烦恼。三为断当可生起二随
烦恼。依此三种修六随念。谓佛法僧戒施天。
由世俗谛理所得随念名法威勇者由依教法
所得随念名法威勇。第四解喻明镜。可知。第
五解记别景师云。有成就四种證净唯即依
自四种證净为他记别等者。取初果时见道
前方便中煖等菩提。但观谛理不作事观缘
六念等故得果时如前方便所缘皆證。谓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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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究竟。既自證已亦为他记不可引变。不依
上修位由持戒故得于无悔乃至得定。若于
上位乃至于彼天未现见故者。取第二果时。
方便道中通世出世。一种方便俗道中得作
五念除念天。以来离欲无彼天眼。不见色界
无漏第一义天。故不念天。后證第二果时。證
见方便道中所缘为他记别。五念中戒是无
漏戒。舍即是无贪。得果时證三宝亦尔。馀文
可知。若于上位下。明作那含方便。在俗道
中具作六念。以依根本禅得于天眼现见诸
天。故有念天。得果时自證为他记别。阿罗汉
果唯出世道乃至能趣證所有随念唯是世
间者。断非想惑唯无漏道不作六念。故得果
时但證生尽为他记别。是故不还果已上无
如是随念记别。问曰。初后二果證见四谛。即
见三宝之体。无漏戒无漏无贪善根。并是道
谛。證道谛已是则證六念。何以不自證六念
不为他记别。解云。若方便时若缘六念得果
时。證为他记别。若方便时不缘得果不名顺
本方便證为他记。又四證净预流果中唯说
为净等。四果之人虽同得四净而名时异相。
如文。达师又解。初果人但依自所證四不坏
净为他宣说随念佛等。不依止位故。一来果
能顺能喜五种随念。除念天未得清净五那
含天等。此中清净圣人名为天。非是生天也。
不还果具足六念已得见五那含天故。阿罗
汉果已下。释他妨难。他云何故罗汉不有六
念耶。解云。此果一向无漏道所得六念唯是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4a 页 T42-0864.png

第九十九卷
调伏事总择摄之一者。梵语毗奈耶此云调
伏。制除诸恶云调伏。总摄简择戒律要事。
故云调伏事总择摄文。有一卷半。此卷在
初。故云之一。文中。初结前生后。次正解释。
后结劝觉了。就正释中分之为二。初略明
许说。二举颂正释。前中。谓即从此四种经
外别解脱经所有广说摩咀理迦展转传来等
者。景师云。四阿含外世尊所说别解脱经广
作问答。名毗奈耶摩咀哩迦。乃至总相少
分我今当说。达师云。前所明行择等四择。
名为四种经也。举颂释中。先举一颂列十一
门。一利。二聚。三摄。四随行。五逆顺。六能寂
静。七遍知。八信不信。九力。等字中有二复
次。下次第解。解初门中。制一一戒有其十句
义。指如摄释。且如四分律第一卷云。一摄取
于僧。二令僧欢喜三令僧安乐。四令未信者
信。五令已信者增长。六难调者令调顺。七惭
愧者得安乐。八断现在有漏。九断未来有漏。
十正法得久住。今此文中次第解释。初二可
知。言四大姓者。吠舍戍多罗等。第三由五种
相下。总即解彼第三。令僧安乐。别即解彼后
之七句。一者令顺道具无所匮乏者。即解第
四第五未信令信已信者令其增长。二者令
摈异法补特伽罗者。即解第六难调者令调
顺。三者令善除遣所生恶作者。即解第七惭
愧者令得安乐。四者令善降伏诸烦恼者。即
解第八断现在漏。五者令善永灭随眠烦恼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4b 页 T42-0864.png

