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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卷十六 第 448a 页

成唯识论疏泰抄卷第十六
北京 灵泰法师 撰

明梵网经与仁王经说卢舍那身分别。

疏云此初二以道为位即分出体后三以分为位即
通出体者。和尚解云。以论中云解资粮加行道故。故
言以道。通出体者。亦如资粮加行道名。唯在地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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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见道等地上。若见道即名通也。非但见道得名见
道。其修道无学道。亦得名见道。见道通三处也。其修
道名。即见道亦得名修。无学道中亦得名修道。且如
起他受用身。他菩萨及变化身。且如起他受用身。他
菩萨及变化身化众生。即四修之中。名自在修故。无
学道位者。以望见道。为资粮加行故。故言以道为位。
分出体者。唯取种子。不取现行行。名分出体。若得三
位善。取种现行名也。法师正解云。此文意说。此五位
中。约二位即望后圣道。以为初二位之名。其事云何。
若言资粮道道者。即是佛果上四智起菩萨名道。资
粮者。即是因中资粮位中所有善根等是。此资粮位
中所有善根等是。此资粮位中善根。为因为资粮故。
即得当来佛果上菩提道。即是果也。资粮是因。资粮
之道。名资粮道。依主释也。今名资粮道者。即名后当
来佛果圣道。为资粮道名。即此资粮道。取后当来佛
果上菩提道。道即是果也。资粮是因。资粮之道。名资
粮道。依主释也。故今名资粮道者。即望后当来佛果
圣道。为资粮道名。即此资粮道。取后当来佛果菩提
道。作此资粮道名故。名道为位。即分出体者。分者即
是因义。即取顺解脱分分字也。即取顺解脱分。亦是
资粮位体。若言加行道。道即是后果位。见道中择法
觉支。加行者。即是因位四善根故。加功用而求当来
见道中择法觉支故。即加行之道名加行道。依主释
也。故前迦加行道。望后望道为名也。故以道为位。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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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出体者。分者谓支分。即亦名顺决择分。分字即是
支分。以取顺决择分。为加行位体。如愚意者。定分出
体者。即资粮位。用一分闻思慧为体。若加行位。即用
一分修慧为体。后三以分为位即通出体者。意说。后
三位。皆约当分位得名。此三位不约望后此得名。若
名见道。即取见道中七觉分得名。若修道。即取此修
道位中八圣道为名。若无学道亦然。即不同前二位。
即通出体者。意说。见道中非唯有七觉分。见道中亦
有八圣道。修道中。非唯有八圣道为体。其修道中亦
有七觉支为体。乃至无学道中亦有八圣道七觉支
为体故。七觉八圣道。通在后三位。故名通出体。非离
伏时可名除也者。此文意。若𤏙顶位。即观能取。今伏
贪等烦恼。非离起此等伏烦恼法外。别有馀法可除
所取烦恼也。

疏云现法二智从实相随故者。二智者。谓根本智后
得智。根本智證性。后得智證相也。论云复令悟入唯
识相性者。问悟相者。为是后得智所缘依他起相。悟
性者。为是根本所缘真如法耶。

疏云如罗縠中观月等故者。罗谓绫罗。縠谓乌縠衣。
由如庾信为他作奴曹主既而内外者。天上阴晴。庾
信报曰。汉云渡河希才知映星。如霞裹灯。月似中
镜。今此亦约十地智。根本智观真。由如由如罗中见
月。不分明也。若初菩萨根本智观真如。亦不分明。由
如隔九重罗观月等。以为初地。即后九地中九重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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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若二地菩萨根本智观真如时。即如隔八重罗观
月等。为二地菩萨。即后八地中八重鄣也。乃至三地
亦准知。又十地智后得智。缘依起法不分别。如初地
菩萨。缘依他二。不知其微细事。然十地菩萨。观他受
用佛。亦不分别。如初地观见初地他受用佛。亦不分
别。乃至由佛神力。其初地菩萨。得见后九地中他受
用佛。亦不分明。

疏成巳度人者。意显菩萨作唯识观自身。即得成佛
巳后。更度馀人。

疏摄大乘说由何能入者。即是问。由善根力所任持
者。即是答也。造此摄大乘说。由何能入乃至彼在此
论资粮位中者。此巳上所引论文。皆是资粮位中事。
摄大乘说。乃至断除四处障者。此义即是无著所造
本论文也。意说。由何能入资粮位。即由有善根。起三
种练磨心。断四处鄣。方得如下解。无性云。此即入因
谓由行因于能入者。此文即是说无性所造释文。即
释前无著本论文。无性释前论云。此三练行等。即是
入资粮之因。谓由行善因。方能入解行位也。若有疏
文云。谓由何因者。即是问意也。摄论云由何云何乃
至谓我缘法义忆者。此文即是无著论文。法者。即是
十二部经教法。义者。即是所诠义。此菩萨。谓缘能诠
教法。及所诠义。以为境也。无性云此能入具者。此文
即是解释文。无性释前本论中。缘法义境者。即是入
资粮位之作具也。若上巳下文言摄论者。即无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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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者。若言无性云天亲云皆释文也。所入入喻者。
所入者。即是加行位。是诸菩萨所入之处。入喻者。即
此加行位中名作具。作者。皆从喻为名。若假士者。有
即车等用。可名为作具。作者。此菩萨所有善友等名。
作具者。皆从喻为名。又云喻者。谓名事互为客等名
为喻。谓此菩萨观名至义。名即为客观。义至名。义即
为客等。名之为喻。谓此菩萨观名至义。名即为客。假
有人实是恶人。虽有赞此恶人为好人者。名虽是好。
此恶人亦不得作好人。还是恶人。好人被谤为恶人。
准前知。

疏云寻思果教授二颂者。寻思果者。谓四如实智也。
其弥勒菩萨。教授无着等弟子二颂云。谓菩萨于定
位。观影唯是心等。

疏云入唯识所须即此见道者。如人欲得吃食。意拟
欲得饱。是此人所须也。此菩萨观三性等意者。意欲
得道圣。道圣即是菩萨所须也。

疏云何修行入因果分明差别分乃至果断分是此
究竟道者。彼摄论有十殊胜。十殊胜者谓所知依者。
即是第八识谓所知。相者即是遍计等三性法。因者。
谓地前六波罗蜜。果者谓十地巳上六波罗蜜。意说。
由地前六度为因。方得十地果。果修行上六度。上六
度由因方得。授实因六度。别在地前。修差别者。谓十
地中修行方行。三学者。谓十地中戒定慧。虽地前亦
有三学。以唯有漏非馀殊胜故。所以不说其十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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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即通漏无漏以胜故。所以说十地中三学。即为
三也。果智者。谓四智菩提。果断者谓涅槃。即十殊胜
中。前二是境。次六是行。后二是果。如次应知。前十胜
几在见道修道。如理思之。

然摄论十分良如前巳释者。即摄论中十殊胜。并此
论中有也。即说前巳成。唯明三殊胜。馀七殊胜以下
方名。其事云何。一所知依。即是第八识。谓与染净法
为所依故。即前初能变中。以广庄明。二所知相。谓遍
计等三性。亦从前第八卷以明。三入明。谓地前六度。
即正在此中资粮位明。果六度。谓地上六度。即巳后
明十度处说之。五修差别。即是后卷明菩提涅槃处
明之。十三住中前十二住即菩提位今此五颂前四
颂摄者。据实言之。十三住中。前种性位。而有菩萨种
性故。亦得名菩萨。其前种性住。即不是前四颂中摄。
何以故。此中约资粮一颂。即明入劫以发心。发心菩
萨。方是初颂摄。然十一住。方是四颂摄。若种性住中。
先成发心。即不是此初颂摄。若有种性住中。少分能
发心。虽未入劫。亦可少分是此颂中摄。乃至七地中。
初种姓地亦然。自成就菩萨功德所应众多善法于
彼现行者。若入五位菩萨所行六度行等。其有菩萨
种姓。虽未发菩提心。其入即能他债不谏受寄无善。
即是菩萨檀波罗蜜多等相现以馀者准知。

疏云由性二贤乃至然由思择有所制约有所防被
者。若声闻即受又别解脱戒。有所制约。不得造诸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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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菩萨为有菩萨种姓。虽不受戒。无所制约。亦不被
师长防彼。其人为有菩萨种性。方便逼迫。其性不乐
造罪。而乐习善法也。亦非由心中思择而能任运行
诸善法一切佛法种子者。即是在种姓位中。即具佛
果位功德种子。亦有种子。亦有十地菩萨僧种子性。
不能起上烦恼缠乃至或断善根者。其说有菩萨种
性。多分不作此重恶业。若先菩萨种姓人。多作此恶
业。馀人作此重罪时。亦不能速忏悔。而续善根。而改
其过失。多分不入地狱。

疏造无间业或断善根者。此若有菩萨种性。虽亦少
分造无间业。或断善根多分不作也。然诸种性。有其
二种。一者不退种性。此菩萨发大乘心巳去。虽未入
十信。即更不造五无间业。及不断善。亦不入无间地
狱。亦不作畜生饿鬼等业。亦不受鬼畜身也。二者退
种性。此菩萨虽发大乘心。至十信第五心巳前。亦作
五无间业。及断善根。入无间地狱。然一造五逆业。及
断善根。出入无间地狱故。亦能造畜生及鬼等业。亦
受鬼畜等身。亦入小地狱。此退种性菩萨。从此十信
第六心巳去。乃至十住第六心巳来。亦作馀小地狱
畜生饿鬼等之业。受畜生饿鬼等身。亦入馀小地狱。
唯除阿毗地狱。至十住第七心巳去。更不退二乘等
也。乃至未得清意业。清意业者即是初地也。

当地前住于馀十一住乃至为令清净而修正行者。
此文意说。当知前种生住中。唯得具后十二住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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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转其当未能发心趣求。二未得十一住。亦未得清
净。况如来住耶。若任此胜解。解行住中。即能简发心。
趣后菩萨住及佛住。然此解行住。未得后十一住中
功德。此人若于自胜解行住中。即名巳趣求。得为令
自住清净故。而位六度等行。于前住中虽修法善乃
至故与前者。意说。若在前种性住中。虽亦修行诸善
为性。自仁贤故。修行善也。此人亦不为求菩提。而行
善也。以为未度趣求佛果。又未入僧祇劫。若住此胜
解行住中。即名发心趣求所行诸善。皆得求菩提故
作也。故第二住与前第一住别。此说无漏修慧。不得
非有漏。修此位不得。此疏文。即解前以分别慧得坚
固相续无退菩萨胜修之论文。此第一解也。

疏主云然论文说住胜解行住中菩萨。用分别慧得
坚固乃至未得菩萨胜修者。意说。此位菩萨。不得无
漏修慧。名未得菩萨胜修。此位非不得有漏修慧。名
未得菩萨胜修。此位亦得有漏修慧故。故说住解行
位中菩萨。未得坚固相续无退菩萨胜修也。或此说
初发心时乃至如何得有如是邪神通者。此第二解
前论文也。然前證文中。说未得坚固乃至未得菩萨
胜修者。即约前种性位中说也。不约此胜行中说。若
前种性住中。即未得坚固。乃至未得菩萨胜修。若住
此第二住中。既言菩萨发心。能现八相神通之事。此
住中既不得修慧。如何有如是神通。故此住中亦得
菩慧胜慧。定中得起如是神通等。此文即是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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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信菩萨。既不得修慧。如何得有神通。能现八相
神通之事。此住中既不得修慧。如何得有如是神通。
故此住中亦得菩萨胜修慧。定中得起如是神通。皆
依修慧定心起故。故知十信菩萨。亦有修慧。即起神
通。能现八相成道等。虽未全得等持等至。亦少分得
也。

未超五位乃至处众怖畏者。若地前即有五畏。若得
入初地。即离五畏。由初地菩萨。有福德有衣食故。即
无不治。由初地纪行善。不行恶故。即无恶名畏。由初
地观生死平等死生同故。即无死畏。菩萨无恶业故。
即无恶趣畏。由菩萨有通德辨才故。即无处大众畏。
若地前返此五种。即有五畏。忘前身者。此位菩萨少
分忘。多分不忘。久作者。谓经十年五年学问遂忘也。
或是听慧为说法无励而转者。谓界四助作意义。谓
此菩萨要作意。方能说法度生也。

疏云菩萨相中未皆成就者。相者非是三十二相也。
若约三十二相者。有异生作转轮。亦具三十二相。故
知相者。即是菩萨相状。于菩萨相状。未皆成就。

疏云在家出家二分正加行中未等显现者。菩萨若
在家。而行十恶。即如作喻。国王煞五百婆罗门等。即
是煞生。若菩萨观前人。多有钱财。而行放逸。菩萨即
与偷劫。即是偷盗。馀者准知。菩萨皆是利益心中。非
与无心相应。若出家时。受具戒须至威仪。作商主大
臣。能断众生邪见等过。此文亦不得约在家菩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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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家行。出家菩萨。能行出家行。此文即约在家能
行出家行出家行。出家菩萨。能行在家行。在家菩萨
能行出家行者。即如维摩经云。亦有妻子常修梵行。
梵行即是出家行。妻子即是在家菩萨。又云。虽处在
家。即是在家菩萨。不著三界。即是行出家行。其出家
菩行。在家俗人。其出家菩萨。虽不造性罪。亦造少分
遮罪。

于此所死诸行相非乃至此一切相皆无所有者。此
言相者。谓能观之心上。缘遍计所执性。所执性能取
所取相无时。即心上变起依他起相。即如前文云。心
变无依他摄。又下文云。现前立少物。少物即是此中
相也。即下忍起时。能伏上品相。若中忍时。能伏中品
相。若上忍起时。能伏下忍相。若入见道时。即伏一切
相。以世第一法时小故。此中不说伏相也。谓下忍起
时。能伏上品烦恼现行。中忍起时。能伏中品烦恼现
行。上忍起能下品。下品烦恼最难伏故。所以上忍能
伏也。

疏云自性显现者。若恶法相望。即恶业名黑。善法名
白业。相望即说。无漏业名非黑非白业也。入初地时。
此一切相无所有一切相违者。如愚意者。如前所说。
五畏三妄。谓他说勉励而转。乃至正加行中。未等现
之相。入初地巳。皆无所有也。一切相违白法显现者。
如愚意者。即是无漏白法。生起现行。名显现。

疏云然念住等乃至解脱分者。念住者。即是四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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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十七菩提分法。即是在修解脱分位。亦能明三
十七菩提分法。

疏云增上戒住者。以第二地。名离垢地。又第二地中
持戒。所以此第四住名增上。

疏云增上心住者。心即是意也。觉分者。即第四地。修
三十七菩提分法。缘起流转心息者。缘起者。即是十
二缘起支。流转者。谓无明缘行等。心息者。谓无明灭
行等。若声闻所行修法多故。所以有觉分四谛。缘觉
行法小故。唯有缘起。智观增上者。若二乘所有定慧
非是增上。此菩萨所有定慧望二乘。皆是殊胜增上
也。然第六七八住中。皆言增上慧者。即是菩萨慧也。

疏云经多俱照百千劫者。俱照者。此云百亿。即是经
多百亿百千大成坏劫。

疏云此就恒常勇猛精进非不勇猛勤精进者。解云。
若恒常勇猛精进。即经一大阿僧祇劫。至解行地。得
入初地。若于精进修道。或不精进者间断者。即经无
数大劫。即如释迦牟尼佛。法昔修道。在初阿僧祇。殊
胜解行位时。十六王子。说法华经。教化众生。其释迦
迦牟尼。过二大阿僧祇劫。成佛巳来。以经亦无数大
劫。其作王子时。所化众生于所化众生于今住声闻
地者。故知所化众生。非是恒常勇猛精进者也。

疏云摄论第七云有五补特伽罗者。解云。胜解行补
特伽罗。谓地前。二清净增上意乐行。谓是初地。三有
相行。谓前六地。四无相行。谓第七地。五无功用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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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八九十地也。

疏云初禅方便属初禅非欲界者。初禅方便者。谓初
禅未至定也。初地方便者。谓是胜解行地。今此难即
用馀小乘乘十九部。作此难也。然馀十九部。皆计初
禅未至定。还属初禅。乃至非想亦然。若经部师中有
异师。名成实论师。计初禅未至定。即属欲界。二禅未
至定。即属初禅。乃至非想亦然。

疏云学佛威仪万劫化现成佛者。即学佛行住坐卧
等威仪。化现成佛者。即此菩萨万劫之等。学佛教化
众生。起难思化事。问何故唯识等论。皆言成佛时。即
入金刚喻定。彼经说。欲成佛时。即入寂定。二文相违
也。

疏云满心修相好亦是劫中收者。意说。百劫修乃至
万劫化现成佛者。此等皆在第三劫中修。是第三劫
摄也。四十八说有二无数大劫乃至方證菩提不过
此證菩提不过此量者。有二种无数大劫。一者即取
日夜月时年。此五种为劫者。即取一日为一劫。二日
为二劫。百日为百劫。千日为千劫。如是数一日二日
乃至数至阿僧祇劫。方名一阿僧祇劫。若取大乘。即
准华严经。即当一百一十八劫。方名僧。若准小乘。即
无当第十二数。方名僧祇劫。以下准知。乃至一夜为
一劫。二夜为二劫。乃至数夜至阿僧祇数。即名夜阿
僧祇劫。方名一僧祇劫。乃至一月为一劫等。准前作
法。时者即取雨际热际寒际时。即四个月为一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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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中。分作三时。即取四月为一时。一时为一劫。二
时为二劫。如是为百时为百法。千时为千劫。乃至数
至阿僧祇劫。即名年阿僧祇劫。方名阿僧祇劫。日月
岁数者。即是小三灾劫也。若僧祇劫。即风灾劫六十
四名一劫。如数一风灾劫。二风灾。数至不可数。名一
阿僧祇劫。如华严经。十十名千。千千为万。万万为亿。
亿亿为等。此阿僧祇劫。乃当第一百十八数。即当小
乘第五十二数。然华严数法或华。三千界微尘等数
二无数劫者。即取风灾六十四劫为一劫。如是数风
灾劫。至阿僧祗数。方名阿僧祇劫。若取前四夜等五
种。为阿僧祇劫者。即经无量无数僧祇劫。方得成佛。
若取后大风灾为等僧祇者。即满三大劫。而得成佛。
八百里石净居天衣者。其石即方圆。上下皆八百里。
有净居天。衣服如三铢。经三年。方一回拂石。拂尽此
石。名一大劫。若准阿含经中。即取一城方圆上下有
四十里。满中盛芥子。经三年除一芥子。如是除尽一
城芥子。方名大劫。

疏云或所转众多中劫者。即是增减劫名中劫也。或
有转众多大劫者。即是超火灾大成坏劫。然火灾大
劫□极难超故。即如尸毗王慈力王月光等极苦行。
方能超大成坏劫也。净居天衣者。问既有五个净居。
今居何者天夜。又问五净居天。亦名五那含天。于中
既有阿罗汉果。何故偏说为五那含天。亦名首陀含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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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迦菩萨超九劫乃至如别抄会者。问如初地巳上
菩萨。一种精进。无有一个即偏懈怠。而能五俱祇劫
方得成佛。一个偏精进。唯经一僧祇劫即作佛。何故
即说释迦超先成佛。弥勒不超得成佛耶。有漏超向
心故者。问言有漏种子为体以不。又问种性住。亦取
真如为体以不。最初二位虽论文有然不解此行相
故今别之者。然种性住者。即是此资粮加行。此约二
种住。此论文略解故。不广明故。所以今时疏文中。偏
广明之。若识十一住。此巳下论文中广明。所以此疏
中不广明。

