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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论四 其一 惠帝 南宋 · 陈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四一
除挟书律/太极肇分,两仪奠位,君臣父子之道始立。
民生斯时,动荡乎仁义孝悌,薰陶乎忠信诚朴,鼓舞乎春风和气,自日用饮食之外无它念焉。
伏羲肇以八卦,默感人心之天理,而不容以有言。
自《三坟》散而为《五典》,而帝王之行事始日见于典章,彬彬可睹也。
夫子生于衰周,伤王道之不明,于是删《诗》、定《书》、系《周易》、作《春秋》,灿然万世帝王之轨范也。
秦始皇矜心太胜,以五帝三王为不足法,取古今之载籍一切焚弃,重挟书之刑,以瞽天下之民;
不知民生最灵,未易以黔首愚也;
载籍之六经可焚,人心之六经不可焚也。
汉惠帝除挟书之律,至文景具博士之官,天下之士方渐向学。
天子不立学而学者无所宗,故家自为学,专门授徒,而士亦分散四出,各师其师,私植党与,互相诋訾,六经之旨破坏无纪,甚而至于引《春秋》以黩武,援《论语》以媚奸,其害有不可胜言者。
臣故曰:「秦虽焚书,而书之义全;
汉虽兴学,而书之旨溃」。
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