住已乃至梵行久住者。即解第十正法久住。
又此一切已下。第二复次。前复次广解十利。
此中略释之。谓正显示最初摄受者。略前初
句。次正摄受者。略前第二句。既摄受已令安
乐住者。略前五相。及显未来未摄受者易入
方便者。略前如是获得已下解第十句也。第
二解聚门。文有三节。初辨五种罪聚。次辨四
种还净。后明十五种烦恼。初中。言五种罪
聚者。五篇罪也。一者彼胜罪聚者。亦名他胜
即四波罗夷。景师云。由犯此罪便非比丘。为
彼净聚所胜。今解为魔所胜寻故。十诵律
云。堕不如意处。萨婆多解云。由与魔斗以犯
此戒便堕负处。二者众馀罪聚者。即十三僧
残。达师云。若犯此戒。遣令在众外者忏悔。故
云众馀。今寻毗尼母云。僧残者。如人为他
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婆沙云。若犯此罪
垢缠行人。非全净用僧有残之罪。由僧除灭
故也。三者损坠罪聚者。即三十九十波逸提
罪。十诵律云。堕在烧煮覆障地狱故。四者别
悔罪聚者。即四提舍尼。宣律师翻名向彼悔。
五者恶作罪聚者。突吉罗。景师云。此中即摄
恶说。是众学法。四分戒本云。式又迦罗尼。
义翻为应当学。集粗不定如应入诸罪众中
者。泰师云。他胜众馀。是逸罪。偷兰罪是粗。
方便能集起罪。故云集粗。善见云。偷兰名大
遮。言障善道后堕恶道。体是师秽。从不善
体以立名者。由能成初二两篇之罪也。宣律
师云。二不定法托境以言通缘六聚。若论罪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4c 页 T42-0864.png

者。略举生疑之事。次辨四种还净。言最初
罪聚虽可还净然唯依二人等有。景师云。谓
须提那子与故二行欲。复于林中有乞食比
丘与雌猕玃行欲。因此制戒。乃至共畜生得
波罗夷。制初重戒。末后言不犯者。最初未制
戒。痴狂心乱病恼所缠。故云初聚还净者唯
二人也。达师云。一未制戒已前犯者。二犯而
能悔者。即学悔人也。下明十五种犯罪过失。
明诸苾刍于此十五犯罪过中。或随犯多或
一。或一文中举数列名次第解释。言或除馀
时与诸母邑共道路行者。除命梵缘等时也。
言或不观日等者。非时入聚落不属馀比丘
也。第三解摄。初开列五法摄毗尼。二徵问别
解。解其第五行门中文分有三。初标列三行。
次略摄为二。下次第别解三行。言或于其人
或人形状等者。依女五分律。若人若似人。
似人者入胎四十九日。过是已后尽名为人。
彼取似人。即是此中人形状也。言此所应作
略有五种等者。一于村邑。二于道场。三于善
品。四又于城邑所应作事。五或为未信令信
已信令增长入于聚落。与此相违等。翻显不
应作事可知。于三门中。总是第一解有犯讫。
无犯还净。如文可解。第四解随行。初标列五
门。后徵问别解。二十二处者。前第二十卷云。
于四处所以二十二相应善观察。谓自誓受
下劣形相威仪众具等。乃至广说下中上坐
者。毗尼母论云。从无夏至九夏是下座。十夏
至十九名中座。二十夏至四十九夏名上座。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5a 页 T42-0865.png