种姓住即以一切佛法乃至常无常漏无漏别故者。
此文意说。其种性住。即唯取后十二位中。一切无漏
种子。为种性住体性也。亦不取解行住中有漏心为
体。以非殊胜故。亦不取真如为体。以未證真如故。故
五法中唯是正智摄。正智唯无漏故。不取相分别也。
据实而言相名既通无漏者。即亦取无漏相名也。即
五法中取相名正智三法为体。若三性中即取依他
圆成二法为体。即取无漏有为种子。名圆成实。亦取
真如为圆成实。若常无常相对。即真如常起。为圆成
实。若有为漏无漏法。为依他起。约此义故。此文即取
依他起。若漏无漏相对者。即有漏者名依他。无漏者
为圆成。故今唯取无漏有漏有为。为他地故也。又云
此种性住分后。资粮种子。加行位种子。见道种子。修
道种子。无学道种子。此种性住。即取后五位为体。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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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资粮位。亦取自资粮位种子为体。亦取后加行见
修无学道种子。为资粮位体。若至加行位。即不取资
粮位种子。此加行位。即自加行位种子。及后见修无
学道种为体。乃至巳后准知。故大乘中前能摄后。后
不摄前。得后舍前故也。由如亦度谓前前引发后后。
即檀度摄于六。后则不能引发前。持于不能引发施
等。若小乘即一背相返。后必带前。前不带后后。如总
相念住。修四念处。即不能修正四勤等。别相念住。即
能四正勤。亦能修四念住。即别有一类殊胜四念住。
非是前劣四念住。则不修四神五根等。至暖位。修四
神足。亦有四念四正断。则不能修五根等。类位五根。
忍位五力。世第一法第见道等。皆准此知。由如六度
后能持净前前也。初解胜。

疏云五法中正智者。今此略也。五法之中。亦取相分
别正智如如。准除于名。名是假法。故不取之。五法中
相最宽故。有名是相。谓所诠名。如名中亦能诠名故。
有相非是名。谓馀色等法。有分别皆相。有非分别。谓
馀色等。有正智皆相。有非正智。谓馀有漏法。有如是
皆相。有非如来。谓馀有为法。前解胜。若资粮五道三
乘皆同。非唯大乘论有。若资粮位。唯取闻思慧为体。
虽有修慧。而不取之。若至加行位。即唯取修慧为体。
亦有闻思慧。亦不取之。

第二位以一切心法乃至唯以有为为体者。第二位
即取彼十地菩萨佛果功德无漏种子为体。亦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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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行住行者漏闻思性。闻思性既能顺趣出世无漏
法故。故取资粮加行有漏闻思修三慧等。为第二住
体。若加行资粮中有漏心等者。又解行地中。亦有能
诠名名故。即五法中取相名分别正智有力力体。唯
除真如。以为未證真如故。若三性中。唯取依他圆成
二法为体。如前以解。问何故前解种性中住。即说是
圆成依他为体。无常常别。此解行住中。即唯取有漏
为体。故前说善。又问前种性住中。即取五法中正智
为体。若解行住中。无不用五法为体。若后十住中。即
取五法中正智分别真如。即不取相名为体。如来住
中。无不取五法为体。思之。即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
者。问下文加行即是功用不。思之。

未曾得世间功德顺趣者为体乃至及相为体二种
别故者。且如凡者天眼。见一四天下。声闻天眼见小
千界。缘觉天眼见中千界。初地菩萨所有天眼。虽是
有漏。即能见百三千世界。二地见千三千界。三地巳
上准知。此等皆名世间未曾得功德。又如宿住智亦
通无漏者。初地菩萨有漏宿住智。亦能见过去百劫。
此等亦名世间未曾得功德。此等天眼。及宿住智。有
此功德能者。皆由无漏引起。及七地前所起有漏善
心。今此意说。其七地巳前。即取无漏真如等为解。即
五法中。即通相名分别正智如来如来为体。以初地
菩萨。亦有诠名故。有漏善心。即是分别摄。若三性中。
即通依他圆成。圆成中亦有真如故。若八地巳上。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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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漏心。即取五法中四。此中四此中四法而除分
别。若如来住。即取相名正智如如依他圆成等为体。
然三十二相若十地菩萨所得者。即是有漏异熟果。
若佛得者是无漏。

疏云辨差别者胜解行住于菩萨修所作狭小乃至
终无退转者。此中即约修行差别。谓地前菩萨一行
之中。唯修一行。初地巳上。一行之中修一切行。八地
巳上。一切行中修一切行。即极宽。若初修即初狭后
宽。若初发心。即功德最。如涅槃经。发心毕竟二分别
等。如虚空之恶。皆拟断除。如虚空之善。皆拟修习。法
界众生。皆拟拔济。若加行位即微。唯求于见道。乃至
初地二地第十地巳来皆狭。至佛果位。即最宽也。由
如般若经初后宽中即狭也。

疏云无相修果当知引受得诸功德者。谓菩提涅槃
是也。既知地住而相摄巳。地摄五颂唯住应知者。意
说。从前来既将七地与十三住相摄巳。即将七地摄
五颂。准此应知者。若前种姓地未发心。即五颂不摄。
若发心巳去即初颂。若解行地。即是前二颂拂。若净
胜意乐地入地心。即是第三颂摄。若行正行地。决定
地。决定行。到究竟地。到究竟地中取因究竟中小分。
此等即是第四颂摄。若果究竟中小分。即是第五颂
摄。

然此二种各五不同始终分齐者。此解初位信发深
固大菩提心。即名为始。乃至未起顺决择分。即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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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者。今有二种五。一即初五位名五。二即约菩提所
须入有五故。今此论中。即含三种五。以一处明之。清
净增上乃至无数三大劫者。此文意。即约有清净上
力等。即是三大劫之初始。

疏云善根是因降伏所治故者。善根者。非是无贪无
嗔等三善根。但是信进念定慧等五根。此上下文言
善根者。多是信等五根。皆能治所治者。如信能治不
信等精进念定慧等五根。此上下文言善根者。多是
信等。五根能治。如信能治不信。精进能治懈怠等。故
知深固不退。方名初入僧祗劫。即准此文。四十心中
十信。第六心巳去。方名初入僧祇之始。即十信第六
心巳去。方能坚固不退。十信巳前五心。由有退作断
善。造五无间业故。如舍利弗。是退种性。发大乘心。经
六十劫修道。至十住第五心。虽入僧祇劫。虽不退断
善根造五逆。由有退作二乘故。至第七住。更不退作
二乘也。若顿悟菩萨。初发心修道。经六十劫中。但名
顺解脱分摄。即未名入僧祇劫。其顺解脱位最长。至
六十劫满。至十信第六心。即名不退。不退但断善根
及造五逆业。则名初初入僧祇劫。虽巳前在六十劫
中。亦不得名入僧祇劫。若渐悟菩萨回心。或经八万
六万四万二四万十千劫满。至十信第六心巳去。方
名初得入僧祇劫。虽巳前地八万六万等劫中。亦名
入僧祇初也。

疏云初释资粮乃至故名资粮者。若资粮道。道者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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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上菩提也。资粮即是因中初位。意说。将资粮而资
益。拟将来佛前加行位身。乃至十地菩萨身。资粮此
因之身。而化道粮。方至佛果故也。然前第七末增上
缘中乃至亦不相违者。问何故前第七卷。未知当知
根言。资粮位能远资生。生根本位。根本位者。即是见
道从为名。今者此文。解资粮位云。为趣无上正等菩
提。即从远求佛果为名。何故二文自相违也。答彼第
七卷。解资粮位。即约菩萨修资粮位以满。故说资粮
近即能正生加行位。次能生见道故。从近为名。此处
即约初入资粮位故。远求菩提。从远为名。亦不相违。
应知资粮加行而得名者。若资粮唯望菩提为名。加
行位唯望见道为方。

疏云彼顺决择分者言分者乃通分顺解分。解云。顺
决择分者。是四善根。善根能断彼见道中择法觉分
也。决择者。即是见道七觉分中择法觉分也。分者支
分义。即见道中。既有七觉分不同。即此择法觉支分。
是彼七觉支分中之一分也。若择法觉分。即择法亦
是觉分。馀亦不名择法。得名觉分。但是著属故。即决
择大乘也。顺解脱分者。解脱者说涅槃。虽有四种涅
槃。涅槃体无差别。不可言分也。分者因也。与涅槃为
因。分者即是顺。分者支也。说因之一分。

疏云依此利他为因为度有情乃至文影于此义贯
于彼者。然论文中云。为自故求无上菩提。为有情利
他故勤求解脱者。此论文倒也。然论文正应言。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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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故出生死故求无上菩提。为有情利他故。勤求解
脱者。此论文到也。然论文正应言。为自利故出生死
故求解脱。为利他度有情求菩提故。二乘人求解脱。
唯自利也。然求菩萨利他义显。自利义隐。衣求解脱。
即自利义显。利他义隐。故今论中求菩提为自利名
隐故。故论文偏说。隐者为自利故求菩提。求菩提利
他义显故。即论文中。不说求菩提。为利他故也。求解
脱利义隐故。论中偏说。隐者为有情求解脱。求解脱
自利义增故。论文不说为有利求解脱故。求菩提涅
槃。皆具二利也。

疏云决择可体分体有多分故乃至后非是分体非
多故者。见道中。有七觉分不同。故言体多也。然涅槃
经无多故体非分。又涅槃经。有四种不同。其体无别。
又解脱。解脱者即胜解数缘解脱。乃至今为此解即
无前难。解云。即五别境中胜解缘解脱。解脱苦故。故
说胜解。名为解脱。故此疏中后解。即不及前解。前解
名顺解脱。解脱即是涅槃那。寻名解者。但可名顺
解脱分。岂可名顺胜解脱心。然大小乘各别。若小乘
因中胜解劣。所以因中但名资粮位。果中胜解强。所
以果中言一切苦我巳知。集我巳断等。智境胜也。又
果中名戒香定香解脱香等。若大乘中。因中胜解强
印境胜故。所以因中名胜解行地。果中胜解劣也。然
彼望慧为名者。即顺决择分。望见道中择法觉分慧。
为名者。即顺决择分。望见道中择法觉分慧为此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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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解为是者。意说。顺解脱分。即望果上胜解为号。

疏云由前无间所说三因者。三因者。谓因力善支力
作意力。若有因力。即便逢善友。虽逢善友。即便自作
意。由具前三因恒无间断故。即能善备智。名资粮菩
萨。能入十地。此四即名依持力也。若虽有因力。若不
是逢善支。即亦不能名资粮。虽逢善友。若不作意。亦
不名菩萨。要具三因。方名资粮菩萨也。

疏云第三力能修正行者。由作意故即能修正行也。
此四望二乘性恶故缘任运心资粮者。此言四胜力。
即简去由推劣力。由有大乘种性故。即简去二乘性。
有善友故。即简恶友缘。由有作意故。即简任运心。由
有胜资粮故。即简故下资粮也。问华严第九乃至如
何此文言多住外门修菩萨所者。此文问意。既华严
经。十住菩萨。能八相神通等事。皆依意心。方起神通。
能现八相。故知此位菩萨。即有定心。如何此文说此
文位菩萨。多住外门散心。而不言依定耶。第四生贵
真佛子者。意说。菩萨为至第四住巳去菩萨。生生常
得生贵胜宗。常生人天。不生恶道。亦不生贫贱家。故
第四住名贵住。由如小乘说。过三大劫巳。百劫修相
时。常得果身。常生贵家住。由如小乘说贵家诸根诸
根必有等。应捡俱舍文。从诸贤圣正法生者。正法者。
十二分教法也。意说。十二教即能生地前三贤。亦能
生地上圣。此菩萨从十二分教生也。

疏云清净妙法身者。离杂染故。名为清净。妙法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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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三身中法身也。此菩萨不得法身故。此但身中
有妙法故。名妙法也。

疏云应现种种形者。即是神境智通。或现梵王帝释
身等。复云。或处为众生究竟菩萨行者。究竟第十地
菩萨所修行。名究竟菩萨行。此菩萨即能为众生。示
现第十地中。究竟菩萨行也。

疏云或复现初生出家行学道者。初生者。即王宫中
现生也。出家者。即现踰城出家也。学道者。须六年苦
行也。或于树王下者。菩萨于树下得成道故。说此菩
萨树名为树王。答此第四住菩萨乃至皆于三界者。
意说。由第四住菩萨。作十法观中。由第七观业故。此
菩萨更不起不共无明而新造业。由第八观果故。此
菩萨更不欣求未来果。故说此菩萨舍离生死出三
界。又此十住菩萨乃至亦不相违者。此文会前第四
八相也。

疏云能现八相度脱有情者。然地前菩萨。或能现一
相两相。或能现入涅槃一相。或能现出家一相。或能
于树现成佛一相。亦不能降魔。或有地上作魔王。魔
王即能伏地前菩萨也。非能断第具现八相。若是真
佛。即能从兜率天便乃至入涅槃。八相皆具也。

疏云分得十力。十力者。即不是佛身中处非智等十
力。然十地菩萨。方得近力无告。但言通力等十力。然
十地菩萨。尚未得□十力。如维摩经。十地菩萨。方得
近力无畏。但言近力未正得也。如何此位言得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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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得者。即华严经。以十法为一分。说信等十力也。

疏云无碍寂灭观。观者是慧。寂灭者是定。即是双起
定慧也。

疏云又说佛法功力能灭一切烦恼者。第二解云。言
学佛位者。十功力能灭烦恼。非今时即能灭也。论此
二取言显二取取执取能取所取性者。今言二取者。
非是能取所取为二也。若一切善无记心心所名能
取。色境等名所取。又依能取。建立十二处。同处名能
取。外六处名所取。十八界亦然。故不说此能取也。若
说此能取名二取者。即善心无覆无记心。及后得智。
皆有能取所取伏。此等能取所取者。便成大过故。应
起染执心。执能取所境为实有者。方名二取。是烦恼
所知二障摄。

颂二取言乃至方名二所取者。此言二取者。表显染
污心执。见分能取。相分所取。执此能取所取。为言我
实法。其能执心。熏成种子。方名此二取随眠。亦不取
能取所取名二取。若能取所取名二取者。有非执二
取。谓善无记心。及后得智。皆是有能取见分。所取相
分。此等二取种子。岂亦伏耶。故知唯取染心。执能取
所取为实我法。方名二取种方便之也。又善无记相
分既非染。亦别伏之。故别取也。然此文唯取染心。若
执能取所为实我者。即通二障摄。若执二取为法者。
即唯是所知障收。随逐有情乃至不现馀处中故名
随眠者。眠伏藏识中。亦不在馀色等中也。此前解。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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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体解随眠名。或随增过乃至是随眠义者。此后解
即从喻为名。今言随眠者。滋长义。由如者眠人今日
睡眠时至明日其眠更增多故。眠者滋长。今此亦尔。
有此烦恼行处。即滋长过失。即从他睡眠中睡。以得
立随眠之名。

疏云其萨婆多别如别抄者。萨婆多解随眠云。行相
沈隐故名随眠。如人睡眠。论云烦恼障者谓执遍计
行乃至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者。问何故百法中。即说
六烦恼中。贪等居先。恶见在后。此处论文。即说恶见
萨迦耶见居先。馀烦恼在后耶。答若此论中。即准前
由我法执二障具生文。即说恶见居先。馀或在后。彼
论即准前由我法执二障具生文故。即说恶见居先
馀或在后。彼论即约三毒根本说故。即先说贪等。后
陈恶见。二论亦不相违。或虽所生之或先除乃至馀
方断尽者。此文意说。前八品断馀未惑。至第九究竟
地满心。方断我见时。方断第九品中馀烦恼。又解既
所生或。有多品数。能生之处见定然亦九品。和尚云。
此解大系。前第六卷中以广释讫。何须此处而更重
论云。然疏中虽有二释。初解为胜。以我见第九品道。
方能断除。若言没曳远利瑟煞。此云我见。即唯摄我
见。不摄得我所也。若梵云萨迦耶。即亦摄得我见及
我所也。今言萨迦耶。言者宽也。若明所知障中。亦言
萨迦耶。即是我我所见也。此出自体生。若眷属乃至
今此文为胜者。然此论中。出烦恼障体。有三种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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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自性者。即此烦恼。唯取根本烦恼。及随烦恼为
体。亦不取与烦恼同时遍行别境心王等为体性。故
此论唯取萨迦耶见。乃至诸随烦恼。此等皆约尅性
出体者。通四蕴为体。谓取六根本萨迦随。及通取与
烦恼同时所起遍行别境心王不定四等为体。障三
眷属出体者。即通取五蕴。谓取本随二或。及取与烦
恼俱时馀遍行别境心王不定等。及取与烦恼同时
二名不善身语色。为欲恼体。故眷属出体。即通五蕴。
问何故由烦恼发福不动等三行。今唯取非福行。为
烦恼障体。即不取馀福不动为烦恼体。答若烦恼发
非福行时。善其非福行。即得与无明支等同时起故。
以无明与恶行。俱是不善性故。故取为体。若由无明
支所发福行不动行等。其福不动行。既是善法。无明
是染性故。善行不与染无明俱起故。今者即取与无
明同时非福行为体。不取福不动行为体。此中亦不
取由福行等所感三界异熟果。为此烦恼体。此异熟
果。唯是无记性故。然佛地论中。出离体中。即取一切
烦恼。及取由烦恼所发得福非福不动业。及由福等
三业所感得异熟。亦取与烦恼同时馀遍行等心心
所法。此等巳上烦恼业果。皆摄在烦恼障。问未知所
知障中。有一百二十八不。又问既所知鄣与烦恼数
等。其知障亦能总迷四谛。谓数总行总数行别。及重
缘烦恼。亦有相应无明不共无明。亦有四谛下九品
所知障。亦有亲迷疏迷。其所知障中俞亦爱能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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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障中无明亦能发业以不。若言不者。既是同体。
何理不能。答若与烦恼同体。能总别迷。若二乘人。断
烦恼巳。即不能迷谛也。

疏云此之头数亦与烦恼障同者。若二障同体起者。
此所知障头数。亦同烦恼障。亦有一百二十八种也。
若所知障别体起者。其所知障。即有千种类。馀者思
之。

疏云然显烦恼粗举有多品类乃至故不显数者。问
曰。何故论文中。明烦恼障。即显数有一百二十八。其
所知障。即不显头数耶。答若烦恼障即二乘。二乘即
作品数断。谓初果人。即断三界见惑。一来果。即断欲
界修惑六品。不还果。即断欲界修惑九品。阿罗汉果。
即断三界修烦恼。故论文中。显意烦恼头数。有一百
二十八。若所知障。菩萨即不作品类断惑。有初菩萨。
即断有顶地所知障惑。有第十地菩萨。即断欲界所
知障。为此道理故。论文中。即不显所知障头数也。其
实法执。不实法执。无离无明故不有数者。若法执起。
必与所知障中无明俱起。故法执。论文中。不显头数。
若烦恼障。论中即显头数。

