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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康靖公神道碑(代张文定公作)1085年2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一八、《皇朝文鉴》卷一四八、《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上卷二○、《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三之二、《黄氏日钞》卷六二、《文章正宗》续集卷五、《永乐大典》卷一○八一四、《三续古文奇赏》卷二一、《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一七、康熙《高丘县志》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商丘市
宋有天下百二十有五年,六圣相师,专用一道曰仁,不杂他术。
刑以不杀为能,兵以不用为功,财以不聚为富,人以不作聪明为贤。
虽有绝人之材,而德不至,终不大用。
六圣一心,守之不移。
故自建隆以来至于今,卿相大臣,号多长者,记人之功,忘人之过,含垢匿瑕,犯而不校,以为常德
是以四方乂安,兵革不试,民之戴宋,有死无二。
自汉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盛者。
此六圣之德,而众长者之助也。
《易》曰:「师贞,丈人吉」。
《诗》曰:「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
《书》曰:「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
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
太子少师赵公,服事三朝四十馀年,其德合于《易》之所谓「丈人」、《诗》之所谓「老成」、《书》之所谓「一介臣」者。
公讳槩,字叔平,其先河朔人也,徙于宋之虞城七世矣。
曾祖著,后唐国子毛诗博士,赠太师中书令
妣刘氏,楚国太夫人
祖惠,宋州楚丘,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韩国公
妣李氏,燕国太夫人
父干,尚书驾部员外郎,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鲁国公
妣张氏,鲁国太夫人,高氏,唐国太夫人
公七岁而孤,笃学自力。
年十七举进士
当时闻人刘筠戚纶黄宗旦皆称其文词必显于时,而其器识宏远,则皆自以为不及。
当赴礼部试,楚守胡令仪醵黄金以赠之,公不受。
天圣五年,擢进士第三人,授将作监丞通判海州
归见父老故人,幅巾徒步,人人至其家。
召试学士院,除著作郎集贤校理,出知涟水军
公为进士时,邓馀庆涟水,馆公于官舍,以教其子。
馀庆所为多不法,公谢去。
数月,馀庆以赃败。
及公为守,将至,或榜其所馆曰豹隐堂,赋者三十馀人。
岁饥,公劝诱富民,得米万石,所活不可胜数。
涟水有鱼池,利入公帑,岁杀鱼十馀万,公始罢之,作《放生碑》池上。
移守通州,入为开封府推官
奏事殿中,赐五品服,且欲以为直集贤院
宰相以例不可,出知洪州
属吏有郑陶、饶奭者,挟持郡事,肆为不法,前守莫能制。
州有归化兵,皆故盗贼配流已而选充者。
与郡人胡顺之共造飞语以动公,曰:「归化兵得廪米陈恶,有怨言,不更给善米,且有变」。
公笑不答。
归化卒有自容州戍所逃还犯夜者,公即斩以徇,收陶下狱,得其奸赃,且奏徙歙州,一郡股栗。
城西南隅,当大江之冲,水岁为民患,公建为石堤,高丈五尺,长二百丈,用石九千段,取之有方,民不以为劳。
明年夏堤成,而水大至,度与城平,恃堤以全,至于今赖之。
刑部员外郎同知宗正寺,出知青州,改直集贤院
赋税未入中限,敕县不得辄催科。
是岁,夏税先一月办,坐失举张诰,夺官罢归。
起监密州酒,徙楚州粮料院,以郊赦还官职,知滁州
山东大贼李小二过境上,告人曰:「我东人也。
公尝为青州,东人爱之如父母,我不忍犯」。
遂寇庐、寿,犬牙不入境。
修起居注,朝廷欲用脩玉牒。
久之,除欧阳脩起居注,朝廷欲骤用脩而难于躐公。
公闻之,乃请郡自便。
以为天章阁待制,赐三品服,纠察在京刑狱,迁兵部员外郎,遂知制诰勾当三班院
会郊礼当进阶封,且任一子京官。
乞以母封郡太君
宰相谓公学士拟封不久矣。
公曰:「母年八十二,朝夕不可期,愿及今以为荣」。
许之。
后遂以为例。
知审官院,判秘阁,与高若讷判流内铨
若讷言往尝知贡举,闻母病不得出,几不能生。
公矍然即请郡以便亲。
宰相谓公曰:「旦夕为学士,可少待也」。
公不听,遂除苏州
明年丁母忧,服除,召入翰林学士知贡举,馆伴契丹泛使,遂报聘焉。
会猎于兴云山之西,请公赋诗。
诗成,契丹主亲酌玉杯以劝公,且以素扇授其近臣刘六符,写公诗,置之怀袖。
使还,加侍读学士,历右司郎中中书舍人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奸人冷清,诈称皇子,迁之江南
公曰:「清言不妄,不可迁,若诈,亦不可不诛」。
诏公与包拯杂治之,得其实,乃诛清。
李参河北转运使,职事办治,进秩二等,且官其一子。
郭申锡谏官,争之曰:「职事所当办,无功,不可赏」。
上怒,欲罪申锡
公言:「陛下始面谕申锡,毋面从吾过,今黜之,何以示天下」?
