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x 页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杂著
杂著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67H 页

祠堂
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以奉先世神主。
祠堂之制。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为两阶。皆三级。东曰阼阶。西曰西阶。阶下随地广狭。令可容家众叙立。缭以周垣。别为外门。常加扃闭。○朱子曰。家庙要就人住居。神依人。不可离外做庙。
置祭田。
计见田。每龛取其二十之一。(奉先杂仪三。)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墓田。(祔位仿此。)宗子主之。以给祭用。立约闻官。不得典卖。○参證。(参證。家先所撰祭式。下考订归田录仝。)每位备置田土。收得五六苞租。则忌祀墓祀正至朔望及俗节。因略商差。庶可粗展诚孝。渐次推广亦宜。岁行时祭。成就墓道碑碣。至于维持宗家。裨补诸族之道。因此而立矣。
具祭器。
床席倚卓盥盆火炉酒食之器。随其合用之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67L 页

主人晨谒于大门之内。
主人。谓宗子主祭者。晨谒。深衣焚香再拜。(集解。按焚香。所以求神也。今以晨谒出入。告而辄行之。恐有渎神之疑。更详之。)○问先生晨入影堂。焚香展拜。而昏暮无复再入。未知何如。朱子曰。向见赵丞相。日于影堂。行昏定之礼。或在燕集之后。窃疑未安。故只循旧礼。参谒而已。○问逐日晨谒。出入必告。或未洁则柰何。退溪曰。计此则是乃周泽长齐。恐无是理。盖晨谒。但行庭拜。非有荐献故也。○沙溪曰。同居子侄。与主人同谒无妨。无主人而独行则不可。(明斋曰无主人则行于大门之外。以避主人之位。)○参證。神道冥玄。不可度思。惟子孙一气贯连。相为感通。而感通之道。惟在诚而已。有其诚则有其神。无其诚则无其神。是以象设之主。崇奉之庙。忌辰而哀慕之。时节而荐享之。以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68H 页

出入必告。
主人主妇近出。则入大门。瞻礼而行。(辑览。犹言揖。○考證。谓瞻仰而致礼也。)归亦如之。经宿而归。则焚香再拜。远出经旬月以上。则再拜焚香。告云某将适某所。敢告。又再拜而行。归亦如之。但告云某今日归自某所。敢告。馀人亦然。○凡升降。惟主人由阼阶。主妇及馀人。虽尊长亦由西阶。○凡拜。男子再拜。妇人四拜。
正至朔望则参。(按当日晨谒。恐当如故。)
前一日。洒扫齐宿。厥明夙兴。开门轴帘。每龛设新果一大盘于卓上。每位茶盏托酒盏盘各一于神主椟前。设束茅聚沙于香卓前。别设一卓于阼阶上。置酒注盏盘一(用以降神。)于其上。酒一瓶于其西。盥盆帨巾各二于阼阶下东南。(当东荣。○为主人亲属及执事者所盥。)主人以下。盛服入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68L 页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69H 页

主人以下叙立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按家礼叙立之仪如此。而后世不能遵行。尊卑昭穆。紊然无别。极为未安。今系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69L 页

考订正至陈设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正朝荐饼
俗节则献以时食。
节如寒食端午中元重阳之类。凡乡俗所尚者。食如角黍。凡其节之所尚者。荐以大盘。间以蔬果。礼如正至朔日之仪。○朱子曰。今日俗节。古所无有。故古人虽不祭而情亦自安。今人既以此为重。至于是日。必具肴羞。相宴乐。而其节物。亦各有宜。故世俗之情。至于是日。不能不思其祖考。而复以其物享之。虽非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0H 页

考订俗节陈设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上元。代以药饭清蜜。○水面无则用菁菹芹菹。随节所宜。○一味之需。勿拘鱼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0L 页

饭荐新图
삽화 새창열기
急遽。酒每未清。代以烧酒亦可。○新稻荐新。或饭或饼。而饼荐用小盘之例。饭荐则蔬菜佐饭素佐饭。自是前规。一依图式。
一物荐新图
삽화 새창열기
过时则勿荐。○不开椟不点茶。但焚香再拜。即撤。
有事则告。
如正至朔日之仪。但献茶酒讫。主妇先降复位。主人立于香卓之南。祝执版立于主人之左。跪(丘仪。主人以下皆跪。)读毕。主人再拜降复位。馀并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1H 页