旧长老。苾刍尼居处如前三种者。即下中上
也。波轮钵多者。泰师云。此翻畜爱。即爱畜生
家外道也。测师云。此云牛主。或云兽主也。杂
染居处一切羯磨皆不施设者。以无结界故
也。或但施设一分羯磨者。于此处作结界羯
磨故也。馀如前说三种因缘者。一有难时。二
道行时。三化众时。谓一切羯磨略有四种等
者。景师云。一单白羯磨有二种。一者有因。谓
说戒时。大德僧听。今白月十五日布萨说戒
等。二者无因。如说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
听。僧差某甲为教授师白。如是以无白月黑
月等言。名为无因。二者白二羯磨。如是日时
一白一羯磨。若白二也。三者白四羯磨。谓
受具足戒等。四者三语羯磨。如说戒时。但有
三人不广说戒。但对手言。大德僧听。我比丘
某甲。于戒清净等。如是三说。名三语羯磨。羯
磨是其辨事。通名羯磨。有释三语羯磨者。
谓对首三说。如受衣等。出家羯磨者。如有
俗人欲出家时。必须集众告白。然后与其剃
发等。恐其父母不听或是贼是奴及官人等。
既众听已。方说三归受十戒也。若受具足者
可知。若补特迦罗同意者。景师云。凡欲作事
和众同意。名同意羯磨。更有一解。若住六夜
等折伏罪人羯磨是也。若出罪者若犯僧残
者。应二十僧中羯磨出罪。若举者。谓三举事。
若有人恶邪不舍不见罪不忏罪。众作羯磨。
举却此人不同僧事。名举羯磨。或作羯磨。五
德人为举罪人。或举五德为自恣人。若摈羯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5b 页 T42-0865.png

行污他家。则摈出聚落。羯祉那衣者。旧云迦
絺那衣。此云功德衣也。净稻谷同意羯磨者。
结净地也。又解。净地十七种。谷等事。如律
疏。又此羯磨。或有二众所作者。二人对忏突
吉罗。三说或陨坠者。悔波逸提。或恶作罪
等者。即等取恶说突吉罗。或四众所作如犯
粗罪于四人前发露悔除羯磨者。如悔四人
偷兰等罪。四人为作羯磨。十众所作。谓受具
足戒羯磨等。二十众者。出僧残罪及尼受具。
四十众所作。出尼僧残罪。合众所作谓增长
羯磨者。谓说戒时。若恣举者自恣也。第五解
逆顺。初标举二章。二依章别解。先解违逆学
法。后解随顺学法。前中有三。初徵列五门。次
释后结。释结中有五。初解障中徵列五门
障。次第解释。言或是奴婢者。本是奴婢。或是
获得者。抄掠获得。或有所言至而与相应者。
广说遮难。如彼律中十一障者。如本地分已
说。第二解似正法中。初略后广。广中颂列四
门。长行释中。初五复次。释颂初句。次有十
番。释第二句。一句是根。九句是见。次有七番
释非处恶作等。后有五番。释后暴恶戒等。第
三解恶支。第四解愚戆烦恼炽盛。第五宿世
资粮其力薄弱。并文相可知。与此相违已下。
翻前即解五顺学法成就。如是随顺法者。复
有五法防戒蕴也。第六解能寂静。初标列五
种。后次第别解。先略后广。略解之中言六种
可爱乐法者。即六和敬。何等为断。谓诸人天
所有四轮者。谓于人天中皆有四轮摧于八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5c 页 T42-0865.png

