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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氏算学卷一
淮徐海道庄亨阳撰
梅勿庵开方法
一平方
平方四边相等今所求者其一边之数西法谓之方根
方者初商也初商不尽则倍初商之根为廉法除之得
两廉又以次商为隅法自乘得隅以补两廉之空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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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法除之得次两廉又以三商为隅法自乘得隅以补
次两廉之空而成正方形自此而四商五商仿而加之
能事毕矣
凡减隅积皆视其隅数为何等隅数是单则积止于单
位隅数是十其积止于百位百止于万位千止于百万
位万止于亿位每隅法大一位则隅积大两位所以初
商减积止初点次商减积止次点三商四商五商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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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初商得一二三四皆书于点之上一位商得五六七
八九皆书于点之上两位其故何也五以上之廉倍之
则十故豫进一位以居次商四以下虽倍之犹单数也
所以不同
大约所商单数必在廉法上一位乃法上得零之理也
开方有实无法廉法者乃其法也
次商用归除凡归除得数皆书于筹之第一位今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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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商得数对馀实首一位书之若第一位是空则以
次商得数对馀实上一位书之虽不离筹之第一位而
所商之有空位无空位出矣立方审空位之法亦然
一立方
平方则一方次合两廉一隅以成方面立方则一方次
有三平廉以辅于方之三面又有三长廉以补三平廉
之隙又有小方隅以补三平廉之隙推之三商四商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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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廉长阔相同皆如初商数三长廉长如初商数其
两头高与阔则如次商数
立方三位作点者自乘再乘之积止于三位也初商点
在首位则独商首位点在次位则合商两位在三位则
合商三位也凡初商得一数者书于点上一位得二三
四五者书于点上二位得六七八九者书于点上三位
其故何也盖开方以廉为法而平方只有二廉其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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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数有进一位者有进两位者故必立三等也要其豫
为续商之地使所得单数居于法上之一位则同方单
一其廉法单三若方单二则廉法一十二变为十数进
一位矣故一用常法二用进法也方单五其廉法七十
五若方单六则廉法一百零八又变百数进两位矣故
五用进法而六以上用超进之法也
三平廉用自乘者三平面积也三长廉则未有积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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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商自乘之数也
一平方带纵
平方带纵者长方面也初商得平方与纵方纵方之阔
如平方之数长则加所设纵之数次商得廉纵一廉二
隅一盖倍廉不倍纵一为带纵之廉一为不带纵之廉
也用法与平方相似但初商时必以初廉得数乘纵数
为纵方积然后合两积以减原实为稍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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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位纪○而纪其改商之数于○下若次商者然既为
次商则减积亦尽于第二点
初商得五至得九皆书于点上二位不论纵之多寡若
得四以下则视纵之多少而为之进退法以纵折半加
入初商(单从单十从十/百千各以类加)若满五以上则亦进书于点之
上两位(如初商三而纵有四初/商四而纵有四之类)若纵数少虽加之而不
满五则仍书于点之上一位(如初商四而纵只有一初/商六而纵只有二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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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有进退之法乃豫为廉法之地以居次商也初商五
以上倍之则十虽无纵加廉法已进位矣初商虽四以
下而以半纵加之满五则其倍之加纵而为廉法也亦
满十而进位矣廉法进位故初商亦必进盖豫算所商
单数已在廉法之上也
又初商若得单数其廉法即为命分凡商得单数必在
命分上一位凡开方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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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立方带纵有三一只带一纵如云长多方若干或高
多方若干是也一带两纵而纵数相同如云长不及方
若干高不及方若干是也一带两纵而纵数不相同如
云长多阔若干阔又多高若干是也大约带一纵者只
有纵数而已带两纵者有纵数又有纵方故其术不同
立方带一纵者长多于方谓之横纵高多于方谓之直
纵初商得立方一方纵一合成长立方形次商平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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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三商以上者皆仿此
以积实列位作点如立方法截首一点为初商之实视
立方表中积数有小于初商实者用其方根为初商得
数用其积数为初商积数次以初商自乘以乘纵数为
纵积合计立方积纵积共数以减原积而定初商不及
