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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议郎通判润州累赠朝议大夫赵君墓志铭绍兴十六年1146年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九二、《浮溪集》卷二七、民国《宝应县志》卷一○ 创作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政和二年正月丁丑承议郎通判润州赵君讳钧臣字秉之,年四十五,卒于家。
宣和五年辛亥,葬君开封府长垣县吕村之原。
二十四年,当绍兴十六年,君之子奇为朝请大夫荆湖北路提点刑狱,以书属其故人汪藻曰:「先人以文学行治,有名崇宁大观间,不幸不得年以殁。
既葬而衣冠南渡,幽堂之铭未刻也。
惟先人平生所以树立者如此,而无传于后,不肖孤惧焉。
敢以前著作郎王辟章所书行实一通累夫子,惟夫子哀而赐之铭」。
读其书,曰信。
与君生并世,虽任之南北,相去数千里,不获从君游,然每至中朝,必闻君名贤士大夫间。
今得刻君之藏,幸矣。
滑州韦城人,其先世序绵远,至君之祖讳某,始仕为凤州录事参军,赠金紫光禄大夫
生皇考,讳称元祐中尝以河北转运副使,论黄河北流贮堤事,名敢直言,事载国史。
一时伟人如司马温公翰林苏公兄弟,皆手书慰勉。
卒官朝请大夫尚书吏部郎中,赠正奉大夫
君少读书,嗜古文,耻以诸生训诂之学干有司。
用父任为楚州宝应县主簿,会令缺,摄行令事,有能名。
部使者庄公岳过之,喜曰:「昔吾以州从事吏部淮南,观典刑前后,常恨不复见之。
今君能然,吏部公不亡矣」。
调监雍丘县酒税,县跨汴堤为桥,一夕火作阛阓中张甚,或请断桥以纾火怒,君曰:「雍丘之为邑,以有此桥也。
今火未至而撤之,万有一夫叫呼于其间,则此十万馀家生灵成胡越矣,幸勿遽,请尽力除君忧」。
即冒郁攸坐桥上,相火所焮,为之区处。
顷之火熄,而桥卒不毁,邑人德之。
崇宁初,预增修永裕陵,以劳迁宣德郎签书常州判官厅公事。
未行,御史察访河北,请君俱。
是行也,事有关权倖者,御史难之。
君曰:「御史坐台,犹许以风闻言事,况专属公,何惮哉?
亦为吾之所当为者而已」。
御史矍然曰:「公言是也」。
乃具以其实归报。
张几仲高阳,开幕府孙协志康王安中履道赵鼎臣承之霍安国子磐实从,皆一时之望也。
一日,几仲谓君之弟承之曰:「今兹佐吾军者,得公等矣,而付之民事,未得其人也。
欲烦秉之重吾府,可乎」?
即辟君知河间县
君感知己,欣然就职,而孜孜于民俗之所先。
每讼至庭,率以片言面折其是非。
父老至相戒曰:「汝曹毋妄诉人,今令君得人眉睫间,不可欺也」。
先是河北行夹锡钱,而有司调民卖白金甚急。
居无何,钱币改议。
议者谓君:「锡钱积之官,粪土耳。
幸诏下民未周知也,胡不白府,豫以此钱贷为买白金之费乎」?
君愀然曰:「是罔民也,吾曹而忍为此哉」?
言者语塞而去,时大观初也。
当是时,朝廷方新法度,信赏以劝从者,而州县吏至一岁屡迁其官。
君曰:「吾知逭吾责而已,多赏何为」?
盖其用心,皆如却锡钱之议也。
官满,民遮道不得去,则相与守府门,愿复借君数年。
通判润州,未之官卒,以奇故赠朝议大夫
君平居澹然,未尝见喜愠之色。
与人交,初若简严,既久无不敬爱而思之。
家有田二顷,亲戚之贫者皆从君食,岁以为常。
至自奉则仅免饥寒,不恤也。
宝应时,已聚书数千卷,无日不观,归则鬻衣衾载之以从。
有诗文百馀篇,合为三卷。
承之齐名,而友爱尤笃,平居倡詶赠答,若朋友然。
故君之卒,承之哭之,过时而哀。
取刘氏,封安仁县君,赠恭人
四男一女。
男曰奕、曰京、曰奇、曰亮。
奕,通直郎主管登州盐事,与京、亮皆前卒。
奇,则大夫君也。
女适承事郎永静军录事韩承胄。
孙曰如圭、曰如川、曰畴,而如圭、如川亦前卒。
曾孙曰祖寿,将仕郎
大夫清修而文,复有盛名于时。
大夫之子如川资尤隽敏,年二十馀,以右迪功郎进士高第,未及策试于庭而卒,士大夫惜之。
呜呼!
君家其世有人乎!
君虽不得年,不用于时,而所以遗子孙者无穷矣。
铭曰:
先生读书惟古求,悼世俗学非其流。
伯埙仲篪天北陬,合为雅颂来中州
一官所至民挽留,忽弃华屋归山丘。
厥波之馀子则收,彼寿而达谁吾优。
窆于异县龟告犹,耳孙世世祠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