疏云佛地言诸心心所及所发业所得果乃至除异
熟果不感报故。若所知障俱时。此所知障。即随烦恼。
亦能发业。若所知障。不与烦恼俱者。此所知障。即不
能发业。问此烦恼所知二障。同体一种生。而用有异。
圣道容时。二障应同断灭。如何二乘。唯断烦恼。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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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所知障。答由如茎牙散末。散末中亦有草叶。亦有
石药。若障合时。石草叶气力齐等。此药偙著多时巳
去。其草药力。即渐消灭也。若石药力由强。虽药同一
处。药即有衰有途。二障之体亦复如是。二障虽同一
种生。圣道起时。有断不断耶。

疏云此中果若谓等流增上士用果除异熟不相应
果者。谓此所知障。前后相引。故名等流。同时即名士
用果。增上果极宽。

疏云此所知障依主释也者。此所知障。即障于所知
境。以受所知障积称也。此所知障受称依士释也者。
此所知障。即障于所知境。以所知障故。此所知障。亦
能缘菩萨智故。故古云智障也。

疏云故唯识性中破之者。即举下文。不与无明慧等。
佛地论说。有义法执乃至此障中无者。此佛地中。亦
是安慧师。如前巳说故。此障中不明也。若言法执何
藉慧俱者。此安慧。故云若法执起时不藉。与安慧俱
起故。第八识中无慧无有法执。若言因中法空。第七
识我执不行。若第六识。起法空观。其第八识即法执
断者。难曰。若起空观时。其第八识断者。应无漏起时
既无所熏识。即不熏成无漏种。佛果如何得成。第八
异熟既尔乃至总合为法者。意说。第八异熟识。既不
与法执。馀六识中业果异熟。亦不与法执俱故。今总
举第八。前六七识异熟。今论皆不与法执俱。又下异
熟心许是法执故。不可为例者。既五识中。有十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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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亦有十三个所知障。今疏文云。五识有十三法
执俱者非也。上下论文皆言。五识中无法执故耶。若
第七识中。有十二个烦恼。亦有十二个所知障法报
俱。然见道中。无缘邪教耶师。乃至名无分别者。此中
意识。五识中自不起能邪教邪师自耶思惟等分别
烦恼。然意识中起疑邪教邪师邪思惟如分别。或时
即引五识。五识亦名有邪教邪师邪思惟分别烦恼。
今此意说。非彼自力分别者。然有三个疏不同。有一
个本。言如彼自力者非也。有一本言非字。一本有无
学。与无学义意同也。意说。五识中无彼自力所起分
别烦恼。然有由意识所引分别烦恼。

疏云佛地论说五识虽无见等乃至曼表等起二障
所摄者。无见道等。若即五识中无身见边见等五见
者。五中谓有爱恚等。名非见也。

疏云谓遮外法执五识中惑唯修道断故者。即遮小
乘婆多。婆多计颂云。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见断。意说。
不染即是善无记法。非六生者。意说。若烦恼非从第
六识生者。意取其烦恼从五识生者。及五眼色等。此
善记法。及五识中所生烦恼。及五色根等法。非是见
道断。唯是修道断也。五识之中。唯有修道烦恼。五识
中无见道烦恼。又计五识中。唯有生得善。无方便善。
彼计第六意识中。亦有修道或见道或。亦有生得善
方便善也。今大乘故。彼计云。五识中亦有见道或。由
意识引方得生故。五识中亦有修道或也。五识中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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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得善。亦有方便善。即如第六识中。执生得善时。
即引五识中。亦有生得善。若第六识中。起方便善时。
即引五识中。亦有方便善。五识中善。是第六识等流。
不可言第六识中起方便善。识五识中起生得善也。
必无是事。不可言此法执心无无明俱如人执心无
明俱故者。此护法安慧云。汝若言此善无记心中。随
烦恼有法执。此法执不与无明俱。故说痴与无痴相
违。若恶中心法执即与无明俱者。难曰。故如人执起
时。即许与无明俱。其法执起时。即不与无明俱。一种
皆是执。故人执起。即有无明俱。时执起时。亦有无明
俱也。

疏云世尊于此智起烦恼刹那心相应等者。此文即
约起烦恼者。谓是心与现行烦恼相应起也。此文意
说。一切现起烦恼刹那之心而相应者。皆依无明种
地。而得生长。无有不依无明住地。无明住地者。即是
所知障耶。若所知障名发业者。即依名发业故。无漏
亦尔。且如八地巳上菩萨。于入观恒常无漏。无漏引
故。亦能起五灭。能见有闻声等。即此五识。皆由无漏
引起。即此五识。依名无漏。其实五识。实是有漏。以五
识所依五色根。及第八识。是有漏故。未来真无漏也。
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者。此文意说。心起时。
唯与所知障相应。其心即不与烦恼相应。乃至若复
过于恒沙如来菩萨智所应断法者。此意。即举能治
所菩萨智。以显所知障。若无明往地断诸所应断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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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随断者。问此经说。若断所知障时。馀烦恼随断者。
何故十地菩萨。唯断所知障。不断烦恼障耶。若尔必
俱应二障乃至如二执用者。此文即彼护法难安慧
也。然安慧。即许第六识中。有烦恼障。实有所知障掌。
其第七识中。唯许有烦恼障。不许有所知障。彼护法
难曰。若第六识中。有烦恼障。即有所知障。即二障必
俱起。应二障体各有别者。应第七识有二执体俱。其
第七识中。应如第六识中。二有二执作用也。如愚意
者。此文即生次下论文。问若尔有所知障。必有烦恼
障者。即二障体各有差别。第七识中。应二执体俱起。
是二执故。如因故。次举论文。答云体虽无异。而用有
别。

此中二障随三乘圣道有胜有劣者。然二人能断烦
恼障故。即生空智名胜。不能断所知障故。即法空智
助。若修道法中。十地菩萨。唯断所知障故。即法空智
胜。不能断烦恼故。即生空智劣。论云刺或所后者。此
言或者。即是不定义名或故。即生空智劣或。非是烦
恼名或。此依种说不依粗重者。若十地不断烦恼种
故。说十地不断烦恼。其十地中。亦能断烦恼粗重。重
者谓是无堪任是也。得二果故。故须双断者。二果者。
谓生空智法空智。名二果。又云。菩提涅槃。谓断烦恼
得涅槃。谓断所知障得菩提。

疏云诸异生不断二障粗重种子者。此文意说。非异
生能断二障种子业。意说。异生不能断二障种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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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重也。种谓现行体一体异者。若异生等。起烦恼现
行。即带所知障。即二障同一个现行所重障种子。现
行所重障种子。随现行二障种子。即同一种体也。若
阿罗汉耽断烦恼障尽巳。独起所知障现行。所知障
现行所重得种子。种子随现行种子。唯有所知障种。
所知障种。即与烦恼障种。体别异也。有独有所知障。
所知障种。不共烦恼种同体。谓阿罗汉身中。所有所
知障。有独有烦恼种。种不与所知种同一体。谓修道
位中。十地菩萨。唯断却所知障。不断烦恼种。即独有
烦恼。有二障同体。谓异生身中二障种。是因是义。故
二鄣种。即各独有别种体。无同体也。其二障现行。即
一独一俱。若所知障。即有独有所知障现行。而同时
无即烦恼障现行。即如罗汉所知。独所知障现行。各
起烦恼障。现定同时。即定有所知障。无有独烦恼行。
而无所知障者。若独有所知种。虽不与烦恼障同种。
其独所知种。亦能生现行。即如罗汉身中独所知障。
能生现行。若独有烦恼种种。不与所知障同种者。其
独烦恼种种。一一不能生现行。即如二障种先同体
者。十地菩萨。断即一分所知障种时。有一分烦恼种。
亦不能生现行故。有烦恼现行时。必有所知障。即如
前迷浅必迷深。有烦恼现行。必有所知障。有迷深不
迷浅。即有所知障时。而无烦恼现行也。

论言非馀三种者。问若起威仪工巧。不善性体。既有
烦恼时俱。必有所知鄣。如何言非馀三种。又问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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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障。即异熟生摄。其烦恼障。于四无记中。何法摄。

疏云虽与不善有发心俱不得二乘但名无覆者。问
其所知障。既与不善有覆烦恼同体。如何是无覆无
记。问如何知障。既与烦恼同体。即如异生起烦恼障。
造煞生等恶业。此烦恼俱时。亦有所知障。若不善性
所知障。亦是不善性。若起烦恼。是有覆性。其所知障
亦是有覆性。其所知障。必与烦恼同时种故。不可一
心之中。烦恼是不善姓。所障即是有覆性。如阿罗汉。
既非唯断烦恼障。不断所知障。所知障既通不善有
覆二性。如何此所知障。望二乘即是无覆。答此所知
障。若与烦恼同体。俱时而起。此所知障。即是不善有
覆性。若断烦恼。唯独有所知障。所知障望二乘是无
覆者。由如有人。若有两手两脚。即能煞人。亦能往来。
造种种事业。其人若被他人却一手一脚。及斫却半
身。此既无半身分。即更不能造诸事业行来等也。此
所知障。然古难解。此所知障。若望菩萨。即亦是不生
有覆性。外有难。由所知障。由鄣菩萨果故是有覆。不
鄣二乘果故即是无覆者。应难云。所知障是染。不障
二乘果故成无覆。亦可资粮加行位中关。且助见道
修道。可许是善。不助佛果。应成无覆。不有难外。如第
七识缘第八识。名带质通情本。第七识相分。若属能
缘见分。即是有覆性。若属所缘第八识见分。即是无
覆性。岂一个相分。半是无覆。半是有覆。若更别解者。
若所缘境强。即唯属所缘。是无覆性。若能缘心胜。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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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第七。是有覆性。此解者稍有道理。又有难曰。解即
如第六识重自第二识中异熟无记心。是席质通情
本处。应问法师。

疏云前师不许第七识中有法执乃至二难齐故者。
然安慧师。唯许第七识七识中有我执。不许第七识
中有法执也。今正义语言不尔。何以故。违我自正义
宗中比量。若第七识中有生执。二难即齐。若第七识
中无法执。即不齐也。言齐者。第七识中有生执。第六
生空。第七有法执。第六入法空。第七法空。即齐也。若
不齐者。若第七识法执者。第六作生空观时。第七识
何故不入法空。以第七识中。无法执故。即应是法空。
又如阿罗汉第七识。既无我执。第六识若作生空观
时。第七识亦应入法空观也。此义更应问法师。如愚
意者。因中第七识。必有法执。因中具二空故。如具第
六识也。

疏云不依璎珞经非极成故者。然唯识论文。唯引胜
鬘经为證。以胜鬘经中说义周悉故。若唯识论文。即
不引璎珞经。璎珞经义不周悉故。故有馀果从乃至
非所作巳办者。由得有馀依涅槃。故名梵行巳立。梵
谓涅槃。行八圣道。由行八圣道。方得涅槃。梵者是静
也。意说。涅槃寂静所作巳办。从道谛故。有颂云。梵行
巳成立者。是梵行巳立。圣道巳善修者。即是所作巳
办。人天七种学人者。谓前三果四向。名七种学。七种
学总是人身天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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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烦恼有二谓住地烦恼乃至花数譬喻所不能
及者。住地烦恼者。谓是种子。起烦恼者。谓是现行。即
五住地中。皆有现行有种子。此文意说。前四住地烦
恼。若种若现。及第五无明现行。此等无始巳来。皆依
无明住地烦恼。若种若现。及第五无明现行。此等无
始巳来。皆依无明住地种子。而得生长。所以无明住
地种。其力最大。上烦恼依。谓上品烦恼也。无明者。即
是所知障也。和尚云。疏文应错。复应捡经文。

疏云随馀烦恼有俱不俱者。疏中随字或错。应是虽
字。义善得者。馀烦恼。如前贪嗔不并起。爱憎必不俱。
皆如前明烦恼。离一切烦恼。心皆有无明故。

疏云如二乘等必非有馀烦恼俱故者。意说。无学人
虽无烦恼。遂有所知障中无明。

疏云三难断增要上上道方能断故者。此无明住地
所知鄣。即极难断。要法空智。方能断故。上上道。不是
九品中上上道也。

疏云见一处住地者。即约邪见等五见为名也。即约
入见道时。一时断却故。分别烦恼故。名见一处。

疏云次有三品迷事理惑约界论之者。约三分界论
者。谓名爱住地。欲界中修道烦恼。有九品故。色爱住
地。即是色界中修道烦恼。有爱住地。即是无色界中。
修道烦恼。故约界论也。

疏云后一智鄣总名无明无品数故无有别迷谛行
相故者。或有初地菩提能断有顶所知障。或有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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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即断欲界所知鄣故。无无明住地无品数也。此所
知障。若与烦恼同体。与烦恼俱起。即所知障。亦能别
迷谛。若二乘人。断却烦恼障。虽有所知障。所知障即
不能别迷谛也。

疏云此约数种名之为地等内分别。解云。一约数。即
五住不同名数也。二种约种。即约种子名住地也。三
约断。即约见修二断。修道一处见道断。次三修道断。
后一通见修道也。

疏云古云此五住地如四流体三界烦恼中一切无
明名无明者不然者。四流体者。一者欲流。谓欲界中。
除五见及无明以别。自馀一切烦恼。皆是欲流。二有
流。谓上二界中。一切烦恼。亦除却无明及色见。三者
见流。谓三界中。一切身见边见于取见取邪见为体。
四者无明流。谓三界一切无明为体。故大德释。五住
地者。见一处住地者。即是见流。谓三界中。身边见于
取见取邪见也。欲爱住地者。谓欲界中。除五见及无
明巳别。馀一切烦恼是也。色爱住地者。谓色界中。馀
五见及无明巳别。馀一切烦恼是也。色爱住地者。谓
色界中馀五见。及无明巳别。馀一切烦恼是。有爱住
地者。谓无色界。及中一切烦恼是。亦除见。及无明住
地者。谓三界中。一切无明是也。古师虽作此释。即不
是也。即此唯识论文中解为正。

疏云即初地中断五识或二障并得者。五识之中。亦
有分别所知障。即入初地时。与烦恼同断。若五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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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生所知。即十地中。地地皆断也。

疏云菩萨俱鄣二果别故者。若二障即通鄣菩提云
果。若烦恼鄣。即正障涅槃。兼鄣菩提。若所知障。即正
鄣菩提。兼鄣涅槃。二果者。谓菩提涅槃也。

疏云后中定障二乘亦断小故不说者。若凡夫身中。
有烦恼故。即能鄣四禅八定。如欲界烦恼。或不善性。
有落性。即能鄣初禅定。要作六行伏或道。伏却欲界
烦恼。方得初禅定也。如初禅地中。所有烦恼。即能鄣
第二禅。第二禅定巳上亦然。即伏却初禅烦恼。得第
二禅定。巳上准知。异生即说烦恼。能为定得。然罗汉
唯能断烦恼定鄣。唯能伏所知障定鄣。以二乘人无
法定智。不能断所知障定鄣或。如有二阿罗汉。唯用
初禅未至定中无漏道。断烦恼尽得阿罗汉果。其人
天。无不得四禅。及九次第定。其人既断烦恼尽。如何
不得四禅八定等。此人身中。即有定下劣性。不肯进
修故。能鄣于定。名为定障。即是所知鄣摄。是人以得
初未至定。未至定中。有劣分离生喜乐。领受此未至
定中中喜乐受。而不肯进。后时起无间道等。伏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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鄣。得非择灭。即得根本定。唯能伏定鄣。不能断也。以
择灭无为先巳得故。即故即下劣性。名定障也。由断
变异受故。得不动无为。由断乐变异受故。得相受灭
无为。小故论文不说。二乘能断所知障也。唯得漏无
漏受。若所三果。即得净定味定无漏定。若阿罗汉。唯
得净定无漏定。无味定也。以断尽烦恼故。

疏云伏烦恼时此俱法执亦不起故伏烦恼法执乃
至加行智伏者。此文意说。异生用六行有漏道伏时。
与烦恼俱时所知障。名能伏。令不得起。拟其势以同
体故。非但此六行伏惑。有漏道能伏烦恼及法执。即
见道巳前贤圣行法中顺生世。是有漏加行智。亦能
伏烦恼及法执也。有生执必不带法执。迷浅必迷深
故。有有法执不必带生执。如二乘无学起法执时。无
生执故。若名是一者。执我常体周遍。常得虚空等。等
三种我。反执常为我。皆是我执。若名是执空性二十
五谛。除我见及六句义缘法起。是等皆名法执。若据
实而言。执空性二十三谛六句义等。皆是邪见烦恼
摄。以诸文言非因计因皆邪见摄故。不是我执摄。执
我我者。方名我执故。如成实论师名师子曾。先是数
论宗中出家。后时即得佛法中出家。与经部师。而非
作弟子。即造成实论。仍用彼数论宗言。五尘生五大
五大生摄有。其人若是凡夫。说此五尘生五大等。皆
即是邪见。是烦恼鄣。不是我执摄。若执我方是执故。
其人若得阿罗汉果。说此五尘生五尘生五大。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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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执所知障也。大有阿罗汉。执有微极。同外道计。皆
是法执所知障收。

疏云能伏二细分别现种者。即能伏现行令不起。亦
能折伏种子。损其势力。不能生现行。

疏云其俱生现种皆少亦能伏者。若俱生身边二见
独头者。最极细故。其加行位。不能伏之。若俱生身边
二见。与贪痴慢俱起稍粗故。其加行位。亦能伏之。若
馀俱生贪痴慢迷事生者。亦能伏之。其种子亦被折
伏种子势力。二不能生现行也。

疏云菩萨不断下界或起定生上故者。谓诸菩萨不
退地定。还生欲界故。或不伏欲界烦恼。而生上界。得
上定故。若异生用六行伏或。即要伏下界烦恼尽。方
得上定生上界也。若生欲界。必退却上界定也。问菩
萨亦作六行伏惑之道。生上界不。答资粮位菩萨。亦
作六行伏惑之道。而生三界。即如资粮位菩萨。于劫
坏之时。亦作六行伏或之道。而生上二界。或生他方
世界。皆得不粗。若至加行位。必不作六行伏惑之道。
此行位多作三无性观。入唯识论。欲入见道故。问且
如加行位菩萨。未得无漏故。不得生净居。不作六行
伏之道。不得生上二界。此加行位。若至劫坏之时。当
生何处。答此加行位菩萨。劫坏之时。即他方欲中。为
此菩萨。欲入见道。论文中。唯于欲界。有善趣身起故。
生他方欲界之中。经说二种人得生他方。一谤法之
人。入此方无间狱。至劫坏之时。生他方无间缘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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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法华经说。劫尽更生如是展转至无数劫。二者
此界有情凡生他方国土。而得往生。除此巳外。更无
有文说生他界。问如何得知资粮菩萨而生上界耶。
答如经中说。波罗蜜多声闻。毗钵舍那菩萨。若定若
生。以无色界心。了一切法。若定者色。即唯得上界。若
生者。即是身生于彼土界之中也。说此二谛与诸部
相摄者。准此第十云。此十一障。二障所摄。亦是诸部
相摄法云。

论云亦尔者顺决择分乃至论有亦言者。非资粮位。
是七地中。解行地摄。其顺决择分。亦是七地中解行
地摄。论云亦也。其资粮加行位。亦是十三住中解行
摄。论云散心决定意解思性者。此文意说。若资粮位
中。多分是散心中。亦能决定意解思性。小分是有漏
定中。亦能决定意解思性。既言胜解行地。亦摄加行。
加行位中。唯是有漏修慧。故知有漏定中。亦能决定
意解思性也。巳下明百四十不共法福智相摄。