或有水火盗贼。则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器然后及家财。易世则改题主而递迁之。
大宗之家始祖亲尽。则藏其主于墓所。而大宗犹主其墓田。以奉其墓祭。岁率宗人。一祭之。百世不改。第二世以下祖亲尽及小宗之家高祖亲尽。则迁其主而埋之。其墓田则诸位迭掌。而岁率其子孙。一祭之。亦百世不改。
四时祭
通典。先王制礼。四时而祭者。时移节变。孝子感而思亲。故奉荐味以伸孝敬之(心。参證。时祭先王所制正祭。而追养继孝之一大事也。世俗皆以贫乏。不能办行。所谓先王之制。只存告朔之羊。极为慨闷。朱子曰。祭以诚敬为主。其他仪则。随家礼约。如一羹一饭。皆可尽其诚。今人苟以此为心。何不可行之有。四时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1L 页

时祭用仲月。前旬卜日。(仪见家礼。)
前期三日齐戒。(清齐二日。并祭日为三。)
前期三日。主人帅众丈夫。致齐于外。主妇帅众妇女。致齐于内。沐浴更衣。饮酒不得至乱。食肉不得茹荤。不吊丧不听乐。凡凶秽之事。皆不得预。(集解。按祭统。散齐七日。致齐三日。祭义注。散齐不御不乐不吊。据此则不吊以下。恐在将祭十日之内。非但三日而已。)○祭义。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程子曰。齐者湛然纯一。方能与鬼神接。(奉先杂仪。祭义之言。此乃散齐之日所为也。至于致齐日。则湛然纯一。专致其精明之德。乃可交于神明。)○退溪曰。湛然纯一之谓齐。肃然敬惕之谓戒。忌祭及节祀。则礼之小而近人情者。故只齐一日。时祭礼之重大。所以致尽于事神之道者。故七日戒三日齐也。○奉先诸规。齐者所以交神明也。诚之至与不至。神之享与不享系焉。可不谨哉。礼有七日戒三日齐之文。而家礼但云三日齐二日齐者。人家势有拘碍。或不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2H 页

前一日。设位陈器。
洒扫正寝。洗拭倚卓。务令蠲洁。(详见家礼。)○奉先诸规。人家厅事甚狭。代数既多。则各位陈设极难。丘仪及五礼仪。有共卓之制。先父兄平日亦以是礼为可从。
省牲涤器具馔。
主人帅众丈夫。深衣省牲莅杀。主妇帅众妇女。背子涤濯祭器。洁釜鼎具祭馔。每位果六品。蔬菜及脯醢各三品。(书仪。时蔬五品。脯一醢一。○集解。用脯无至于三品之理。或脯一醢二。共三品耶。)肉鱼馒头(考疑。按此即下进馔条面食。)糕(考疑。按此即下进馔条米食。)各一盘。羹饭各一碗。肝各一串。肉各二串。(考疑。肝用于初献。肉用于亚终献。即古之燔从肝从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2L 页

果六品。 要诀。果用五品。盖本司马公及程氏仪。恐非是。今人六品之果若难备。则四品或两品。庶合礼意。○考订。果六色。地产偶数也。○记曰。枣烝栗择。(烝择互文。)○孔子曰。果有六而桃为下。祭祀不用。郊庙不登。○问解。膏煎之物不用。(以膏煎之亵非敬。)出于仪礼。今用蜜果油饼。恐不合礼。○先祖青溪公遗训。不用油蜜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3H 页

