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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时人为许慎 汉 · 无名氏
《后汉书》曰:许慎字叔重汝南召陵人。性淳厚。少博学经籍。马融常推重之。时人为之语曰:
五经无双。许叔重(○《后汉书》本传。《御览》四百九十五引谢承《后汉书》、又六百八。《诗纪》九作许叔重。)
刘德 其四 曹魏 · 田琼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九
刘德问于田琼曰:「失君父终身不得者,其臣子当得婚否」?
答曰:「昔许叔重作《五经异义》,已设此疑。
郑玄驳云:『若终身不除,是绝祖嗣也;
除而成婚,违礼适权也(』」。(《通典》九十八))
四体书势 其二 篆书 西晋 · 卫恒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
周宣王时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与古同,或与古异,世谓之籀书者也。
平王东迁,诸侯力政,家殊国异,而文字乖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益之,罢不合秦文者。
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
或曰下土人程邈为衙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作小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员,员者使方,奏之始皇
始皇善之,出以为御史,使定书。
或曰,所定乃隶字也。
自秦坏古文,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王莽时,使司空甄丰校文字部,改定古文,复有六书。
一曰古文,孔氏壁中书也。
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
三曰篆书,秦篆书也。
四曰佐书,即隶书也。
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鸟书,所以书幡信也。
许慎撰《说文》,用篆书为正,以为体例,最可得而论也。
秦时李斯号为二篆,诸山及铜人铭皆书也。
汉建初中扶风曹喜,少异于斯,而亦称善。
邯郸淳师焉,略究其妙,韦诞师淳而不及也。
太和中武都太守,以能书留补侍中,魏氏宝器铭题皆书也。
汉末又有蔡邕,采斯喜之法,为古今杂形,然精密闲理不如淳也。
作《篆势》曰:「鸟遗迹,皇颉循。
圣作则,制斯文。
体有六,篆为真。
形要妙,巧入神。
或龟文(当有缺文。)
(缺)列,栉比龙鳞;
纾体放尾,长短复身;
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虫蛇之焚蕴;
扬波振敝手,鹰跱鸟震;
延颈胁翼,势似陵云。
或轻笔内投,微本浓末,若绝若连;
似水露绿丝,凝垂下端
从者如悬,衡者如编;
杳杪邪趣,不方不员;
若行若飞,跂跂翩翩。
远而望之,象鸿鹄群游,骆驿迁延;
迫而视之,端际不可得见,指撝不可胜原。
研桑不能数其诘屈,离娄不能睹其郤间,般倕揖让而辞巧,籀诵拱手而韬翰。
处篇籍之首目,粲斌斌其可观。
摛华艳于纨素,为学艺之范先。
文德之弘懿,愠作者之莫刊。
思字体之頫仰,举大略而论旃(《晋书·卫瓘附传》,《魏志·刘劭传》注引《文章叙录》,又《蔡中郎集》,又《水经注·河水四》,又《艺文类聚》七十四、《初学记》二十一、《御览》七百四十九引蔡邕《篆势》。)」。
高禖坛石议 西晋 · 束皙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七
石在坛上,盖主道也。
夫未详其置之故,而欲必其可除之理,理不可然。
案《郊祀志》,秦汉不祀高禖。
汉武帝五子传,武帝晚得太子,始为立禖,其事未之能审。
许慎《五经异义》云:「山阳民祭,皆以石为主。
然则石之为主」,由来尚矣,其此象矣。
而《祭礼》「龟策祭器,弊则埋之改置新」。
石今破,则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废。
收集破石,积之故处,于礼无依,于事不肃,愚所未安也(《隋书·礼仪志二》,《通典》五十五。《御览》五百二十九。元康八年高禖坛上,石破为二,贼曹束皙议。)
太孙殇服议 西晋 · 蔡充
 出处:全晋文
臣子不殇君父者,此谓臣子尊其君父,不敢殇之耳。
非为有臣子便为成人不服殇也。
汉平帝年十四而崩,群臣奏臣不殇君,宜加元服。
后汉许慎郑玄论立庙,亦唯谓臣子不上殇耳。
又长子自以正体于上,不以命誓也。
又命庶孙四岁则誓之,古嫡子何独十九不誓?
《丧服》“君为嫡子长殇大功”,郑玄曰:“天子亦如之”。
所言臣不殇君者,自谓如太孙等之臣不殇耳。
太子唯尊于东宫,东宫臣不殇之耳。
太孙未冠婚,四岁,而齐缞成人之礼于太庙,愚谓不可。
悯怀若在,太孙当依庶殇不祭(《通典》八十二)
殷祭议元兴三年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春秋左氏传》曰:“岁祫及坛墠,终禘及郊宗石室”。
许慎称旧说曰:“终者,谓孝子三年丧终则禘于太庙,以致新死者也(《通典》四十九)”。
龙蛇歌(附) 魏晋 · 无名氏
四言诗
《淮南子》注曰:介子介推也。从晋公子重耳出奔翟。遭难绝粮。介子推割肌啖之。文公复国。赏从亡者。子推独不及。故歌曰云云。龙以喻文公。蛇以自喻也。于是文公觉悟。求介子不得。而号泣之。
有龙矫矫,而失其所。
有蛇从之,而啖其口。
龙既升云,蛇独泥处(○淮南说山训许慎注。)
郊殷议 南齐 · 王俭
 出处:全齐文卷十
案《礼记·王制》,天子先袷后时祭,诸侯先时祭后袷。
《春秋》鲁僖二年袷,明年春禘,自此以后,五年再殷。
《礼纬·稽命征》曰「三年一袷,五年一禘」,经、记所论禘袷与时祭,其言详矣,初不以先殷后郊为嫌。
至于郊配之重,事由王迹,是故杜林议云:「汉业特起,不因缘尧,宜以高帝配天」。
魏高堂隆议以舜配天,蒋济云:「汉时奏议,谓尧已禅舜,不得为汉祖,舜亦已禅禹,不得为魏之祖。
今宜以武皇帝配天」。
晋、宋因循,即为前式。
又案《礼》及《孝经·援神契》并云「明堂有五室,天子每月于其室听朔布教,祭五帝之神,配以有功德之君」。
《大戴礼记》曰:「明堂者,所以明诸侯尊卑也」。
许慎《五经异义》曰:「布政之宫,故称明堂
明堂,盛貌也」。
《周官·匠人职》称明堂有五室。
郑玄云:「周人明堂五室,帝一室也」。
初不闻有文王之寝。
郑《志》赵商问云:「说者谓天子庙制如明堂,是为明堂即文庙邪」?