疏云即十力一切智是起者。此一段疏文言。一切智
亦不是根本智。名一切智。然此十力。皆是后得智。其
曰无畏。亦是后得智。此根本智上。无无十力四无畏。
以后得智中。为魔王故。即起十力。为伏解道故。即起
四无畏。即佛十力中。自有一切智。谓明十力中言。谓
一切智。无净智。清净智。离增上智。离增上智。若百四
十不法中。一切种妙智。一切种妙智事。即摄得根本
智后得。若馀处言。一切智一切种智。即是缘理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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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种智。即是缘事智。一百四十不共法功德者。谓三
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四无所畏。三念住。三不护。大悲。
无忘失法。永断习气。一切种妙智。四一切相清净土。
谓法有一百四十法也。更别有十八不共法者。谓身
无悟先意无悟先。无种种根。无九十恭音。无不择损
为六也。又欲无减。胜解无减。念无减。精进无减。实无
减等。又如来悟业起。为知道眼起随起而转。身意亦
永了达过者。无著无等。现在未亦然。巳上并是大乘
不共法。若小乘之中。十八不共法者。谓十力四无所
畏三念住及大悲。即为十八。若小乘说。共劫功德者。
谓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皆是共功德摄。其三十二相
八十种好。轮王亦有也。若八定异生有。若六道。前五
通异生亦有也。四无量八解脱中。前七解脱凡夫共
有四。一切相清净者。一所依清净。谓佛身六根及佛
身也。二所缘清净。谓佛所变净土。及五尘等。三心清
净。谓是定也。四智清净。即诸慧也。即心境定慧也。

疏云且佛十力慧根定知根摄唯是智。解云。然据实
之言。其十力即用信等五法为体。非唯用慧为体。即
说十力是智摄。然准法华。诸出体有五。一最胜出体
故。决择说。十力用佛具知根慧根为体。二引生体故。
对法云。若定若慧为体。三剋实出体。菩萨地云。用五
根为性。由意胜故。且说十力慧为自性。所以但言处
等智力。不信力精进力。即会决择文说。四相观出体。
对法又云。及相应法心心所四蕴为性。五眷属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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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为性。定共道共无漏色等。助为体故。此诸亦约最
胜出体。即言若十力。于信等五根中。即是慧根摄。若
十力三无漏中。即是具知根摄也。其十力及十信尽
智身故。十力皆约者。即三根对。谓信等五根。意喜乐
舍九根上。空三无漏摄故。此三无漏根。即是依也。谓
在见道中法前九法上。世来当知根。谓在修道中。依
前九法上。世巳知根。谓无学道中。依九法上。而立具
知根故。此言十力。是具知根摄。

疏云四无畏五根具知根摄通谁知者。其四无畏。即
是信等五根摄也。亦是具知根摄。若五根摄。信等五
根。进念定即是福摄。若五根中慧根。即是智摄。故四
无畏通福智摄。若四无畏。依具知根中。五识等为体。
无畏亦畏亦是福智。

疏云诸相随好舌根及四根处乃至合四所摄者。正
取舌根。不取馀根。即取馀四根扶根尘。馀四根扶根
尘者。谓身根眼根舌根依处。依处者。即是扶根四尘
大种。今取舌根者。即三十二相中。由如来契会舌根
常得味中上味故。唯取舌根也。又取舌根依处者。三
十二相中。世尊相薄广长。能露面轮。至于发际。即是
舌根上扶根尘也。今取根依处者。三十二相中。世尊
眼睛绀青鲜白红白[糸*芳]皎洁分明。此等即是眼根上
扶尘。若言眼能远无即取眼根。今既不言远见故。不
取眼根也。今取界根尘者。三十二相中。世尊阴相势
净藏密。其由龙马亦如马。即有是男根上扶尘。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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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相中。自馀相皆依身根扶尘。若鼻根耳根扶尘。
即在鼻孔耳孔中深故。三十二相中不明也。今者亦
应取声。即三十二相中。世尊其声体震。由如天鼓。疏
中应言。合四根扶尘所摄。今者唯取舌根。因取四根
依处者。以为依舌根依处上。而立三十二相。三十二
相以用舌根依处为体。其实佛五色根。皆是无漏。即是
福也。馀人中。有漏异熟五根。非是福也。巳是无记性。
若言由福业故。即感得人天中五相。得人天中五相。
从能感之业为名。即人天五根。亦得名福田。他福业
感故。若三恶趣中五根。皆由非福业感故。所以三恶
趣五根。不得名福。男根者。问佛自受用身。常居第四
禅。佛自受用身上。得有男根不。若言有者。如论中说。
男女二根形丑漏故。色界无男女故。有四句云。有男
非女谓。欲界中具男根者是。有女非男。谓欲界中能
生养者是。亦男亦女。谓二形者是。有非女。谓上二界
天是。故知色界无男女根。若言无者。云何言佛具三
十二相耶。答如来自受用身上。亦得有男根。以是大
夫相故。若言馀色界天皆无男根。佛既在第四禅。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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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男根相者。例曰上如有漏鼻舌识。即许唯欲界
系。其色界无二识。其有漏眼耳身识。即计初禅系。第
四禅即无眼等三识。成佛巳即许无漏五识。皆许第
四禅。有云今此亦尔。虽除色界天等定无有漏男根。
何妨如来身上即有无漏男根。故知自受用身上。亦
有男根。然他受用变作身。亦具男根。然亦不可言色
男中。顿悟菩萨。受变易身上。先无男根。后成佛时。亦
无男根。其依先欲界中。渐悟受变易身。有男根。后成
佛时。即有男根。难曰。欲界渐悟菩萨。先有男根故。后
成佛时。即有男根。其依色界烦恼悟菩萨。先无变易
故。后成佛时。即有男根。其依色界烦恼悟菩萨。先无
变易故。后时成佛。即无男根者。亦应欲界渐菩萨。先
有五识。可许后成佛即具五识。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故知顿悟菩萨。后时成佛。齐有男根。诸相随好。随好
者谓八十种好。庄严于三十二相。即是随相之好。

疏云三不护如无畏者。三不护者。谓身不护。语不护。
意不护。此三不护中。若身语不护。谓身语业。即是色
声摄。若意不护。谓意业即是意俱时思故。此三不护。
若取身语意三业。即唯是福。是福若三不护。取舍等
五根为体。即通是福智二根慧根。是知信进念定。即
是福也。若馀人即有三护。谓护身护意故。

疏云三念住非根摄无贪嗔所摄即唯福者。三念住
者。若有一类众生。将刀斫佛右胁。如来缘之不生嗔。
即是无嗔。又有一类有情。于佛左涂栴檀。如来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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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生贪。即是无贪。又有一类有情。不将刀害佛。亦
不涂香。如来缘之亦不生痴。皆正念知。若无贪无嗔。
即是二十二根摄。此三念即唯是福摄。若是正念即
是福是根摄。若是正知即是智摄。即是根摄。然疏中。
能皆约随增说也。故三念以有正念正知。应是二十
二根摄。今者但取能发心因。故取无贪嗔非根摄。

疏云无忘失法者。然此无忘失法。即是慧亦有念也。
由有念故无忘失。即有慧能简择。由有念。五根之中。
即是念根摄。即是福由有慧。即五根之中慧根摄。三
无漏根。即是具知根摄。即通有福智也。

疏云随增说上言如力唯智一切种妙智亦尔者。其
百四十不共法中。唯一切智是纯智摄。馀十力等。皆
通有漏福智。永断习气。非根六根所修者。此无为法。
或是第六意根。为能修无为。是所修发故。名六根所
修。据实即九根所信。谓信等五根意喜乐舍。喜乐舍
既是三受。不得并生。即證无为时。七所论谓信等五
根。及三受中。随应取一受。永断习气者。即是择灭等
无为。由从生无为。即能永断习气。永断习气既是无
为。即非二十二根摄。六根者。即是能从无为之法。应
是七根。谓信念定慧五根。及意舍根。皆是能證之法。
或可此支除心王故。不取意根。唯取心所。即唯取信
等五根舍根也。故唯六根也。喜乐舍三受虽别。然二
受不并生。又同是一受类故。合三受而作一受数。

疏云菩提分中四念住根力觉支乃至少分是福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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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福非智也者。若四念住。既以慧为体。故四念住即
令是智摄。念四正勤体。即是精进。若四神足体。即唯
是定。故四正勤及四神足。即唯福摄。若五根中慧根。
五力中慧力。七觉支中择法觉支。若八正道中正见。
正见择法觉支慧力慧根皆是智也。故云不分是智。
若馀信进等。乃至正念定。皆是福摄。问佛具几根。答
佛身中。谓具眼耳鼻舌身五也根。及男根命根意根
喜乐舍根。及具知根。问如来天住之中。唯住之中。唯
住第四禅中。第四禅中。既唯舍受。下三禅中。有喜乐
受。如何佛身中。得有喜乐受但成而不得现起也。问
凡不起乐受者。何故下文言。佛受用大乘法乐。答言
大乘法乐者。即是轻安乐。非是乐受。问寻名解义。既
名大乘法乐。如何是轻安乐。若言轻安乐是大乘法
乐者。异生二乘等。亦得轻安乐。其异生等。皆应名得
大乘法乐。若言得者。与佛所何别。若言非者。如何云
轻安乐即是大乘法乐。应问法师。问男女二根。既是
丑恶。如何如来自受用身有男根。答佛身男根者。即
三十二相中。阙马阴藏相。由如来有三十二相故。佛
身中有男根也。问佛身中眼等五根。及命根既无漏。
何故眼等五根。不是具知根摄。答由如有顶地中有
无漏。而不明利。即有顶地中无漏道。不是未知当知
根巳知具知三无漏根所摄。佛身五色根亦尔。虽是
无漏。非是具知根摄。又眼等五根是色法。具知根是
心法。色心既殊故。六色根非具知根摄。问大乘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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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共法。与百四十不共法相摄云何。三念住非根摄。
无贪嗔所摄者。问第三念住。即于等分有情。而不起
痴。即有无痴。何故此中唯言无贪嗔。问神足中。有欲
勤心观。欲是真。如何疏说四神足唯福。问八识于二
十二根中何根摄。问上来明百四十不共法是福智
者。此等为约佛自修得福智。为约生他众生福智。有
唯起非福乃至四念住愿智等。问愿智者。谓是阿罗
汉所起先净愿智。为是十度中愿智。准下论中。出十
度体。之后五智。以择灭为性。说是根本后得智故。有
义。第八以欲界胜解及信为性。即以此三。为自性故。
又馀圣教中亦言。即以欲胜解信智为体。如何疏中
说愿智等是智非福。又此愿智。为愿即智。为愿与智
别。为先发愿后起智。答如愚意者。疏中即约小论文
初师义。所以说。所以说愿智唯智非福。其愿智六道
或同或别。若愿智知过去未来。即同宿住起生二智。
若知现在。方名愿智故。与二通别。若知无色界者。或
漏尽智。知或是愿智也。愿智者。即用世俗智为体。应
引俱舍颂。愿智能遍缘。馀如无净说也。馀差别。问功
德智福。以是无漏故。若真如即非福智。据实而言。其
相名分别正智。皆通有福有智。若三性中依地通福
智。若圆成实遍计法性。非福智也。

论云且依六种波罗蜜多通相皆二者。若菩萨行六
度时。但唯济益有情。即六度皆名为福。若菩萨六度
时。若拟自断除烦恼求菩提。即六度皆名为智也。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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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助伴。即智与俱行即智。与福俱行即福。

论云别相前五前为福德第六智慧者。问若别相中
前五是福者。何故下论云。忍以无嗔精进审惠为性。
既言审慧。明知忍亦是智摄。又问六度中。忍与智何
别。

疏云邻近生起以出体者。此文即是生起次下论文。
次下论文云。或后前三唯福德摄等。若依定心。亦能
行布施等亦得。即如八地巳上菩萨。无出入观。恒在
定心。亦能引施等。若入初地巳上。即能施身命。第三
地极增。若入初地巳上菩萨。即无怨家能实。若菩萨
自身命等。皆是受在忍。若八地巳上能行忍者。无怨
家能害故。即无耐怨若忍。亦有安受苦忍也。八地菩
萨身生色界。如何得忍耶。应问。又问初地巳上菩萨。
得具几忍。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二种又何差别。答
彼他怨害家。将得棒杖。或得刀害。皆名耐怨害忍。若
拔师俱具五打。或拔怨家恶口骂。或拔他盗劫破物。
或自舍身命。皆是安受苦忍。

疏云若依精进前三名福。远智慧故名远也。不是前
三摄。于精进方修禅定。禅定能发慧远

疏云若依精进修三慧六善巧观四谛缘生法等。修
三慧者。谓闻思修三慧也。若馀论中说。第六波罗蜜
三慧。即是加行智。根本智后得智。即是尽理也。若唯
识论说。第六波罗蜜三慧。谓生空法空俱空。据实言
之。三慧中但有二慧。入法空必有生空故。法空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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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空摄受无别。俱空即是不尽理也。问唯识论。波罗
蜜中。何故不取加行根本智后得三慧耶。答为下论
文。明三学中。慧学有三。谓加行根本后得三慧。下文
既明加行等三慧。又上论文。第六度中。又明加行等
三慧。即有重也。所以第六度中。唯说生空等三。即是
尽理。若馀论第六度中。说加行等三慧是也。缘起者。
谓十二支也。后三唯智近生智故者。谓由精进方修
禅定。能慧名近生也。及定是福者。然前文。即约定能
发慧故。说定名智亦者。此文即约定自体是福愿。此
意即是别境中定也。随意乐力乃至皆通二利者。此
加行行时。随意乐说。若人行六度。唯为自未来得果
好。即是自利。若行六度。唯为利他即情。即是利他摄。

疏云或唯自利谓诸相随好者。然疏文中不尽理。三
十二相八十种好。亦通利他故。故如来现化身。三十
二相等。皆为利他也。即如一切怨家恶人。若见佛时
即舍恶。盲者得眼等。皆是利他也。又如经中说。教量
功德。假使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所有功德。不及
如来一毛孔中功德。佛身八万毛孔。八万毛孔功德
百万千分。即不及八十好中一个好功德。假使八十
种好功德百分千分。三十二相中阴除无见顶相梵
音声相。不及三十二相中一相中一相功德。假使除
三十二相功德百分千分。不及一无见顶相功德。假
使无见顶相百倍千倍。即不及好来一梵音声相德。
何以故。梵音声相。若说法时。即令无量百千有情。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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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离在而得道果。如何说三十二相唯自利也。又如
八十种好。亦通自利利他。若八十种好通利他者。谓
第六十四世尊法音。随穴大小增不减。应理无善。第
七十一世尊音声。不齐不下。随穴生意利悦与言。七
十二世尊能随诸有情类。言音意乐。而为说法。七十
三世尊音汉说诸法。随有情各令得解。七十四世尊
说法减依取第必有因缘。言无不善。此巳上五。今皆
是利他。然疏主约多分说。所以言相妨唯自利也。唯
自利。谓永断习气。利他谓四摄等。自他俱利。谓相好
及六度等。

疏云或自他俱利谓六波罗蜜等。解云。若气施三种。
皆是利他。若小乘说。若施浮图形像。即唯是自利摄。
以无受者故。若施病儿及俱等。即名利他。以有受者
者。若持于三种之中饶益有情。即唯利他。馀二即自
利。耐怨害忍。即利他自利。三种精进中。利乐精进准
利他。馀二自利摄。三种精虑中引发中。若菩萨为利
益有情起神通。即是利他。若为嬉戏起神通。即自利。
办事亦通自利利他。安住唯自利。慧中加行智后得
智通利他。若根本智唯自利。

疏云同事者。谓菩萨若在长者者长者者中尊。若在
师士师士中尊。皆名同事。如维摩经。入诸酒肆。能立
其恶。入诸淫舍。是欲之过。此等即相通不同事也。

疏云有四种菩萨行者。波罗蜜者谓六波罗。菩提分
法者。谓三十七菩提分法。神通谓六根神通等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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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为自求菩提故。行波罗蜜行。为降伏二乘故。修
菩提分法。降伏外道故。修神通行。为成熟有情故。修
熟有情行。此四行通地前菩萨。及十地菩萨。皆修此
四菩萨行也。

疏云三十二相。解云。三十二相。总有二类。一者即如
凡夫复无遮幡幡转。即是一个轮三业。此巳上皆是
轮王。二者其本有无漏种。曾未得增长。即是入资粮
加行位菩萨。修有漏闻思修三慧。广造福业势力。资
此本有无漏种。令得增长。亦造无量轮王业。故下诸
文引大论。若在胜解行地始能修。彼论得方便菩萨。
虽合作轮王。菩萨不肯轮王业。而舍王位。作贪下下
七人。即积集无王业。名积集资粮菩萨。若凡夫造得
轮王业。即受却也。既地前由有漏业。资本有无漏种
子。无漏种子忽生现行。即入初地。入初地无漏报有
漏思也。无漏识言语。有资我无漏。得生现行。汝有漏
于我无漏大有思。且我无漏。资汝有漏业。初地且作
铁轮王。二地作金轮王。至第十地。第四禅王。既至第
十地作第四禅王。既至第十地金刚心时。无漏语自
我相。汝思即是舍却汝。今我作佛。即是无漏报思也。
十地之中轮王。即总是有漏异熟无记果。

疏云即彼天说三十二相乃至下唯有种子等文。有问
何意有此疏文来。答上来即解胜解行地。所修修法
因果之中所有功德。今者却谈所说功德。在何位得
有。故有此文来也。问三十二相等。地前解行地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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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今说地上。方得。益地前虽得三十二相。唯是有漏。
非殊胜故。未得十王位。无漏资有漏三十二相。至初
地具无漏资有漏。方得十王位相故。此论文中说。地
前不得三十二相。又云若诸不共法乃至善净圆满
者。此文意说。十地菩萨。小分相似。如何言得百四十不
共功德。未正故。故维摩经说。菩萨进力无畏。故知十
地菩萨。未得正也。今者得者。假名为得。由如赞初发
心人。云发心究竟二不别。意说。此人成佛巳后。方得
与佛不事。若在凡夫。如何与佛不别。故知亦赞语。今
此亦尔。故知劫中修一切菩萨行乃至未得净故者。
意说。地前未得十地位中十王位。殊胜三十二相八
十种好之异熟果。说入因中者。意说。由行三种练行
为因。能入资粮位。