脯楪佐饭。 考订。乾鱼切肉甘藿(或蟹脯。)脯肉,生鱼,佐饭。随办同载一器。○参證。考订有佐饭而用之脯楪之上。考之家礼具馔条不载。必是吾家称情所用者。而第念脯是古礼正设。而以情荐之物。加之正设之上。似是未安。且生鱼之馔。混用乾脯之上。尤所未解。他家或盛之各楪。奠之脯楪之次。似为备至。当从各楪。而自我轻改。不胜惶悚。(按脯上用佐饭。家礼无见。而又无意义。改定为宜。而又不必各楪以次之。恐莫若合之于鱼炙之为愈也。)○按佳川墓祭。脯上必用雉脯。考订。乾鱼下切肉。必是乾雉,文鱼,全鳆之类。愚意若备物用脯。则乾鱼,甘藿,雉脯,肉脯,文鱼,全鳆似当。第念此是乾物。苟或用意于一年之内。岂无预备羞用之道乎。所当惕念。○旅轩曰。东俗设脯一器,乾鱼一器,醢一器者。其器数止三则似不戾。而第其所谓佐饭者。何等物耶。若用俗设常品杂物。则恐非事神之道也。
蔬菜。 参考。凡菜品不一。而器用有三。一曰蔬。(即熟菜。)二曰交菜。(与炰菜随办互用。)三曰沉菜。(与旨醢生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3L 页

食醢。 参證。精米一升作饭。拌以麦芽末少许。兼纳鱼肉(或鱼或肉)鲜好者。并沈小缸酿熟。○家礼。无食醢之文。今校院亦无。而岭俗皆用之。必是俗尚。亦当从俗。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4H 页

鱼肉。 通考。鱼肉用熟。○少牢。鱼用鲋。缩载右首进腴。(注右首进腴。变于食生蔬。腴是气之所聚。故祭祀进腴。生人尚味。故进鳍。鳍是脊。)○黄氏绍曰。鲤鱼不用于祭祀云。○考订图。肉用燔肉片截。鱼用乾鱼一尾。亦名大鱼,大肉。○参證。岭中士大夫家祭祀用鱼肉。大抵多一例。而第念一尾鱐一片肉。略略先设于陈设之初。复以数十串鱼肉。丰奠于奠酌之后。似无意义。谨按家礼进馔条。有曰奉肉奠于盘盏之南。奉鱼奠于醋楪之南。则统称各种鱼肉矣。复云初献肝炙一串。亚终献肉炙各一串。则可见酒肴略进矣。如此则丰约各宜。情文备至。窃欲废今之所谓大鱼肉者。而以三献时所进鱼肉炙分鱼肉。各盛一楪。奠之鱼肉之处。前所用大鱼。移奠于脯楪之中。大肉并入于肉炙之中。别具肝炙,肉炙。奠之三献之后。如家礼。而轻改遗规。不胜惶恐。
面食,米食。 书仪。米食炊米捣为饼者。面食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4L 页

泡汤。(亦名饼炙。) 参證。造泡(用菉豆泡或豆腐。荞麦泡为下。)方切。若汤样一器奠之。
汤。 奉先诸规时祭共一卓图。汤各三器。○考订。汤用五器三器。天产奇数也。
饭羹。 参證。三精米作饭。○书仪。羹用炒肉。○参證。羹当备鱼肉。调以时菜。适咸淡。务令精洁。
酒。 参證。酒所以通神明。尤当致诚。考订有三亥酒文。极为精密。可依法造用。○问解。夏月清酒味变。用烧酒甚好。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主人以下深衣。及执事者。俱诣祭所盥手。(朱子曰。凡祭祀数数盥手。一拜则掌拊地。便又着洗。)设果楪于逐位卓子南端。蔬菜脯醢相间次之。设盏盘醋楪于北端。盏西楪东。匙箸居中。设玄酒及酒各一瓶于架上。(玄酒其日取井花水。充在酒之西。)炽炭于炉。(以炙肝肉。)实水于瓶。(以点茶。)主妇背子。炊煖祭馔。皆令极热。以盒盛出。置东阶下大床上。
质明。奉主就位。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5H 页

参神,降神。
仪见家礼。○茅沙。 伊川祭礼。设灌盆茅缩。○备要。截茅一扼许。长八寸。○参證。用茅取其简洁。而灌酒以求神者也。今或因循不用。殊失礼意。当用茅缩酒。
进馔。
主人升。主妇从之。执事者一人以盘奉鱼肉。一人以盘奉米面食。一人以盘奉饭羹从升。至高祖位前。主人奉肉。奠于盘盏之南。主妇奉面食。奠于肉西。主人奉鱼。奠于醋楪之南。主妇奉米食。奠于鱼东。主人奉羹。奠于醋楪之东。主妇奉饭。奠于盘盏之西。馀见家礼。○参證。按家礼。主人奉鱼肉羹。主妇奉米面食饭。此夫妇共祭之义。而今也皆以执事者倩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5L 页