郑答曰:「明堂主祭上帝,以文王配耳,犹如郊天以后稷配也」。
袁孝尼云:「明堂法天之宫,本祭天帝,而以文王配,配其父于天位则可,牵天帝而就人鬼,则非义也」。
太元十三年孙耆之议,称郊以祀天,故配之以后稷
明堂以祀帝,故配之以文王
由斯言之,郊为皇天之位,明堂即上帝之庙。
徐邈谓配之为言,必有神主;
郊为天坛,则堂非文庙。
《史记》云,赵绾王臧欲立明堂,于时亦未有郊配。
汉又祀汾阴五畤,即是五帝之祭,亦未有郊配。
议者或谓南郊之日,已旅上帝,若又以无配而特祀明堂,则一日再祭,于义为黩。
案古者郊本不共日。
蔡邕《独断》曰:「祠南郊,祀毕,次北郊,又次、明堂、高庙世祖,谓之五供」。
马融云:「郊天之祀,咸以夏正,五气用事,有休有王,各以其时,兆于方郊,四时合岁,功作相成,亦以此月总旅明堂」。
是则南郊、明堂各日之证也。
近代从省,故与郊同日,犹无烦黩之疑。
何者?
其为祭虽同,所以致祭则异。
孔晁云,言五帝佐天化育,故有从祀之礼,旅上帝是也。
至于四郊明堂,则是本祀之所,譬犹功臣从飨,岂复废其私庙。
且明堂有配之时,南郊亦旅上帝,此则不疑于共日,今何故致嫌于同辰。
又《礼记》:「天子祭天地、四方、山川、五祀,岁遍」。
尚书·尧典》:「咸秩无文」。
《诗》云:「昭事上帝,聿怀多福」。
据此诸义,则四方、山川,犹必享祀,五帝大神,义不可略。
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天地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以武皇帝配天,文皇帝配上帝,然则黄初中,南郊明堂,皆无配也。
又郊日及牲色,异议纷然。
郊特牲》云:「郊之用辛,周之始郊也」。
卢植云:「辛之为言,自新洁也」。
郑玄云:「用辛日者,为人当斋戒自新洁也」。
汉魏以来。
或丁或已,而用辛常多。
考之典据,辛日为允。
郊特牲》又云,郊牲币宜以正色。
缪袭据《祭法》云,天地骍犊,周家所尚,魏以建丑为正,牲宜尚白。
《白虎通》曰,三王祭天,一用夏正,所以然者,夏正得天之数也。
魏用异朔,故牲色不同,今大齐受命,建寅创历,郊庙用牲,一依晋、宋。
谓宜以今年十月殷祀宗庙。
自此以后,五年再殷。
来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
宜以共日,还祭明堂。
又用次辛,飨祀北郊。
而并无配。
牺牲之色,率由旧章(《南齐书·礼志》上。建元元年七月。)
郊坛疏 北魏 · 刘芳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八
臣闻国之大事,莫先郊祀,郊祀之本,实在审位。
是以列圣格言,彪炳绵籍;
先儒正论,昭著经史。
臣学谢全经,业乖通古,岂可轻荐瞽言,妄陈管说
窃见所置坛祠远近之宜,考之典制,或未允衷,既曰职司,请陈肤浅。
孟春令》云:「其数八」。
又云:「迎春于东郊」。
卢植云:「东郊,八里之郊也」。
贾逵云:「东郊,木帝太昊,八里」。
许慎云:「东郊,八里郊也」。
郑玄孟春令》注云:「王居明堂。
《礼》曰:王出十五里迎岁,盖殷礼也。
周礼,近郊五十里」。
郑玄别注云:「东郊,去都城八里」。
高诱云:「迎春气于东方八里郊也」。
王肃云:「东郊,八里,因木数也」。
此皆同谓春郊八里之明据也。
孟夏令》云:「其数七」。
又云:「迎夏于南郊」。
卢植云:「南郊,七里郊也」。
贾逵云:「南郊,火帝炎帝,七里」。
许慎云:「南郊,七里郊也」。
郑玄云:「南郊,去都城七里」。
高诱云:「南郊七里之郊也」。
王肃云:「南郊,七里,因火数也」。
此又南郊七里之审据也。
《中央令》云:「其数五」。
卢植云:「中郊,五里之郊也」。
贾逵云:「中央黄帝之位,并南郊之季,故云兆五帝于四郊也」。
郑玄云:「中郊,西南未地,去都城五里」。
此又中郊五里之审据也。
孟秋令》云:「其数九」。
又曰:「迎秋于西郊」。
卢植云:「西郊,九里郊」。
贾逵云:「西郊,金帝少暤,九里」。
许慎云:「西郊,九里郊也」。
郑玄云:「西郊,去都城九里」。
高诱云:「西郊,九里之郊也」。
王肃云:「西郊,九里,因金数也」。
此又西郊九里之审据也。
孟冬令》云:「其数六」。
又云:「迎冬于北郊」。
卢植云:「北郊,六里郊也」。
贾逵云:「北郊颛顼,六里」。
许慎云:「北郊,六里郊也」。
郑玄云:「北郊,去都城六里」。
高诱云:「北郊,六里之郊也」。
王肃云:「北郊,六里,因水数也」。
此又北郊六里之审据也。
宋氏《含文嘉》注云:「《周礼》:王畿千里,二十分其一,以为近郊。
近郊五十里,倍之为远。
郊迎王气,盖于近郊。
汉不设王畿,则以其方数为郊处,故东郊八里,南郊七里,西郊九里,北郊六里,中郊在西南未地、五里」。
《祭祀志》云:「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七里。
依采元始中故事,北郊雒阳城北四里」。
此又汉世南、北郊之明据也。
今地只准此。
至如三十里之郊,进乖郑玄所引殷、周二代之据,退违汉、魏所行故事。
凡邑外曰郊,今计四郊,各以郭门为限,里数依上。
《礼》:「朝拜曰月,皆于东西门外」。
今日月之位,去城东西路各三十,窃又未审。
《礼》又云:「祭日于坛,祭月于坎」。
今计造如上。
《礼仪志》云:「立高禖祠于城南」。
不云里数,故今仍旧。
灵星本非礼事,兆自汉初,专为祈田,恒隶郡县。
《郊祀志》云:「高祖五年,制诏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牲用太牢,县邑令长侍得祠」。
晋祠令云:「郡、县、国祠稷、社、先农,县又祠灵星」。
此灵星在天下诸县之明据也。
周公所以别在洛阳者,盖姬旦创成洛邑,故传世洛阳,崇祠不绝,以彰厥庸。
夷齐庙者,亦世为洛阳界内神祠。
今并移太常,恐乖其本。
天下此类甚众,皆当部郡县修理,公私施之祷请。
窃惟太常所神祇,自有常限,无宜临时斟酌以意,若遂尔妄营,则不免淫祀。
二祠在太常,在洛阳,于国一也。
然贵在审本。
臣以愚蔽,谬忝今职,考括坟籍,博采群议,既无异端,谓粗可依据。
今玄冬务隙,野罄人闲,迁易郊坛,二三为便(《魏书·刘芳传》、《北史》四十二。)
又议 北魏 · 刘芳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八
国子所云,《丧服》虽以士为主,而必下包庶人。
本亦不谓一篇之内全不下同庶人,正言嫡孙传重,专士以上。
此《经》、《传》之正文,不及庶人明矣。
戴德《丧服变除》云:「父为长子斩,自天子达于士」。
此皆士以上乃有嫡子之明据也。
且承重者,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庙主了不云寝,又其证也。
所引大夫不世者,此《公羊》、《谷梁》近儒小道之书,至如《左氏》、《诗》、《易》、《尚书》、《论语》,皆有典证,或是未寤。
许叔重《五经异义》云,今《春秋公羊》、《谷梁》说卿大夫世位,则权并一姓,谓周尹氏、齐崔氏也。
而古《春秋左氏》说卿大夫皆得世禄。
《传》曰「官族」,《易》曰「食旧德」,旧德,谓食父故禄也。
尚书》曰:「世选尔劳,予不绝尔善」。
《诗》云:「惟周之士,不显奕世」。
《论语》曰:「兴灭国,继绝世」。
国谓诸侯,世谓卿大夫也。
斯皆正经及《谕语》士以上世位之明证也。
士皆世禄也。
八品者一命,斯乃信然。
但观此据,可谓睹其纲,未照其目也。
案晋《官品令》所制九品,皆正无从,故以第八品准古下士
今皇朝《官令》,皆有正从,若以其员外之资,为第十六品也,岂得为正八品之士哉?
