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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二十六 第 x 页
宋子大全卷二十六
献议
慈懿殿服制议(己亥五月)
古今礼律。既有异同。帝王之制。尤难轻议。而诸大臣既以时王之制为议。臣不敢更容他说。
群臣服制议(己亥五月)
臣子于君父既没之后。无复有自致其诚者。不过尽其情文。称其衰物。使无馀憾而已。子朱子参酌古今。损益礼令。以为千古不易之定制。臣以为可行无疑。而且无所难也。
大行大王陵号议(己亥六月)
伏见领左相启辞。钦宗陵号虽是永宁。犹无所嫌。若是永献。则尤无相干。虽有人言。似不可以此轻改已定之 陵号矣。
魂殿朝夕问安议(己亥十月)
家礼初丧。有朝夕哭。五礼仪亦有之。但家礼则至小祥乃止。五礼仪则不言其止于何时。而但于卒哭条。有自是朝夕之间。哀至不哭之文。然据礼则此正指初丧哭无时之哭而言。非指谓朝夕哭之哭。则所谓朝夕哭。虽以五礼仪言之。亦未见其必止于葬后也。
献议
慈懿殿服制议(己亥五月)
古今礼律。既有异同。帝王之制。尤难轻议。而诸大臣既以时王之制为议。臣不敢更容他说。
群臣服制议(己亥五月)
臣子于君父既没之后。无复有自致其诚者。不过尽其情文。称其衰物。使无馀憾而已。子朱子参酌古今。损益礼令。以为千古不易之定制。臣以为可行无疑。而且无所难也。
大行大王陵号议(己亥六月)
伏见领左相启辞。钦宗陵号虽是永宁。犹无所嫌。若是永献。则尤无相干。虽有人言。似不可以此轻改已定之 陵号矣。
魂殿朝夕问安议(己亥十月)
家礼初丧。有朝夕哭。五礼仪亦有之。但家礼则至小祥乃止。五礼仪则不言其止于何时。而但于卒哭条。有自是朝夕之间。哀至不哭之文。然据礼则此正指初丧哭无时之哭而言。非指谓朝夕哭之哭。则所谓朝夕哭。虽以五礼仪言之。亦未见其必止于葬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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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殿移御时服色议(己亥十二月)
移御时。 殿下及百官陪往 魂舆。则其服色恐当与自 山陵反虞时无异矣。 大王大妃殿。内持衰麻而外用玄色。似甚无谓。盖五服之人。丧次主素。而他处主玄。后世之末失也。然常人压屈处常多。故程子以为不禁冒哀守常。至于人君。则有不然者。春秋之义。人君不言。盖虽六色。自与宫内无异矣。国中无非自伸之地。而以示臣者无外之意。今 大王大妃持 先王之服。而未免有变改之地。则恐违于春秋之义。伏惟 上裁。
大王大妃服制议(庚子三月二十三日)
臣病伏垂死之中。神识昏昧。日用事物。大忘小遗。况今所议。乃帝王宗统之重也。礼意精微之极也。当初妄议之说。今被大臣,台臣操戈而入室。则不可复容其喙也。当初同议之臣。将陈意见。则其说即臣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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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服变改及许穆图说辨破议(庚子四月)
以小祥衰服。或练或不练。考之经文。则两皆言之。考以疏说及张夫子,黄氏之说。则两皆有据。固难取舍于其间。然黄氏丧服图式。最为明备。而此实承朱子命而修之者。今从其说。中衣练之。用练布为冠。衰服则用稍细生布。仍换葛绖。则似合于古矣。许穆图说辨论之议。各付原图本条之下矣。通上下大夫士之子承家主鬯。与天子诸侯传统受国无异。此正紧要处。此注疏如此分明。而今之议者。犹为家国不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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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改造议(庚子七月三十日)