疏云三种练磨心行除四处缘此义初境止观恒常
等者。若菩萨谓除退故。修三种练磨心。为除障故。即
但断除四实障。一菩萨广大屈他况巳练。二万行难
修屈者巳曾修练。三转依难修屈引粗况妙练。四处
鄣者。一二乘作意者。即是不定性菩萨。超二乘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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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唯拟厌生死欣涅槃。求二乘果。二诸疑离疑者。诸
疑者。即通地前定性不定性小菩萨。疑二乘为得作
佛。不得作耶。说自身及诸菩萨。为独得作佛。亦不得
作耶。疑自他故。名为诸疑。离疑者。此小菩萨疑云。唯
有我能行菩萨行。即得作佛。离菩萨乘以外。疑馀二
乘得作佛。为不得作佛。为不得作故。邪是鄣也。疑如
跋路。不肯进修。三离所闻思我我所执者。所闻者是
闻慧。所思者思慧也。约定性顿悟初学。作安立非安
立谛观。或修闻思慧。或作布施六度之行。此小菩萨。
遂自念言。唯我能作此行。乘是好人乃是菩萨。馀人
不能作此行者。即是恶众生。此小菩萨作此念时。即
是菩萨鄣。此小菩萨。若言我能即是我我所执。何以
故。菩萨修行之时。不见能行施三事体空。方是菩萨
真行也。四断除分别缘法义境者。谓诸顿悟定性不
定性小我。或行无相行。既执为好。或作四谛观。即执
此行为好。即是菩萨别法者。谓十二分教义者。即是
能诠教下所诠之义。即此菩萨。于能诠教法所诠义
中。而生执差诸菩萨。即作四谛观。即了知有染净因
果等。亦作无相。即时除一切相。上者定也。散观者慧
也。即是菩萨双修止观惮常者。修行无间故。虽修即
殷重。即恒常加行。

疏云广者无边。谓成佛巳诸根相好一一无边。大者
无上。即如来超过十地菩萨。故名无上。又过二乘。亦
名无上。深者难测者。唯佛能知。馀凡人不能测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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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者。即经三大劫长时修因。方得成佛。又一向成
佛。即尽未来际故。

疏云诸有鄣善等乃至一切自体圆满而生者。若持
戒行施等时。唯求当来生死中富贵王位。皆名有鄣
善。意说。如人说无遮不食等。或行施等。从此命修巳。
即得后身中可爱乐轮王等殊胜自体。得生命有鄣
粗。初亦举菩萨。后举转依。论实皆同者。然今论中。初
令菩提广大言。唯菩提名广大。其后涅槃中亦得广。
言转依广大屈引况巳练。二皆同也。亦者论中亦约
菩提。即是智之用广大故。故于菩提上。偏言广大。若
涅槃是理。即是所證之法等。涅槃上偏言难。

论复修此加行应列其名。解云。总即结上所以者。即
是论文云。菩萨先于初无数劫。乃至既圆满巳。总结
上资粮位行行。由得见造。复修此加行者。即是论文
云。为入见道位。即唯识性。复修加行是也。意说。今时
行行者。皆得见道故。复修加行。复者重义也。行资粮
位。今重修加行位所。所以名复修加行。犹如小乘说。
先观地纵马奔驰。既有三法。一乘马人。二所乘马。三
即所观地。如先观地也。菩萨在地前。具作安立非安
立真如观等。即如先观地。正入见道时。即如纵马奔
也。菩萨如来马人。喻无分别智。地前真如四谛理应
别其名者。即是此论云。谓燸顶忍世第一法。可曰名
之。

疏云巳闻随修道达契经等法乃至得清净转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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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者。巳闻随修者。即是闻慧。谓闻十二分教契经等
法。能诠所诠。皆悉解了。既经教巳由教持心。恒常进
求。不令退转。即是持也。如理作意者。即是思慧位也。
凡所为作摄可道理。由思起故。显三摩地。依止定心。
即是修慧。照境分明。不遇迷故。即是明也。是无漏圣
智明入初地也。以入初地。以證得一分二空之理名
依。依者即是转依。又云巳闻修道达真如乃至第五
是地果者。巳闻随修契经故。能持心名持。由起如理
作意。即有堪任名住也。次由发得三摩地定明净。如
于镜面。定中所现影像。由如于镜中像。即名镜也。依
心定中所行影像。视此相分。不异自心。展转明盛明
也。由加行前行故。即能舍二取。入见道断烦恼。不如
始业者。谓初地无漏名始也。不如解。

疏云唯是方便利益有情者。其佛果位。但名方便。不
得名方便道。道者趣求义。佛果息趣求故。为利有情
增施。为但有胜进道。或通有解脱道。无有加行。加行
是进趣故。对法八说所有资粮加行道者。即同此论
中非前资粮。无加行故。有加行道而非资粮者。即同
此證近见道故。立加行名。若齐解者乃至约最初说
者。此疏中说加行德。亦名资粮者。即约对法中说。加
行位中得名资粮。谓彼论说。加行位有三种。一资粮
未具未定生。二资粮巳具未具巳定生。三资粮巳具。
即此生时。准对法说。加行位中。有此三种。今此通说。
菩萨加行位有三种。今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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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无性云扶求行见方便因相乃至定俱有戒为
我为色蕴故者。谓行相行解也。见者。谓能缘之见。即
无能愿之心。意说。此四寻思。体即是慧。方便因相。即
是四寻思。方便果者。即是如实智。此如实智名果者。
即前四寻思家果也。决定智者。即是如实智也。然此
中即有四种出体。一尅性出体。若四寻伺。唯用加行
智为体。若在四善根如实智。亦唯由加行智为体。以
在四善根中情求义故。唯取加行智为体。不取馀法
为体。据四如实智。既通地前上。其四如实智。即用加
行根本后得三智为体。若在四善根中如实智。唯用
加行智为体。若在见道中四如实智。即用根本后得
二智为体。若谓初地巳上七地巳来。既通漏无漏。无
漏四如实智。即用根本后得智为体。若有漏四如实
智。即用加行智为体。若八地巳上。及佛位无漏四如
实智。即用根本后得智为体。二者相应出体者。其四
寻思四如实智。即并用同时遍行别境善十一四蕴
为体。三若约随增出体。若暖顶二位四寻思。即用五
根为体。若忍世第一法四始实智。即用五力为体。四
看属出体者。寻思如实智。即用五蕴为体。以定共戒
名色蕴故。既者文言。因中但言加行。不得言方便。恐
滥佛果位方便故。即今此下文中。即因中言方便因
相。方便果。即与上文相违。今正应言。加行因相。加行
果相。即无违。

疏云五根五力为体。解云。若大乘中资粮位中。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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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处。四正勤。四神足。若至加行位中燸顶二位。修五
根。忍世第一法修五力故。唯取根力为体也。若小乘
中资粮位。修四念处。燸位修四正勤。顶位修四神足。
忍位修五根。世第一法修五力。

疏云四寻思者五事中如理相应分别者。然五事中
分别有二种。一谓修生死虚妄分别。二修出世如理
相应分别。今者四寻思。即取如理相应分别为体。

疏云二唯有漏二唯无漏者。此文意说。五事中若相
通漏无漏。分别及名唯有漏。正智如如唯是无漏。此
文不尽理。今应言正智如如唯无漏。分别唯有漏。相
及名即通漏无漏。佛得无漏名句文身。若十地巳来。
菩萨所有名句智。皆是有漏。即以第八识是有漏故。

疏云若真如是真智所缘名无漏乃至对谓义故名
无漏者。此真如但性能出源与真智而为所缘。故名
为无漏。真如不能著。谓烦恼名无漏也。又非无漏所
缘。所缘摄俱起名无漏。若正智能对治有漏尽。漏尽
故名无漏故。

疏云四十八卷第十住中乃至即如实智名无生忍
经者。解云。即十三住。谓从种姓住为第一。乃至第十
住。即是第八地菩萨。意说。第八地得无漏如实。无漏
如实智。即是三无生忍。三无生忍巳用无漏如实。即
是三无生忍三无生忍巳用无漏如实智为体。谓诸
菩萨。先起四寻思。观所取空巳。即起如实智。可知。一
切法作如实智时。巳即起如实能取所取执。皆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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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也。于现法中。一切杂染无生观等。皆即在见道
中。正得无漏如实智。名无生忍也。乃至从初地。至七
地巳来。若起有漏如实智。即不名无生忍。若起无漏
如实智。即名无生忍。若至第八地中。能得无漏如实
智。名无生忍。

疏云故此唯忍可是果者。即是四如实智。彼唯加行
是因者。即是四寻思。

疏云中忍虽亦观无能取乃至而前印今名实智。解
云。问下忍印无所取。上忍印无能取。下忍上忍下名
实智。如燸顶二位观。无所取有。即不名实智。中忍二
观能取。应不名实智。答若燸顶二位巳前光。即可不
名实智。中忍虽观能取。而未印可。由前有下忍以印
可故。又是忍欲。故云中忍亦名如实智也。

疏云非是寻思与寻相应不尔上地应无燸顶者。此
言寻思者。但是慧异名。能观察故名寻。即非是不定
中寻也。亦不是有寻有伺初名寻思也。若是四不定
中寻者。有寻有伺。即在初禅。二禅巳上皆无寻伺。即
初禅地有寻。可许初禅有顶燸。二禅既定寻。二禅巳
上应无燸顶。二禅巳上乃至第四禅。既有顶故。由寻
思作。是四不定中寻也。若在初禅有漏四寻思。燸顶
时四寻四。即得与初禅寻伺相应。若起二禅巳上四
寻思。寻思即不与寻伺相应。

疏云既于前位缘法义境者。即于前资粮位中。缘能
诠教法。所诠义为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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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无性第六释此中名者。乃至谓句句身多句身
等。皆名之果。解云。然论文中言名者。即是诠色受根
之能诠名也。问论文中何故不言文句。但言名耶。答
此中言若者。亦摄得名因名果。谓名即是果。文即是
因。由文为因。方起名果。即举果以摄得因。故但言名。
不言文也。举名即摄得文也。又名因句是果。由名为
因故。方起句。即但举名因。即摄得句果。即举因摄果。
但说其名。不言句也。名召诸法胜。但说寻名者。即会
违也。问何故诸论中。不言句寻思文寻思。而言名寻
思。答名能诠召诸法胜故。所以但说寻名。不言句文
也。义者如名身等。所诠表得蕴。准前文中名诠自性。
自性即自体。句诠差别。即名与自性对。句与差别体。
即应言名寻思。自性寻思。何此言名寻思。即言义寻
思。答今者即义宽故。不说自体者。问准前文中。名诠
自性。自性即自体。句诠差别。即名与自性对。句与差
别对。即应言名为思。自性寻思。何故此言名寻思。即
言义寻思。答今者即义宽自性狭。若言自性。即唯摄
得蕴处界。五尘等自体即不摄。同在无常。有漏无漏
义。若言义即宽。义即摄得三科自体。及无常等故。若
体若义。总名为义。此中但言义。不言自体。推求此能
诠所诠定不相应者。解云。相应者。相属著义。今观能
诠名。不属所诠义。观所诠义。即不属能诠所诠。不相
属著。故前云二相别相。即是遍计所执也。若法名漏
义。法义属名属名属名。即能诠所诠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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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即依所说能诠所诠今观是意言性也。若法能
取心。能取心亦是所取摄。即观所取中能诠。名所诠
义。依此二法观其自性乃至如是常等义者。能遍计
性名义之自性。自性谓蕴处等体。不可得故。由心外
所执实义实法体皆无也。若观名义下差别。在无常
等。有漏等体不得故。由如心外所执。在无常等差别
也。

疏云證知四种虚妄显现。解云。即是依他。名义自性
差别。

疏云了达四种遍计所执者。即是是遍计所执名义
自性差别。

疏依合相观故通达二种乃至观二种之自性。即约
立四寻界差别观名义。即是离相。若合名义亦尔。自
性差别自性差别一处观。即是合相。即同二云相同
故合思察也。解云。依合相观者。即是四寻思。谓四寻
思。一名。二义。三自性。四差别。四种即合名自性。一处
明。即合名差别义差别义。今一处明之。离相观名。即
作亦相观二义。三名自性。五名差别。六义差别也。其
巳前。

疏云四寻思者于意言境者。即是唯识也。由如于意
能表所缘之法。如名诠所诠之义。以咒于意言也。今
四寻思中名者。即不是十二分教能诠之义名。但是
教义。定相属著。此菩萨即观名之与义不相属。亦如
人初生之时。无未召名字。至长大巳去。方今立名。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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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死巳后。名由常在。故知此名与义无不相属。如
何此即生嗔恚。由如容寄相似。无实定名。亦如劫一
切之上。即立千名。既有千。岂一体法而有多。又如一
瞿详自于九法。即应一法。而有多体。故多假也。

论云此四识离及识非有者。此四离识者。即是下忍
位印所取皆察所取。名离识故。及识非有者。识者能
取也。意说。在中忍上忍。观能取空也。了知内识及所
变相属不相离者。内识者无分也。所变者谓相分。即
观依他相见。属别相离。此在四善唯以三性观者。若
在四善根中。未得真三性。若入见道巳。方得真三性
观。谓在根本智宽。先现通法空门。亲證真如。即名真
作遍计圆成观。若无漏后得智中观依他。如净依他
上无计执性。即是真作遍计依他观。下品巳久修习
者体然。若人寿五百岁时。即菩萨在四善根中。或经
四生五生身巳。方得入见道。以人命短。所以经生数
多也。然此四善根中菩萨。虽同与馀人。受年百岁。由
得神通力。若延命即得千万岁。若四善根菩萨。在人
寿八万四千岁出世时。其菩萨在四善根中。或经一
生巳。以得入见道。若人入约地巳。各有上品。乃至不
复四寻思观者。若先未伏二取。今取今在加行位中
四寻思。即欲观能所取空。后智如实智等印。能所取
空。即在加行位。即通其所取空。欲燸顶二位。皆观所
取故。亦忍重印所取空。谓下忍及世第一法。亦即所
唯一重观能取空。唯是中忍位。亦通重印能取空。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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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忍印。能取世第一法。二空观印故。于前印观能德
取空。若入初地巳智。不作四寻思观。亦不观能所取
空。以先除能所取故。即唯起四如实智。印能所取空。
此四如实。即是三无生忍体。此于地前位并上中品。
若入地巳名有上品者。问地前如实智。即有四种下
忍。印所以空。乃至上忍印能取空。若入初地巳。乃至
佛果位。亦有四种如实智。亦下忍印所取空。乃至上
忍印能取空。问四寻思思。与遍行思。为别为同。答不
唯是慧故。下自知此四寻思次第者。初观名义不相
别。次观次性名自性者即唯能诠之名。但行蕴摄。次
观义自性者。即通五蕴及非蕴。谓无为亦是义故。次
观差别。即观二种之义。谓在空等义。初无遍计所执
性。次无依他性。后无圆成性故。名以三性。皆观所取
无。并是此空观也。四法定地名者。地者地者。地即四
善根。亦名燸地位。乃至名世第一法地位。然资粮等
五位体皆是假。若至资粮位时。即用众多法而作。乃
至究竟位亦然。至此究竟位中。即得众多法。即用多
究。法何为竟也。

疏云法无名名无义者。依地所论诠法下。即无遍计
所执之实名。然依他能诠名下。无实遍计。取诠义论。
依前解者。然前解者。行者智者。即无漏慧。得前智之
相。若后解行者行相。即无漏慧之前行相故。今取前
解。

疏云明得实下寻思是慧故名为发乃至名无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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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解云。明得定寻思是慧。即是慧俱时。必无前后。由
如世第一法。世第一法即是慧。无间是定。即依无间
定后念。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有一刹那故。今且举
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极速。唯有一刹那。后燸顶忍世
第一法是慧。其明增定。亦与四寻思同时。若忍世与
印顺定。亦同时。皆无前后也。准见道前相名燸。其燸
即是有漏。

疏云明得是无漏慧前相其即是有漏明者无漏慧
初得无漏慧之明乃至名明得定者。言明得者。若所
得者。即是无漏法。若能得者。谓有漏定。此定明得者。
即是慧之是名。非是定之名也。若此有漏慧。与无漏
慧。行相相似。可言无漏慧。有漏慧。名为明得。无漏慧。
即能都分缘谛缘。其明得慧。亦能作都分缘。即有漏
慧似无漏慧。若有漏定。与无漏行相当故。其有漏定。
不得名明得。故说燸位中一个慧体。得三种异名。其
有漏慧名燸。为有漏慧有道无前相故。亦名四寻思。
有漏慧能寻思。寻思名义故。其有漏慧亦名得。以有
漏慧道。先前相故。约义别故。即一体慧。立三种异名
也。问既言明得即是慧非是定者。何故论中云。依明
得定故下寻思。乃至依无间定。发下如实智。亦准此
问。答言依明得定不言明得慧者。即隐却慧名。但举
所依定。以显能依之明得慧。由如俗中。隐却如名。不
显名字。即如且小时。但名某甲之如。若尔出嫁巳。即
名某甲之妻。若老巳即名某甲之五。今此亦尔。但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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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慧名。但言明得定。不言明得定。不言明得慧。后依
名增长发不寻思。依印顺定发下如实智。依无间定
发世第一法等。皆准此释。皆隐却慧名。今举所依之
定。以显能依之慧。即明得之定。名明得定。明得是别
境中慧。定即是别境中定故。明得之定。依主释也。与
明得俱定故。名明得定。故明得定故明得定。不是持
业释。即依明得之定。而发下寻思。明得与定同时。名
得定。其顶位中言明增定者。明增是有顶慧非实也。
即明增之定。亦依主释。即在顶位中。一个慧体性业
增故。有三种异名。亦名顶。亦名上寻思。亦名明增。若
是有顶慧。与无顶慧行相同前。得名明增。若有顶定。
与无顶慧。行相不劣。所以有顶定。不得名明增。言明
增定者寻思。准前应释也。若在忍位中。即随义用别。
有于一个慧体故。而立三名。亦名印顺。亦名忍。亦名
如实智。本云印顺定各印顺。即是慧非定名印顺。即
印顺俱时之实定。定俱时印顺。印顺之定。依主释也。
有顶慧可得名印顺故能。印前顺后。前若体不能印
顺故。当不见说。定能印顺故。依印顺定。发下必如实
智。准前应释。若在世第一法位。即于一个慧巳无三。
既无间受之定。无间即定。有持业依主释。以慧唯有
一刹那故。更无间摄故。有以无间即定持业释。然定
慧有无间之义。依无间定。发上如实智。准前释也。

疏云法无名名无义者。然依他有诠法上。即无遍计
所执之实。名能依他。能论诠名下。无实遍计所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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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义。

疏云梁摄论入真义一分三摩地即印所取无名一
分者。彼说一分言。即当唯识中下忍位。以印所执无
也。

疏云随顺遍达所依处故者。所依者。非是身也。但前
前法法。与彼彼法法为所依。前能引后故。

疏云念此三位四善根中慧立为忍者。然言善根者。
非是燸顶等名四善根。亦言四善根者。一下忍。二中
忍。三上忍。四世第一法。此四名善根。皆有忍故。

论云忍境识空者。即是下忍印所取无。忍识空。即是
中上忍。观能取识无也。

论云此中正忍顺忍故者。若下忍上忍。即名正忍。下
忍印所取无。上忍印能取无。若中忍印即但名顺忍
也。

疏云无间即是定者。即此一刹那无间道之言。即入
见道。名无间即定。无间之定。无间者即是时也。定谓
定体。即名无间之定。

疏云中忍之顺乐印可者顺乐后位上品之忍者。即
是中顺乐巳后上忍世第一法也。

疏云相者即是空所执相有依他相乃至真胜义性
者。空有相者。此菩萨在此位中。观遍计所执性空时。
此菩即空所执相。当心现有者。此菩萨正空遍计所
执相时。当心变起依他起相分而缘之。名有相。此菩
萨心中起念口言。此定之相。即是唯识真胜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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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此中顺者乃至古云分别观论者。乃粗云。名别
观證。若弘翻名分别瑜伽。即是观也。此二颂本是弥
勒菩萨所化。即教授四善根菩萨。而入见道故。故今
作佛遂与作菩萨受记。即如释迦佛。与弥勒受记也。
然无著菩萨。引他弥勒所作教授二颂。安置馀大乘
摄论中。

