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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x 页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书
书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46H 页

自有近事以来。用文谷戒。人家文字。一切谢却矣。惟秋浦碑文则其行状受藏甚久。亡友黄君美(美下恐脱)恳。有不忍终孤。又窃惟念壬辰事变后。大义理所在。无踰于此老所执矣。国家之当时所以中兴。东表之至今免于禽兽者。实惟唯此是赖矣。诚欲发挥其梗槩。使天下后世。知本朝是礼义之邦也。今黄令前后所示。恐有妨于牛溪。而择令所见亦与之同。殊不可晓。夫五行之论。实儒者第一义。而黄勉斋之论与朱子异。至谓朱子之论全不成义理。张溪谷追崇之论。终异于老先生。而至著于先生碑序。以明得失。夫师生论议不同。有何所害。故朱子尝以为尊畏前辈与争辨义理。两不相妨。此岂非不偏不倚大中至正之论耶。牛溪先生虽有用权之论。大为 宣庙所斥。然守正之论。竟出于其门下。则于先生。岂不大有光耶。
答或人
乙卯岁沧院与星人往复。星人护遮朴肜,李时立。(皆沃川人而参废母论者也)而指斥和叔之祖锦溪君曰。诬陷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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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或人
金石文字。体各不同。碑碣主于揄扬。志文主于记实。故碑碣略于志文。至于墓表则以议论为主。故又略于碑碣矣。然如别有碑碣。详载其世系履历。则墓表尤在撮略。而今玆先墓未知有他文字。故并记世系履历之大槩。此又墓表之别体也。如或加详于此则记实为主。元非本体也。来示欲添某甲。今于四十七卒下添 崇祯甲戌字。自甲戌逆数四十七则某甲自见矣。来示可为以下欲改窃谓蘧伯玉使者称伯玉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人美之。朱子释其义以为但欲寡过而未能。则其省身克己常若不及之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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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或人
窃谓春秋是圣人之大权也。非圣人莫能知。而后世言春秋者多至二百馀家。皆自以为得圣人之旨。甚可笑也。朱夫子于程子。其尊信也至矣。而至其所传春秋则多不以为然。至于胡传则又多议其失。而自云不能知。故不敢注解。至有孔子家奴起冢中之说。此乃真知孔子之心者也。然胡传虽不得孔子之旨。而其论议自好。读是传者。无以圣人之旨求之。而只以文定之书玩味。则识见长一格矣。程子易传亦然。观朱夫子所论则可知矣。
答或人
此无春秋胡传。来问不敢悬度以报。当俟借得此书耳。今以平日记忆者数条。录在下方矣。
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周正建子则王正月非春也。程子曰假天时以立义耳。盖春为四时之首。故假春字而寓于王正之上云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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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传曰戎狄举号。外之也。戎不称戎则当何以书之耶。
胡氏之意。以为不称其国而泛称为戎。是外之也。盖戎自有莎车鄯善之名。则当以此称之而不称。故曰外之也。
十有二月。郑人伐卫。传此义施于伐而不书战。皆可通矣云者。未详其义。
此义。指上文也。此下经文书伐而不书战者多矣。皆可以此上文所言之义。推而通看也。
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传曰圣人以为诸侯不再娶。于礼无二适。孟子入惠公之庙。仲子无祭享之所。为立别宫以祀之。非礼也。诸侯不再娶。是谓一妻生时不娶两妻耶。若一妻死而再娶后妻。其妻又死则两妻同入一室。又何以别立宫耶。所谓不再娶者。未详其义也。
古者诸侯一娶九女。盖齐侯娶鲁女则其侄娣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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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秋七月。传盟诅烦而约剂乱。约剂之义未详。
周礼听卖儥(与鬻同)以质剂。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司市(官名)质剂结信。郑玄注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曰剂。疏曰今画指券也。大槩是约信之文券也。