臣疾病昏荒之中。忽传 先王陵寝仪物偏陷。且多罅拆。臣悼心震魂。无以为措。且蒙 圣明询及草莽。益增惶恐。如臣愚瞢。虽使亲自奉审。固不知如何而得宜。矧今只凭文书。终归悬度。则莫严莫大之事。何敢率尔奉对。第臣愚意以为当观偏陷罅拆之大小轻重。终不免改为。则追加杵筑。虽曰未安。尚愈于补辑不能为万世安。久之为大未安也。且念古礼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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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荒议(庚子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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祔庙时亲祭节目议(辛丑七月一日)
臣暑症方苦。兼患暴下。委顿沈绵。神思茫然。今此 下询之事。不敢仰答。罪当万死然窃尝记朱夫子有有疾则量筋力而行之之训。且礼记礼器篇末。有季氏子路得失之文。今若考證其书。则所谓权礼之宜者。似有所据矣。
延平从祀议(癸卯四月十一日)
臣身病深痼。况此越国公祀典。实是斯文重事。尤不敢有所容议。而第惟此事已有朱夫子所定。载在大全及语类等书。据此则似不容他说。而方在病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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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喜事议(戊申十月三日)
臣病伏郊外。昏不省事。今因女谳。以致再勤 圣教。不胜惶恐之至。臣意以为既曰。其姑因渠致命。则无论所犯轻重。而渠亦或有自处之道矣。春秋。许世子止以不尝药。而致父之死。则止自杀。而圣人犹断以弑逆之罪。然春秋是圣人用法。至精至微之权衡。朱夫子犹以为难知。则今岂可人人而效之。且许止之事。先儒有疑。左氏或失其实。则其自杀未可信。而有司亦不可引此而断之。只当断以律文。然其所犯。其视不尝药则有间。难以泛然不顺之律处之。恐当仅得免死而已。伏惟 上裁。
圣庙损益议(戊申十月三十日)
今兹圣庙损益因革之议。只从 皇朝典礼及先儒论定。则庶几寡过矣。然如或曰当有升黜之举。则元之许衡。亦有先正之论。而礼官终不举论。岂以时势有所不可耶。大槩微臣愚浅之见。则以为宋朝宗庙之制。循俗不古者多矣。朱子之意以为姑以权宜。稍变其甚戾者。以期异时兴复之后。正千载之谬。成一王之法。则又善之大者也。今日事。亦在 圣上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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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榜议(己酉正月二日)
武科亦罢。则武士之称冤固可念也。第闻自其初试之时。赂成之说。已不胜其藉藉。而至于殿试。而犹不止。况讲书自不之举。果如台启所论。则诚不成科举貌样矣。大抵有不当得而得之者。则必有不当失而失之者矣。得之者之冤虽可念。而失之者之冤。亦不可不察也。且闻武士辈闻有罢榜之议。号泣于试所云。其志气如是。则定非临乱不爱死之类矣。虽舍之而无惜焉。伏惟 上裁。
王世子谒庙议(己酉正月十日)
此先后一款。未有所据。而惟家礼。生子而见祠堂之仪。主人拜讫。立于香案东。母以子拜于两阶间。此稍可据。伏惟 上裁。
权斗枢事议(己酉正月)
谓之事异常规则可矣。而遂谓之乱常则恐涉太过。伏惟 上裁。
圣庙从享名号位次考定议(己酉三月)
臣以孤陋之见。略加标识。以备该曹之折衷去取。而第臣尝取朱子尚期异时之意。以献于启圣庙收议之时。今不敢更有所论矣。伏惟 上裁。
志文追刻议(癸丑六月十七日)
旧件末端。如有馀地。则仍为追刻。似甚便约。如或不然。则别用小石。亦恐无甚得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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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记庚午年迁 陵除服后。臣师文元公金长生以不从仪礼及朱子说为疑。以书质于文忠公臣张维。则文忠公答书以为廷议不一。以至于此。然既有子思之说。则今日所行。亦不为无据矣。以此观之。则儒先之论可见。而文忠公其所左右之微意。亦可知矣。臣既有所受之说。则更无他议。而又念今日启 攒宫。以至下 玄宫。