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
-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𠀤音杵。 (語韻)
- 《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𠛬,而不能禁也。
-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御韻)
- 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𠛬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 又《集韻》居御切。
- 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陳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
- 《說文》作処。
- 《廣韻》俗作䖏。
- 考證:〔《詩·王風》其後也處。〕
- 謹照原書王風改召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