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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本朝政要策上 其一 考课104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七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建隆初,始以户口增耗为州县吏岁课之升降。
兴国初,又定三等之法,以核能否。
其后遂诏郭贽滕中正雷德骧典其事。
雍熙间,上尝阅班簿,欲择用人,而患不能遍知群下之材,始诏德骧以群臣功过之迹引与俱对。
淳化中,又分京朝官考课,使王沔主之;
幕职州县官考课,使张宏主之;
三班考课,使魏廷式主之。
既条奏其法,于是御史弋子元郎吏张绅皆以负黜焉。
然沔之法,亦以烦碎无待士君子之体,物议非之。
久之,复废京朝官考课,而置审官院,以钱若水主之;
废州县官考课,归之流内铨,以苏易简主之;
三班无所改易。
其后,天子又尝欲自宰相修唐制书考之事,既而但欲责其称职,遂不行焉。
然亲书考课最之意二十馀幅,以赐若水等,盖其丁宁之意如此焉。
自本文至下卷《》,总题为「本朝政要策五十首」,今釐为上、下二卷。
论星变奏元符三年七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四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陈了翁年谱、《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闻众论,火星之行,颇失常度,历氐犯房,今乃在房心之间。
臣切考历代《天文志》,荧惑犯房,将相恶之。
若房心之间,则天子之明堂也。
臣虽不晓天文,然而房心两位,最为易见。
太史占知,有所隐避,不敢尽奏,臣不可以无言也。
臣伏闻仁祖之训曰:「国家虽无大异,亦当常自修警,况因谪见乎」?
〔贴黄〕心为宋之分野,火星乃天王之位,前星乃太子之位。
今幸未陵犯,臣先事而言者,亦冀有补而已。
自陛下即位以来,正阳之月,日有食之,肆赦求言,所以图消复也。
而星变继作,厥异甚大,安可以不思其故哉!
董仲舒曰:「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
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
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
陛下圣德日跻,切于至治,上法祖宗,内禀慈训,孜孜勉勉,不敢皇暇。
而日星之变,重有谴告,非天心仁爱之深,何以得此?
革否为泰,转灾为祥,在陛下一念之顷耳。
臣闻应天消变,不在文采,非祝禳之所能除也。
〔又贴黄〕齐有彗星,齐侯使祝禳之。
晏子曰:「无益也,祗取诬焉!
天道不谄,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也!
且天之有彗,以除秽也;
君无秽德,又何禳焉!
若德之秽,禳之何损?
《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
昭事上帝,聿怀多福。
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彗?
《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用乱之故,民卒流亡』。
若德之尚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
公悦,乃止。
非末术之所去也。
宋景公仁人之言,而能使荧惑退舍者,非空言而已也。
根于诚心而发于言也。
〔又贴黄〕宋景公时荧惑在心。
公惧,召李子韦而问曰:「荧惑在心,何也」?
子韦曰:「天罚也。
宋分野曰心,祸当君身。
虽然,可移于相」。
公曰:「相所使治国也,而移焉,不祥」!
子韦曰:「可移于岁」。
公曰:「岁饥民饿必死,为人君,欲杀其民以自活,其谁以我为君乎」?
子韦还走,北面再拜曰:「臣敢贺君。
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仁人之言三,天必赏君。
今夕星必徙舍」。
是夕也,星三徙舍,如子韦言。
老子曰:「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也」。
咸平元年二月,彗出营室北,真宗宰相曰:「其祥安在」?
吕端等言:「变在齐鲁之分」。
真宗曰:「朕以天下为忧,岂独一方耶」?