减者改商之及减而止
次商则以初商得数自乘而三之又以纵与初商相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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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初商或以初商加纵而倍之并初商数以乘初商并
同(所谓带纵廉二/不带纵廉一也)又以初商三之加入纵为长廉法(所/谓)
(带纵廉一不/带纵廉二也)乃以平廉法约第二点上馀实商除得数
为次商于是以次商乘平廉法为三平廉积又以次商
自乘以乘长廉为三长廉积就以次商自乘再乘为隅
积合计平廉长廉隅积共若干以减馀实不及减者改
商之及减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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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仍与商得数相乘为平廉法又以初商次商所得数
三之加纵为长廉法以除原实如次商法馀仿此
列商得数依立方法得一书于点之上一位得二三四
五书于点之上两位得六七八九书于点之上三位若
纵数多廉法有进位则宜用常法者改用进法宜用进
法者用超进之法宜超进者更超一位书之其法于次
商时酌而定之盖次商时有三平廉三长廉再加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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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而十而百而千至初商位止有不合者改而书之若
与初商恰合不必强改此法甚妙平方带纵亦可用之
也
若宜商一十而改单九或宜商一百而改九十凡得数
改退小一等数者皆不用最上一点而以第二点论之
此尤要诀不可忘(或于初商外作圈而以所商小一等/数书于圈下亦可以上一点论也)
立方带两纵纵数相同者如高不及方若干则方之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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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而四盖两纵廉辅立方之两面而纵方以补其隅合
为一短方形也次商平廉三内带一纵者二带两纵者
一长廉三内带纵者二不带纵者一小隅一共七形合
一短方形也
用法先以纵倍之为纵廉法又以纵自乘为纵方法乃
如立方法列位作点视表中求初商方数及立方积次
以初商得数乘纵方数为纵方积又以初商自乘数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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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减原实而定初商不及减改商之及减而止
次商则以初商得数加纵倍之以乘初商得数(所谓带/一纵之)
(廉二/也)又以初商加纵自乘得数(所谓带两纵/之廉一也)并之共为
平廉法或以初商三之加纵以初商加纵乘之亦同次
以初商加纵倍之并初商数共为长廉法(所谓带纵者/二不带纵者)
(一/也)或以初商三之纵倍之亦同乃置馀实列位以廉法
位酌定初商列法而进退之以平为法而除馀实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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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商亦同于是以次商乘平廉法为平廉积又以次商
自乘数乘长廉法为长廉积又以次商自乘再乘为隅
积合计平廉长廉隅积共若干以减馀实而定次商又
法以次商乘长廉法为长廉法又以次商自乘为隅法
并长廉平廉隅法以与次商相乘为次商廉隅共积以
减馀实亦同不及减者改商之及减而止三商四商仿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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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商有大廉纵一小廉纵一纵方一并立方形而四盖
大廉纵以辅高之一面小廉纵以辅长之一面而纵方
以补两纵之阙也次商平廉三内带小纵者一带大纵
者亦一兼带两纵者又一长廉三内带小纵者一带大
纵者一不带纵者一小隅共七形合成不等方形也
用法以两纵相并为纵廉以两纵相乘为纵方乃如立
方法列位作点求初商之实以立方表求得初商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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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得纵廉积合计三积以减原实皆如前法
次商则以初商长阔维乘得数而并之为平廉法又以
初商长阔高并之为长廉法乃置馀实列位(以平廉酌/定初商之)
(位而进/退之)遂以平廉为法求次商以次商乘平廉为平廉
积以次商自乘数乘长廉为长廉积以次商自乘再乘
为隅积合三积以减馀实不及则改及则止以待三商
馀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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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又以长阔高并之如长廉又加单一如隅为命分母
以所馀之数为命分子
维乘之法如初商三十尺为阔加纵五尺共三十五尺
为长又加纵一尺共三十六尺为高阔乘长得一千零
五十尺高乘阔得一千零八十尺长乘高得一千二百
六十尺并三维乘数共得三千三百九十尺为平廉法
若合长廉加隅一即为命分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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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用筹法
开方用筹捷法廉隅二形也故有二法今借开方大筹
为隅法列于廉法筹下而共商之则隅廉合为一法而
用加捷矣存前法者所以著其理用捷法者所以善其
事
