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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黄德远志铭1266年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四二、《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三 创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余里中有二黄君,缜字德玉字德远,辱与余游。
余常语人,德玉余爱友也,德远余畏友也。
德玉高科,早卒。
德远少与兄齐名,既弱一个,名愈重,遂为乡先生三十年,门人著箓牒以数十百计,凡沾丐德远毫芒者多策名先登。
德远虽未解褐,然齿宿而德尊,前后牧守礼下之如元夫钜人,郡博士敬事之而不敢友。
表正泮宫甚久,一日若有不乐者,拂袖去。
久之,国人大夫固请,乃复就职。
德远始游淮浙,遍参诸老,学无常师。
中年还里,闻复斋陈公宓瓜山潘公柄方兴洛学,二公师勉斋者,勉斋师文公者,德远遂北面执礼于二公。
与同志十馀人集于复斋仰止堂,旬日一讲,有口义。
二公于门人中尤称陈平甫黄德远顾君度君立
及二师卒,德远率同门友筑东湖书堂,请田于官,春秋祀焉,读约聚讲如师在时。
初,平舟杨公栋即学作尊德堂,以处习静刘公弥邵
习静卒,久无敢居者,后以德远继之。
涵江书院初赐额,又兼山长,一月三讲。
晚闻虚斋赵公以夫作《易通》,与之上下其论。
虚斋曰:「平生所得益友,惟德远耳」。
夏初得寒热疾,既而有瘳,俄复委笃,犹勉东湖诸友接扶陈、潘一脉,且语诸子以埋辞属后村
德远生于庆元丙辰十一月十二日,卒于咸淳丙寅八月二十九日,年七十一。
先是有星陨于书楼之西,属纩有雷雨之异。
所著有《四书遗说》、《近思录义类》若干卷,于诸子百家有《读略》、《续略》、《新略》,有《传习问答略》。
每谓史、《新唐书》皆未修之史。
尝借《国史》二百卷,九阅月,手抄读彻首尾,其专苦如此。
不喜作韵语,时有感兴,自谓得风人之趣。
两娶皆宋氏,故监丞公藻之孙,沙丞克刚之女。
前夫人名德麟字瑞甫,通九经及《前汉书》,工楷法。
德远十有六年,逮事尊章,皆曰吾门增一孝女。
德远读书不问生计,客至鸡黍不戒而具。
仲元八岁,命赋八韵,日晡未就,笞之,其严如此。
生于开禧乙丑四月七日,卒于淳祐壬寅四月二十六日,年三十八,德远葬之于常泰里濑溪松峰后山之原,丙午冬也。
子男五人:仲元壬子贡士
仲会、仲和仲固、仲稼。
女适刘直上、郭应植、宋怡寿。
子文翁,后䂬溪陈氏,登乙丑第。
孙男女三人。
仲元等与后夫人奉德远之柩合葬于濑溪
黄氏莆著姓,唐御史滔之后,世有异材。
德远曾大父衮,漕举进士
大父必彰,业儒积善。
父汝守,以累举恩奉对,修职郎致仕。
母李氏,封孺人
仲元德远言行三千馀言,新进士郑献翁林栋德远高弟也,来致父师治命。
嗟夫!
古之人开径必有三益,卜邻必有二仲,言孤学之陋不如相观之善也。
余长德远九岁,晚归乡里,父行者万坟压颠,兄事者晓星残月,比肩相随如德远者指不多屈,今遂舍余而去,无复共语之人矣,岂不悲哉!
乃摭仲元所述之大者叙而铭之。
铭曰:
昔河汾氏,终身田里。
虽无事业,见隋唐史。
《续经》、《中说》,百世以俟。
传之董、程,付之郊、畤。
贤哉德远,一布衣尔,著书满屋,讲学析理。
谁谓君贫,贻厥以此。
门有高弟,家有美子,吾铭必传,君未尝死。
孙夫人志铭咸淳二年 南宋 · 林希逸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四二、《鬳斋续集》卷二二
夫人孙氏,讳汝静,温之平阳仙江人,迪功郎叔惠之女,保义郎林栋之妻。
初归时,夫家未裕,夫人曰:「姑向老,不宜自劳,夫力学,不宜自汩,请以身任之」。
纵其夫远求师,养其姑极尽孝。
去饰甘菲,朝晡应酬不少懈。
苟完矣,始辟其居。
保义亦升右庠,人以为贺,曰:「未也。
夫早成名,姑安得寿,此吾愿尔」。
俄而姑疾,衣不解一年,夜半露香自祈,乞减己算。
既居丧,泣血不启齿,终其制。
及保义合选成,擢第上三人,伤姑不及见,语必涕下。
保义归,踰岁即逝。
夫人叹曰:「命也,奈何」!
嫠孤相守,勤苦自力,恪意教其子,毕婚姻
未久而女忽亡,悼恨得疾,以景定四年六月四日卒,享年五十有八。
初病即曰:「吾数尽矣」!