分为五。初解易可共住。言由依身等于同梵
行现行非爱者此三业乖反。将解六和先解
不和。又于僧祇共有财物不平受用者。明施
不同。又有戒见等者。明戒见不同。与此相违
下。顺显六和。第一立三者。即三业。第二立四
者。施同也。第三立五六者。同戒见也。又于此
中乃至若慈善友者。三业同也。立第四者。施
同也。若物令乃至是名平等受用者。受用
同也。圣所受戒下。解戒因也。出世正见下。明
见因也。又由二相成可乐性等者。总解六和
是可乐法。一体彼六和有德可重荷彼六和
有恩而自慰意。谓由得六和自安安他故名
有恩也。又可乐性有二差别等者。由可乐故
未生令生已生增长。应知此中尊重增上乃
至财法二摄者。施同即是财摄。馀五种同即
是法摄。彼二增上已下。释名差别。第二解
断。即是四轮摧八难。五种妙好所住力处名
所圆满者。应勘前文。景师云。于天人中皆有
善处。谓离三涂北郁单无想天。即离于五种
得妙好处。故名五种妙好所住方处名处圆
满。亦可生于中国有五妙境名五种妙好所
住。正士善友下。明在人天皆值善人。谓佛菩
萨。由五种相自发正愿下。明圆满正愿离世
智辨听邪见之难。乃至乐断乐修四种苾刍
爱取对治者。行四圣种也。又宿所作福已下。
明资粮圆满离诸根不具等难。如是四种乃
至其车不转者。如生人中亦言离三三涂无
想天长寿天等。何故妨生天亦言得离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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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正愿。资粮圆满人天通有。依此四种止
观车轮方可转也。第三解五断支。应所得义
深生信解一。于师长前如实有显二。身有
勇悍三。心有勇悍四。堪能领解等五。第四解
敬事有七句。景师云。又于最初下明敬佛。次
应敬事其所说法者。此第二敬法。次修习法
随法行时者。第三敬僧。下敬三学行。即以为
三。足前为六。于时时下以财法出能敬事体。
次于静虑下。第七敬事真谛漏尽涅槃。又由
三相应知敬事等。略说敬事为三。一体彼有
德起尊重。二随所体悉以身等恭敬。第三复
设幡盖供养。达师云。能宣说乃至法教一。次
应敬事其所说法二。以修习乃至学处三。次
应敬事至教授四。于时时间至同受用五。次
于静虑修三摩地六。位从此无间乃至无有
放逸七。第五解灭静。先次第解七毗尼。后四
诤四灭相对以辨。前中复有诸同梵行者至
便得除灭。是解第一现前毗尼也。有诸苾刍
见馀苾刍已下。明其第二忆念毗尼。复有苾
刍由颠狂故已下。明第三不痴毗尼。复有苾
刍于众僧中下。第四自言毗尼。者异住处众
多苾刍下。第五多人语毗尼。复有苾刍既犯
罪已下。明第六处所。有多苾刍互相举罪下。
明第七草覆地毗尼。如是诤事略有四种已
下。第二四诤相灭相对以辨。述有二义。一
义云。此中四谛即是律中所明言诤等四也。
依智首律师。述四分疏云。药病相治有其两
番。谓初四毗尼拟灭四诤中下二品药自作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6b 页 T42-0866.png

番。前品中现前是众药之本理宜先明。言诤
是四中之始故亦先明。现前拟灭言诤中下
二品药。不觅诤第二。是以次明忆念不痴灭
觅诤中下二品药。犯诤据三。故次第四自言
毗尼拟灭犯诤中下二品药。事诤通用。即以
此四拟灭事诤中下二品药。次明第二。四诤
上品药。言是四诤之始。言诤上品理宜先
灭。是以创明多人语比丘。觅诤据二。是以
次明罪处所拟灭觅诤上品药。犯诤第三。是
以次列草覆地拟灭犯上品。还以此三拟灭
事诤上品。今此文中。一者他举诤事者。谓他
举时详评是非彼此诤言。故名言诤。此即以
多人语及现前毗尼愿出所犯定理除灭。故
云愿出所犯除灭。二者互疑诤事者。三根觅
罪遂生其诤。故名觅诤。此即以罪处所及以
不痴徵其犯处。或以忆念便知清净證彼不
犯。故云施与清净除灭。三者自举诤事者。自
评此犯而致纷纭。故名犯诤。此即以草覆地
及自言毗尼详共详定。有罪皆忏。故云许求
实性除灭。四者互举诤事者。相举悔过以诤
羯磨。故名事诤。此即相发露时通用七毗尼
以治。故云各各发露除灭也。第二义云。此
中四诤不可别配律中四诤。但判前七为四
句也。谓初四句若他举诤事。即是现前忆念
不痴自言灭也。次一句名互拟诤事。即是多
人语灭也。次一句名自举诤事。即是罪处所
灭也。后一句名互举诤事。即是草覆地所灭。
后解为胜。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6c 页 T42-0866.png