疏云以时小故从忍位说者。然颂中但说中忍上忍。
不说世第一法者。以世第一法时促故。故不说之。即
世第一法。论中上忍说也。后触无所得者。触者从也。
后位见道。即无所得也。有义八识皆有执故相缚于
见通于八识者。此文安慧义。有义不然乃至名为相
缚者。此文即是护法菩萨。立理而问也。若善无记心
无执故。即有相缚者。其后得智。亦应有相缚。若无漏
后得智。即名后得智。若有漏即不名后得智也。巳下
亦是护法有相缚也。

若四不然乃至缘一切境非皆论解者。其后得智一
断漏方得者。即断烦恼漏方得。故知若有漏心暂断
漏也。二体非硬涩非漏所增者。若有漏善无记心心
所。被他烦恼缘故。即毒气入有漏法中即漏。所谓具
有漏法体。即硬涩不安隐性。无漏法返此。故非相缚。
非虚妄分别境。若有漏法。即是虚妄心心缘之境。四
后得智。缘一切相为證解。證解者。即后得智。缘他智
法。作如幻化等。若有漏心。缘依他时。不作如幻等论
解。摄相俱者。即有漏法。常与第七烦恼俱。为此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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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漏法。非是相缚。有漏法有漏法有相缚。又云
法云漏相俱故者。即有漏相分。俱能缘见分。漏所增
故者。烦恼后缘彼增彼过失故。

疏云若善无覆无记心中唯现比量其染污心通非
量者。此文不尽理。且一往而言。以无记心有现比量。
染心唯非量。若据实而言。若善心无记心。有现比量。
亦非非量。善心中缘瓶衣等。若染心中有非有量。谓
染污心中瓶依等。染心中亦有现量。如五识中起烦
恼缘境时。即名现行。其染心中亦有比量。然疏文中。
有义亦缚。有义彼非。此二有义同无偏胜也。言相缚
者。谓一切有漏法。善等三性心。皆名相缚。缚能缘之
心。即第八识。缘烦恼种子等。亦名相缚也。唯除无漏
心。不是缚也。故四分皆名相缚。有相状故。非相分名
相缚也。

疏云阿罗汉修道烦恼断时乃至无堪任性者。望是
一切烦恼。若现若种皆漏体。即一切众生。有识身中。
由有烦恼种子现行等。令身心不安隐性。无堪任性。

疏云有漏粗重随眠断时从漏所生乃至皆得微薄
者。言有漏者。即是一切有漏善等三性心等及色。但
除无漏及无为体。非是有漏故。此意说言。恐如善等
三性心诸法体。虽非是烦恼。与漏俱时。即相应缚。为
漏所缘。即是所缘缚。由此善满善法毒气入中。遂成
硬涩不润槊性。如蛇吃人身分毒气遍入身中。令不
安隐故。此善等三性法。即从无明烦恼漏所生。从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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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生者。即證无明漏法。而生行等漏所熏发。由现行
烦恼。熏漏种子。在第八识中。令第八识及五根等。成
不安隐性也。本所得者。即此漏法当体。本成所得漏
性。不得馀性。又云本所得性。即约因也。三性法即由
根本二性为体。生缘而得成有漏法不安隐性。即约
体也。在依附性即是果也。与彼相似者。此在依附性。
与彼本漏体性相似。毒重分同故。无堪任性。皆得渐
薄者。不得漏体。过失重故。引此论文。极为尽理。皆得
微薄者。既得罗汉果。此等漏与有漏皆得微薄。

疏云阿罗汉有习气者。巳有过患故。非是烦恼种子
名习气。即是无堪任性名习气也。即有习气。名为过
患故。即是前文中。二乘断种而不断习。唯佛独能度。
超越义。如馀其数云。阿罗汉有恐怖有归依。如来无
恐怖无归依。

疏云唯佛独能度为众生归依者。此说若佛能断习
气故。可与众生而作归依。二乘不能断习气故。即不
名归依。故说彼名欲断尽著是不共佛法者。由如来
能断有漏习气故。即得一百四十不共法中。欲断智
习气。大论第二说自识中乃至故佛说为行在者。此
文约一切三性。若善若性。皆是种子中收。即三品约
胜劣作法。若烦恼品摄者。即是烦恼净。若种若现也。
粗重者。违细轻故。随逐有情性识伏藏识。若业果熟。
即约五果。及馀于威仪工巧。有漏通果三无记种。但
名粗重者。即是从烦恼漏所生故。不安隐性故。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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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眠者。体非是烦恼漏故。若一切善等。不名粗重。不
名随眠。然此文中。亦约胜劣相形作法。非是尽理也。
然恶法即不及无色。无色法即不及生得善法。生得
善法即不及福分善闻思慧。福分善闻思慧即不及
福分善中修慧。善福分中修慧不及顺出生世世资
粮位中思慧。思慧即不及顺出生世世资粮位中思
慧思慧。即不及资粮位中修慧。资粮位中修慧不及
加行行位中中修慧。修慧即不及加行位中修慧。加行
修位中修慧。即不及初地巳上知七地巳来有漏加
行智中闻思修善。即千倍万倍。此中前不及后。后全
胜前。前法千倍。然此中亦不约地前修慧。而不及地
上生得善。生得善是闇昧故。问如何说福分善中修
慧而记。及欲界中顺出世资粮位中散闻思慧。答若
福分善中修慧。曾应得故。即无始来千回万回转。又
顺三界生死法故。非是殊胜。若顺出世间慧。曾旷劫
以来未得故。又能违背生死法故。又顺三乘无漏种
而体胜故。由此道理。设有顶地中福分善中修慧。亦
分及欲界中顺出世间世思慧也。问如何地前修慧。
而不及地前加行善中散心闻思修慧。答若七地前
加修慧。不能与无漏起引生入。故是劣也。若尽理者。
即一切善无记等法。亦名粗重。从烦恼所增故。又由
此善等法生时。所依身自体。即有堪能。然此菩萨等。
又为粗重所说故。善等法念念说。为行在也。

疏云所知障粗重异熟品摄者。所知障。即四无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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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异熟品摄。

疏云领受粗重摄一切有漏受摄即善受亦在其中
乃至即威仪无记馀无记亦摄者。即在等乐应喜舍
舍五受。善等三性受。领受境界。令心不安名粗重。其
也者劳倦粗重者。即是久行住坐卧威仪。令身疲劳
也。及馀无记。即取工巧无记。若久作工巧。亦作疲劳。
此等令身疲劳。此等二十种触中。疲触所摄。即如前
文。或损或益。

疏云准五十八文粗重缚乃至亦未断者。此文即尽
理也。即烦恼及馀一切有漏善等三性法。皆名粗重
也。然显扬十六论文。亦不尽理。且约执说正是所得
者。由断粗重缚故。名无所得。即见道及无所见者。犹
离相缚故。即无所见也。即在修道。

疏云相缚即约现行相粗重约种子语者。此文尽理
应理者。若种子亦名相缚粗重缚。第八识缘烦恼种
子时。种子种子亦名相缚。若有现行。亦名粗重缚。

疏云此中言相缚者乃至与瑜伽第五十八有漏粗
重同者。此文即尽理。言断粗重缚者。如无间道远尘
粗。即是一障体。解脱道虽治。治即是粗重。无堪任性
是也。故下文。无间道时。虽无惑理。而未舍彼无堪任
性。为性舍此故。知解脱道。尘即是粗。境即是细。如洗
衣初侵尘垢。先除文侵。细垢方脱。今者亦尔。圣道法
粗者先除。细者后断。然今此中。或以烦恼体名粗重。
或无堪任性名粗重。或有漏善等三性法名粗。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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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疏云初地分得者。谓初地中断分别断分别烦恼所
知二障。及断分别粗重无堪任无性也。若前七地中。
六识相缚粗重缚。由智至八地。第六识无记行二缚。
以第六识恒无漏故。其种子由在八地巳上。若第七
识中。一切我执不行。亦名分无也。即有所知障在。此
位菩萨于安立谛乃至不唯作四谛差别观者。然菩
萨。或作总空非我一真如观。或唯观我空。或唯观法
空。或作内遣有情假缘智等三心。作此等巳上。皆是
法空观。又菩萨在资粮位。亦散慢缘谛。若在加行位。
亦作都分缘谛。作上下八谛观。亦作七周灭谛缘。三
周灭行。即未得亦作空无我。而行非安立谛。

疏云或总作一实真如或别作二空别总言者。一总
观一切法皆无相故。名一实真如观。二或菩萨或二
乘人。观我执皆空。名生空观。三菩萨观法执皆空。名
法空观。此三种即名三心非安立谛。如愚意者。若三
识中前二心名别。若第三心名总。遣有情依法故。

疏云胜鬘经有作无作四谛者。然引胜鬘经中无作。
四谛。虽无作名立。此问非安立名相似。若约离名言。
即不如是。以彼经言。有作四圣谛。无作四圣谛。各有
四重故。既名非安立谛。岂有四谛耶。故知经及伽论。
非安立唯有一重。谓一真法界。安立谛即有四重。加
前谛唯实唯中解故。今取瑜伽论为胜。无作四圣谛
即非安立谛者。然彼论约诠约诠门故。即说四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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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安立。谓取四谛下真如。若此论即约癈诠旨。即说
一真如名非安立谛。故此论彼论。各据一义。亦不相
违。又彼论说。菩萨非安立四谛说。离变易身名苦谛。
断所知障名集谛。待无住处涅槃名灭谛。得法空智
为道谛。此即约事名非安立也。

疏云亦不能伏二种谛障故。解云。二种谛者。谓安立
谛非安立谛。名二种谛也。烦恼障所知障。若正障四
谛。即障安立谛故。于安立四谛下。建立一百二十八
烦恼。其二种亦能障真如。作非安立谛。真如作非安
立谛非安立谛。然今大乘宗。与彼小乘作名安名安
立谛。然今大乘宗中。彼小乘亦作安立非安立也。然
二乘人。亦有人空非安立谛。能断违理烦恼。问菩萨
在加行位中。于安立谛非安立谛。俱学观察。即能引
得当来二种故。非如二乘唯观安立。既二乘人。入见
道时。亦得非安立谛。能断烦恼。其二乘人。在加行位
中。不作非安立谛观。如何得真见道中非安立谛。答
若准小乘中说。在资粮位。厌漫缘谛即最宽。至至加
行位。从后向前。即七周减缘谛二十四周减行。即留
在无常等一行。而入见道中。十六心等安立谛。今者
大乘中说。三乘人在加行位中。即从减馀三谛。及减
上苦谛四行等。皆从后向前减。同小乘说。若欲界下
四行。即是前向后减。即减却苦无常。苦无常以与非
安立真如。不相随顺故。即留著空无我二行。以为加
行。而入见道。以空无我。与真如相随顺。真如之上。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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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无我。空无我为门。方显真如故。故二乘亦能引
见道中非安立谛观也。

论云虽方便时通诸静虑而依第四方得成满者。且
如菩萨。初修燸顶忍之时。亦通下三禅。若成满时。西
依第四禅。且如初修燸时。从初禅未至渐渐顺胜。即
引根本定燸。后修根本定燸。即引得二禅燸。既至第
二禅。后修此燸。即引得第三禅燸。既得第三禅后。此
燸后引得第四禅。既至第四禅。后修此燸令其成满。
如是又却依初禅未至定修顶。次至根本定修顶。乃
至第四禅亦然。若修未至定下忍时。即从初未至下
忍微微胜。即修禅根本定下忍。次修二禅下忍。乃至
修第四禅中品忍亦然。若燸顶下忍中忍。即通四禅。
若成得体。唯依第四禅。名下上忍。及世第一法。不依
下三禅。唯依第四禅。以时促故。如愚意者。若顿悟菩
萨。身在欲界三州。及渐悟声闻。身在欲界九处。及在
初禅。及独觉在人中回心。此等人修菩萨四善根。通
依禅修。而入菩萨见道。若渐悟菩萨。身在第二禅。唯
修下三禅四善根。善渐悟菩萨。身第三禅。唯修下三
禅四善根。若菩萨。身在第四禅。唯修第四禅四善根。
以为身在上地。唯除借识。及借下寻伺。及有顶圣借
下圣道。问二乘四善根。皆得异地起不。答曰不然。若
菩萨为遍学诸道。即依四禅中。地地遍修四善根。第
四禅方成满。若二乘人。唯依一地修。即依此一地。即
顶成满处。不得异地修。以为二乘人。不能遍学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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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且如次第行者。唯依初未至定中。而修善根亦得
成满。必无漏初禅根本定中修燸也。依初未至定中
修四善。更不得异地修。虽五地中。皆有四善根种子。
其人唯修一地四善根。禅根本定中。修四善根。四善
根唯依初禅根本地中。方得成满。此人亦不得依未
至定。及二禅方巳上。而修四善根。乃至超越人。依二
禅四禅等修亦然。若麟喻独觉。唯依第四禅。入见道
时。其人唯依第四禅中。而修四善根。而得成满。其人
亦不得依下三禅中。而修得善根也。

疏云六十九中通三乘说三乘人现观。若二乘人次
第八行者。顺解脱分。唯是欲界系。即用欲界中闻思
慧。为顺解脱分也。问次第行者。解脱分善。亦通色界
以不。答若次第行者。通即取初未至定闻修慧。以为
顺解脱分体。此约果人。唯依未至定中。得入见道。若
超越行者。先用世间道。曾伏惑者。顺解脱分。即通色
界初未至四禅闻修慧为体。其人即通依四禅根本
定。皆得入见道。若麟喻独觉。唯依第四禅入见道。若
菩萨方便。即通诸静虑入见道。唯依第四禅。问依初
未至定几人得入圣。答依初未道。得初二果三果及
第四果也。问依初禅根本定。乃至第四禅根本定。得
有几圣。答依四禅根本定。得有二果。谓阿那含及阿
罗汉果也。

疏云若有于此执中间。意说。若有缘法执师。中间禅
得入见道者。即此疏文中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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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若有于此执中间等者。意说。若有馀法师。执中
间禅。深入见道者。即此疏文破之。

疏云此几依未至依乃至无所有处依可得者。此约
六现观。即九地之中。得何现观。故问也。何故但说从
初未至定。乃至无所有处而为问。不问非想地耶。答
今约断惑无漏道说。不约游观无漏。有顶虽有游观
无漏。以无断惑无漏断道故。故不得问有顶地也。

疏云答一依非依能一切可得又三依五依生。解云。
一依非依者。谓思现观。不依色无色界定地也。此思
现观。唯依欲界。欲界中闻思慧。名思现观。馀依一切
依可得者。即总据馀五现观名也。又三依五依生者。
即别释五现观也。三依者。谓谛现观。边现观。于戒现
观。五依者。谓初未至及第四禅根本定。此三观即通
依初未至。及四禅根本定。此三观即通说三乘。如初
果人。入见道时。此智边或三现观。唯依初未至定生
也。若二乘人超越行者。此三现观。即通四根本定生
也。若菩萨三现观。唯依第四禅生也。其安立谛非安
立谛。必法同地。如依初未至定智。起非安立谛。还依
初未至定智。起安立谛。必元依初未至定智。起非安
立。别依初禅根本定智。起安立必无事。巳上皆然。若
信现观。究竟现观是无漏。即通依十地智起。谓色界
界六地。谓未至中间禅四根本。及无色四地也。若小
乘宗。谓亦依中间禅。得入现观。即依六地也。

答一依非依非依乃至一种一分亦尔者。然一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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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唯依欲界有。不依上界有。一依非依也。馀依一切
依可得者。意说。后五现观。通依九地。谓色六无色三。
然修道位中。亦得有根本后得智故。即修道位中。得
有现观故。智谛得通九地。有非见道中。偏有智边智
谛也。若究竟现观。亦通九地。无学为依九地有。若于
信现观。亦通九地有。故云馀依一切依可得。问于戒
现观。如何得通上界耶。答今应分别。若尔小乘中自
说。问如何意色界立有定共道共戒耶。彼答云为除
能等智破戒之心故。故上界有定道戒。其事云何。且
如受别解脱戒。唯除于根本身语七支性罪不起。不
能伏除欲界能。等起破戒。前加行含嗔等心。由有欲
界贪五尘等。及由嗔煞生。方破戒故。且如受五戒于
时。唯于支四根本性罪不得起。若受二百五十戒时。
五百戒时。即能伏十支性罪。谓身三语四。虽受得别
解脱戒。而伏所起之性罪。若不伏色界根本能等。起
贪等烦恼时。由有色界贪等烦恼。巳后能犯起身语
七支性罪。而别解脱戒。于不得明净。为助别解脱戒
力故。即起初未至定共戒。而伏色界能等起执或贪
等烦恼。不能起故。初未至定。能断欲界烦恼故。即初
未至定。有断律仪。虽伏欲界烦恼不起。然由有初禅
烦恼为缘故。即引起欲界烦恼。起欲界烦恼即犯戒
也。若无初禅烦恼烦恼即无欲界烦恼。今为除犯戒
障更远故。即起二禅未至定。而伏初禅烦恼。乃至由
有三禅烦恼故。即引起二禅。二禅烦恼引起初禅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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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初禅烦恼引起欲界烦恼即犯戒。今为令障更远。
即起第四禅未至定。而伏第三禅烦恼故。四禅为令
障更远。即起第四禅未至定。而伏第三禅烦恼故。四
禅为令障更远。即起第四禅未至定。而伏第三禅烦
恼故。四禅为令障更远故。故四禅中。有远分对治。所
以四禅中。有定共戒。若四无色。有四种远故。所以无
色不立有定共于戒。上来虽起定共戒伏虽断四断
欲界烦恼。以后若退起烦恼。还犯戒也。若欲令永断
犯戒。能等起烦恼。助令别解脱戒得清净者。应起圣
道。永断欲界烦恼。由此义。即起初未至。圣能断欲界
烦恼。虽断欲界烦恼。为令障更远故。即起二禅圣道。
而断初禅烦恼。乃至起第四禅无漏定。而断下三禅
烦恼故。四禅中远分别治令障更远。所以四禅中。即
有道共戒。若无色界无远分对治。又由四种远故。所
以无色界。不立有道共戒也。然九乘中。四禅有定共
戒。同前小乘说。然第四禅及下三禅。皆有共戒。乃至
加有超越行者。以世间道。能伏无所有处以来烦恼。
后时入见道时。即依上四禅根本定。入见道时。一无
间道皆能欲界犯戒能等。起见修烦恼故。四禅皆有
道共戒。然大乘曰。如汝小乘中。唯初未至。定能断欲
界烦恼。上四禅根本定。皆不能断欲界烦恼。为令障
更远。远分对治故。即说上四禅中。皆有定道戒。令者
我大乘。既四禅根本定。皆能断欲界烦恼。何妨下三
无色定亦然。令障更远。远分对治。其下三无色。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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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共戒也。故戒现观得通一切地也。