九年夏城郎。传略基址。小注曰城基趾足。行其广狭。语意未详。
城基统言一城之基址。趾足是城周之屈曲展缩处也。行其广狭。是巡视其广狭之势也。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胡传殷相聘。
礼有殷见众頫之文。此殷字恐出于此。
篇末总论。卿卒不绎。
绎是又祭之名。假丁日行祭。则戊日又祭而礼毕。古礼然也。今卿卒则当废此绎。而不废故因以见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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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二年。公会齐侯晋侯郑伯。 胡传以启问者。
以启问者。来示得之矣。其源出于公谷传序。
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胡传人爱其情。
犹言爱惜其情。不忘用也。
八年冬十月。祭公来。 胡传卿往公监。
卿往公监。疑是两事。
答或人
论语媚于奥注。略如祭宗庙之仪。
详见沙溪先生经书辨疑。大槩宗庙之祭与五祀皆同。而其中一节少异。故云略如。(辨疑三册近方刊行。试取考如何。)
三归小注三要
三归录示小注三要之要。他本作娶。归氏之氏作民。大槩桓公既立管仲。其善之者右。其不善之者左。其一人居中言。管仲可以夺齐国。故管仲因此而筑台。以伤害于民。而绝桓公之疑。而谓之三归而已。曾见说苑全文。与此章附注。无所增损矣。
雍也五章注。几非在我者。
几。庶几之几。欲作机字看甚误。非在我者四字。当作一句看。盖用力既深。至于欲罢不能之地。则是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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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章甫注。章甫。缁布冠也。
此与子罕麻冕注缁布冠。与家礼所云者。未见其有异也。但家礼则只言缁冠。而注言糊纸为之黑漆之。然则其不用布审矣。此则恐不容无辨也。如何如何。
异乎三子者之撰注。撰具也。
具。韵会备也办也。又按所办谓之具。如汉书恶草具是也。
深则厉注。以衣涉水。
涉深者。恐有物害。故别著单衣以备之矣。论语中无解者。或不待解而可知者。或已解于前者也。
答或人
近思录无极而太极
老先生释此云极이업되장极니。上下极字。恐无异同。
杨子拔一毛条不知怎么执得。
精义入神条。未之或知也。
本出易系辞。盖谓非人力所能与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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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凡事蔽盖不见底。
见恐音现。凡事掩蔽。其浅深使人不知也。底语辞。
诗书载道之文条。盖欲成书。
欲成书之首尾终始也。
春秋传。为按经为断
按如讼者招案。断如官员判辞。
圣贤千言万语条。自能寻向上去。
一云向上을寻야가다一云上을자向야가다老先生尝以前说为是。向上犹俗言우다히。盖指道理而言。
令学者敬而不见得条。私为恭之恭。
谓非天理自然底道理也。
人心作主不定条。尝言自约数年云云。
일즉닐으되스스로언약되数年을床에上着홈으로부터事를思量치아니렷노라니
苏季明喜怒条。当中之时。
当其未发。无所偏倚之时。
人之视最先条。有先后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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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责己感也处多。责人应也处少。
圣人이己의感홈을责곳이하고人의应홈을责곳이젹으니라如十四卷末张称横渠曰。正己以感而人未之信。反躬自治。不以语人。其意正如此。
君子不必避他人之言条。不为宴安。
谓不但为言笑和乐以适己而已。
欲其上下不倦
上本作相。相下谓自卑尊彼。为恭敬也。
舜之事亲条。亦不计家之有无。
有无。谓家财之有无。
革之六二条。必待上下之信。故已日。
已日。谓已过一日也。
士之处高位条。有拯之不得。
拯다가得디못야
贤者惟知义而已条。乃以命处义。
如欲求仕进者。知其命不可得而不求。是乃以命处义也。
天下之事不进则条。无常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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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须要条。能不独亲其亲。
不独亲其亲。本出礼记。程子引之以明人能举其所知。则各举其所知。而不独举所知也。
濂溪曰古者条。古乐不足听也()。
乙恐衍。所疑是。
伊川看详条。士人行捡等法()如何。
来说恐是。盖上请字意止于法字下。
伊川曰管辖人条。节得饭吃。
节字属上句。得饭吃。言得饭而吃也。
邢和叔条。礼乐制度文为。
