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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贡:林超英(嘉庆二十四年.原籍同安)、游邦翰(道光十五年.候选六部主事,蓝翎)、陈缉熙(二十六年.原籍惠安.候选教谕,六品蓝翎)、林耀锋(三十年)

林炳旂(咸丰四年)
、彭培桂(六年补充三年分.原籍同安)、张有光(六年)、何际会(八年.原籍漳州)、江有章(十年.籍噶玛 (第 428 页)
  具佥禀沪尾街文昌祠董事林步云、何淡嘉、陈四铨、陈词裕、张振咏、张世庇、翁
种玉、林长安、高时若,贡生林春和、林宗衡、王国良、方玉斌,廪生 林炳旂
、林及锋
、黄敬、生员苏衮荣、李文元、陈宅仁、黄敦,监生李维岩、高明德,职员翁裕佳,暨
各生童等,为 (第 23 页)
  学海书院租息:一在七十二分埤,道光十七年,张广福、林启元禀奉台湾道熊一本,准将八甲九分零田归其掌管,年纳膏伙谷一百二十石.嗣总督刘韵珂亦断充书院,计丈量十一八甲零,每甲纳三十三石.是时前后同知为娄云、曹谨,均定案归公.同治五年,同知王镛以曹谨任内断充膏伙谷一百九十二石,谕 林炳旂
董收.嗣林本源与张广福、林启元,互禀在案.王镛谕饬分管,再由林本源认缴旧欠二年起,谷银六百七十二圆. (第 139 页)
  郑用铦,二十四年.用锡弟.府学,原籍同安.
  陈缉熙,二十六年.原籍惠安.候选教谕,六品蓝翎.
   林炳旂,
咸丰四年.
  彭培桂,六年补充,三年分.原籍同安.
  张有光,六年.
  何际会,八年.原籍漳州 (第 24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