又三依五依者。此文唯约自见道中三现观也。说此
见道中智谛边。或三现观。唯依五地。馀一种一分者。
谓助见道中之住现观。亦唯依五地也。

又彼梵王居多散乱者。然中间禅。即是僻执地故。名
为散乱。故二乘人不生彼天。问若凡夫而作梵王。可
除散乱。若十地菩萨作梵王。如何故散。非纯净地所。
亦得言我是知者等烦恼不。若言十地梵王时。不执
生梵子者。即阙七识住中。根一身异。若言菩萨亦示
现执乘能生汝者。岂可菩萨教有情起身边见等烦
恼业。又问若中间禅中。则具漏法。唯是大梵王得比。
馀天不得起。可言中间禅是梵王居多散。最非纯净
地。其初禅亦梵众梵补皆得起。如何言中间禅梵王
居多散。又梵王若起中间馀无漏法。其中间禅无漏。
不除入见道。既梵王坐得起中间禅有漏法。不得起
无漏法。无漏法体离散善。如何中间禅无漏。不得入
见道。又问大乘中间禅。既是非纯净地。即不除入见
道。如何依中间禅。断俱生烦恼。而得二乘无学果。

又菩功德乃至不同二乘者。然菩萨见道。与究亦见
道。唯依第四禅。若菩萨修道十地功德。即通依十地。
谓色六无色四。故云多依第四禅。若二乘又见道。即
通依五地。谓初果未至四禅根本。若小乘即说。小乘
见道。通依六地加中间禅。若二乘修道无学道。即通
依九地。谓色无色三也。如先所修诸世俗智种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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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先居资粮位中。而修四禅八定。世俗智种子。由
彼熏修。皆得清净。亦名为修。此名谛现观边者。即是
在见道中。后相见道缘下上八谛观时。而傍修世俗
智种渐渐令殊胜。名得清净也。由彼入相见道。安立
谛心时。即傍修世俗智种子。有殊胜势力。能生现行
也。

疏云若尔应修道位应知未知当知根种子不殊胜
者。此中难意。且如见道中。傍修三无色有漏世俗种
子。有漏世俗种子。名未知当知根。即此三无世俗智
种子。被见道傍修巳久。至修道位。此种子应名未知
当知根。答云。世俗智种子。虽体是一。约见修二位。不
若见道一重资。但名未知当知根。至修道位又更重。
当知此种子。即是巳知根也。此问意。得果不起前问。
若先在资粮位。所有世俗智种子。未知当知根摄。此
世俗智种。被见道傍修巳后。至修道位中。遂世俗智
生现行。即见修位别总是一。今世俗智种子摄。修道
中应名起未知当知根。约位行相二皆有别乃至但
名巳知收者。然此世俗智种体。虽是一个种子。即约
见道位修道位别。以为见道位前所起者。未能通缘
故。即名未知当知根摄。若至修道位。以更用修道智
重知故。即此世俗种子。名巳知摄。

又六十九云见道初智生时乃至是此根摄者。此文
即缘下三无色。亦有见道无漏种子。是初根摄。若正
入第四禅。见道智生时。即能傍修馀下三无色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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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无漏智种子因。皆得增长。此下三无色见道亦不
能生现行。问下三无色界中。既有见道种子者。加何
前说三依五依。应名三依八依。前言五依者。即约五
地中有见道种。能生现行故。所以偏说五依。其下三
无色见道种。不能现行故。所以不说八依也。问色界
定慧约等可有见道种子。其无色空强慧劣。如何得
有见道种耶。应问法师。又云此文意。由初入见道时。
亦能造修道。又无学种子有其势力。皆生现行。虽无
后时有比生现行。此时不即得生现行。所以修道无
学道种子。不得名见道摄。若世俗智种子。被见道治
巳。亦时能生现行。所以世俗智种子。名未知当知根
摄。问且如有漏修法。而得增长者。且如初禅下品修
时。即能修上地下品。并修欲界三品种子令增长。至
修初禅中品时。即能修自地中品下品。不能修因地
上品。亦粗修欲界三品。若初禅修至上品时。即能修
自地三品。亦能修欲界三品。亦能修第二禅法也。何
故入出第四禅能法也。何故入第四禅。能修下三无
色三无漏根。此义更应问。思之。

疏云问若尔如何彼地圣道亦离欲界者。即是不还
果人。在色无色界。亦能断亦二界烦恼。而得无学果。
又问声闻思心渐悟菩萨。身坐四禅之中。厌心既劣。
如何得入大乘见道耶。更问。唯欲界人。即佛出世现
观。现观者。即是见道。意说。欲界九处。得入见道。谓东
西南三洲。及六欲天也。此九处亦是有佛出世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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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等者智摄。摄六如故。上言互真如摄智摄。所以下
言东等。所以重言互等也。或偏遮有漏后得智者。即
有漏智及后得智也。又云然虽由前无漏势力。引起
有漏后得智。有漏后得智。即假名后得智。实非是后
得智。实若无漏者方名后得智。

疏云佛地有二说无此第一然彼一切无漏心合作
法者。然后论无说见道修道无学道。所有根本智合
作法。彼说中有二师说。有义一切根本智。相见俱有。
有义一切根本智。见有相见无也。

疏云此即不然者。然唯识论中。亦约见道中根本智。
明见相有无等。

疏云智者了达二皆无等住二无真法界者。此第一
师解此颂云。了达者。入见道也。二皆无者。见相二分
也。等住者。即自證分从真如也。二无者。无见相二分
也。真法界者。即是真如也。若得第三师解此颂云。二
皆无者。即是遍计所执能取所取也。返覆比量义准
可知者。汝缘色智。应非缘色智。无色相分。方如缘声
智。又缘声智应非缘声智。无声相分。如缘色智。

疏云虽无现观从无分别相乃至不得馀智名曰从
如。解云。此师意说。真虽现从根本智。缘真如时。还有
细相分。相分与彼真如。极相似故。不得馀能缘心王
粗相分也。有别疏本云。如虽无亲从无分别相与彼
相似者。意说。根本智缘真如时。虽不亲从真如。根本
智还从实起细相分。而缘真如。此缘真智挟带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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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体智故名所缘者。言挟者。皆名杖义。心扙真如境。
心方得生故。其义云何。言狭者。即如病人。不能自起。
要得馀强人以手策。此论人两腋下。此强人使病人
方得起也。今此亦尔。根本智。由如病人不能自起。真
如喻能强人。即真如使根本智腋下。根本智方得起。
言带者。即如笇袋。不能自起。要由人及腰腰此笇袋。
笇袋方得起。今真如由如人腰带。根本智喻如笇袋。
根本智不能自起。由从真如带此根本智。根本智方
得起。

疏云若尔心王应名缘所不现彼影带彼体相智者。
既心王心所相杖托方得起。故为起故为此问。见即
是道者。言见道修道无学道。此等道谛故。名见道等
也。今言道者。非是游履义。又云疏云见即是道者。道
谛即是无漏智。一切诸法皆游履此智。方得成佛。故
说此智名之为道。论一真见道谓即所说分无别智
乃至总说一心者。下文说有三心真见道。及一心真
见道。皆依此文真见道说也。说三心者。谓内遣有情
假缘智等三也。既论文中言虽多刹那。明知有多心
一心。不名两三心方名多也。故三心皆名真见道。依
此立也。若一心见道为从者。即言虽有多刹那。而相
等故。既言而相等。明知唯有一心也。或说三心。或说
一心。皆依此文说也。

疏云名顿断者不别起观心三品断名顿者。此师即
含文。或可观心巳。即断此三品惑名顿。又解。第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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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一切有情诸法假缘智。即合上品烦恼上品故知
障一处断故。名之为顿也。人法理障者。此前师即说。
菩萨先从生空理。从后法空理。先断烦恼。后断所知。
先起生空粗智。后起法空细智。若后师说。菩萨见道
中。必不别起生空观。唯作法空观。

论云有义二空二鄣顿从断者。然解见道名顿者。虽
有多心。长时相续。不生观故。故名为顿。然疏文中。有
二解名顿。一解云。即得三心名顿。即说一无间。一解
脱。一胜进。第二解云。即约二心为顿。即起一无间一
解脱。除胜进故。言且为二说合有十一解者。或约七
心为顿。即上品烦恼。上品所知。合一上品。即中品烦
恼所知。合为一中品。所知合为一下品。既有上中下
三品惑。即相三无间三解脱一胜进为七。一心为第
一解。或除胜进六心名顿。即第二解。或后无间道。即
前解脱道。即三无间。如第三心解脱。并一胜进。即五
心名顿。即第三解。除胜进或二障各别上下二品。即
鄣有二品。既鄣有三品。即起二无间二解脱并一胜
进。五心名顿进。即四即第四解。即第四解。除解进即
四心名顿。第六解。或后无间。即前解脱。即三心名顿。
第七解。除者如见道章中说也。

疏云古德云此有三说者不然者。即是泰法师释此
文云。谓即所说无分别智。实證二空所显真理等。又
即是第一师释。有义此中二空二鄣。渐證渐断。即是
第二师义释。有义此中二空二障。顿證顿断。即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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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义。今解不然。谓所说无分别智等文。即是物标。
不名别师之义。下文有二。有义即是二师所说问古
矣。太法师无不见唯识文即身欤。如何今说而作三
说。更问。此初汎说为相相见道者。即于相见道中。假
说有三心见道。无无三心见道。又约决定乃至定有
三心者。此解脱有三心见者。解即说相见中。定有三
心。

疏云合为四类者。谓此三心见道所断二障中。各有
上品下品。今者约所圣道。但有三心也。

疏第三心时其智上品能广缘一切内外我法者。然
三心中。第三心除内外我法。如何外我。即是执梵王
为常。皆是化我。即执名外我。或执外一切五尘等为
我所故。今名外我摄也。

疏云此则说二真见道义者。即是说三心是真见道
师义。各说假者乃至第二智胜能广法故者。此则是
说三心。皆是相断见师义。

疏云此即汎说为相见道者。即是此论文云。相见道
此复有二等者。道总标是汎说也。次下论文中云有
义有义。有二师说者。方是真解也。

疏云总别殊义名亦不别解。然此一段疏文。并馀有
诸论。第一文也。一对法三心名法。即约内遣有情假
缘智等三心也。二此论及瑜伽等之师。二名法智。第
三名类智。今约三心也。三者约十六心。即法忍法智
名法。即八观真如。类忍类智名类。即八观正智。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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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约现前界不现前界以明法类。即缘现前欲界名
法一缘。不现前上二界名类。若馀论虽有四说。总束
为三类。一对法三心名法。及此论十六心。八观真如。
八观正智等。馀如疏文中说也。

疏云若曾上界善取相者乃至不等别能唯法智云
者。然准此瑜伽论文。即先明下上地十六心。后明所
取能取。八观真如。八观正智等十六心。然今唯识论
中不次也。何者。即如次此论中。先明真见道。次明三
心相见道。次明所取能取。八观真如等十六心。未及
明依上下地十六心。以为细故。多缘四谛理故。其次
不及不合明依所取能取十六心。以是言故。既欲出
观半缘理半缘事。故是粗也。故此论文别也。别故此
论不为次第者。但为降伏二乘故。且先说八观真如
十六心。后说现前界不现前界十六心。二乘人。但现
界不现前界十六心。亦能作三心相见道。以二乘不
断法执所知障故。亦不能作八观真如。八观正智等
十六心。又淮枢要中序此论中现前界云。若不在欲
界入见道。可言上二界名不现前。名类智缘。欲界中
现前界之。若身在欲界入见道。可言上二界名不现
前。名类智缘。欲界名现前法智能缘。今难曰。且如渐
悟菩萨。或色界回心。即于色界中入见道。岂无是现
前界名法智缘。欲界是不现前界。即是类智缘。故知
不可。今正应言下界名法。上界名类。或欲界散地名
法。二界是定地名类。即无过也。若准能法观次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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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应云。先明真见道。似次三心相见道。以次明上下
地十六心。末后方明依所取能取八观真如等十六
心。方是正也。善取相者。即是当于加行位中。曾于加
行位中。曾作都分都缘谛。作上下八谛观故。今在相
见道。亦能作上下八十六心。即苦法智忍苦法智法
智即缘欲界四谛。苦类智忍苦类智。即能色无色四
谛。业惑道亦尔。即是二现前界不现前十六心是。若
不尔者。即智第二重所取能取十六心智。共法智忍
苦法智。苦法智忍总缘三界。在法界如苦类智忍苦
类智。类智忍即合三界谛下正智集灭道二。

疏随自所鄣有四见分者。问既无间道。唯起一法空
智。即一个见分。解脱道中亦然。如何今说无间道中
有二见分。解脱道亦有二见分。即有四见分。答据实
言之。见道唯有一个见分。然无间道。既双断二谛障。
即断烦恼鄣时。义说为一见分。断所知障时。六义说
为一见分故。有二见二分也。有四无分者。然无间道。
虽有一个智。其智即有二用为智。法空智必带生空
智故。无间道。有二空见分之用。解脱道亦然。故有四
见分。然见分中有无间解脱自所断障有四见分乃
至总法有中第三心者。如愚意者。其无间解脱。各有
一见分。既言随自所断障。即无见道中法空智。必带
生空智。法空即断法执。名一见分。生空智即断人执
名见故。无间道中。空智法智断法执。名一见分。生空
智即断人执。名一见故。故无间道中。义说有三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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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解脱中。法空既带生空。法空解脱道。即證断法执
下所得无为。若生空解脱道。即證断人执下所得无
为。故解脱道亦义说为二见分。故云随自所断总法
有中第三心也。有义此三是真见道以相见道缘四
谛故者。问前论文总标中。既言二相见道此复二种
等。云何故此阿末后方始。如云此三是真见道。答虽
标即是前渐论师义无别者。若见缘真如时。即能缘
智。所缘真如别有。又为无为别。若真如即是诸法之
体。自證分亦是识体相见分。皆用自證分为体故。真
如与自證分。体等相似。此师以三心十六分等俱相
见道唯缘非安立者。问论文自云。一观非安立谛。
有三品心。八苦三心。前言缘非安立。论中自云。二缘
安立谛。有十六心。其十六心。既言缘四谛。之是缘安
立谛。如何此疏文言。十六心亦缘非安立谛。答非安
立别故无过。前云一解如名法缘智名类。乃至对法
约三心并缘如者。问有何所以。缘如名法。缘智名类。
何故不缘如名类。缘智名法也。又问对法中三心。为
在真见道。亲證真如三心为性。相见道法。前真见道。
无间解脱二别名法。总缘名类。问何故不别缘名类。
总缘名法。云何前。

疏云初解相见道复云何者。问二心相见道。即是后
得智不。

疏云第一师者。第一师。约三心名真见道。以缘非安
立谛故。若相见道中。即缘安立四谛。今此三心。既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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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安谛。故知即真见道也。此即是前渐断渐證师义。
渐断證者。即有十四解。约十三心名渐。谓烦恼鄣亦
有上中下三品。所知障亦有上中下三品。即有六品
类也。即先断下品烦恼。起一无间一解脱。次断下品
所知亦然。总六无间道六解脱道。又起一胜进。即有
十三心名渐。即第一解。又除胜进。即有十二心名渐。
即是第二解。或复解脱即是前无间。即十一心名渐。
即是第二解。或烦恼有上下二品。所知障亦有上下
二品。即有四鄣。断一品鄣时。即起一无间解脱。此四
品鄣。总起四无间四解脱。并起一胜进。即七心名渐。
即第七解。或除胜进六心名渐。即第八解。或复解脱。
即前无间。即五心名渐。即第九解。或二鄣。唯即上下
二品。即起无间解脱。若一胜进五心名渐。即第十解。
或除胜进。即四心名渐。即第十一解。或后解。即前无
间。即三心名渐。即第十二解。或二障唯有一品。即起
一无间一解脱并一胜进。即三心名渐。即第十三解。
或除胜进。即二心名渐。即第四解也。如先抄者。即见
道在也。

疏云以加行心意不尔故者。然第二师。即说三心。并
是相见道。以真见道中。但缘真如。何得更有三心差
别。菩萨于加行位。以加行心中。拟入真时。唯观一种
法空理断鄣。即不拟真见道中。作三心别也。

疏云对法第九十五等皆空此二是安立谛故者。问
彼论既言此二是安立谛者。为缘何者名二。为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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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十六心名二。答是也。所取者谓谛理者。问此言谛
理。与真如何别。若言谛理与真无别者。何故前言十
六心。即言缘四谛理。复云十六心。即言缘八观真如
等。又无别者。何须立有通重十六心。若言别者。即此
前十六心。八观真如。八观正智。

疏云所取者。法亦缘如。能取谓缘理真智。而缘根本
智中所真如。若八观正智。即后得智而缘他根本智。
若言在法智忍缘真如者。如何言在者谛。法谓类法。
智谓加行智。忍谓无漏后得智忍。三可解。三十八种
分别随眠者。问何故论文在谛下。即言断二十。馀集
灭道下。皆不言断二十八。又问此十六心。为实断三
界一百十一二烦恼。为无不断。但法依真见道中。断
一百一十烦恼也。又问何故在谛有四心。若在法智
忍下。即言断二十八随眠。若馀若法智类智。皆不言
断二十八。思之可解内大乘唯识中。两重十六心。及
大乘中说二乘十六。及小乘中说三乘十六心。此四
种十六心。名与义何别。若言唯识中两重十六心名
义无别者。何须立两重十六心。问答分别二障。唯是
一类。即见道中四重断之重。谓前真见道中。异断二
鄣分别随眠。第二重相见道中三心见道云。一内遣
有情假缘智。能除耎品分别随眠。第三重十六心云。
正断三界见苦所断二十八种分别随眠。第四重复
十六心云。断见所断者。百十二分别。重断惑之处。皆
有加行无间解脱胜进以不。三在类智忍。谓智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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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漏慧生。于信忍智各别内證言后圣法是此类。问
何故皆言谓智。无间之言。此文如何释。问何故相见
道中。法前真见道。各各不得。谓前三心见道中。即云
法界见道二空见分自所断鄣。无间解脱。总建立名
相见道。若第一重十六心处。即言法真见道无间断
脱见自證分差别建立名相见道。若第二重十六心
处。即云如其所应法真见道无间解脱见分缘谛。若
后九心见道无不法之忍可欲界智者。即是无间道。
现观决定智。即智此名智现观边智也。以立后而得
智故。

疏云此唯前别与无间解脱不总合说故者。此十六
心。皆别法也。不如三心见道中第三心。缘内外法我
总合缘也。

论云言后圣法皆是此类者。即类智缘前證如之忍
智缘暑。此智之时。遂意解言。次巳后所起一切无漏。
修道无学道所有圣法。皆是此中證如如智缘类法
也。与前忍智缘类同故。名类智也。苦类忍即缘前缘
苦如之慧。名类忍也。若在类智。即缘前苦类忍。即是
缘智。若法忍法智。俱缘如也。苦法智忍者。苦者即三
界苦谛。法者即是能诠苦谛之教。智者即是能诠苦
谛之教。智者即是加行道中。有漏心中起闻思等三
慧心名智。忍者即是无漏之忍。即苦之法。又即苦法
之智。又即苦法智之忍。皆依主释。如苦谛既然。集灭
道三谛亦尔。道法智忍者。道谓道谛。法者能诠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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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法。智者谓加行道中有漏智。忍谓无漏忍。皆依主
释。准前苦法智者。苦谓苦谛。法谓苦如。智谓缘缘苦
如之智。名苦法智也。