礼와乐과制와度와文과为라。文文章。为事为也。
吏事操决文法
吏事。官吏之事。操决。剖判文书也。文法当属下句。
横渠先生古者条。愈贵则愈严。
谓官愈贵则父子之礼愈严也。
犹今世有逐位
逐位。异宫之名。恐宋时方言然也。
井田卒归于封建
虽复井田。不复封建。则其法终不能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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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法所拘。不得任意为之者也。
睽之九二条。非邪僻由经也。
经本作径邪僻히径으로由다
益之初九条。以为在上所任。
以其为在上之人所任也。在上谓君也。
防小人之道
此条与事有时。别为一条。小人을防道。
因论口将言而条。要他头也。
也字当属下句뎌의头를요구디라두그려도모롬이开口디라也字犹且意。
安定门人条门人
下门人与上安定门人。别为一条。所谓门人。程子门人也。
居今之时条。如复为之。
承上文言如不为之则已。盖下句是斡转上句矣。
若须更改而后
若必更改国法而后为之。
今之监司条。行有所不逮。
不逮。谓州县未善之事也。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1L 页

横渠之意。盖曰为监司者。必须未为监司之前。自为守令然后。能知守令之情意而能使之也。
姤初六条。孚踯躅。
豕之性。常喜跳跃也。孚谓诚在于此而不忘也。
授人数数
谓教人频数也
圣人之道条。尤其近也。
近谓浅近也。
古者八岁条。不虑无养。
犹言不忧无所食。
孔子教人条。不得然后为他说。
承上文言学者思索不透。然后为师者方为他解说。他为(为恐谓)学者也。
邢七云条。又多逐人面上云云。
人의面上을逐야가지일을说기를만히다盖以一事逐人说道也。面上。不必着意看。
便不得不说
시러곰니지아니키를못소냐
孟子言反经条。心中初无作。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2H 页

学者于释氏条。然而于己则危。
承上文言佞人渠自为佞无关己事。然若不远之则于我已有害也。上文所谓一边。盖对己而言。谓在彼而不干。
所以谓万物条。躯壳上头起意。
犹言就身上起私意也。头字与上字一意也。
奈何那身不得
제몸애아므리기를못야
要有此理。除是死也。
이理잇기를要求딛댄시비를덜고주거야리라
仲尼元气条。孟子并秋杀。
承上文春生而言。并秋杀气象而尽显也。
盖亦时然而已
时然。详见本注。盖谓战国之时。异端并炽。不得不露其才以辟之。然朱子尝曰战国时人物气习然也。
文中子条。得其议论。附会成书。
谓王福畤等。追得文中子议论。牵附己意而成书。
韩愈亦近世豪杰条。明学本是修德。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2L 页

吕与叔条。不敢以一毫及之。
一毫谓微物也。
答或人
小学考订。病卧于床。
明道语云病卧于床云云。子曰疾而委身于庸医。此二条虽有详略。而皆指身而言也。其末条指父母而言也。首一条亦谓指身而言者。盖程子之意。以为身病而不可委之庸医。为己身而犹如此。故事亲者亦不可不知医云尔。若上下只是一贯为父母之说。则其文势重复支离。且其下亦之一字甚无意味。窃谓明道说话。通透洒落。决不如是也。且来示以为小学此文上下。皆是事亲之节。此固然矣。然明道此语。始虽以身为言。而终归重于事亲。何害其与上下文同为事亲事也。但明道语条实无身字。考订所谓云云则恐是引子曰条之身字。以證明道语之条之说。非谓本条有此身字也。只以别下粹言二字观之则可见矣。但下语少差。未免致人之疑。若改曰二程粹言庸医之上。有身字云。则彼此相證而分明矣。今只刊病卧二字为庸医。则未知如何。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3H 页

家礼序文两病。指何事欤。
上文然其存于今以下(止)不宜于世。是一病。然亦或详或略以下(止)不能有以及于礼也。是一病。
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何义欤。
古者建国都。左祖右社。左是东方而主阳。右是西方而主阴。士夫家亦遵用此礼耳。
侄之父自立祠堂则迁而从之。所谓侄。指何侄欤。
此于家礼正衡详言之。盖指从侄再从侄三从侄而言也。姑以从侄而言之。则侄之父。乃主人之从兄弟也。侄之祖。乃主人之伯叔父也。侄死而其祖尚在则无所祔。而姑祔于主人之父。及其祖死而其父自立祠堂。则迁而祔于其祖父矣。
龛内置一卓。而参礼更无设卓之文。设新果一大盘于卓上。所谓卓者。指龛内卓耶。
以上下文势观之。则所谓设新果之卓。似是奉安神主之卓。而至具祭器条别有倚卓之文。无乃正至朔望。更设此卓于龛内耶。未可知也。
非宗子则不言孝。若庶子承重。不能称孝耶。
既曰承重则便是成之为适子也。何可不言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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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祖神主不埋而藏之于墓所祠堂。行墓祭于其主。盖所重在于不埋其主。若其岁一祭墓则与小宗亲尽者无异矣。
答或人
昭穆之制。祖孙为一班者何欤。