只六七日之间。则旋着旋除。恐非臣子致隆于 君父之道。此在 圣上财处于尽善尽美之中者。不必更拘于前例之如何也。仍窃伏念。己亥年 初丧日。臣与故参赞臣宋浚吉。献议请循仪礼及朱子说。以冠绖衰裳成服制。而别制视事服以仕进为当云。则 圣上不以为不可。下其议于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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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 梓宫议(癸丑十月一日)
昨日启 陵之时。虽迫于情理。冒昧入临。而踪迹之不安。与前无异。今何敢猥议莫重变礼乎。然窃闻绫丰君具仁塈。有所闻 圣祖明训云。此似有据。幸赐详问而参商焉。臣极知僭踰。而事系 圣考终事。故敢陈所闻。不胜惶恐。
恭靖大王尊号议(辛酉九月三日)
小臣朝夕待尽。神识昏耗。寻常人事。十失八九。矧惟国家典故。尤所昧昧。今者猥承 下询。益不知所以仰对也。抑有一二旧闻于故老者。此则不敢不以上闻以备财择之万一也。盖惟国家创业之初。不幸有奸臣郑道传之变。 太祖大王因不堪汉上皇丰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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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二十六 第 558H 页

文庙从祀时仪节议(辛酉十月十四日)
今兹宋朝三贤及本朝两贤臣从祀文庙时仪节。其旧例可据者。则只当依此行之而已。其无可据者。则事系义起。义起之事。朱子以为盛德者行之云尔。则尤非草莽贱臣所敢预议。且伏见诸臣所议。则皆是小小节目。而其所异同。无甚得失。只在礼官随宜禀旨。而自 上临决施行。则恐不至于不尊不信之疑矣。伏惟 上裁。
永昭殿练禫议(辛酉七月二十三日)
臣以妄论邦礼。曾被凶逆之名。虽蒙 圣上至德。以有今日。然惩毖之心。则如一日矣。以故。 仁敬圣妃升遐之日。累蒙以疑礼 下询。而臣终不敢仰对。非惟于礼蒙昧。盖有所不敢也。今以 永昭殿练事。复有猥询之命。臣之惶陨。一倍增深。罔知所措。且窃惟念。当初大臣请行十一月练十三月祥十五月禫之礼。如此则今日事无所可疑。而其说既不得行。此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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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昭殿祥后上食及陵寝哭祭与否议(辛酉十月二十五日)
臣自在家之日。已有寒疾。只以 永昭殿祥日已迫。力疾登道。行到阴竹地。症势斗剧。方此委顿之际。史官以祭礼疑文。下来询问。臣衰老精力。元来昏短。况此呻痛恍惚之馀。心神如在烟雾中。其何能有所仰对。惟依俙记得前闻。既曰大祥。则祥后上食。似违礼意。今兹 永昭殿仍行此礼。未知如何。而至于 陵寝之祭。则元非古礼。尤无可据之文。犹略记南轩张氏与朱子往复之书。则虽三年之后。有上墓哭之文。矧兹三年之内哭而行祭。揆以礼疑从厚之义。或不至乖违矣。臣病思错乱。言语无伦。惶恐俟罪。
宋子大全卷二十六 第 559H 页

臣尝闻僧徒誇耀之言。则以为内司下人。颇修佛事。臣固知其诬罔。而第忧此言传播。颇有累于崇儒辟邪之道也。第念粤自 先大王毁撤城里两刹。以修成均斋舍。士林欣耸。异说衰熄。则今虽内司下人。亦岂肯为此差异之事哉。兹伏承喜读韩文佛骨表之教。宇内含血之伦。孰不钦仰 大圣人德意哉。且以下询何蕃,陈东,欧阳澈立祠之举观之。益有以见大圣人所作为。出寻常万万。而亦岂非圣人衰世之意也。臣庄诵之馀。继以感叹。盖惟何蕃当朱泚僭窃之日。大学诸生多欲从乱。而蕃以眇然一儒巾。正色叱之。使六馆之士。皆不濡迹。其义甚壮。其功甚大。反有胜于李晟等数十万众矣。其他小小群行。特其馀事耳。然蕃之修于身者。孝行卓异。故其所成就如此。古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者信然矣。至于陈东欧阳澈。当宋朝被兵罔极之日。痛群奸之误国。悯忠臣之见摈。慷慨上章。请斩六贼以谢天下。请用种,李以却强虏。而卒以见杀而不悔。其所学之正。所养之厚。盖可见矣。此实宋朝列帝培养深厚。而元祐诸贤倡明导率之效也。若其欧阳澈见杀之日。非时大雪。塞