奉先诸规陈设之图(合设下同)
삽화 새창열기
鱼肉今用炙楪。串数及串样。同下忌祀。佐饭今用脯楪。三味今用味需。并同忌祀。
考订陈设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初献。
主人升。诣高祖位前。执事者一人执酒注。立于其右。(冬月则先煖之。)主人奉高祖考盘盏。位前东向立。执事者西向斟酒于盏。主人奉之奠于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6H 页

亚献。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6L 页

终献。
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为之。众子弟奉炙肉(参證。用鱼腥煎。若得海蔘鲍蛤煎亦好。)及分献。如亚献仪。○参證。初献。兄弟之长奉肝炙。亚献。诸妇女奉炙肉。三献。众子弟奉炙肉。以次奠献。内外尊卑。咸得有事之荣。古圣贤礼意。曲尽人情。使各致精诚。若是之密。今也因循苟简。不得如仪。亦当依家礼遵行。
侑食。
主人升。执注就添诸位之酒皆满。立于香案之东南。主妇升。扱匙饭中西柄。正箸。(退溪曰。古人羹有菜者。用箸以食。上箸于羹不妨。○问主妇不参祭。则扱匙主人为之否。曰当然。)立于香案之西南。皆北向再拜。(书仪。主妇四拜。)降复位。○参證。凡祭夫妇所以共行也。故主人初献。主妇亚献。主人添酒。主妇扱匙。共为侑食。而主人主妇。分立香案前。东西行拜。今也废主妇拜礼。而主人独拜。甚为非宜。当依家礼。夫妇共拜。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7H 页

仪见家礼。○进茶。(代以汤水。)主人主妇奉茶。分进于考妣之前。祔位使诸子弟妇女进之。(明斋曰。抄饭一节。礼所不言。只移匙于茶器为宜。)
受胙。(合饭盖。下匙箸。)辞神纳主。彻馂。
并仪见家礼。
朱子曰。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病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又曰祭祀之礼。亦只得依本子(犹言本分。)做诚敬之外。别未有著力处。
忌日
祭义。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参證。忌日为君子终身之丧。所以变服食素哀哭之节。皆有先贤明诫。尤当自尽。
前一日齐戒。(退溪曰。家间每遇亲忌。自有不忍之意。从前二日齐戒。)设位陈器具馔。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并如时祭之仪。○参證。吾家忌祭前一日。涤器具馔。净扫祭寝。其夕布席。陈屏风倚卓。卓上先设蔬果。又以屏风一坐匝围之。夜不息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7L 页

质明。主人以下变服。(书仪。去华饰之服。丘仪用素服。)
详见家礼及通考。
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如时祭之仪。但告辞云(通考。案当有孝子某三字。)今以(丘仪有显字。)某亲某官府君远讳之辰。(备要。妻弟以下。云亡日。)敢请(备要。妻弟以下。不用敢字。)神主出就正寝。(备要。或厅事。)恭伸追慕。(备要。妻弟以下。云追伸情礼。○通考。案代告出主。则恐当措辞云孝子某。今以显考某官府君远讳之辰。使子某敢请云云。随位措辞。皆仿此例。)○备要。考妣并祭。则远讳之辰下。即云敢请显考某官府君显妣某封某氏神主云云。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
并如时祭之仪。(备要。纸榜行祭。先降后参。)但祝辞云(备要。维年号云云。孝子某官某。敢昭告于显考某官府君。母云显妣某封某氏。)岁序迁易。讳日复临。(备要。弟妻以下。云亡日复至。)追远感时。不胜永慕。(备要。考妣云昊天罔极。)旁亲云讳日复临。不胜感怆。(备要。谨以清酌庶羞。恭伸奠献。妻弟以下。云伸此奠仪。尚飨。)○备要。考妣并祭。则敢昭告于下。列书显考某官府君显妣某封某氏。岁序迁易下。即云显考某官府君(妣忌云显妣某封某氏。)讳日云云。○举哀之节。若考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8H 页