昭穆之制。甲为昭则甲之子乙为穆。乙之子丙为昭。丙之子丁为穆。故祖孙为一班也。盖父子不可同席。故自然如是也。
杨氏数昏礼之六礼。阙纳币而言徵。抑徵字是币字之义欤。
纳币。家礼之文。纳徵。仪礼之文。徵与币非有二也。
婚礼醮小注。赞者两家各择亲戚妇人习于礼者为之。女家则以妇人赞者固也。婿家亦何以妇人为之耶。
女家以妇人为赞。故婿家亦不以男子为赞。盖亦男女有别之意也。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4H 页

当于西阶而揖之。
同牢礼所谓牢者是何物。而又卺谓牢瓢。此牢字亦何义欤。
牢。养畜之屋。故谓畜为牢。谓卺为牢瓢者。谓行同牢礼时所用故云尔。
丧礼饭含实钱何欤。
礼曰不用食道。用美焉。
姑为适妇。不为舅后者服。反不如众子妇何欤。
古者众子妇服皆小功也。
吊礼门状之规。
门状。如今名衔之类。
祭礼小注。乡射大射。获者献侯。先右个。次中左个。所谓获者云何。而个亦何物欤。
获者。射时执事之名。个。侯舌也。
三年内祭祀。无参神而有辞神何欤。
虞祭练祥。最初序立入哭。似是参神也。
支子凡冠昏不敢为主。而宗子主之。则支子立于宗子之右。随尊卑进退其位。祭礼则主人以下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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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者在外。卑者在内故也。
斩衰章下小注引丧大记云。三日子夫人杖。五日大夫世妇杖。子夫人是诸侯之子与子妇。而所谓世妇者。大夫之妻耶。抑君之妾欤。
皆以国君之丧言之也。君之妾大夫之妻。同谓之命妇。
答或人
纳采先人之礼。先人何义。
先人。犹言古人。或云己之先人。其意恐短。
亲迎时女家主人告词曰。归于某官某郡姓名云云。某官当是婿之父也。归字用于婿父亦可耶。
据以上告词凡例。则姓名下恐脱之子二字。
裙衫。裙是何服。
裙韵会谓下裳也。
妇见于诸尊长条。注云同居有尊于舅姑者。则舅姑以妇见于其室。如见舅姑之礼。还拜诸尊长于两序。如冠礼无贽。所谓无贽。通上尊于舅姑者而言耶。但指诸尊长而言耶。非宗子之子而与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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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于舅姑者。既曰如见舅姑之礼云。则其有贽可知。其曰无贽者。单指诸尊长而言之也。古者宗子有君之道焉。故宗子虽疏且卑属。皆有齐衰三月之服。其见之之礼。与舅姑同。何疑乎。
三年之丧。藉稿枕块。块是何物也。
礼记作块。注土块也。
幎巾。非幎目也。当别制巾用之耶。
幎巾。是袭后覆面之巾也。子孙含则举此巾。宾客含则当口处有孔。使之不举而含焉。卒袭时去之。与下幎目。各是一物也。
舒绢叠衣。五礼仪去绢字。今人家小敛时。亦无舒绢事。未知此为剩字耶。
此四字。人皆疑之。然以文势观之。别以绢。先铺于当头处。然后叠衣藉其首。仍捲两端补其肩虚处。而以绢结之。使不解散。则肩上不杀。而小敛正方也。
饭含时左袒。为其便于事也。小敛后袒何义耶。
檀弓曰袒括发。变也。去饰。去美也。袒括发。去饰之甚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5L 页

绞带一条大半腰绖。中屈合之。其大如绖云。绞带之大。若同腰绖。非但穿股插结之难。与绖无差等。亦可疑。世俗绞带之大。半于腰绖。虽便于著。而恐非礼意如何。且腰绖寸数。家礼则不及于首绖。今俗首绖反细于腰绖。此亦失礼意而然耶。
绞。正带也。绖。加带也。绞盖象吉服之革带也。绖象大带也。其在吉服。先以革带束衣。而加大带于其上。故大带有绅之名。绅者申也。盖申束革带之义也。此乃朱子说也。然则绞既正带。则与绖同其大。何足疑乎。首绖之小于腰绖。礼之末失也。
杖期条。子为父后。为出母嫁母无服。而不杖期条。嫁母出母为其子。子虽为父后犹服也云云。前后说不同何也。且母不嫁不出。则为长子当服三年。而为众子则当服期也。今泛称降服。亦未详。
此处高见恐偶失照勘。盖此段之意。以为子为父后则不为出母嫁母服。而出母嫁母则为其子之为父后者犹服也。盖服有往来相报之义。故于此差其义曰。子虽以父后之故。绝母而不服也。其母则无绝道故。犹服也。母不出不嫁则为其长子当三年。而今降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6H 页

妾为其私亲则如众人。愿闻其义。
私亲。总指父母以下诸亲也。如众人云者。自如他人出嫁者之降私亲也。
奠用香茶烛酒果。注曰有状。或用食物。即别为文。为文。即别作祭文之谓也。只用酒果。亦可为文。何必待用食物而后乃为文耶。
只用酒果。是分不甚厚而循例致奠者。惟分厚者然后用食物。故亦别为文也。此段之意。恐是如此。
具刺通名。注门状者。先具状通。指守门之人耶。
恐是诣门而通者。故谓之门状也。
奔丧易服。裂布为四脚巾。而仪节以为戴白帽。今世奔丧。裂布而加于白帽上。未知如何。
奔丧者。家礼用四脚巾。而仪节用白帽。各是一制。而今人兼用之则误矣。
奔丧入门柩东。西向坐哭。又变服如大小敛亦如之。亦如之三字似剩如何。又变服如大小敛。按大敛无变服之节。可疑。
