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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洙北宋 1001 — 1047
全宋文·卷五八一
尹洙(一○○一——一○四七)字师鲁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人,仲宣次子,源弟。
天圣二年进士,调绛州正平主簿,历河南府户曹参军安国军节度判官、知光泽县
举书判拔萃,迁山南东道掌书记、知伊阳县
召试,为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
范仲淹贬,敕榜朝堂,戒百官为朋党,独上书愿与俱贬,遂落校勘,复为掌书记、监唐州酒税。
作《叙燕》、《息戍》及《述享》等九篇,言朝廷军政之弊甚切。
大将葛怀敏辟为陕西经略判官,因诸将兵败好水川,降为濠州通判
韩琦秦州,奏为秦州通判,迁知渭二州,兼泾原路经略公事。
坐城水洛与边将异议,徙知潞州
又坐以公使钱为部将偿债,贬崇信军节度副使、徙监均州酒税。
庆历七年病卒,年四十七。
少尝师事穆修,深于《春秋》,为文简而有法,实欧、苏古文之前导。
有《五代春秋》(存)、《河南先生文集》二十七卷。
欧阳修尹师鲁墓志铭》(《欧阳文忠公集》卷二八)。
宋史》卷二九五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