推考古今,谨如前议(《魏书·礼志》四)
求撰集古今文字表 北魏 · 江式
 出处:全后魏文卷四十五
臣闻庖羲氏作而八卦列其画,轩辕氏兴而龟策彰其彩。
史仓颉览二象之爻,观鸟兽之迹,别创文字,以代结绳,用书契以维事。
宣之王庭,则百工以叙,载之方册,则万品以明。
迄于三代,厥体颇异,虽依类取制,未能悉殊仓氏矣。
故《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
盖是史颉之遗法也。
宣王太史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同或异,时人即谓之籀书。
孔子定《六经》,左丘明述《春秋》,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言。
其后七国殊轨,文字乖别,暨秦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蠲罢不合秦文者。
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
于是秦烧经书,涤除旧典,官狱繁多,以趣约易,始用隶书,古文由此息矣。
隶书者,始皇使下杜程邈附于小篆所作也。
徒隶,即谓之隶书
故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汉兴,有尉律学,复教以籀书,又习八体,试之课最,以为尚书史
吏民上书,省字不正,辄举劾焉。
又有草书,莫知谁始,考其书形,虽无厥谊,亦是一时之变通也。
孝宣时,召通《仓颉》读者,独张敝从之受。
凉州刺史杜邺、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
孝平时,徵礼等百馀人说文字于未央宫中,以礼为小学元士。
黄门侍郎扬雄采以作《训纂篇》。
及亡新居摄,自以应运制作,使大司空甄丰校文字之部,颇改定古文。
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
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
三曰篆书,云小篆也;
四曰佐书,秦隶书也;
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鸟虫,所以幡信也。
壁中书者,鲁恭王孔子宅而得《礼》、《尚书》、《春秋》、《论语》、《孝经》也。
北平侯张仓献《春秋左氏传》,书体与孔氏相类,即前代之古文矣。
后汉郎中扶风曹喜号曰工篆,小异斯法,而甚精巧,自是后学皆其法也。
又诏侍中贾逵修理旧文。
殊艺异术,王教一端,苟有可以加于国者,靡不悉集。
汝南许慎古文学之师也。
嗟时人之好奇,叹儒俗之穿凿,惋文毁于誉,痛字败于訾,更诡任情,变乱于世,故撰《说文解字》十五篇,首一终亥,各有部属,包括六艺群书之诂,评释百氏诸子之训,天地、山川、草木、鸟兽、昆虫、杂物、奇怪珍异、王制礼仪、世间人事,莫不毕载,可谓类聚群分,杂而不越,文质彬彬,最可得而论也。
左中郎将陈留蔡邕李斯曹喜之法,为古今杂形,诏于太学立石碑,刊载《五经》,题书楷法,多是书也。
后开鸿都,书画奇能,莫不云集,于时诸方献篆,无出者。
魏初博士清河张揖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究诸《埤》、《广》,缀拾遗漏,增长事类,抑亦于文为益者。
然其《字诂》,方之许慎篇,古今体用,或得或失矣。
陈留邯郸淳亦与同时,博古开艺,特善《仓》、《雅》,许氏字指,八体六书,精究闲理,有名于,以书教诸皇子
又建《三字石经》于汉碑之西,其文蔚炳,三体复宣。
校之《说文》,篆隶大同,而古字少异。
又有京兆韦诞河东卫觊二家,并号能篆。
当时台观榜题、宝器之铭,悉是书,咸传之子孙,世称其妙。
晋世义阳王典祠令任城吕忱表上《字林》六卷,寻其况趣,附托许慎《说文》,而案偶章句,隐别古籀奇惑之字,文得正隶,不差篆意也。
忱弟静别放故左校令李登《声类》之法,作《韵集》五卷,宫商角徵羽各为一篇,而文字与兄便是鲁、卫,音读楚、夏,时有不同。
皇魏承百王之季,绍五运之绪,世易风移,文字改变,篆形谬错,隶体失真。
俗学鄙习,复加虚巧,谈辩之士,又以意说,炫惑于时,难以厘改。
故传曰:以众非,非行正。
信哉得之于斯情矣。
乃曰追来为归,巧言为辩,小儿为《需儿》,神虫为蚕,如斯甚众,皆不合孔氏古书、史籀大篆、许氏《说文》、《石经》三字也。
凡所关古,莫不惆怅焉。
嗟夫!
文字者,六艺之宗,王教之始,前人所以垂今,今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
又曰:「述而不作」。
《书》曰:「子欲观古人之象」。
皆言遵修旧史,而不敢穿凿也。
臣六世祖琼,家世陈留,往晋之初,与从父兄应元俱受学于卫觊,古篆之法,《仓》、《雅》、《方言》、《说文》之谊,当时并收善誉。
而祖官至太子洗马,出为冯翊郡,值洛阳之乱,避地河西,数世传习,斯业所以不坠也。
世祖太延中,皇威西被,牧犍内附,臣亡祖文威杖策归国,奉献五世传掌之书,古篆八体之法,时蒙褒录,叙列于儒林,官班文省,家号世业。
暨臣闇短,识学庸薄,渐渍家风,有忝无显。
但逢时来,恩出愿外,每承泽云津,厕沾漏润,驱驰文阁,参预史官,题篆宫禁,猥同上哲。
既竭愚短,欲罢不能。
是以敢藉六世之资,奉遵祖考之训,窃慕古人之轨,企践儒门之辙,辄求撰集古来文字,以许慎《说文》为主,爰采孔氏《尚书》、《五经》音注、《篇》、《尔雅》、《三仓》、《凡将》、《方言》、《通俗文祖文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三字石经》、《字林》、《韵集》,诸赋文字有六书之谊者,皆以次类编联,文无复重,纠为一部。
其古籀、奇惑、俗隶诸体,咸使班于篆下,各有区别。
诂训假借之谊,佥随文而解,音读楚、夏之声,并逐字而注。
其所不知者,则阙如也。
脱蒙遂许,冀省百氏之观,而同文字之域,典书秘书
所须之书,乞垂敕给;
学士五人,尝习文字者,助臣披览;
书生五人,专令抄写。
侍中、黄门国子祭酒一月一监,证议疑隐,庶无纰缪。
所撰名目,伏听明旨(《魏书·江式传》,又见《北史》三十四。)
胡太后父庙制议 北魏 · 元怿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
太学博士王延业卢观等各率异见。
案《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
并是后世追论备庙之文,皆非当时据立神之事也。
良由去圣久远,经礼残缺,诸儒注记,典制无因。
虽稽考异闻,引证古谊,然用舍从世,通塞有时,折衷取正,固难详矣。
相国、秦公初构国庙,追立神位,唯当仰祀二昭二穆,上极高曾,四世而已。
何者?
