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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状嘉祐元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九、《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二、《黄氏日钞》卷六一、《永乐大典》卷二九七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一四、《文编》卷二○、《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四、《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等伏见近日言事之臣为陛下言建学取士之法者众矣,或欲立三舍以养生徒,或欲复五经而置博士,或欲但举旧制而修废坠,或欲特创新学而立科条,其言虽殊,其意则一。
陛下慎重其事,下其议于群臣。
而议者遂欲创新学,立三舍,因以辨士之能否而命之以官。
其始也,则教以经艺文辞;
其终也,则取以材识德行。
听其言则甚备,考于事则难行。
夫建学校以养贤,论材德而取士,此皆有国之本务,而帝王之极致也。
而臣等谓之难行者,何哉?
盖以古今之体不同,而施设之方皆异也。
古之建学取士之制,非如今之法也。
盖古之所谓为政与设教者,迟速异宜也。
夫立时日以趋事,考其功过而督以赏罚者,为政之法也,故政可速成。
若夫设教,则以劝善兴化尚贤励俗为事,其被于人者渐,则入于人也深,收其效者迟,则推其功也远,故常缓而不迫。
古者家有塾,党有庠,遂有序,国有学。
自天子诸侯之子,下至国之俊选,莫不入学。
自成童而学,至年四十而仕。
其习乎礼乐之容,讲乎仁义之训,敦乎孝悌之行,以养父兄、事长上、信朋友,而临财廉,处众让。
其修于身,行于家,达于邻里,闻于乡党,然后询于众庶,又定于长老之可信者而荐之,始谓之秀士。
久之,又取其甚秀者为选士;
久之,又取其甚秀者为俊士
久之,又取其甚秀者为进士
然后辨其论,随其材而官之。
夫生七八十岁而死者,人之常寿也。
古乃以四十而仕,盖用其半生为学考行,又广察以邻里乡党,而后其人可知。
然则积德累善如此勤而久,求贤审官如此慎而有次第,然后矫伪干利之士不容于其间,而风俗不陷于媮薄也。
古之建学取士,其施设之方如此也。
方今之制,以贡举取人。
往者四岁一诏贡举,而议者患于太迟,更趣之为间岁。
而应举之士来学于京师者,类皆去其乡里,远其父母妻子,而为旦暮干禄之计。
非如古人自成童至于四十,就学于其庠序,而邻里乡党得以众察徐考其行实也。
盖古之养士本于舒迟,而今之取人患于急迫,此施设不同之大概也。
臣请详言方今之弊。
既以文学取士,又欲以德行官人,且速取之欤,则真伪之情未辨,是朝廷本欲以学劝人修德行,反以利诱人为矫伪。
此其不可一也。
若迟取之欤,待其众察徐考而渐进,则文辞之士先已中于甲科,而德行之人尚未登于内舍
此其不可二也。
且今入学之人,皆四方之游士,赍其一身而来,乌合群处。
非如古人在家在学,自少至长,亲戚朋友、邻里乡党众察徐考其行实也。
不过取于同舍一时之毁誉,而决于学官数人之品藻尔。
然则同学之人,蹈利争进,爱憎之论,必分朋党。
东汉之俗尚名节,而党人之祸及天下,其始起于处士之横议而相訾也。
此其不可三也。
夫人之材行,若不因临事而见,则守常循理,无异众人。
苟欲异众,则必为迂僻奇怪以取德行之名,而高谈虚论以求材识之誉。
前日庆历之学,其弊是也。
此其不可四也。
今若外方专以文学贡士,而京师独以德行取人,则实行素履,著于乡曲,而守道丘园之士,皆反见遗。
此其不可五也。
近者朝廷患四方之士寓京师者多而不知其士行,遂严其法,使各归于乡里。
今又反使来聚于京师,云欲考其德行。
若不用四方之士,止取京师之士,则又示人以不广。
此其不可六也。
夫儒者所谓能通古今者,在知其意,达其理,而酌时之宜尔。
大抵古者教学之意缓而不迫,所以劝善兴化,养贤励俗,在于迟久,而不求近效急功也。
臣谓宜于今而可行者,立为三舍可也,复五经博士可也。
特创新学,虽不若即旧而修废,然未有甚害,创之亦可也。
教学之意在乎敦本,而修其实事,给以糇粮,多陈经籍,选士之良者,以通经有道之士为之师,而举察其有过无行者黜去之,则在学之人皆善士也。
然后取以贡举之法,待其居官为吏,已接于人事,可以考其贤善优劣,而时取其尤出类者旌异之。
则士知修身力行,非为一时之利,而可伸于终身,则矫伪之行不作,而媮薄之风归厚矣。
此所谓实事之可行于今者也。
臣等伏见论学者四人,其说各异,而朝廷又下臣等,俾之详定。
是欲尽众人之见,而采其长者尔。
故臣等敢陈其所有,以助众议之一,非敢好为异论也。
伏望圣慈,特赐裁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