疏云显扬十七说法智类智四谛智不由加行差别
者。此意说言。不由能缘行相故。有十六心差别也。但
约理体之中。皆有十六心之义超。即谈体中。说智十
六行相。亦如三解脱门。若别立者。缘遍讨无故名空。
缘一切有漏法。不可取名无取。涅槃寂静十相。故名
无相。若义说者。即涅槃中亦说有三。即涅槃中。无我
我所故名空。即此涅槃离名绝相名无记。无相可知。
若有漏法今亦有三种。依他起上无法所执名空。即
此依他本来自体无能取名无相。无取可知。即此遍
计所执性无故名空。既是无体。无有相状名无相。既
无体不可取求。名无记取。即此真如名四谛。法类智
等亦尔。由能缘智缘境行下类。其源底知有四谛十
六心等。故知真如之中。亦有四谛差别。即是超法师
抄。更应问法师。一现观忍二现观智者。然此后十六
心亦名法智忍苦法智。乃至道类智忍道类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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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言现观忍者。即是八忍。谓苦法智忍苦法智。苦类
智忍苦类智。集法智忍集类智。灭法智忍灭类智。道
法智忍道法智。道类智忍道类智。灭法智忍灭法智。
道法智忍道法智。道类智忍道类智。故论文中。现观
忍现观智。即摄得十六心。

疏云以于前十六心后作此观渐粗故者。然此疏观
真如等十六心为细。若后上下八谛十六心为粗。若
准枢要。即说上下界十六心为细。若八观真如等十
六心为粗。

论云二十六种止观别乃至各有四观即为八心者。
问既有十六个心。都有十六忍。十六个智如何。

疏云八忍合为四。八智合为四。名忍智合说。

论云诸相见道依真假说世第一法无间而生者。此
文即令违。然馀对法显扬瑜伽论等文皆言。从前有
漏加行位世第一法。邻次无间。即生苦法智忍十六
心等。及三心等。合者会言。以相见道。即依真见上。假
说为相见道。即真见道相见一处合说故。馀瑜伽等
说。从前世第一法。邻次无间。即生十六心也。据实而
言。即从前世第一法无间。即生见道。生见道后即生
三心相见道心。生十六心。假说相见道等者。正八真
见道时。亦不作行相。我是无间道。我是解脱道等。即
生真见道。且在相见道。在相见道中。学真见断證之
争。皆是假实也。既是假法何谓作者。为降伏二乘故。
及引生真相二见道故。又菩萨入见道。何故唯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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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不入生空。意者然菩萨所作时。为利益起大悲心。
若欲利生。即先后得成自受用身。不断不尽。是自利
摄。复能起化用及化身智。难曰。作利益有情。是利他
摄。若二乘唯證生空理。法理作众生故。即无利他。此
有三用者。如愚意者。一真见道后方得生故。二非安
立后起安立故。三分别随眠见断故。问菩萨后得智。
缘根本智时。即此能缘之智。六通之中何通所摄。

疏云本颂何故但说于真以论性乃至今依见分说
者。以本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
离二取相故。即但说真见證真见證唯识性。即是用
成实故。不说相见道。即约见分而说。若的自證缘
见分时。见分即是依他起摄。故今不说自證缘见分。
但见分缘真如。是真见道也。若说在见道次。是缘智
也。

论云诸后得智有二分耶者。诸者谓三心后得智。缘
两重十六心谛观后得。更有缘事后得智等。故言诸
也。众生识上声色等相生者。其有情识有声名句等
生。声等即是色粗摄故。说众生识上有色也。然大乘
及萨婆多同说。声是蕴。声处声界收。若名句文。次是
行蕴。法界法处摄。为三界处有二十四不相应行故。
若经部师。次不世有不相应行。其经部次说名句及
声。则是色蕴。声处界摄。则不说名句。是行蕴声界摄。

论云有义此智见有相无者。此第二师。亦同初师说
佛。说佛一见十五界。佛亦不说法。此身三师说。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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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界中。若五根五尘。唯是相分。若法处即通见相分
别七心界。唯是见分。此第二师说。既无五根五尘相
分故。所依五根既定。其能依五识。亦不得智故。此师
亦说五无识。即无十五界。圣智皆能观照境故者。此
师说。后得即真取心外本质。皆以无相分故。

疏云同见体之法者。有疏云。如彼四句广说者。有思
惟真如不观真如。谓地前加行位。有观真如不思惟
真如。即真见道根本智也。有亦思惟真如亦观真如。
谓相见道。即八观真如。各观真如也。有不思惟真如
亦不观真如。从馀发心住。其他之心他真世等者。此
有三法。谓他心即是他心智所缘境。二他身五根扶
尘。三他人所受四尘等。

疏云离自见体之法者。问言离自体者。为能缘见分
所缘本质法为自体。为所缘亲相分为自体。如愚意
者。如旅人见分。缘巳人时。即离张人自身中法外。其
张及见分。不能缘王人。以不变相王人相分故。

疏云不变为相分者。即如见分缘无体法之时。本质
虽无心上相分。即有此相分似无。故名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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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言对法十显扬说六或十一等。此等现观之义。
如现观章中说。

疏云然有义事所缘者。义谓能缘观心无常等义。事
者谓同俱有之法。同一事业故。所缘者。谓四谛非安
立等境。

疏云喜能明利有分别。有问。何故不与受乐俱。答思
现观即是欲界中思慧。思慧唯立意识中。欲界中第
六识。唯有喜忧舍三受。第六识无有乐受故。唯与喜
受相应。若色界中。第六识中有乐受。上二界无思业。
又欲界中。若闻得师得法。皆第六识有喜受故。故喜
别分别。

论云加行位中观察诸法者。此文即约前资粮道。亦
名加行道故。

论云非前资粮无加行故。今此文即不约四节根。名
加行道也。思能生修者。由资粮位中。思所成慧。能引
生暖等修慧。

疏云虽如亦是法皆自相未际之时但名共相者。若
根本智缘真如时。亲證真如故。真如名自相。若加行
位。及后得智。观真如别亲證故。如即但名共相摄。

疏云暖等不能广分别法乃至多分有分齐者。此
加行位。燸等四善根。即作都分而缘谛。即上下二界。
作谛八观故。燸顶等虽劝一切法无常等。既是都分
缘谛故。有分齐也。谓观者通二谛。谓居乐。无常通二
谛。空无我通四谛。至顶忍位。渐渐而狭。士见道巳。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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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宽。由如般若经。名金刚初发心地最宽。发四弘
渐渐极广大故。次入净心地极细。无能取所故。从二
地巳去。渐渐复宽。其如来地。无法界故。喻如金刚两
头粗腰里细也。言现观者。即是四不坏信。谓佛法僧
戒。注缘三宝在世间决定清净者。问请信缘世者。即
是有漏因果法。出世者。即缘无漏有为无为。答是也。

论云四现观智谛现观乃至法缘安立谛世出世间
智者。如愚意者。若第四现观中。即本后二智。若一切
种根本智。缘真见道中真如。若非安立谛。即唯有两
重十六心。及九心见道。初现观两字。即是别名。二现
观二字。即是六现观中。通摄智者。即是非安立智。即
是能观之智谛者。即是非安立谛。此智现观。缘非安
立谛故。名现观智谛也。一切种者。即是真如。以与一
切法为体性故。说真如名一切种。

疏云谓在何位但缘非安立乃至即一切见修道二
智者。如愚意者。此现观既是根本后得智。言一切种
者。谓是真如即根本智缘之。言非安立者。即是三心
见道。是后得境。既不是缘事后得智故。言根本后得
无分别智。问既言此通见修修道。亦得有非安立等
三心以不。无得。

论云现观边智谛现观者。初现观者。即是真见道非
安立谛。名现观也。下现观二字者。即是六现观之通
号。边谓后边。此安立谛。即是非安立谛边之后边也。
智者是安立谛智。谛者是安立谛。此安立谛智。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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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后边故。名现观边智谛现观。

疏云此通有漏无漏者。此边现边。据实唯无漏。言有
漏者。且如从真见智巳。渐次即起无漏智。缘安立谛。
即后得智。后次后智有漏智。亦能安立谛世十六心
共相相作意也。故言通有漏。能在相见道中。即具作
安立谛十六心。若在修道位。则不具起安立十六心。
或作一心二心。即初出见道无漏心时。亦不名修道。
亦见道摄。从相相有漏。世从智时。虽名修习。不名修
道也。

疏云尽无生智为自性故乃至菩提分法为自性者。
十智谓苦智。集智。灭智。道智。法智。类智。世俗智。他心
智。尽智。无生智。然大乘中。说阿罗汉皆不得十智但
烦恼漏尽之处。名尽智。又智智缘择灭无为。烦恼不
生。更名无生智。即佛身亦有十智。若小乘之中。即有
不退种姓阿罗汉。即得十智。烦恼更不生。若退种姓
阿罗汉得九智。不得无生智。更退智烦恼故。小乘说
世俗智唯有漏。今大乘说世俗智。唯取三十七菩提
分法。为自性也。

论云此真见道摄彼第四乃至第五小分者。问第四
第五等中。既通修道位本后智。即言真见道摄之。其
第六现观果位。亦有本后智。何故真如与善达不言
摄。生如来家者。问生如来家。既是真如与善达法本
不何别二自有。答于多百门以得自在者。问菩萨初
入见道时。初得十百果是闻是故。何言以得自在。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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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此菩萨为在见道根本智时。而得十百门。为在相
见道后得智中。而得十百门。又在相见道中。为在三
心见道二重十六心九见道等而得十百。为出见道
时。方得十百。如何论言并为此二见道时生如来家
等。又准疏文云真见道中不得起五识文。何故名问
有言根本智中十百者。准下论文。若五地巳上。得真
俗并行。既初同初地。如何在根本智中。即见世界。而
能了俗。

论云彼第二三虽此俱起而非自性故名相摄者。然
或现观。信现观。既戒信等。不是慧同性故。所以不摄。
然资粮位。唯得思现观。不是加行位中所起之此。至
加行位。亦容间起也。若初地菩萨。无思现观究竟现
观。即有馀四现观也。

疏云缚先所依生馀依故者。所依者谓身也。即得缚
却异生性所依之身。即缚得无漏圣性所依之身也。

疏云由此般若自相续故者。若佛身四智。即不觉敷
荣。菩萨身中智慧亦名也。法界名如来家者。即真如
是也。问生如来家。与善达法界何别。答曰若生如来
家。即是根本智。若馀者皆是后得智上作用也。

疏云有此州在果也。若实果。即成佛果上所有四智
心品及涅槃。并一切智种。及无漏离系果。即是成佛
果上所有菩萨四智心品及涅槃。并一切智一切种
智。及无漏离系果。此等皆是并所得实果也。在果者。
即入初地巳上。由无漏势力。傍资地前资粮资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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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前有漏之乘。今感得十王十王位。乃是菩萨花枝
也。若至初地巳上。更不造新业故。资产有漏业也。由
如有人造重罪。死后合入无间狱。即是实。此人未死
巳前。或善性病。即是花枝。问菩萨何故于十王中。不
作馀九王。而偏作转轮王。有此欲界恶生。更问。

疏云三种平等者。一者得一切有情平等。菩萨观众
生。无有亲疏故。二得一切菩萨平等。见法菩萨。皆无
高无下。等皆恭敬故。三得一切如来平等。十方佛法
同故。然皆论中言初地菩萨得法平等者。即约三平
等说也。若十平等。八地巳上方得也。第七识中十平
等。若初地菩萨。得第七识中十平等也。

疏云即常生在他受用土中如梵网经者。即梵网经
说。为第二菩萨戒经。方坐莲花台者。我今卢舍那即
是第二地菩萨所见他受用佛。周匝千华上复现千
释迦者。即是加行位中所见居化佛。一花百亿国。一
国一释迦。即是于云所化佛。若为初地菩萨所见他
受用佛。又应言。我今卢舍那。方坐莲花台。周匝千花
上。复现百释迦。一花百亿国。一国一释迦。若为第三
地菩萨见他受用佛。应言。我今卢舍那。方坐莲花台。
周匝万花上。复现万释迦。一华百亿国。一国一释迦。
以初地菩萨生在他受用者中。即坐百叶花。若所见
佛亦坐百叶。若第二地生在他受用五中。即坐千叶
花坐。所见佛。亦坐千叶花。若三地菩萨。生在他受用
者中。即唯万叶花。若三地菩萨。生在他受用者中。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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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万叶花。其所见佛。亦坐万叶花。巳上准知。唯仁王
经。若菩萨住百佛国中。作浮四天王。修百法门。二谛
平等心。化一切众生。若菩萨住千佛国中。作刀利天
王。修千法门。十善道化一切众生。若菩萨住十方佛
国中炎魔天王。修十万法。四种定化一切众生。若菩
萨住百亿佛国中。作兜率天王。修百亿法门行品。化
一切众生。若菩萨住千亿佛国中。作化乐天王。修千
亿法门。二谛八地。化一切众生。若住十万亿佛国。作
他天王。修十万亿法门。十二因缘智。化一切众生。若
菩萨住百亿佛国中。作初禅王。修百亿法门。方便智
化一切众生。若菩萨住百万微尘数佛国中。作二种
梵王。修百万微尘数法门。双照方便神通智。化一切
众生。若菩萨住百万亿阿僧祇微尘数佛国中。作三
禅王。修百万亿阿僧祗微尘数法门。四无碍智化众
生。若菩萨住不可说不可说佛国中。作第四禅大净
天王三界。修不可说不可说法门。得理尽三昧。同佛
行处。尽三界源。教化一切众生。如佛境界。故知。仁王
经中。若三地巳上。不约三地者十万。四地者百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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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十地即是十住不说不说佛国中等。若言初地
百。二地千。三地万。四地亿。五地兆。乃至第十地即是
沟。十数十当第中数者。何故乃言第十地有不可行。
不可行佛土中。然十地论第巳见梵网经中言。二地
菩萨有千叶花等。即合言初地百。二地万等。其实三
地巳上。即约十万亿等倍倍说。又此言初地菩萨所
见佛坐百叶花者。即会瑜伽言初地菩萨所见佛坐
百叶华者。即会瑜伽言。初地菩萨所居境土。分量宽
狭。如百三千界之分量。问其叶上唯有一大释迦佛。
及一国一释迦。即十国中。唯有一小化佛。此等叶及
一国等。唯有一个佛。其所化有情。何处安置。答且如
释迦化佛。丈六之身。有一四天下。岂可佛即坐通四
天下。其佛身长丈六。具所坐处方圆。不过八九尺故。
馀处大有空地。馀有情居。故知久化土。然又卢舍那
佛所坐又花台。花台由如风轮。若身菜由如分终金
刚轮。若一花百亿国。百亿国由如地终安置馀有情。
然七地巳前菩萨。虽生在上中。于凡夫五摄中受生。
即同处见异。生菩萨常见地受用土。若五唯见秽土。
又七地巳前菩萨生秽中。即不生莲花。唯馀化释迦。
菩萨。最后身上。初生之时。地中踊出花台。而我无化
土中。唯有知足。即上化相中。一生补处菩萨。而生莲
花。馀者皆无坐花。问欲界四禅中诸天。有屋舍不。答
有。即所坐宫殿之上。亦有种云霞之。以宅舍也。乃至
第四禅亦然。一刹那颂證百三摩地者。然一念中。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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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一个定体上。有一百个化用。名得百定。非一念中
而得一百个体定。以净天眼见诸佛国者。即于一念
中。得见一百个三千界。

疏云一刹那顷證为三摩地乃至即十百皆得自在
者。此菩萨得初地时。即于一刹那中。一时得有此十
百之事。于一念得定见佛动世界。不约前念得有十
百之作用。若约前后念。亦同千万种事。何论十百三摩
地。百舒者。或化作今银七宝色声定也。问二地得十
个万等。为前后同。为一时得。答亦一时同。二见百如
来者。即如初地菩萨见百住。一个丈六尺小化佛小
化佛。即化二乘凡夫等。见一百今大化佛。即是化四
节根菩萨。一三千界大化佛也。不见一百千他受用
身佛。以初地见百三千世界。今言见为如来。即见一
百个大化佛也。即见一个化。初地小菩萨化周也。二
地菩萨。即见一千界大化佛十个小地受用佛。即是
化初地菩萨小他受用佛。即见一个化。第三地他受
用身佛。二地巳上准知。身亦能往彼佛世界者。即身
能往一百界三千界。放光明。即放光照百千佛国。四
化为百类者。或化作舍观七宝色声黄等为类总。今
他有情见。若言第四化作为身。即与第九心化作百
十何别。故知第四中化作舍观等为类总也。五成动
为种所化有情者。问如何菩萨。于一念中。能化为类
有情。令根成熟而得入圣。答亦不约得入圣。从作有
一个为有情所乐者。菩萨即对机而为说法。今令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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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成熟巳。彼馀时方得入圣。若欲留命同百均住者。
然一初地菩萨。若触尽寿命。或得三劫活。然今欲留。
即得百劫。七见前复證百劫事。此中约见前五中起
巳。后七十劫。即名百劫。即前约见百劫故。亦见百劫。
百法明门。即是法也。谓知者无常等法也。身皆能现
百眷属者。但触一个本身同时。化作菩萨百眷属园
绕本身。菩萨本身即有一百一也。又云。即约前第九
百个化身为本。于此第九百化佛上。一一身上。能现
百身以为眷属。即都计现方今身。法师云。境身太多。
应于菩萨自实身上。能现为身以为眷属。前解为胜。

疏云二加能入者佛世界即此中动百世界摄者。能
入百佛世界。即是前身亦能往也。三加照百佛世界
者。即是前久放大光明也。

疏云又作阿赖耶识依他性观者。从初地至七地。即
作阿赖耶识观。从八地至十地。即作异熟识观。身上
亦能往彼佛世界者。问为菩萨化作一百今身。能往
百佛世界。为实身能往彼佛世界。以净天眼见诸佛
国者。此见往佛国。与见百如来。及见前后證百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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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别。又问言诸佛国者。为见小化佛国。为见大化国。
为他受用佛国。各见以来。今准前是可知。六若欲留
身得百劫住者。问此言留身。为留分段身。为留变而
身。欲身时为用无漏定愿资。如阿罗汉入边际定延
专法。若之留变易身。欲留身功用者。初果亦然。何论
菩萨。若言留分段身。经百个成住劫住者。后彼时劫
种。菩萨身何处安置。五成熟为类所化有情者。问如
菩萨于灭劫从八万以下。至百岁以来。同入见道。可
许化得百类有情。若至二十减劫。或二十坏劫。或增
劫。或至年二十三岁。既众生难化。菩萨于此时中。入
见道时。如何能化得百类有情。诸尚于五浊出世。不
于馀时菩萨小人耶。若言菩萨。要至二十住劫中灭。
劫方得出世者。菩萨先巳修行满。于成坏劫增劫三
十岁等灭劫。而入见道。是又留身。而待住劫满。方入
见道。又渐慢菩萨身在色界。或有菩萨。身在六欲天。
而入见道。如何能化为类有情。巳上上界人难化故。
又如何动色界。五成熟有类所化有情者。问有情若
是利根。可除一念善根。即同成熟有情。既是钝根。要
经多念多时。方得善根成熟。如何经一刹那。即令有
情成熟。准解如是闻中言一时。不得约刹那时。以钝
根者要经多时方得解故。亦不得明多时。以净天耳
即一念时中即解脱故。问菩萨得十百门中。摄得几
通。如愚意者。若见佛国。即是天眼知通。若动世界。即
是神境智通。若见前后百劫。而中若见者。即是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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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若见后际。即是死生智通。唯大天耳他心智尽。

成唯识论疏抄卷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