秦公身是始封之君,将为不迁之祖。
若以功业隆重,越居正室,恐以卑临尊,乱昭穆也。
如其权立始祖,以备五庙,恐数满便毁,非礼意也。
司马懿立功于魏,为晋太祖,及至子晋公昭,乃立五庙,亦祀四世,止于高曾。
太祖之位,虚俟宣、文,待其后裔,数满乃止。
此亦前代之成事,方今所殷鉴也。
又《礼纬》云:「夏四庙,至子孙五;
殷五庙,至子孙六;
周六庙,至子孙七」。
明知当时太祖之神,仍依昭穆之序,要待子孙,世世相推,然后太祖出居正位耳。
远稽《礼纬》诸儒所说,近循晋公之庙故事,宜依博士王延业议,定立四主,亲止高曾,且虚太祖之位,以待子孙而备五庙焉。
延业卢观前经详议,并据许慎郑玄之解,谓天子、诸侯作主,大夫士则无。
意谓此议虽出前儒之事,实未允情礼。
何以言之?
原夫作主之礼,木以依神,孝子之心,非主莫依。
今铭旌纪柩,设重凭神,祭必有尸,神必有庙,皆所以展事孝敬,想象平存。
上自天子,下逮于士,如此四事,并同其礼。
何至于主,惟谓王侯。
《礼》云:「重,主道也」。
此为埋重则立主矣。
王肃曰:「重,未立主之礼也」。
《士丧礼》亦设重,则士有主明矣。
孔悝反┙,载之左史
馈食设主,著于《逸礼》。
大夫及士,既得有庙,题纪祖考,何可无主。
《公羊传》:「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卒事;
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
今以为摄主者,摄神敛主而已,不暇待彻祭也。
何休云:「宗人摄行主事而往也」。
意谓不然。
君闻臣丧,尚为之不绎,况臣闻君丧,岂得安然代主终祭也。
相国立庙,设主依神,主无贵贱,纪座而已。
官位拟诸侯者则有主,位为大夫者则无主,便是三神有主,一位独阙,求诸情礼,实所未安。
宜通为主,以铭神位(《魏书·礼志》二。神龟初灵太后胡国珍薨,赠太上秦公。时疑其庙制,侍中太傅清河王怿议。又见《通典》四十八)
论书 南梁 · 庾元威
 出处:全梁文卷六十七
,宜以殷钧范怀约为主,方正循纪,修短合度。
所学草书,宜以张融、王僧淡则,体用得法,意气有馀。
章表笺书,干斯足矣。
夫才能则关性分,耽嗜殊妨大业,但令紧快分明,属辞流便,字不须体,语辄投声。
若以已巳莫分,东柬相乱,则雨王妙迹,二陆高才,顷来非所用也。
王延之有言曰:勿欺数行尺牍,即表三种人身,岂非一者学书得法,二者作字得体,三者轻重得宜,意谓犹须言无虚出,斯则善矣。
近何令贵隔,势倾朝野,聊尔疏漏,遂遭十秽之书。
今聊存两字书曰,有寒士自陈简于掌选诗云:「伎能自寡薄,支叶复单贫。
柯条滥垂景,木石讵知晨?
狗马虽难画,犬羊诚易驯。
效频终未似,学步岂如真。
实云朝乱绪,是曰斁彝伦。
俗作于兹混,人途自此沌」。
离合之诗,由来久矣,不知讥剥,爰加称赞,是其第六秽也。
近来贵宰,于二品清宦进,不假手作书,而笔迹过鄙,无法度,彼恭拜、忽云,永感答人借车,还白不具,真本流传,合朝耻辱,是其第七秽也。
以此而言,书何容易,且梁制与平吉人笺书,有坏怀语者,不得答书。
许乃告绝,私吊答中。
彼此言感思乖错者,州望须刺大中正处,入清议,终身不得仕,盛名年少,宜留意勉之。
余见学阮研书者,不得其骨力婉媚,唯学挛拳委尽。
薄绍之书者,不得其批渊微,徒自经营险急,晚途别法,贪省爱异,浓头织尾,断腰顿足,一八相似。
十小难分,屈等如匀,变前为草,咸言祖述王萧。
无妨日有讹谬,星不从生,籍不从耒,许慎门徒。
居然嗢噱,卫恒子弟。
宁不伤嗟,诖误众家,岂宜改习。
书字之兴,由来尚矣。
沮诵仓颉黄帝史也。
周宣玉时,柱下史史籀,始著籀书,今六人之法虽存,十五之篇亡矣。
及秦相李斯,破大篆为小篆,造《仓颉》七章,中车府令赵高,造《爰历》六章,太史胡毋敬,造博学七章,后人分五十五章,为三仓上卷,至哀帝元嘉中扬子云作训纂,记滂喜,为中卷。
和帝永元中,贾升郎更续记彦均,为下卷。
皆是记字,字出衙人,故人称为三仓也,夫苍雅之学,儒博所宗,自景纯注解,转加敦尚,汉正史及古今字书,并云《仓颉》九篇,是李斯所作。
今窃寻思,必不如是,其第九章论豨信京刘等,郭云:「豨、信是陈豨韩信,京刘是大汉,西土是长安」。
此非谶言,岂有秦时朝宰,谈汉家人物,牛头马腹,先达何以安之?
