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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清朝
初彭龄清 1749 —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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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彭龄(1749年—1825年)字颐园山东莱阳市姜疃镇北黄村人
清代政治人物。
官至工部尚书
乾隆十八年(1753年)迁居至今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海堤村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帝巡幸山东,赐举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翰林院编修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迁江南道御史,劾彭元瑞徇私为婿侄营事,又劾江西巡抚陈淮贪渎。
兵部侍郎
嘉庆四年(1799年),出任云南巡抚,当时云南盐价昂贵,掺灰土,云南总督富纲议改时民运民销,得到初彭龄支持,又参劾兵部侍郎江兰失职。
嘉庆九年(1804年),误信湖北巡抚高杞之言,上疏参劾吴熊光
由于查无实證,初彭龄被撤职。
次年起复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查办西宁盐务。
历任山西巡抚陕西巡抚
嘉庆十五年(1810年)刘大观劾奏“任性乖张,不学无术。
道光元年(1821年),担任兵部尚书
道光四年(1824年),退休。
翌年卒。
葬于京西山吕村。
清史稿》有传。
黄景仁清 1749年1月4日 — 1783年4月25日
悔存诗钞目录·后序
大观不识仲则乾隆己酉,识其友施雪帆于岭外,得读仲则诗,才十馀首,一鳞片甲,已为倾心。
又七年,客吴下,求仲则遗稿不得,得《吴会英才集》,亦非全本。
及至都下,谒翁覃溪先生,乃见钞本八卷,拟为付梓而未果。
今再来都下,始请于先生,得如初愿,窃自幸也。
嘉庆元年六月丘县刘大观记。
金献行
简介
朝鲜人号锦汀
1797(清嘉庆二年朝鲜正宗二十一年)10月朝鲜派出三节年贡兼谢恩使团赴燕,正使金文淳副使申耆书状官洪乐游,金锦汀为使团成员之一。
在使团返回朝鲜途经宁远时,刘大观金锦汀有过接触并作诗酬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