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
僧
冰
陵
能
登
层
凭
升
腾
兴興起
增
曾
朋
憑
澄
藤
蒸
胜胜任
凝
棱
称稱贊
乘駕乘
仍
绳
憎
徵
膺
承
应應當
鹰
蝇
嶒
丞
鹏
崩
肱
矜矜夸
兢
昇
塍
罾
渑
譍答言也
镫錠也
绫
惩
恒
凌
鬙
菱
缯
弘
縢
烝
矰
簦
滕
縆
誊
崚
棚
楞
淩
幐
冯陵也,馮河
征徵召
艿
薨
瞢目不明
㲪
礽
疼
堋
豋
鼟
輘
鄫
症
橧
絙同緪
磳
陾
淜
鲮
砯
鞃
憕
噌
穪
搄
僜
脀
䎖
儚
螣
譝
掤
殑
夌
漰
䡌
䒱
扔
芿
蕄
畻
㥄
鬅
姮
薐
碐
䔲
㭁
掕
㱥
䕨
塴
睖
騬
憴
鰧
辸
䧹
㞼
䁬
竲
䚮
冫
䒏
氶
䕟
祾
驓
㵗
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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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銓也。銓者、衡也。聲類曰。銓所以稱物也。稱俗作秤。按爾、幷舉也。偁、揚也。今皆用稱。稱行而爾偁廢矣。从禾。爯聲。處陵切。六部。廣韵又昌孕切。是也、等也。銓義之引伸。春分而禾生。上文云。以二月生。日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謂其時禾乃有芒也。秋分而秒定。上文云。以八月孰。孰時芒乃定。律數十二。句。十二謂六律六吕也。十二秒而當一分。十二兩字舊奪。今補。下文云十髮爲程。一程爲分。十分爲寸。然則十二禾秒而當十髮。淮南天文訓作十二蔈而當一粟。十分而寸。天文訓作十二粟而當一寸。其㠯爲重。以衡輕重也。十二粟爲一分。此粟謂禾粟。十二分爲一銖。百四十四粟也。天文訓曰。十二粟而當一分。十二分而當一銖。十二銖而當半兩。衡有左右。因倍之。故二十四銖爲一兩。按金部銖下曰。權十分黍之重也。十分黍有譌。依此則當云十二分粟之重也。許用淮南說。與說苑、律歷志說異。故諸程品皆从禾。度起於十二秒。權起於十二粟。諸程品之字、謂稱以下七篆也。此釋稱从禾之意。倂釋科以下六字从禾之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