江左硕儒相系,梁初复有任昉沈约,悉未有讥驳,余忽横议,实不自许,敬俟明哲,定其可否。
而字韵集《方言》《广雅》,凡录字者十有四家,许穿凿贾氏,乃奏《说文》,曹产开振许侯,爰成《字苑》。
《说文》则形声具举,《字苑》则品类周悉,追悟典坟,字弗全体。
《周礼》以鸡斯为笄纚,《礼记》以相近为禳祈。
致今众议丛残,音辞䮞互,盖由程邈变隶,流传未一。
郑公《诗谱》,颇显其源,且书文一反,草木相从,凡五百六十七部,合一万五千九百一十五字,即曰世中所行,十分裁一,而今点画失体,深成怪也。
近有居土阮孝绪,撰《古今文字》三卷,穷搜正典,次丹阳五官丘陵,撰《文字指要》二卷,精加谪发,惟此两书,可称要用。
余以值明师,留心字法,所以坐右作午疆宇,不依羲献妙迹,不逐陶葛名方作,莼羹不敩晋书,不循韵集,爰以浅见,轻述字府,自谓此文,或均萤露。
齐未王融,图古今杂体,有六十四书,少年崇仿,家藏纸贵,而凤鱼虫鸟,是七国时书。
元常皆作录书,故贻后来所诘。
湘东王沮阳韦仲定为九十一种,次功曹谢善勋增其九法,合成百体,其中以八封书为一,以大为两法,径文一字,方寸千言,大上止传可尔。
鬼书惟有业杀,刁斗出千古器,尔┦由乎内典,散隶露书,终是飞曰。
意谓此等,并非通论,今所不取。
余经为正阶侯书十牒屏风,作百体,间以采墨,当时众所惊异,自尔绝笔,惟留草本而已。
百体者,悬针书,垂露书,秦望汲冢书,金鹊书,玉文书,鹄头书,虎爪书,倒薤书,偃波书,幡信书,飞白篆古顽书,籀文书,奇字,谬篆,制书,列书,日书,月书,风书,云书,星隶,填隶,虫食叶书,科斗书,署书,胡书,蓬书,相书,天竺书,转宿书,一笔篆飞白书,一笔隶飞白草,古文隶横书,楷书,小科书:此五十种,皆纯墨。
玺文书,节文书,真文书,符文书,芝英隶,花草隶,幡信隶,钟鼓隶,龙虎篆,凤鱼篆,骐篆,仙人篆,科斗虫篆,云篆,虫篆,鱼篆,鸟篆,龙篆,龟篆,虎篆,鸾篆,龙虎隶,凤鱼隶,麟凤隶,仙人隶,科斗隶,云隶,虫隶,鱼隶,鸟隶,龙隶,龟隶,鸾隶,龙文隶书,龟文书,鼠书,牛书,虎书,兔书,龙草书,蛇草书,马书,羊书,猴书,鸡书,犬书,豕书,此十二时书,巳上五十种,皆采色。
其外复有大篆、小篆,铭鼎摹印,刻符石经,象形篇章,震书倒书,反左书等,及宋中庶宗炳出九体书,所谓嫌素书,简奏书,笺表书,吊记书,行押书,楫书,稿书,半草书,全草书,此九法极真草书之次第焉,刚舍之外,所存犹一百二十体。
张芝始作一笔飞白书,此干井等字为妙,所以唯云一笔飞白书,则无所不通矣。
反左书者,大同中宫学土孔敬通所创,余见而达之,于是座上酬答诸君,无有识者,遂呼为众中清闲法。
今学者稍多,解者益寡。
敬通又能一笔草书,一行一断,婉约流利,特出天性。
顷来莫有继者。
宗炳又造画瑞应图千卓绝,王元长颇加增定,乃有虞舜獬豸,周穆狻猊,汉武神凤,卫君舞鹤,五城、九井、螺杯、鲁砚、金滕、玉英、玄圭、朱草等,凡二百一十物。
余经取其善草、嘉禾、灵禽、瑞兽、楼台、器服可为玩对者,盈缩其形状,参详其动植,制一部焉。
此乃青出于蓝,而实世中未有。
复于屏风上作杂体篆二十四种,写凡百名,将恐一笔鄣子,凡百屏风,传者逾谬,并怀叹息,世本云:史皇作图,黄帝巨也,其唐虞之文章,夏后之鼎象,则图画之宗焉。
其后绘事逾精,丹青转妙,乃以钉女心痛图鱼獭集,敬君以之亡妇,王嫱由此失身。
近代陆绥,足称画圣,所闻谈者,一笔之外,仅可蝉雀。
顾长康称为三绝,终是半痴人耳。
杂体既资于画,所以附乎书末张彦《法书要录卷二》,又见《御览》七百四十八,有删节。)
刘太常说文诗 陈朝 · 江总
 押陌韵
刘棻慕子云许慎景伯
硕学该虫篆,奇文秀鸟迹。
曰余徒下帷,待问垂重席。
不诣王充市,聊投班玩籍。
三写偏钻研,六书多补益。
幽居服药饵,山宇虚白
留连嗣芳杜,旷荡依泉石。
夫君爱满堂,愿言驰下泽。
注:初学记二十一。诗纪百五。
钟律用铁尺议 北周至隋初 · 达奚震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五
窃惟权衡度量,经邦懋轨,诚须详求故实,考校得衷。
谨寻今之铁尺,是太祖尚书苏绰所造,当时检勘,用为前周之尺。
验其长短,与宋尺符同,即以调钟律,并用均田度地。
今以上党羊头山,依《汉书·律历志》度之。
若以大者稠累,依数满尺,实于黄钟之律,须撼乃容。
若以中者累尺,虽复小稀,实于黄钟之律,不动而满。
计此二事之殊,良由消息未善,其于铁尺,终有一会。
上党,有异他乡,其色至鸟,其形圆重,用之为量,定不徒然。
正以时有水旱之差,地有肥瘠之异,取大小,未必得中。
许慎解,鬯体大,本异于常。
疑今之大者,正是其中,累百满尺,即是会古。
实龠之外,才剩十馀,此恐围径或差,造律未妙。
就如撼动取满,论理亦通。
今勘周汉古钱,大小有合,宋氏浑仪,尺度无舛
又依《淮南》,累十二成寸。
明先王制法,索隐钩深,以律计分,义无差异。
《汉书·食货志》云:「黄金方寸,其重一斤」。
今铸金校验,铁尺为近。
依文据理,有会处多。
且平齐之始,已用宣布,今因而为定,弥合时宜。
至于玉尺累黍,以广为长,累既有剩,实复不满。
寻访古今,恐不可用。
其晋、梁尺量,过为短小,以黍实管,弥复不容,据律调声,必致高急。
且八音克谐,明王盛范,同律度量,哲后通规。
臣等详校前经,斟量时事,谓用铁尺,于理为便(《隋书·律历志》上,周宣帝时达奚震牛弘等议云云。未及详定,高祖受终。)
孝经老子注易传议 唐 · 刘子玄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七十四
谨按今俗所传孝经。题曰郑氏注。
爰在近古。皆云郑注即康成
魏晋之朝。无有此说。
江左晋穆帝永和十一年。及孝武帝太元元年
再聚群臣。共论经义。
有荀茂祖者。撰集孝经诸说。
始以郑氏为宗。自齐梁以来。
多有异论。陆澄以为非元所注。
请不藏于秘省王俭不依其请。
遂得见传于时。魏齐则立于学官
著在律令。盖由肤俗无识。
故致斯讹舛。然则孝经非元所注。
其验十有二条。据郑君自序云。
遭党锢之事。逃难注礼。
党锢事解。注古文尚书毛诗论语。
袁谭所逼。来至元城
乃注周易。都无注孝经之文。
其验一也。郑君卒后。
其弟子追论师注所述。及应对时人。