宋子大全卷二十六 第 559L 页

祈年议(癸亥正月)
原任大臣劄辞中。所引月令及左传说。皆是天子之事。然周礼。有凡国祈年于田祖之文。注。祈年。祈丰年也。然则虽非天子。亦无不可。今令礼官。讲其节目而行之似宜。伏惟 上裁。
仁庙世室告庙议(癸亥二月)
臣疾病沈绵。精神昏昧。其于寻常酬酢。犹且做错。况此 宗庙大礼。尤不敢容议矣。猥蒙 圣上复使询问。臣于此。深增惶陨。不敢更以疾为解。窃观重臣疏本及大臣儒臣之议。不约而佥同。允合臣子布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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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庙位版改题议(癸亥五月)
臣极有欺负 圣明之罪矣。方此蛰伏。以俟有司之勘断矣。不料 圣明曲赐财赦。而复有下询之事。臣之惶感之私。曷可胜喻。然而 君父有问。而怛威无言。则负犯益大。故敢复冒昧上陈。伏乞垂察焉。臣窃以为 太祖大王徽号。既明尊周大一统之义。而书之宝册。则虽于 神位不为改书。而无甚得失也。至于 太后二位神主。则尤不可仍旧。孔子论祢其祖之非而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推而极之于刑罚不中。如非圣人。则孰知名不正之害至于此极也。朱子论宗庙变礼之未安者。而至曰。令人痛心疾首。不如无生。其忠诚感慨之意。千载之下。亦可以想见矣。今不敢指斥 宗庙之仪。而敢以士庶人之家明之。则虽蓬荜之贱。苟使以其母称。称之于其妻。则必艴然而不肯矣。臣每思之至此。不胜寒心。故日者忘其贱而敢以上闻矣。记昔 仁祖朝。以 宣庙主题违式。有改题之举。此见于当时玉堂劄子。不知当时违式者果如何而然。想亦无如今事之未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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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进香停否及 嘉礼时币段用于赠礼当否议(癸亥十二月二十二日)
臣出伏郊畿。疾病垂死。今兹礼官承 命远来。询以疑文变节。惶恐陨越。罔知攸措。臣窃念大臣之必欲进香。盖出于臣子不能自已之至情。然三年无改。自是圣人明训。况今 梓宫在嫔。仙寝未冷。又与所谓三年云者。久近自别。 圣母遗教。 殿下必不忍有违于此时。宪臣之疏。似出于此。臣不敢有异议矣。至于 嘉礼时币段。不可用于葬时赠礼。则礼有嫁时袡衣。不用于袭敛之文。此可为据。然不得不新备。则自与 遗教之意。有所异同。告由 殡殿。似不可已矣。臣精神昏短。语不从意。不胜皇陨之至。伏惟 上裁。
宋子大全卷二十六 第 561H 页

臣以疵贱老丑。永为田户。而昏塞之资。兼以衰耗。平日文字。十忘八九。家间凡百。一切放倒。况于朝家疑义。何敢与议其万一哉。只缘昨者。 圣上悯念民生之捐瘠。猥赐 下询。恤恤之诚。溢于言表。臣不胜感泣。不敢终默。而亦以荒茫之故。只以朱子说数款仰对。臣之垂死之状。举此可知矣。况今礼官所禀拜 陵疑文。又是礼之变者。则尤何敢容喙哉。第念特命下询之意。实出于 圣孝。务欲自尽于情文。俾无一毫之遗憾。臣既仰窥 圣意。而终无一言。则臣罪尤大。故敢于诸大臣献议中。拈出其一二。以补其馀裔焉。臣窃闻礼曰。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凡民尚然。况于圣人之孝乎。夫墟墓之间。与宗庙有间。故虽去丧之久。尚以凶礼处之。以历世帝王言之。则汉仪谒陵素服举哭。宋开宝九年。帝谒安陵。号恸久之。左右皆泣。以先贤事言之。则张南轩每上墓痛哭。则今于望拜之时。领相臣金寿恒所谓以素冠白袍。兼行拜哭于 新旧陵云者。似得情礼之当矣。至于行祭。则隔壁之地。只行于 新陵。而阙然于 旧陵。则揆以 圣孝。诚有所缺然。而其在 新陵。亦岂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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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大妃殿周甲庆礼议(甲子十一月)