三日凝然端坐而瞑,但嘱其子以行好事,振家声,定力如烈丈夫。
性纯孝,慕其亲终身。
母陈氏年九秩,家虽远,稍暇必归宁,常问时安否不绝。
屏摄之祀,涤视必躬;
乡邻之急,贷予不靳。
岁侵,每平籴以倡,一介不苟取。
尝有输租多数楮,去而觉,追数里还之。
又尝遗首饰于庭心,知其人,不欲言,众索,验得实,夫人曰:「非吾所遗者」。
其宽厚类此。
死之日,闾里远近哭必哀。
咸淳丙寅合葬金舟乡湖原象岭
曾祖德运,武翼郎
祖大经,承节郎
子一人,煜,漕贡进士
女一人,婿方皞如,今国史蒙之子。
国史,余友也,得书为谒铭。
余又闻煜笔力如乃翁,必能大其家,惜夫人不少待也。
铭曰(下缺)
永嘉林国辅志铭咸淳二年十一月 南宋 · 林希逸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四二、《鬳斋续集》卷二二
前之,浙贡进士林煜以余友方国史蒙之书乞铭其母,今又以其父状来,亦余友所作也,且曰:「吾父铭,吾祖母重趼至闽,乞怜于庸斋赵公,留数月始得之。
吾父亡,吾尚幼,宰木拱矣,不铭不子也,吾惧焉」。
余怜其志,不忍辞。
按君先世自闽徙温,卜居林湾,薛习斋已于南仲之志纪之。
曾大父训,大父廷翰,父谨,皆以积善名于乡。
君讳字国辅一字与守
年十二而孤,劬书力学,志亢其宗。
甲辰混试,补右庠,归拜其母,恋恋不忍离。
母趣之,君曰:「欧阳四门,虽曰养志,儿愿学者陈蕃也」。
未几,母以疾终,哀毁几灭性。
朝晡之奠,哭三载,闻者伤之。
既葬,始入京。
戊申升舍,己酉上舍,文声籍籍。
既擢庚戌第,学法必需明禋,或曰:君为鼎魁,不应限此。
君耻自陈,东归甫踰年,得奇疾卒,淳祐辛亥六月二十有七日也,春秋四十二。
明年从戎殿扈之命下,不及拜,阶为保义郎
君为文简而有法。
以诸祖多游陈止斋、楼攻愧之门,议论有源委。
其从师取友又皆当世名人,少时声价与从兄潮阳宰善补、仪真教思齐相上下。
生平一语不轻发,自号讷庵,而扣阍议时政、别忠邪,多为同舍先。
廷策痛言边事甚激切,谓兵祸甫息,喜功好大,前世覆辙也。
时有主议图边功者,君故峻折之,末言:「天理人欲限界定,则君子小人限界定。
君子小人限界定,则中国夷狄限界定」。
衮衮数千言,识者谓其有龙川气骨、无垢学问。
使君得试掖垣,必又有可传者,惜哉!
性喜施轻财,救荒赒急不少吝。
某梁某路苟有病于人,不待告者。
均水偃,复古运河,团保伍,捍海暴,或请于诸使自为之,或献以奇策俾行之。
使君得用于时,必以勋劳见,惜哉!
其睦族有恩,其交友有义,其持身有礼,其教子有方,国史状已详。
卒之日,无他语,但曰:「死生,命也。
使吾少延,得再转,以貤吾亲,吾愿也。
已矣,奈何」!
殁其身,不忘其亲,吁,贤矣!
娶孙氏,上舍正奏应霖之姊,后君十年卒。
男煜也。
女嫁方皞如。
咸淳丙寅十一月己酉,与孙夫人合葬湖原象岭,君昔自卜也。
铭曰:
声三舍兮文豪,上三人兮名高。
虽横金兮赐袍,遽埋璧兮丛蒿。
志貤亲兮不遂,死遗恨兮奈何!
余夫人墓志铭咸淳十年十二月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八、《黄氏日钞》卷九七
庆元府旧有讷庵先生余君以经学教授闾里,从之者数百人,后多出为名卿才士。
余生也晚,犹幸得师其门人宗学谕王公贯道,因亦得窃闻先生绪论。
及识其子余君子容与其外孙薛君漫翁时端平三年丙申岁春也。
去之三十有八年,岁在甲戌,余以奉祠里居,漫翁忽衰绖踵门而告曰:「悲矣,讷庵余先生之后尽矣!
吾舅子容久已死,今吾母又死。
吾母而不为之志,世无复有知余氏者矣。
且吾母虽妇人,其行有足称者。
年二十五始嫁,嫁二年即寡。
家贫未有子,势不可一朝居,吾母泣曰:『使我不此守,薛氏之鬼馁矣』!
立之子,誓弗去。
未几,讷庵门人有擢第归求昏者,母曰:『孀居命也,否者吾夫不死矣』。
有劝者曰:『今嫁嫁官人,非前比也』。
母曰:『不得为官人妻亦命也,否者吾夫当擢第矣』」。
余闻漫翁言而悲之,为次其事而志之。
余氏世为鄞县人
端臣太学生讷庵先生也。
夫薛与之,故衡州使君某诸孙也。
子琎,进义校尉、许浦都统司计议官,即漫翁也。
夫人有明识,幼能诵《论语》、《孟子》,年十二能助其母理家政。
及力贫居寡,奉祭祀,睦姻族,教子读书,井井就条,有男子所不如。
其生以绍熙甲寅,享年八十一,以咸淳十年二月八日卒,是年十二月四日葬清道乡潘㠗,即其夫薛君墓侧。
孙男三人:真老、妙老,观老则为叔父后。
孙女二人,皆未行。
初,漫翁困场屋,游淮堧,得勇爵归,夫人却不受拜,曰:「我之所以望汝者岂在此也」?
漫翁自是益感厉,思有以酬夫人素志,命犹未偶,风木之悲已及。
漫翁为余言至此,泣数行下。
余闻其言,益悲曰:是岂容不铭也耶!
孀居者多矣,夫人独食贫誓死者五十有五年,其节何如也!
不更二夫者有矣,夫人以其夫不得官,不忍改适他人之有官,其识何如也!
母冀其子之贵宜矣,夫人不悦其子以他途进,必欲其以儒学进,其志又何如也!
是皆可铭也,而岂容不铭也耶!
铭曰:
少壮嫠居,操冰雪兮。
教子诗书,志金铁兮。
呜呼!
兹其为名父之女欤,庶几乎烈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