既得初商即倍根数为廉法以廉法数用筹(如商根为/四则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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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某行内有与次商之实同者或略少者减实以得次
商以本行内方根命之既得次商则合初商次商倍之
以其数用筹列平方筹以求三商四商以下仿此
隅者小平方也故可以平方筹为法廉之数每大于隅
一位今以平方筹为隅列于廉下则隅之进位与廉之
本位两半圆合成一数故廉隅可合为一法也何以知
廉大于隅一位也曰有次商则初商是十数矣平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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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次商之实小于廉隅共法之第一行则知次商是空
位也(不能成一/数故空)则于廉法筹下平方筹上加一空位筹
为廉隅共法以求三商既得三商则合初商三商数倍
之去空位筹以倍数用筹列于平方筹之上以求四商
如初商得四次商得空则用空位筹列于八筹之下及
三商既得九则倍四○九而为八一八之数空位筹可
不用矣若两空位则加两空筹三空位则加三空筹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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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馀实必在商数下一位起倘空位则可作圈补之又
凡廉隅共法筹第一行数即命分母也盖能满此数即
成一单数矣
若立方则以初商数自乘而三之为平廉法以平廉法
用筹列于立方筹之上为平廉小隅共法别以初商数
三之而比共法尾位进一位为长廉法以长廉法用筹
列于立方筹之下(法于长廉法筹下加一/空筹以合进一位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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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次商次以次商自乘数(即平方筹/之积数)与长廉法相乘(以/平)
(方筹之数寻长廉筹之/行取其行内积数用之)得数加入平隅共积为次商总
积以减次商实乃如法以求三商馀仿此
隅者小立方也故可以立方筹为法平廉之数每大于
隅二位今以立方筹为隅法列于平廉下则隅之首位
与平廉之末位两半圆合成一数故平廉小隅可合为
一法长廉之两头皆如次商自乘之数故可以平方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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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位便加积也何以知平廉大于隅二位而长廉只大
一位也盖平廉者初商自乘之积也初商于次商为十
数十乘十则成百数矣隅积者次商本位也故平廉与
隅如百与单相去二位也若长廉则是初商之三倍位
同初商初商与次商如十与单故长廉与小隅亦如十
与单相去一位也
若次商之实小于平廉小隅共法之第一行或仅如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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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作空位圈以为次商而于平廉筹下立方筹上加两
空位筹为三商平廉小隅之共法以求三商其长廉法
下又加一空位筹并原有一空位筹共两空位筹为三
商长廉法或长廉不必加空筹但于得数下加两圜若
商数有两空位者平廉下小隅上加四空位筹长廉积
下加三圈
盖有空位则所求者三商也初商与三商如百与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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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万与单大四位也此加两空筹之理(平廉原大二位/加二空筹则大)
(四位/矣)
初商与三商既如百与单则长廉与隅亦如百与单大
两位也此又加一空筹之理也
命分还原法如原实八步开得方二步除实四步不尽
命为方二步又五分步之四然在两廉可得五之四在
隅则得二十五分步之十六而已实不及五之四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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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一十四分自乘得一百九十六为实以命分五自乘
得二十五为法除之只得七步又二十五分步之二十
一以较原实少二十五之四矣故必另置分母五以分
子四减之馀一以转乘分子四得四即隅差也加隅差
入方积中然后以分母自乘除之则合原积矣
若立方积一十七步开得立方每面二步除八步馀九
步如法命为立方二步又十九分步之九在平廉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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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二步为三十八分又纳分子九分共四十七分为立
方全数以全数自乘再乘得一十○万三千八百二十
三分为通积另置分母十九自乘得三百六十一内减
分子九自乘八十一馀二百八十分以分子九乘之得
二千五百二十分为隅差又置分母十九内减得分九
馀十分转乘分子九得九十分以乘命分母十九得一
千七百一十分为长廉每步虚数又以长廉法六步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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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七百八十分以加入通积共得一十一万六千六百
○三分为实以分母十九自乘再乘得六千八百五十九分
为法以除实得一十七步合原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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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氏算学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