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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论麒麟嘉祐二年 北宋 · 齐唐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
臣窃见交趾所进麒麟二头,臣得之道路,图写其形,大底牛身象耳,狗足鱼鳞。
臣谨按《尔雅·释兽》:麇,麇身牛尾,一角。
郭璞注谓春秋所获麟也。
又云:麠,大麃,牛尾一角。
汉武郊雍所获麟也。
又云:麠,如马,一角;
不角者麒。
元康中九真郡所贡也。
唐龙朔三年,麟见于介山
又圣朝太平兴国九年岚州献兽,一角,似鹿无斑,角端有肉,性甚驯善。
当时以为祥麟,上表称贺。
臣以前典观之,则麒如马状,麟似鹿形。
况麟凤四灵,国家大瑞,天下称贺,青史具书。
故唐改元年,汉名书阁,太平之瑞,莫大于斯。
臣窃闻此兽颇与书史所闻不同,闭以槛车,与象相触。
所食草木,皆中国所无。
万一非是祥麟,海外别有名目,即朝廷殆为蛮夷所诈。
交趾以进麟为名,私赍行货不少,经过州县,津送之役动数千人,以至京师,民间之费不下百万。
岭表之民,例皆贫弱,典卖产业,以给公费。
傥应图合验,为瑞圣朝,则固不惮民劳以成一代之盛事;
果非瑞物,则岂可以无名之怪兽而困一路之生灵哉!
伏惟陛下居尊御极垂四十年,焦劳万几,爱惜黔首。
诚愿日谨一日,虽休勿休,勿以所役细微,则武王有旅獒之戒;
勿以绥怀远俗,则文帝却马之言。
西汉因鹖雀飞入府舍,遂为瑞鸟;
隋文帝好祥瑞,有野雀集于宫掖,因改仪鸾之殿。
取笑当世,贻羞史策。
以斯为鉴,固宜审详。
伏乞陛下延访博物之臣,遍考瑞图所载,确有符验,方可进呈。
事果非真,即宜罢黜,以宽一方百姓之弊。
臣素以寡闻,昧于通识,进言不用,默守常联。
傥一词有补于毫釐,一举少全于疲瘵,则退甘鼎镬,万死无逃。
臣不胜区区越职言事,俯伏待罪。
按:《国朝诸臣奏议》卷三六。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一,《右编》卷三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