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问解。凡祭进茶后。旋即辞神太遽。立而少迟可也。)
辞神,纳主,彻。
并如时祭之仪。但不受胙不馂。
是日。不饮酒。不食肉。不听乐。素服素带以居。(张子曰。忌日为弟侄。易褐不肉。为庶母及嫂。一不肉。)夕寝于外。
忌祭支子轮行。 退溪曰。朱子亦有支子所得自主之祭之言。支子所得祭之祭。即今忌日墓祭之类。此等祭轮行。恐亦无大害义也。○奉先诸规。子孙贫富不同。虽当称家有无。而吾门子孙众多。轮行之际。五六年一行。如少有乌鸟之情者。岂不能致备乎。然或自诿贫窭。慢不用意。代数稍远。则虽非贫乏者。亦不尽心。追远报本之诚。果如是哉。○子孙苟简成习。忌祭或于其家行之。极为未安。今后则虽远居子孙。必就家庙设行。○参證。忌祭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8L 页

忌祭禁忌。 问先讳已迫。而痘疾大炽。非但俗忌。又似不洁。如何。寒冈曰。不洁与俗忌异。行祭似未安。(愚伏曰。有产妇则不洁。不可祭也。初丧殡殓执事者。亦当忌之。)○南溪曰。阖家染瘟疫者。势不得行祀。或以邻里近村而不祭者惑矣。(凡祭祀禁忌同此。)
将祭遇丧及旅中遇先忌。 详见通考。
祧主忌祭。 族人有亲未尽者。则迁于最长之房。使主其祭。○参證。按祧主当迁于长房。而吾宗则别立一庙。以奉祧主。使长房主祭。至于祭时办供。委之斋奴。供需之节。多不如仪。极为未安。且念既有祭田以供祭祀。则使诸子孙轮行典办。何所不可。而一任斋奴之手也。每当忌日。有司须前期。措备祭需所入。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9H 页

考订忌祭陈设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先祖忌祀。考妣各设。
更定陈设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鱼肉串数。每楪多不过三十串。少不减二十串。串样以生青鱼一尾。乾青鱼一尾半为准。(如大口,洪鱼,申参鱼之类。皆准此裁其长短。)○先祖忌祀。每楪多不过三十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79L 页

墓祭
朱子曰。二先生(二程)皆有随俗墓祭。不害义理之说。今亦不可轻废。○南轩张氏曰。墓祭非古也。然周礼。凡祭于墓为尸。是则成周盛时。固亦有祭于墓者。虽非制礼之本经。出于人情之所不忍。而其义理不至于甚害。则先王亦从而许之。○刘氏璋曰。夫人死之后。葬形于原野之中。与世隔绝。孝子追慕之心。何有限极。当寒暑变移之际。益用增感。是宜省谒坟墓。以寓时思之敬。今寒食上墓之祭。虽礼经无文。世代相传。寖以成俗。上自万乘。下达庶人。凡祭祀品味。亦称人家贫富。不贵丰腆。贵在修洁。罄极诚悫而已。
三月上旬择日。(张子曰。寒食与十月朔日。展墓亦可。○奉先诸规。四代墓祭。不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80H 页

前一日齐戒。
如家祭之仪。
具馔。
墓上每分。如时祭之品。(集解。郑康成曰。祭于墓。异尸异几。体实不同。据此则虽考妣合窆。恐当各具祭馔。奉先诸规。床石若狭。亦一卓。)更设鱼肉米面食各一大盘。以祭后土。(按此即具祭后土之馔。而后世因此遂行后土祭于墓祭之前。恐失之。)
厥明洒扫。
主人深衣。(要诀。主人以下。素服黑带。)帅执事者。诣墓所。再拜奉行。茔域内外。环绕哀省三周。(开元礼。有泣无哭。)其有草棘。即用刀斧锄斩芟夷洒扫讫。复位再拜。
布席陈馔。(用新絜席。陈于墓前。设馔于上。)参神,降神。(问解。墓祭无进馔侑食两节。岂原野之祭。杀于家庙故耶。通考。案家礼进馔。家祭则先设蔬果。以为依神降请之节。至降神后进阶下之馔。其礼意固自有次第矣。至于墓祭。则体魄所托。即在于是。故同时并陈。非直为杀于原野也。)
初献。
并如家祭之仪。但祝辞云(备要。维年号云云。)某亲(备要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80L 页