谓之郑志。其言郑所注者。
唯有毛诗三礼尚书周易。都不言孝经。
其验二也。又郑志目录记郑之所注。
五经之外。有中候书传七政论乾象历六艺论毛诗谱荅临硕难礼駮许慎异义发墨守针膏肓及荅甄子然等书。
寸纸片言。莫不悉载。
若有孝经之注。无容匿而不言。
其验三也。郑之弟子。
分授门徒。各述师言。
更相问荅。编录其语。
谓之郑记。唯载诗书礼易论语。
其言不及孝经。其验四也。
赵商郑先生碑铭。具称诸所注笺駮论。
亦不言注孝经。晋中经簿周易尚书尚书中候尚书大传毛诗周礼仪礼礼记论语凡九书。
皆云郑氏注名元。至于孝经。
则称郑氏解。无名元二字。
其验五也。春秋纬演孔图云。
康成注三礼诗易尚书论语。其春秋孝经则有评论。
宋均诗纬序云。我先师北海郑司农
是元之传业弟子也。师所注述。
无容不知。而云春秋孝经唯有评论。
非元之所注。于此特明。
其验六也。又宋均孝经纬注。
郑六艺论叙孝经云。元又为之注。
司农论如是。而无闻焉。
有义无辞。令予昏惑。
举郑之语。而云无闻。
其验七也。宋均春秋纬注云。
元为春秋孝经略说。则非注之谓。
所言元又为之注者。汎辞耳。
非事实。其序春秋亦云。
元又为之注也。宁可复责以实注春秋乎。
其验八也。后汉史书存于代者。
谢承薛莹司马彪袁山松等。其为郑元传者。
载其所注。皆无孝经。
其验九也。王肃孝经传首有司马宣王之奏云。
奉诏令诸儒注述孝经。以说为长。
若先有郑注。亦应言及。
而都不言郑。其验十也。
王肃著书。发扬郑短。
凡有小失。皆在圣證。
若孝经此注亦出郑氏。被攻击。
最应烦多。而无言。
其验十一也。魏晋朝贤。
论辨时事。郑氏诸注。
无不撮引。未有一言引孝经之注。
其验十二也。凡此證验。
易为讨覈。而代之学者。
不觉其非。乘彼谬说。
竞相推举。诸解不立学官
此注独行于代。观夫言语鄙陋。
义理乖疏。固不可以示彼后来。
传诸不朽。至古文孝经孔传。
本出孔氏壁中。语其详正。
无俟商搉。而旷代亡逸。
不复流行。至隋开皇十四年
校书学士王孝逸于京市陈人处买得一本。送与著作郎王邵
以示河閒刘炫。仍令校定。
而此书更无兼本。难可凭依。
辄以所见。率意刊改。
因著古文孝经稽疑一篇。以为此书经文尽正。
传义甚美。而历代未尝置于学官
良可惜也。然则孔郑二家。
云泥致隔。今纶旨发问。
校其短长。愚谓行孔废郑。
于义为允。又今俗所行老子
河上公注。其序云。
河上公者。汉文帝时人。
草庵河曲。仍以为号。
以所注老子文帝。因冲空上天。
此乃不经之鄙言。流俗之虚语。
按汉书艺文志。注老子者有三家。
河上所释无闻焉尔。岂非注者欲神其事。
故假造其说耶。其言鄙陋。
其理乖讹。虽使才别朱紫。
粗分菽麦。亦皆嗤其过谬。
而况有识者乎。岂如王弼英才隽识。
探赜索隐。考其所注。
义旨为优。必黜河上公
王辅嗣。在于学者。
实得其宜。又按汉书艺文志。
易有十二家。而无子夏作传者。
至梁阮氏七录。始有子夏易六卷。
或云韩婴作。或云丁宽
作。然据汉书艺文志。
韩易有十二篇。丁易有八篇。
求其符会。则事殊隳刺者矣。
夫以东鲁伏膺。文学子游齐列。
西河告老。名行将夫子连踪。
而岁越千龄。时经百代。
其所著述。沈翳不行。
岂非后来。假凭先哲。
亦犹石崇谬称阮籍郑璞滥名周宝。
必欲行用。深以为疑。
臣窃以郑氏孝经河上公老子二书。舛讹不足流行。
孔王两家。实堪师授。
每怀此意。其愿莫从。
伏见前敕令所司详定四书得失。具状闻奏。
臣寻草议。请行王孔二书。
礼部讫。如将为允。
请即颁行。谨议。
郑康成 武周 · 史承节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三十
夫囊括宇宙者文字。发明道业者坟典。
是以圣人作而万物睹。贤人述而百代通。
礼乐得之以昭明。日月失之而蹇忒。
宣尼彰删缉之功。始皇速烧焚之祸。
迨乎群儒在汉。传注瑶□莫不珠玉交辉。
纤微洞迹。同见集于芸阁。
独有缀于环林。岂若经教奥义。
图纬深术。兼行者多。
无如我郑公也。公讳元。
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
八世祖崇。哀帝时尚书仆射
公少为乡啬夫。不乐为吏。
遂造太学。师事第五元。
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又从东郡张钦祖受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
摄斋问道。抠衣请益。
山东而入关右。因卢植而见马融
考论图纬。乃召见而升楼。
精通礼乐。以将东而起叹。
三载在门。十年归邑。
及党事起。遂杜门不出。
隐修经业。于是针左氏之膏肓。
起谷梁之废疾。而又操入室之戈矛。
发何休之墨守。陈元李育
校论古今。刘瑰范升
宪章文议。何进延于几杖。
经宿而逃。袁隗表为侍中
缘丧不起。孔融之相北海
屣履造门。陶谦之牧徐州
接以师礼。比商山四皓
乡曰郑公。类东海之于公。
门称通德。汉公车徵为大司农
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迎送。
公乃以病。自乞还家。
董卓迁都长安。公卿举公为赵相。
道断不至。会黄巾寇青部。
乃避地徐州建安元年
徐州还。道遇黄巾贼数万。
见公皆拜。相约不敢入县境。
大将军袁绍总兵冀州。遣使邀公。
大会宾客。乃延上坐。
身长八尺。饮酒一斛。
秀眉明目。仪容温伟。
客多豪俊。并有才说。
见公儒者。未以通人许之。
竞设异端。百家互起。
公依方辩答。咸出问表。
皆得所未闻。莫不叹服。
汝南应劭。亦归于
因自赞曰。故太山应仲远
北面称弟子何如。公笑曰。
仲尼之门。考以四科。
回赐之徒。不称官阀。
有惭色。门人相与撰公答诸弟子问五经。
依论语作郑志八篇。公所注周易尚书毛诗仪礼周官礼记孝经尚书大传中候乾象历。
又著天文七政论鲁礼禘祫义六艺论毛诗谱駮许慎五经异义答临孝存周礼难。凡百馀万言。
经传洽熟。称为纯儒。
其所撰注。今并通习。
是知书有万卷。公览八千也。
齐鲁间宗之。公后尝疾笃自虑。
以书戒其子益恩。书曰。
吾家旧贫。为父母群弟所容。
去厮役之吏。游学周秦之都。
往来幽并兖豫之域。大儒得意。
有所受焉。遂博稽六艺。
粗览传记。时观秘书纬术之奥。