其年十月,遂用李沆宰相王旦参知政事
此二人者,天下之所谓贤也。
举天下之贤而用之,则可以解天下之忧。
真宗消变之术,如此而已。
臣愿陛下用真宗消变之术,察朝廷未正之事,勿牵众论,取其皆合人心,则合天心矣。
汉元之时,萧望之周堪张猛等,与石显、许、史之徒议论交战,邪正未决。
当此之时,有夏寒日青之变。
而许、史之徒,以为用事之咎。
于是势孤者危,有力者胜。
臣尝以谓天下大器也,譬如一舟。
舟平则安,舟偏则危。
自绍圣以来,宰舟之人,实右而虚左,舟势不平,几于倾覆。
观者胆落,亦已久矣。
自陛下即位以来,好平恶偏,损诸右而迁于左,十损一二,舟势尚偏。
臣愿陛下察用偏同济之人,采旁观胆落之语,广诹博访,而审其所以然也。
且星文之变,昭示天下,已数日矣。
京师阴雨,见之最晚,则是远方之所已知,而陛下有未知也。
幸而蒙蔽忽开,阴云披剥,垂象粲然,警示陛下,天心仁爱,可见于此。
传曰:「人之所欲,天必从之」。
决去奸佞,改用忠良,以合人心之所欲,天意得矣。
臣故曰:革否为泰,转灾为祥,在陛下一念之顷耳。
臣愚不知忌讳,惟陛下裁赦,幸甚。
〔又贴黄〕淳化二年荧惑犯房,其年宰相吕蒙正枢密使王晓参知政事王沔陈恕皆罢,而改用寇准等。
太宗以是年大旱,延近臣问时政得失。
枢密直学士寇准对曰:「天人之际,应如影响。
大旱之證,盖刑有所不平。
顷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赃。
既伏诛,家且籍没;
参知政事沔之弟,止杖于私室,仍领濠州定远主簿
用法重轻如此,亢暵之咎,殆不虚发也。
太宗大悟,明日见切责之。
是岁擢枢密副使,徙同知枢密院事
今陛下左右之臣,在绍圣中负诬神考,雠毁宣仁,而不能奉承哲宗继述之意,同心合谋,非一人也。
愿陛下躬揽之初,速正其罪,且无使有侥倖茍免之人,则用法轻重不至于不平矣。
消弭天变,莫大乎此。
臣愿陛下以臣此语,深加意虑」。
〔又贴黄〕臣窃闻仁祖尝采前世灾异有应者,编次为十二卷,御制序引,名曰《洪范政鉴》。
遇有天变,则考其所因,以为修省之资。
今其书必在禁中,臣愿陛下法仁祖之夤畏,留意修省,以福天下。
经筵故事 其四 淳熙五年二月十五日1178年2月15日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四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三朝宝训》:咸平元年张齐贤王沔同定编敕,互陈利害。
真宗宰相孰可从者,吕端曰:「立法尚宽,忌于严急。
《周官》「刑平国用中典」,此经制也。
然利不百不变法,当改革者宜从众议」。
乃诏尚书省集官议之。
臣闻箕子武王曰:「汝则有大疑,谋及卿士」。
成王君陈曰:「图厥政,莫或不艰。
有废有兴,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
盖立政造事宁免乎更张,自非博询其利害,则朝令夕改者多矣。
古先哲王曲尽群情,为是故也。
及至二汉,凡有疑事亦必总公卿博士之议,盖本诸此。
今编敕乃万世不刊之典,齐贤等既互陈利害,真宗遂命集议,盖以事体至重,理当博询,殆周汉之遗意欤。
若乃徒为异说,初无确论,如近日臣寮请改荐举之制、增常平之官,类皆缴绕繁碎,有害无益。
明主方且求刍荛之言,是以付之于外,姑委吏户部看详可也,故使侍从、台谏、两省之官集御史府而议焉,传闻之间,颇惑群听,臣窃以为过矣。
且今之荐举不过一封之奏,数十字之词,犹患监司郡守虚文而无实;
况条目错杂,分数猥多,吏奸文具,百倍前日。
常平旧制,已极严密,借兑之罪,虽赦不原,逐州以通判主之,任非不重。
今乃欲于员多之际,骤增冗官数百,其事权未必及倅,徒为纷纷。
皆是利害灼然,非待众议而后见也。
臣愿继今臣僚有所献明,且当随其曹部使之条具来上,须大因革乃令集议。
如此则可以增重国家之体,而不失咨询之本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