亚献,终献。(并以子弟亲朋荐之。○问解。问墓祭无阖门之节。亦肃俟后进水如何。答是。)辞神乃彻。(丘仪焚祝文。)
遂祭后土。布席陈馔。
除地于墓左。以祭后土。四盘(考疑。即上鱼肉米面食。)于席南端。设盘盏匙箸于其北。馀并同上。○朱子曰。比见墓祭土神之祭。全然灭裂。吾甚惧焉。既为先公托体山林。而祀其主者。岂可如此。今后可与墓前一样。菜果鲊(侧下切。以盐米酿鱼为菹。)脯饭茶汤各一器。以尽吾宁亲事神之意。勿令其有隆杀。(参證。今之祭土神。与墓祭隆杀太过。祭时多不谨。极为未安。当如仪致敬。)○集说。问祀后土。如何不在墓祭之前。曰吾为吾祖。来荐岁事。专诚在墓。土神自宜后祭。盖有吾神。方有是神也。(参證。今之祭土神者。每在于墓祭之前。未知何据。当行之于墓祭之后。)○问解。祖先及子孙。同托一山。则诸位祭毕。行于最尊位之墓左。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81H 页

并同上仪。但祝辞云(备要。维年号云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后土氏之神。(丘仪备要土地之神)某恭修岁事于某亲某官府君之墓。(大全祀土地祝。玆以春馀。有事先垄。馀处改丘垄。)维时保佑。实赖神休。敢以酒馔。敬伸奠献。尚飨。(问解续。同葬一原。土神之祭祝辞所称。当以最尊位书之。)
亲尽祖墓祭。 见上祠堂章。○朱子曰。远祖毕竟我是他血脉。自不能无追感之情。○葛庵曰。若非百世不迁之大宗。则当以会中尊长为主。初献之后。使办祭者一献。亦合人情。墓祭遇雨。行于斋舍。 顾斋曰。古人临祭而雨。沾服失容则止。若有斋舍及墓下洁净之家。就彼行事。似无不可。(按就斋舍行事。则恐当先诣墓所。奠杯引灵。而设纸榜以祭矣。)
省墓。 如上厥明洒扫之礼。(尤庵曰。初到再拜。复再拜而退。则礼意尤为恳恻而周详矣。)○礼辑。墓为先人体魄所藏。当拜扫以时。俾无荒圮礼也。然寒烟蔓草。怆焉生悲。斯至情之不能已者。故朱子称湖南风俗。犹有古意。人家上冢。往往哭尽哀。今世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81L 页

新定墓祀图
삽화 새창열기
春奠酌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考订正朝省墓奠杯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82H 页

삽화 새창열기
荣奠虽备品。未为不可。而人家势有不逮之时。故如是酌定。若因春秋节祀。则当荐以殷奠。
土神祭(即今之家宅神祭也。)
语类。土神之祭。四时及岁末。皆祭之。○朱子曰。此则古人中霤之祭。在民亦可祭。
每仲月。择日及岁暮。布席陈馔。(要诀。别具一分之馔。不设匙箸。)降神,(上香祭酒。)参神,初献,读祝,亚献,三献,辞神。(丘仪)
并如家庙之仪。(要诀)○大全祭土地文。(据丘仪祭灶祝式。此当有维年号岁次月朔日辰。某官姓名敢昭告于土地之神。)维此仲春。(夏秋冬随称。岁末云岁律将更。)岁功云始。(夏云时物畅茂。秋云岁功将就。冬云岁功告毕。岁末云幸玆安吉。)若时昭事。(秋冬岁末云报事。)敢有不钦。蘋藻虽微。庶将诚意。惟神鉴享。永奠厥居。(岁末云介以春祺。○据丘仪。当有尚飨二字。)
参證。家宅之神。朱子有四时岁末之祭。而丘仪设馔降参祝献。皆如祭庙之礼。则其敬谨
西山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第 282L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