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正文
诏 其二 东汉 · 汉明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
谒者乃尧之尊官,所以试舜,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者也。昔燕太子使荆轲劫秦王变起两楹之间,其后谒者持匕首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板(《续汉·百官志二》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
奏太官宜著两梁冠 东汉 · 陈忠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二
令史质堪上言,太官宜著两梁。尚书孟希奏,太官职在鼎俎,不列陛位,堪欲令比大夫两梁冠,不宜许。臣伏惟太官令职在典掌王饔,统六清之饮,列入珍之馔,正百品之羞,纳四方之贡,所奉尤重,用思又勤。明诏慎口实之御,防有败之奸,增崇其选。侍御史主捕案,太医令奉方药供养,符节令掌幡信金虎,故位从大夫,车有韬沂,冠有两梁,所以殊亲疏,别内外也。太官令以供养言之,为最亲近,以职事言之,为最烦多,令又高选,又执法比太医令,科同服等,而冠二人殊,名实不副。又博士秩卑,以其传先王之训,故尊而异令,令服大夫之冕。由此言之,两梁冠非必列于陛位也。建初中,太官令两梁冠。《春秋》之义,大于复古。如堪言合典,可施行。克厌帝心,即听用之(《续汉·舆服志下》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建光中,尚书陈忠以为」云云。)。
奏,驳质堪言太官宜两梁冠 东汉 · 孟希
出处:全后汉文 卷五十八
太官职在鼎俎,不列陛位,堪欲令比大夫两梁冠,不宜许(续汉舆服志下》注补引《荀绰晋百官表》注,建光中,尚书陈忠以为令史质堪上言,太官宜著丙梁,尚书孟希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