臣病伏旅次。心神莽然。今兹国家典礼。何能思量献议哉。然 明命下临。不敢引病而终辞。请略陈其愚焉。恭惟 圣上孝思无穷。欲以 慈懿殿周甲之岁。设行庆礼。凡在瞻聆。孰不钦仰化服哉。但窃惟念。语曰。一人向隅。满堂不乐。今 圣上以上下神人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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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筵进讲次第议(乙丑四月)
臣老病垂死。神识昏瞀。凡于日用閒漫等事。犹且茫然罔觉。况此 经筵进讲次第。何敢与议于其间哉。第以朱子所定次第。见于近思录者观之。则书经之后。继以周易者。不翅分明。后学似不敢有异议也。春秋虽是圣人所作。然传者多失圣人本旨。其中胡传。最为称善。然朱子犹病其穿凿。又以为不晓事情。而终乃举郢书燕说。范明友冢中奴事。以讥传者之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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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昭殿用乐议(乙丑六月)
臣老病垂死。神识昏茫。况此 宗祀典礼。尤不敢容易论列。以犯汰哉之诮。惟是 严命。猥及于草莽贱臣。不敢终孤以重违慢之罪。略以謏闻仰对。以备财择焉。夫享祀乐歌。莫备于诗经雅颂。而雅颂并无为后妃立乐之文。惟雍颂有文母之文。而亦以统于烈考。则非为文母而作也。周礼有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之文。则郑玄以为先妣。姜嫄也。后稷为始祖。姜嫄无所配。是以特立庙而祭之。谓之閟宫。然自程门以至朱门。皆以郑说为非。然则为后妃立乐。终无所据。而周礼所谓以享先妣者。终无所考。不敢强为之说。至于大臣所引甄后,长孙后诸事。皆出于季世师心所创。恐不可援以为据。大抵宗庙之乐歌。皆所谓美盛德之形容。而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似不宜于后妃。盖易所谓坤道无成者。其理然也。愚昧之见如此。不敢更有他说。臣仍窃记。昔 孝庙朝
宋子大全卷二十六 第 563H 页

忠义代数定限议(丙寅六月)
臣元来愚陋无状。不比恒人。今又老病昏荒。丧心失性久矣。日者。自 上取索大全劄疑也。不知以死力辞。而因抵罪戾。竟至自劾。奉使之臣。复以自罢。其耗匮悖谬。神迷魄脱。可知矣。今于法制通变众论同异之际。其何敢强其垂尽之气力。以论莫大之宪章乎。惟是 圣明不谅臣老病之如是。特遣近侍。猥有询问。臣之陨越皇惑。何可胜任。窃伏念。 圣意之缱绻至此。终有所不敢孤负。敢冒万死。略献其愚焉。昔周公作文王之诗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盖谓文王孙子虽支庶。而亦百世为诸侯。至其臣子。则必须世世修德。与周匹休也。其曰百世。其曰亦世云者。其尊卑宾主之等威。有所截然者矣。今者 列圣之后裔。蒙其庥荫。则有所限节。而功臣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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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享裁省议(丙寅十二月)
臣老病垂死。比添寒疾。人事瞑迷。今玆 下询庙荐之议。不能仰对。死罪死罪。况大臣所陈。是古圣之制。尤何敢以俗见贱论赘焉乎。且念朱子尝以为节祀既已据经废之。而生者随俗自如。则非事亡如事存之意。今庙荐之仪。据经减省。而生人凡百。无所节缩。则与议者终未免假经作伪之罪。故尤不敢容喙。而只俟孤恩慢命之诛而已。
长陵迁改议(丁卯九月)
今日 长陵之议。不使该官 下问。而特遣近侍以来臣之惶陨之心。一倍罔措。相臣以书来问此事。臣自以为曩时议臣之罪者。以猥及朝论。为一大何。臣今当深避此言。而旋思程子之言曰。君大夫问而告者则有矣。朱子尝读程子彼安此安之说。而恻然感动。又以山陵议状。告于其君曰。乡邻亲厚之间。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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