第一百卷
自下第七解遍知中。开列五门。次第解释。初
解事遍知。谓蕴等五事者。即蕴界处缘起处
非处也。次解罪遍知。中言等运者。有释约一
约多众生或约多时总犯名等运。平等运转
俱犯故。更解。约人约时不定。罪相同故。名等
运。人时不定名别制立。名非等运。第三解
人遍知。如文可知。第四解引摄义利遍知中
言具五支。一者真实。二者能引义利。三者应
时。四者有伴。五者离破僧。第五解损恼遍知。
寻文可解。第八解信不信。先辨信。后反显不
信。前中开列五门次第解释。前之四文。寻声
闻地。第五文中。六诤根者。准下文想。一忿
恨。二覆憍慢。三贪欲或诳谄。四无惭愧故犯
戒。五散乱或惛沈。六掉举或恶慧。若依摩夷
说诤根本有六。一瞋恚。二恼害。三初伪。四悭
嫉。五见取。六边邪二见。第九解五力。如文可
解。第十解五人品类差别。即是颂中等字门
初复次也。第十一解三种邪行。是等字中第
二复次也。本母事序辨摄者。上来已辨。经
律二藏种种分别摩咀理迦。次辨阿毗达磨分
别法相摩咀理迦。由依法相问答分别。种种
文义因之出现。故名本母。或对法藏能生馀
二藏之要义。故名本母事。先标名序。后释名
辨。由此序辨总摄一切诸法相故名摄。或
此文中能摄序辨之义故名序辨摄。文中。
初结前问后。次释。后结释中。初总标纲要以
为详释。二举颂正释。前中。谓若素咀缆摩咀
理迦若毗奈耶摩咀理迦总略名一摩咀理迦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7a 页 T42-0867.png

义道理。总略名一摩咀理迦。问曰。于前二
藏问答分别即收本母摩咀理迦已尽。云何
更说第三摩咀理迦耶。弥勒菩萨下自释通
难。更无别摩咀理迦。然有略摄流转还灭杂
染清净杂说法故。我今复说分别法相摩咀
理迦。举颂释中有其二颂。前颂中。上半正辨
释义方轨。下半正明序辨前后。长行中分
二。先释上半。略由二相已下释其下半。于中
有二番释。初明净事广辨。后明略为五事广
辩。前中。无明流转杂染品事略举二十二
种。言由别离欲善趣恶趣招引趣向有差别
故者。释成十种。有义由别离欲界善趣有二
恶趣有二为五。业有招引通三复为一。界
中有趣向通下二二界后为一。添前为七。
通前三界为十。若四得自体事者。有得自体
自害得行他害不行。或他害得行自害不行。
俱得行。俱不行。若四法受事者。一有法受现
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二有法受现在
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三有法受现在受
乐于当来受乐异熟。四者法受现在受苦于
当来世受苦异熟。还灭清净品事列十九种
事。若七正法事者。景师云。谓知法知义知
时知量知众知自知尊卑。泰师云。七正作意
事。须勘释论。如是等事广辨如前所说彼彼
地中者。本地分中说。及诸摄分应知甚相者。
摄释摄异门摄事分中应知其相也。第二番
中。云何即依如是所略序事后当广辨乃至
四品类差别等者。此四门中。前之三门指同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7b 页 T42-0867.png

之。实有者。即依他性。因缘之法。实有无。果
假有者所谓择灭是道果故不可说无然非实
有等者。大乘义中唯真如是实。三无为等但
假建立。其义可知。又由四种别无别故立异
不异性乃至四由时分别无别故者。此列四
名。若所因等诸法异相差别可得此异于馀
者。总释四种别也。若无异相此前及后与现
无异者。总解四种中无别义也。下别解中。先
解第四时分别无别。言时分别者谓一切行
等。可知。由彼为种而此得生说为所因者。总
出所因。略不解别不别义。所依及作用亦尔。
言色界者乃至有十七地者。色界之中判地
多少其义不定。或说十六。初禅为二。以大
梵王与梵辅天处所同故。二禅三禅各三为
六。四禅亦八。谓福生福爱广果及五净居。以
无想天无别住处但于广果天中别受无心报
为异。或说十七。谓大梵王虽同居梵辅而有
高台上耸异馀梵辅。别立为一。故此论云谓
四静虑并静虑中间有十七地。或有经论于
广果天开出无想。合梵王入梵辅。亦成十七。
或有二处皆开。故成十八。于现在世有刹那
现在有众同分现在者。对过去生对未来生
说现。一身种类。总名众同分现在。有相续未
灭现在者。即此一身前念后念相续未灭说
名现在。若依色法生起即于其处说有方所
等者。四蕴心法依色蕴起。随其色处说有方
所。如说西方人心东方人心等。此由依色转
相说名为方。非心自体据其处所说名方所。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7c 页 T42-0867.png