年过四十乃归乡。假田播殖。
以娱朝穸。后举贤良方正有道。
大将军司府。公车再徵。
比牒并名。皆为宰相
唯彼数公。懿德大雅。
克堪王臣。故宜式叙。
吾自忖度。无任于此。
但念述先圣之元意。思整百家之不齐。
亦庶几以竭吾才。故闻命罔从。
而黄巾为害。萍浮南北。
复归乡邦。入此岁来。
已七十矣。宿素衰落。
仍有失误。桉之礼典。
便合传家。今我告尔以老。
归尔以事。将閒居以安性。
覃思以终业。自非拜国君之命。
问族亲之忧。展敬坟墓。
观省野物。胡尝扶杖出门乎。
家事大小。汝一承之。
咨尔茕茕一夫。曾无同生相依。
勖求君子之道。研钻勿替。
敬慎威仪。以近有德。
显誉成于僚友。德行立于已志。
若致声称。亦有荣于所生。
可不深念耶。可不深念耶。
吾虽无绂冕之绪。亦有让爵之高。
自乐以论赞之功。庶不遗后人之羞。
凡某所愤愤者。徒以吾亲坟陇未成。
所好群书。率皆腐敝。
不得于礼堂写定。传与后人。
日西方暮。其可图乎。
家今差多于昔。勤力务时。
无恤饥寒。菲饮食。
薄衣服。节夫二者。
尚可令吾寡恨。若忽忘不识。
亦已焉哉。五年
孔子告之曰。起起。
今年岁在辰。来年岁在已。
既寤。以谶合之。
知命当终。有顷寝疾。
年七十有四。以其年六月卒。
遗命薄葬。自郡守以下。
尝受业者。衰绖赴会千馀人。
乃葬于高密县城西北一十五里砺阜山之原。呜呼哀哉。
有子益恩。孔融北海
举为孝廉。及为黄巾所围。
遂赴难捐身。有遗腹子。
公以其手文似已。名曰小同
精通六经。乡人尊之。
时为侍中。尝诣司马文王
文王有密疏。未之屏也。
如厕还。问曰。
卿见吾密疏乎。答曰未见。
文王曰。宁我负卿。
勿卿负我。致鸩而卒。
悲夫。自夫子没后。
大道方丧。公之网罗遗典。
探赜今犹。特立郁然。
时季途迍。志不苟变。
全身远害。猗欤美欤。
及范史作论。有曰。
王父豫章君。每考先儒经训。
常以为仲尼之门。不能过也。
及传受生徒。专以郑氏家注云。
晋中兴。戴逵字安道
以鸡卵汁溲白瓦屑。为公作碑。
手自书写。文□□□语亦妙绝。
年代古而碑阙亡。德音夐而诗书在。
承节万岁通天元年。奉敕于河南道访察。
观风省俗。激浊扬清。
行至州界。见高密父老云。
郑先生汉代鸿儒。见无碑记。
不以庸妄。遂托为文。
往以会府务殷。□无暇景。
岁序迁贸。执笔无由。
今者罢职含香。忝居分竹。
属以閒隙。乃加修撰。
耆旧者唯闻其名。后生者不睹其事。
今故寻源讨本。握椠怀铅。
无疏本传之文。并序前言之目。
发九泉之冥昧。播千载之□□剪以繁华。
不为雕饰。铭曰。
焕乎人文。图稽典坟。
烦乱事剪。定自孔君。
中途湮没。帝沮焚。
汉兴儒教。郑氏超群。
膏腴美地。簪绂宏规。
啬夫罢署。京兆寻师。
中候乾象。左氏韩诗。
虽称积学。殆若生知。
公之挺生。大雅之懿。
囊括坟典。精通奥秘。
六艺殊科。五经通义
小无不尽。大无不备。
好学慕道。深思远虑。
来往周秦。经过兖豫。
侍中不仕。司农罢署。
卢植东遇。孔融西去。
作者谓圣。述者谓明。
躬违三辟。门传五更。
周官东部。汉韪西京
白玉遍地。黄金满籯
占卜潜桥。行途过沛。
陶谦师友。孔融高盖。
山启黉扉。草生书带
七十归老。三千赴会。
经传洽熟。齐鲁攸宗。
爵禄不受。赞论为功。
礼乐今去。吾道皆东。
类于标德。比皓称公。
阉尹擅贵。禁锢连年。
乃逢宥罪。方从举贤。
南城避难。东莱假田。
诞膺五百。中览八千。
今年在辰。来年在巳。
呜呼不慭。吁嗟到此。
劳我以生。息我以死。
道该八表。神交千祀。
潍水之曲。砺阜之阳。
通德为里。郑公为乡。
云愁庙古。月暗坟荒。
旧碑先殁。新石再彰。
词愧黄绢。心凄白杨。
名誉不朽。终古腾芳。
禘祫年数议 唐 · 韦绦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七
禘祫二礼。
俱为殷祭。
祫谓合食祖庙
禘谓缔序尊卑。
申先君逮下之慈。
成群嗣奉亲之孝。
事异常享。
有时行之。
然而祭不欲数。
数则黩。
亦不欲疏。
疏则怠。
故王者法诸天道。
制祀典焉。
蒸尝象时。
禘祫如闰。
五岁再闰。
天道大成。
宗庙法之。
再为殷祭者也。
谨按礼记王制。
周官宗伯
郑元注解。
高堂所议。
并云国君嗣位。
三年丧毕。
祫于太庙
明年禘于群庙。
自尔已降。
五年再殷。
一祫一禘。
汉魏故事。
贞观实录。
并用此礼。
又按礼纬及鲁礼禘祫注云。
三年一祫。
五年一禘。
所谓五年而再殷祭也。
又按白虎通及五经通义许慎异议何休春秋贺循祭议。
并云三年一禘。
何也。
以为三年一闰。
天道小备。
五年再闰。
大备故也。
此则五年称殷。
通计其数。
一祫一禘。
迭相乘矣。
今庙禘祫。
各自数年。
两歧俱下。
不相通计。
或比年频祫。
或同岁成序。
或一禘之后。
并为称祫。
或五年之后。
骤有三殷。
法天象闰之期。
既违其度。
五岁称殷之制。
数又不同。
求之礼文。
颇为乖矣。
说者或云。
禘祫二礼。
大小不侔。
祭名有殊。
年数相舛。
祫以三纪。
杀小而合。
禘以五断。
至十而周。
有兹参差。
难为通计。
窃以三祫五禘之说。
本出礼纬。
五岁称殷之数。
同在其篇。
会通二文。
非相诡也。
盖以禘后置祫。
二周有半。
举以全数。
谓之三年。
一闰只用三十二月也。
其有禘祫异称。
各称四时。
秋冬为祫。
春夏为禘。
祭名虽异。
为殷则同。
譬如礿祠蒸尝。
其体一也。
郑元谓祫大禘小。
傅咸谓祫小禘大。
夫肆陈之间。
或有增减。
通计之义。
初无异同。
盖象天之法。
相传不失。
晋代陈舒
有三年一殷之议。
自五年八年历十一十四年。
寻其议文所引。
亦以象闰。
五年一禘。
又奚所施。
矛盾之说。
固难凭也。
夫以天之度。
既有指归。
稽古之礼。
若兹昭著。
禘祫二祭。
通计明矣。
今请以开元二十七年己卯四月禘。
至辛巳年十月祫。
至甲申年四月又禘。
至丙戌年十月又祫。
至己丑年四月又禘。
至辛卯年十月又祫。
自此五年再殷。
周而复始。
又禘袷之说。
非惟一家。
五岁再殷之文。
既相师矣。
法天象闰之理。
大抵亦同。
而禘后置祫。
或近远盈缩之度。
有二法焉。
郑元宗高堂。
则先三而后二。
徐邈之议。
则先二而后三。
谨按郑氏所注。
先王之法。
约三祫五禘之文。
存三岁五年之序。
以甲年既禘。
丁年当祫。