入门变服。如始死之变服也。坐哭又变服。如小敛时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6L 页

答或人
家礼为四龛章小注。大传别子条末端。云有有大宗而无小宗者。皆适则不立小宗也。有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无适则不立大宗也。其义可得闻欤。
假如 仁祖大王只诞龙城,麟坪两大君而无崇善,乐善则是有大宗而无小宗也。只有崇善,乐善而已。则是有小宗而无大宗也
麟坪非大宗也。是大宗之祖也。至福宁然后麟坪诸子孙宗之。而始有大宗之名也。
凡大宗有二。一是诸别子之长子各自为大宗。此则只其别子之子孙。宗此继别者而言。一是有诸兄弟相宗者。鲁为兄弟之长。故其同姓诸侯皆谓之宗国是也。此则古制也。
朱子曰人君有三子。一适而二庶。则庶宗其适。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皆庶则宗其庶长。是谓有小宗而无大宗。
仪礼经传注疏。公子不得宗其君。故君命一人为宗。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7H 页

以本朝言之则龙城大君(麟坪之兄无年者)为大宗。麟坪以下诸王子皆宗之为大宗。假如但有崇善以下而无大君。则 仁祖大王命崇善为小宗矣。然则此二条。与上一条。各为一说也。上一条别子之子始为宗。此二条别子自为宗。
皆适则不立小宗。
以本朝言之则假如 仁祖大王只有龙城,麟坪而无崇善以下则是皆适也。各自为大宗。而不立庶子之小宗也。此亦自为一说也。
滕是周公孽弟也。然以古制言之则虽是周公之母弟。而皆宗周公也。
鲁季友。桓公别子之所自出。朱子曰所自出三字衍文。○季友以年则虽居孟叔之下。而似是庄公之母弟。故为一族之宗也。
齐衰三月下杨氏注。为所后者之祖父母若子也。○出继者为所后父之祖父母。若所后父之本生子为曾祖父母服也。诸所谓若子者皆同。
答或人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7L 页

大宗小宗有两说。以周公为长故滕谓鲁为宗国之说观之。则虽同母之弟。皆当宗其次长。(次长谓嗣君之次也)矣。以皆适不立小宗之说观之。则嗣君之母弟各自为大宗。此二说者。不可合而为一也。窃谓生时则嗣君之次长。为一族之长。而诸母弟以下及诸庶皆宗之。已死之后则其诸母弟之子孙各尊之为大宗之祖。各自百世不迁。然则二说。亦当通为一义矣。
朱子曰如人君有三子。一适而二庶。则庶宗其适。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皆庶则宗其庶长。是谓有小宗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8H 页

仪礼经传注疏公子不得宗其君。故君命一人为宗。以领公子。而诸公子宗之。适子为宗则宗之以大宗之礼。庶子为宗则宗之以小宗之礼。
此二条别子为宗。故诸兄弟宗之而谓之大宗。崇善,乐善。宗麟坪大君是也。
别子之长子与其子。别子之子孙为宗。
以本朝言之则麟坪非大宗。而只为大宗之祖。至福宁然后始为大宗。而麟坪诸子孙宗之。百世不迁。而他大君子孙则不必宗之。此一条别子之长子始为大宗。其诸子孙宗之谓大宗也。
别子之适。继别子为大宗。
以本朝言之则麟坪非大宗。只为大宗之祖。至福宁然后始为大宗。而麟坪之诸子孙宗之。百世不迁。福昌以下则又为小宗之祖。而其子继之者。各自为小宗。
杨氏所谓当增之条。当见于曾祖父母服五月之下。而见于高祖父母服三月之下何也。
此条据仪礼则但言曾祖父母齐衰三月。不别言高祖者。盖合高祖于曾祖而同为三月也。故杨氏据仪
宋子大全卷一百二十一 第 258L 页

答或人
舅姑为长子妇服不杖期。礼也。或以为己为承重子而遭长妇丧则服期可也。己为次子则虽长妇不可服期。證以备要。而备要只曰舅姑为长子妇。不曰为承重长子妇。有不可知。愿闻其详。
此是今日大禁令。不可容喙。若泛论时制则既以长子次子同为期年。则于其妇似当同为大功。而乃以长妇服为期年。则是子与妇无有差等。 皇朝制礼之意。必有所在。而不敢知耳。
臣之为君。与子服父丧无间。故朱夫子君臣服议。布冠直领大袖,布衫加布衰,辟领负版,掩衽布衬,衫布裙,麻首绖麻带,菅屦竹杖者。此酌古今参情礼之至意也。而后世不循古礼。半是丧服半是朝服。礼不当若是其紊舛。故己丑 国恤之时。慎独斋追承退溪先生之议。欲正前讹。而其时大臣金清阴有所持难。清阴之于礼家。非不昭晢。而何若是持难耶。莫或变通之际。有所难便者耶。
臣为君服。慎斋之欲遵朱子议。似是不易之定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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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人着布网巾。退溪先生尝有骇俗之教。而世俗多遵此习。未知无害于礼耶。
古礼之纚。家礼之掠。恐是网巾之所自出。然家礼初丧被发时。似当脱掠。而成服时更无着之之文。恐是三年内仍不更着也。然祥后禫后亦无更着之文。则岂有因仍终不着之理乎。然则成服时亦不可以无其文而断以为不着也。此等处难可质言耳。
祥后禫前。有亲切人欲吊慰则受之否。
祥后禫前受吊。以家礼吊状式观之。则未禫前犹以丧人自处也。人之吊之与己之受之也。又何疑乎。然其时几筵既撤。则无可受之处。只当以将军文子之无于礼之礼。处之也耶。