有四。谓自他根境。前二是假。后二是实。次有
一颂列其六门。一聚。二相摄。三成就等。四自
性等。五因等。六广说地等。长行释中。初解聚
门。泰师等云。今依大乘若悔无间及续善根
后非邪定聚也。但以论主未悔无间未续善
根。故名邪定。应知已下。第二解相摄等。等取
相应也。或有一类已下。第三解成就等。等取
得舍等。又一切法一一自性下第四解自性
等。等取作用等。又非即此刹那自性与此刹
那自性为因。第五解因等。广说地等嗢拖南
曰下。解第六门。有二颂列十八门。一诸地。
二诸依。三谛。四智。五加行。六三摩地。七根。
八道。九对治。十行。十一修习。十二有漏无漏
法。十三诸果。十四诸因。十五缘。十六立补特
迦罗。十七遍知。十八究竟。长行中言复有九
依乃至除第一有者。瑜伽一部唯此一文说
中间禅有无漏能尽诸漏。复有六种遍知。一
者不定地有漏谛智者。欲界苦集尽。立一遍
知。二者定地有漏遍知者。上二界苦集下惑
尽。又立一遍知。三者无漏无为诤遍知者。
三界灭下惑尽。总立一遍知。四者无漏有为
谛遍知者。三界道下惑尽。总立一遍知。五者
顺下分结遍知。六者顺上分结遍知者。可知
此随义说不据实论。据实论者或唯有二。谓
入见道證观真如持总断三界四谛下惑合立
一遍知。此人得初果已伏九地修惑九品总
断越證罗汉。又立第二一切结尽遍知。或唯
立四。谓入见道立一如前。于修道次第渐断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8a 页 T42-0868.png

义而说即有众多。或说为二。如前所明。或说
为三。谓见道立一。修道立二谓下分结尽上
分结尽。或说有四。加色爱尽。或说有五。谓见
道中四如文。修道有一谓越證罗汉。或说有
六。如此文。或说有七。谓见道中四。修道中
三。或说有八。谓见道立六。修道立二除色爱
尽。或说有九。加色爱尽。如是略引已下。近结
本母事序辩摄。劝请诸学者准此觉馀。言遍
行一切摩咀理迦如摄释分应知其相者。通
辨经律摩咀理迦指如摄释分。如来法教数
无限量乃至应正觉了者。摄事分中分有三。
初结前生后。次正决择。后结劝应了。此即第
三结劝也。或言总结一部也。
瑜伽论记卷第二十四(之下终)
* 跋瑜伽论记后
李唐遁伦大德。覃精瑜伽。撰此论记。前修之
美。独造之蕴。集而大成者也。区区阘茸何须
赞一辞耶。然斯书存世仅仅可数。而秘名山
古刹。则转罕传而见者。予往者恳求。誊录一
本。敬藏箧笥。但久历年所。文字讹舛。非无憾
焉。后得称慈心藏本者。三复校雠取正不少。
既而独叹。如斯法宝流行不广何也。盖以吾
辈自私与学者惮缮写之艰也。遂兴鄙怀图
之印布。劂生侧闻乐拭梨枣。于是不顾寡陋。
辄副国读于字句傍。其所校正者。不敢妄删
跋瑜伽论记后¶ 第 868b 页 T42-0868.png

者之采择。豕渡蠹伤。犹有不安者。后君子幸
鉴定焉。
享保癸丑季夏中浣沙门性威敬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