己年又禘。
壬年又祫。
甲年又禘。
丁年又祫。
周而复始。
以此相承。
祫后去禘十有八月而近。
禘后去祫三十二月而遥。
分析不均。
粗于算矣。
假如攻乎异端。
置祫于
则三十九月为前。
二十一月为后。
虽有小愈。
其间尚偏。
窃据本文。
皆云象闰。
二闰相去。
则平分矣。
两殷之序。
何不等耶。
且又三年之言。
本数全数。
二周有半。
实准三年。
于此置祫。
不违文矣。
何必拘滞。
遂隔三年乎。
千虑一失
通儒之蔽也。
徐氏之议。
有异于是。
研覈周审。
最取为可凭。
以为二禘相去。
为月六十。
中分三十。
置一祫焉。
若甲年夏禘。
丙年冬祫。
有象闰法。
豪不偏。
三年一祫之文。
既无乖越。
五岁再殷之制。
疏数又均。
较之诸儒。
义实长久。
今请依据。
以定二殷。
预推祭月。
周而复始。
五经文字序例 唐 · 张参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五十八
易系辞曰。上古结绳以理。
后代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理。
万人以察。盖取诸夬。
夬决也。王庭孚号
决之大者。决以书契也。
逮周礼保氏。掌养国子以道。
教之六书。谓象形指事会意谐声转注假借。
六者造字之本也。虽虫篆变体。
古今异文。离此六者。
则为谬惑矣。王者制天下。
必使车同轨。书同文。
故教人八岁入小学。文有疑者。
则必阙而求之。春秋之末。
保氏教废。无所取正。
各遂其私。故孔子曰。
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今亡矣。
盖夫子少时。人犹有阙疑之问。
后亡斯道。叹其不知而作之也。
萧何汉制。亦有著法。
太史试学童。讽书九千字。
乃得为吏。以六体试之。
吏人上书。字或不正。
辄有举劾。皆正史遗文。
可得焯知者也。刘子政父子校中秘书。
史籀以下凡十家。序为小学。
次于六艺之末。后汉许叔重收集籀篆古文诸家之学。
就隶为训注。谓之说文。
蔡伯喈亦以灭学之后。经义分散。
儒者师门。各滞所习。
传记交乱。讹伪相蒙。
乃请刊定五经。备体刻石。
立于太学之门外。谓之石经。
学者得以取法焉。遭离变难。
仅有存者。后有吕忱。
又集说文之所漏略。著字林五篇以补之。
今制国子监书学博士。立说文石经字林之学。
举其文义。岁登下之。
亦古之小学也。自顷考功礼部课试贡举。
务于取人之急。许以所习为通。
人苟趋便。不求当否。
字失六书。犹为壹事。
五经本文。荡而无守矣。
十年夏六月。有司以职事之病。
上言其状。诏委国子儒官勘校经本。
尚书省。参幸承诏旨。
得与二三儒者。分经钩考而共决之。
互发字义。更相难极。
又以前古字少。后代稍益之。
故经典音字。多有假借(谓若借后为后辟为避大为太知为智之类经典通用)
陆氏释文。自南徂北。
遍通众家之学。分析音训。
特为详举。固当以此正之(唯今文尚书改就今字删定月令依其时进本与释文音训颇有不同)
卒以所刊。书于屋壁。
虽未如蔡学之精密。石经之坚久。
慕古之士。且知所归。
然以经典之文六十馀万。既字带惑体(若鼏幂同物礼经相舛蔿薳同姓春秋互出诂故同义诗题交错之类)
音非一读(若乡原之乡为取材之材为哉两音出于一家而不决其当否)。学者传授
义有所存。离之若有失。
合之则难并。至当之馀。
但未发其傍而已。犹虑岁月滋久。
官曹代易。傥复污。
失其本真。乃命孝廉生颜传经收集疑文互体。
受法师儒。以为定例。
凡一百六十部。三千二百三十五字。
分为三卷。说文体包古今。
先得六书之要(若古文作明篆文作明古文作坐篆文作卝之类古体经典通行不必改而从篆)。有不备者。
求之字林(若祧祢逍遥之类说文漏略今得之于字林)。其或古体难明。
众情惊懵者。则以石经之馀。
比例为助(若宜变为宜晋变为晋之类说文宜晋人所难识则以石经遗文宜与晋代之)。石经湮没。
所存者寡。通以经典及释文相承隶省。
引而伸之。不敢专也(若卝变为寿𭫪变为栗之类石经湮没经典及释文相承作耳)
近代字样。多依四声。
传写之后。偏傍渐失。
今则采说文字林诸部。以类相从。
务于易了。不必旧次。
自非经典文义之所在。虽切于时。
略不集录。以明为经不为字也。
其字非常体。偏有所合者。
详其證据。各以朱字记之。
俾夫观省。无至多惑。
大历十一年六月七日司业张参序。
说文字源序 唐 · 贾耽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九十四
庖牺氏观鸟兽之文。象形指事。
作书契以代结绳。降及夏殷周。
通谓之古文。至宣王太史史籀
著大篆十五篇。古文小异。
七国分裂。篆与古文。
随其所尚。始皇兼并海内。
丞相李斯仓颉七章。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六章。
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七章。并约籀文。
而篆体转工。即世谓之小篆。
后发卒理狱兹多。吏趍省易。
隶书出焉。汉兴
书师以隶合小篆。为五十五章教闾里。
平帝元始中。徵通小学会京师者百有馀人。
扬雄采掇其可用者。作训纂八十九章。
除其重复。东汉班固
加十三章。共一百二章。
六千一百二十字。群书所载略备。
三国后。隶书盛行。
古文篆籀寖微矣。历晋魏周隋宋齐梁陈。
通篆籀者日寡。惟碑颂之额。
时睹数字。仍十中八九。
检文题之。国家成均六馆。
书居其一。学者粗纪画点。
鲜造精微。至德后。
方事之殷。乡吏富家。
咸俯拾青紫。郡邑髦楚。
不复积功于六萟。惟赵郡李阳冰
神假篆法。上邻李斯
时人获之。悉藏箧笥。
大历中。篆故李司徒新驿记于东厅之门右。
笔法古淡。识者宗师。
犹子检校祠部员外郎腾。能嗣其业。
每叹隶书转讹。难究会意。
篆体如正。方辨发源。
小学中独许慎说文最为首出。目录五百四十言。
众字之根。若能研虑于中。
则圣人之旨趣。可得而知。
因请腾继世父之妙。书坯山之石。
藉其久。垂示将来。
兹亭控白马之古津。实皇华之都会。
流传模写。以俟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