禫祭后。似当尽其月不可行公。而或有累度呈告。而不得不出仕者。未知如何。
禫月未尽则似难从仕。朱子辞免文字可见矣。
孟子志壹动气。气壹动志。栗谷先生尝曰孔子春秋获麟。是志壹动气。疾病之来。圣贤之所不免。则疾而心不宁。是气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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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注。礼者天理之节文。小注朱子曰文者。不直截而回互。
朱子以所谓文者。为不直截而回互者。其意盖谓泛谓之文则容或有不直截者。故必著天理字然后文为直截而无不正之礼矣。盖以谥法之文观之。则自经天纬地以下。有许多等级。可见文之容或有不直截者矣。
有子曰礼之用云云。专言礼也。而观其下章则亦似言乐。
论语礼之用和为贵之下章。只言信近于义云云。未见有言乐之意矣。但和为贵注。以礼与乐对言之。盖所谓和者。是乐之本。故云云耳。
唐玄宗开元天宝行事。如二人者。若使克终开元之治。则无愧上古耶。
唐玄宗虽守开元之政。然得免天宝之乱则可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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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朱子尝曰有圣人资质。分我杯羹之说。虽凡庸贱卤之人。不敢出口。有圣人之资质者。亦可有此说乎。
汉高祖有圣人资质。果有朱子之论矣。然无学问之功。故发于言为者。时有甚驳处。是故先贤曰气质之用少。而学问之力多也。
新罗神文王时。薛弘儒陈花王蔷薇白头翁之说。槩以疏远老成。昵近妖艳为讽。而其意未详。
薛弘儒花王讽。其意易知。何必问焉。
崔文宪人皆谓之海东孔子。未知其学问之成熟。有优于退溪,静庵两先生耶。若然则何不从享圣庙欤。
崔文宪当人文晦塞之时。崛起遐方。稍以文学自任。故人以夫子称之。然亦未知与近世诸老先生。若是其班乎否也。
李牧隐擢科于胡元。此事未知如何。
牧隐时高丽臣服胡元。故其父子皆取燕京科第。若以栗谷所论许衡之义观之。则亦有所可言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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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祭酒于斯文。不无其功。而恐不可与圃隐同条。盖圃隐之世。程朱文字始至国中。圃隐一以此为宗。其横说竖说。无不当理。其以为东方理学之祖者。恐不诬矣。
乙巳狱。先贤似未免君子之累如何。
乙巳时先贤云云。果有是说矣。今夏偶然阅石洲遗稿。有千载流名两学士。九原含痛一王孙之句。愚不敢选入于别集刊本。盖为贤者讳之义也。未知如何。
朱子于地家说。多有参论。大凡地之理。不过生育草木。而乃反以为人之寿夭祸福。皆系于地理。未知地果有如此底理欤。
地家说云云。朱子所论甚多。而其答孙季和书甚备。可谓百世以俟而不惑矣。
答或人
杂记曰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将祭将行小祥大祥之祭也)若祖父母丧。何以处之。只言昆弟。不言祖父母者。祖父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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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行祥禫而昆弟死。则殡而后祭。礼也。若祖母死则虽亦期服。而正统之丧。实异于昆弟。此所以有来问之意也。然非同宫而必待祖父母葬后而祭则有一说焉。假如父母大祥在正月初二日。而初一日其祖父母死则将如何。若必待三月葬后则是父母之祥。行之于二十七月也。无乃未安耶。此甚难处。不敢质言也。至于支子异居者死。而其父母死。则于支子之子。固为期服。而支子之妻则是三年丧也。当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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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当从闻讣日计之。成服虽后于闻讣数月之后。亦不可据此为断也。
答或人
父子天属也。惟人君代天理物。故有继绝世之义。其在私家则虽以父之尊。不敢继天之所绝矣。况国有定制。何敢违贰也。尹氏之孙。势当还服本服。以待闻官正名。然后改服承重之服矣。独子不可为后之说。可以继程子之训。而 宣庙朝黄秋浦亦以黄义州一皓为后。义州乃秋浦之弟惕之独子也。诸说附录于下。