乃止。
龙图阁学士礼部侍郎郓州,徙南京留守,拜御史中丞
中官邓保吉引剩员董吉烧银禁中,公力言其不可,遂出之。
又言:「张茂实不宜典兵卫」。
未行。
会公拜枢密副使,复言之。
乃出茂实知曹州
参知政事
方是时,皇嗣未立,天下以为忧。
仁宗始命英宗宗正,公言宗正未足为重,遂与执政建言,宜立为皇太子
从之。
英宗即位,迁户部侍郎,又迁吏部
熙宁初,迁左丞,公年七十矣,求去位,不许。
章数上,乃以为观文殿学士吏部尚书、知徐州,遂请老不已,以太子少师致仕。
睢阳十五年,犹以读书著文忧国爱君为事。
集古今谏争为《谏林》一百二十卷,奏之。
上甚喜,赐诏曰:「士大夫请老而去者,皆以声问不至朝廷为高,得卿所奏书,知有志爱君之士,虽退休山林,未尝一日忘也。
当置坐右,以时省阅」。
上祠南郊明堂,率尝召公陪祀,每辞以老疾,间尝一至都下,亦以足疾辞不入见。
诏中贵人抚问,二府就所馆宴劳之。
累阶至特进,勋上柱国封天水郡开国公,赐号推忠保德戴功臣
元丰初,省功臣号。
三年,官制解特进
六年正月十五日,薨于永安坊里第,享年八十八。
辍视朝一日,赠太师谥康靖
前作遗范以戒子孙,纤悉必具。
以某年月日,葬于宋城县天巡乡,地与日皆公所自卜也。
娶李氏,封汝阴郡夫人,先公二十五年卒于郓州
子荣绪,殿中丞,敦绪,将作监主簿,皆早亡;
元绪,宣德郎
公绪校书郎
女二人,长适光禄寺丞王力臣,幼适朝奉大夫程嗣恭
孙男四人,嗣徽通直郎嗣真宣德郎,嗣贤试校书郎嗣光未命。
曾孙男六人,韡,太庙斋郎,馀未名。
为人乐易深中,恢然伟人也。
平生与人,实无所怨怒,非特不形于色而已。
专务掩恶扬善,以德报怨,出于至诚,非勉强者。
天下称之,庶几汉刘宽唐娄师德之徒云。
始,欧阳脩躐公为知制诰,人意公不能平。
及脩坐累对诏狱,人莫敢为言,公独抗章言脩无罪,为仇人所中伤,陛下不可以天下法为仇人报怨。
上感悟,脩以故得全。
公既老,脩亦退居汝南,公自睢阳往从之游,乐饮旬日。
苏舜钦进奏院,以群饮得罪,公言与会者皆一时名人,若举而弃之,失士大夫望,非朝廷福。
张诰以赃败窜海上,公坐贬累年,而怜诰终不衰,间使人至海上劳问赒给之。
冯浩郓州,吏举按侵用公使钱三十万,当以职田租偿官。
曰:「,吾同年也,且知其贫,不可」。
以己俸偿之。
公所为大略如此。
至于敦尚契旧,葬死养孤,盖不可胜数。
余于公为里人,少相善也,退而老于乡,日从公游,盖知之详矣。
元绪以墓碑为请,义不可以辞。
铭曰:
维古仁人,仁义是图。
仁近于弱,义近于迂。
课其功利,岁计有馀。
汉孝文,发政之初,欲以利口,登进啬夫
有臣释之,实矢厥谟:世谓长者,绛侯相如,皆讷于言,有口若无,岂效此子,喋喋巧谀。
帝用感悟,老成是亲。
清净无为,鉴于暴秦。
历祀四百,世载其仁。
赫赫我宋,以圣继神。
于穆仁宗,如岁之
招延朴忠,屏远佞人。
岂独左右,刑于庶民。
维时赵公,含德不发。
圭如璧,金如锡。
置之不愠,用之不怿。
帝嘉其心,长者之杰。
遂授以政,历佐三叶。
济于艰难,不疐不跋。
在朝廷,靖恭寡言。
不忮不求,孰知其贤。
望其容貌,有耻而悛。
薄夫以敦,鄙夫以
今其亡矣,吾谁与存。
作此铭诗,以诏后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