黄宗海问今法立后者。必闻官然后方定父子。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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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海又问长子无后。则次子虽有独子。当继长子。是于礼于法。皆无径庭否。沙溪先生答曰。通典汉石渠议大宗无后。已有一嫡子。当绝父祀。以后大宗否。戴圣云大宗不可绝。当绝父以后大宗。程子曰礼长子虽不得为人后。若无兄弟。又继祖之宗绝。亦当为后。礼虽不言。可以义起。(程子说止此)曾有一宰臣引通典说陈诉。以其弟独子为后。因成规例焉。(所谓宰臣即秋浦也)
答或人
未闻官而服丧。既误于前云者。乙者之说是矣。既已许之则虽未闻官。而不可不服云者。甲者之说不可从。国有令甲。虽小事不可违。况父子天伦。是何等大事而私敢擅辄耶。当待 幸行时。上言蒙允。然后追后服丧。似合于通典之说矣。通典有丧后出继者。从出继日服丧。追尽三年之例矣。昔年文官金汝亮以其弟之子为后。汝亮妻死。其子服之以母丧。既而其子之所生父死。其子始不斩衰。众论峻发。以为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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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或人
介妇无馈舅姑之文。舅姑亦无飨之之仪。
古礼见舅姑时。只用贽。家礼兼用贽币。然世俗单用之。从俗恐无妨。礼曰妇人之贽枣栗腶脩。所谓腶者。捶脯施姜也。古礼及家礼。贽之器数无文。而世俗并盛枣栗脯脩于一器。从俗恐无妨。若从家礼而并用贽币。则不得不各盛一器矣。虽或用币。非必布帛也。纸束亦可。昔年尼山尹参判家行昏礼时。亦用纸为币矣。(据古礼则枣栗奠于舅。腶脩奠于姑。)
妇见尊于舅姑者。则其礼一如舅姑。而拜数甚多。家礼有尊长临时减止之文。最初四拜以后则当从尊长言。或单拜或再拜矣。
是日行役之馀。若虑困惫。艰于行礼。则前一日来宿于近处村舍。至家复权歇于夹室。然后行礼似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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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家礼只言盛服而已。无当著某服之文。当用世俗所用之盛服耳。
姑没则礼有奠菜之文。此则临时取用无难矣。
答或人
改题递迁。既移于吉祭。则大祥只权祔神主于祖龛矣。然不可昧然而已。故备要有先告之文矣。大祥祭毕后行之。固亦无害。然既有家礼前期之文。则依此行之。似不为杜撰矣。未知如何。且若于祥祭后行之。则姑安神主于(缺)。入告于祖。然后还奉新主。曲折似烦。不若前期告庙。而翌日祥祭毕后。即入祔之为顺矣。前一日以衰服入庙。既有初丧祔祭之例。则又何必为嫌耶。
守丧于墓所者。大祥祭毕。即捧神主而归。告庙隮祔。而此后禫祭吉祭。当一如常仪矣。为新主彷徨。祔庙而并设。酒果以告。其用意虽似宛转。恐涉杜撰。未知如何。
网巾之制。家礼以前所不言。用之者殊无一定之规矣。至于禫时用杂鬉云者。似是依仿黪制也。然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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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中吊人。古礼多岐。难可适从。只家礼书疏之仪。虽禫亦与练祥前无异。恐不可以既祥而吊人也。(末端忌祭墓祭一献。恐亦如是也。)
环珓之制。既非难备者。又不必俯易而仰难。正如今俗岁时。析木为戏之具。俯仰均矣。今世无端不用。未可晓也。
备要陈袭条大带。此注所云。盖谓若无大带则用常时所带者云尔。其上袭具条无则用平日所带。所谓无。亦指大带而言也。非谓绦带也。绦带是属于大带者。何可自为一件事耶。
答或人
国恤卒哭前不可行禫祭。既卒哭后。亦不可退行。礼记所谓过时不祭。正指此也。只于当禫之月。或丁或亥之日。设虚位。哭而除禫服。此礼家通行之变例也。
答或人
礼丧在外则祭者。指当行事而闻讣者也。曾子问曰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孔子曰三年之丧。齐衰大功皆废。外丧。自齐衰以下行也。(孔子语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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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或人
既曰禫则宁问十五月与二十七月哉。黄裳玄冠。古礼也。玄自是玄色。黪是浅黑色。自不同也。
据朱子用墨衰常祀于家庙之文。则来示压尊之说似不然。
心丧人如必著幅巾。则其质其色。犹当异于常日所用矣。帽之用白。未有考。
三年内墓祭。未见不行之义。从俗行之。恐无妨也。节日荐庙。家礼也。上墓东俗也。(寒食则中原人亦上墓)于庙于墓。俱有故则似当废之。然以朱子答南轩书所谓是日不能不思其亲之意观之。则或如来示设纸榜致其如在之诚。或是人情之所不能已者。然既无明据。不敢质言耳。
心丧着白衣非古也。东俗常时例着白衣。则心丧人自亦如是矣。若曰心丧白衣非古。而必着黑衣。则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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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榜禫祭。未有考。父在母丧人。若于十五月不得设禫。蹉过再期。则似当依礼记过时不祭之说废之矣。(不得设禫则先正有哭而除之之文矣)
答或人
凡神主迁于他处。则先参后降。神主不迁及纸榜则先降后参。观于家礼时祭及参仪及初祖先祖祭可见矣。然墓祭亦与神主不迁同。当先降后参。而乃反先参后降。诚有所不敢知者。至于我东先贤之异同得失。则亦有所难言者矣。
正箸。备要及彝尊之说。皆未见经据。不敢言其得失。家礼时祭条明有醋楪之文。初祖初献条。有炙肝加盐之文。此不须疑矣。
家礼图非出于朱先生者。故与家礼本文。颇有异同。不可尽信。然家礼设蔬果酒馔条。蔬菜脯醢相间次之云。则脯醢之非一品可知。大槩人家脯醢有多品。何至叠用一物乎。
进茶后抄饭一节。恐是东俗也。家礼则无之。恐当以家礼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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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献皆祭。仪礼家礼皆然。故备要仍之。来示恐考之未详也。要诀则其意以为初献既祭。则亚献终献不必更祭。故其文如此。然当以仪礼家礼为正。
国丧葬前。私家大小祥不敢行之。葬后择日追行。其初忌再忌则略设如常时忌祭。此先师家所行之仪也。他人得失。有所不敢知尔。
二祥则过期后当择日追行。而禫祭过时则不行。礼也。曾子问言之详矣。
祭三代国制也。祭四代家礼也。弊宗在京者则从家礼。在乡者从国制矣。数十年前同春立议。皆从家礼。
与或人
家语有数本。卷首有夫子画像者最未善。来示与字训诂。似出于此本。此间有别本。注以为与为人后。谓人有后而又为人后。故曰与也。礼记注曰人无子。既为之立后。此人复求为之后。忘亲而贪利也。此与家语别本之注正同。其上注则失圣人本意无疑矣。若如此说则圣人制为立后之礼者。是使人陷于罪也。宁有是理。
答或人(辛丑正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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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或人(庚子七月二十七日)
凉气方生。未委令兄鼎裀珍卫否。区区慕用。无日不勤。弟病而已矣。更无可说。纂修之役。已未断手否。 圣考盛德至善。可以徵信于百世者。惟此一事而已。臣子之所以报效万一者。亦惟斯役而已。固知令兄尽心焉耳。俛仰畴昔。不觉酿涕。聊为令兄言之矣。别纸面狭。独于令兄烦浼。想轸蔡会稽之意耳。千万。力疾仅作不宣。
答或人(己亥)
今日之雨。大不如前。方抱杞忧。莫与说此。玆奉委书。实获此心。弟之再疏。迄今不下。皇恐弥增。今日事实无他端。既被诋斥。义当乞递必得。乃安于心。始拟再疏旋告者。只以连疏烦渎为惧耳。大抵此身去留。曾是一凫雁耳。不足为重轻。而仰思 大行王德意。只恨不得驱蚁以报。岂忍于 复土之前。敢有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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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或人
去岁遁还。历宿汉南。壮其形胜关防。偶复有平日之壮心。而无可与语者。聊作空言。以为福堂破寂之资矣。厥后思之。是亦妄也。不如只候安否之为善也。因循荏苒。日月已赊。道路益辽。邈然如隔世人事。不料华札重褫。来至蓬茅之室。虽不相宜。甚荷眷谊之深耳。此抱病经年。日与死迫。馀无可说。惟是岁复大侵。先陵又有事在。悼心疾首。诚不知身在閒处耳。奈何奈何。近阅白老文字。当时壮哉之言。真不虚矣。此时如得此老。庶可扶持一半。而九原不可作。奈何奈何。盛贶远拜珍谢。不宣。
答或人
伏蒙猥念卑贱。俯赐手札。抚存勤至。甚知盛德。地愈隆而心愈下。是以有誉处矣。感悚之馀。还增钦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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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或人
曾蒙以手书俯赐报答。奉读感荷。迄玆未已。玆于府吏下来。复有下帖。开谕恳恻。若有所取于卑贱者。诚荷不鄙之盛意。愧悚深深。至于 先王恩遇之谕。读未终辞。涕泗交横也。惝使卑汉有一分报效之具。则虽糜粉舂磨。顾何所爱。只是愚滞之性。老而益甚。发言处事。动乖理致。非惟无益。而害又大焉。已事可验者不翅山积矣。以此不敢复萌出脚之意。每念 君相招徕之恩。不觉颜泚而心陨也。玆伏读大监诱掖之辞。其汲汲皇皇爱君忧国之诚。溢于言表。真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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