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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氏谱图 其四 谱图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二
景达(生一子)/僧宝(生三子)/頠(生二子)/纥/(生四子)询/亮/德/器/约/(生一子)胤/盛/(阙)邃/(阙)询/(生四子)长卿(阙)/肃(生一子)/顗(阙)/伦(阙)/通(生二子)/幼明(生一子)/昶(生二子)/璟/琮/幼让/(阙)自琮以下七世,其谱亡。
琮之八世孙曰彪,彪弟曰万,万生某,某生雅。
自万以下世次具如左:
万/(生一子,名亡某/(生一子)(生二子)/效(生三子)/谟/托/远/楚(生三子,二名亡)/长子名亡/第二子/名亡戌/托(生三子)/鄠(阙)/郴/(生八子)(生一子)/翱(生一子)//伸/(生一子)颙/(生二子)至/起/仪/(生四子)猛/(生二子)绶/丽/谷/(生二子)焕/炳/宽/(生四子)曦/炜/晃/煦/载(生一子)/鉴/伾/(生一子)(生一子)/霈/信(生一子)/端/(无子)偃/(生三子)(生二子)/炳/修/旦/(生二子)宗古/宗道/晔/(生三子)宗颜/宗闵/宗孟/佺/(生一子)(生二子)/凯/勋/仿(生三子)/颖(生二子)/景/昱/顗/(生一子)顼/(生一子)右自亭侯蹄因封命氏,自别于越,其后子孙散亡,不可悉纪。
其不可纪者,千乘渤海之后。
盖其后亡在乎人,有其人,虽历千载不绝;
其人无所称,其世辄没不见,可不勉哉!
千乘之族以《尚书》显于汉,自生传歙八世,歙子复无后,世绝,经不传家,其他子孙亦遂微弱不复见。
渤海之后独见于今,然或微或绝,中间失其世次者再。
盖自质奔长沙,至于景达,七世而始见。
自琮至于安福府君,又八世而始见,其后遂不绝。
安福府君之九世孙曰修,当皇祐至和之间,以其家之旧谱问于族人,各得其所藏诸本,以考正其同异,大抵文字残阙,其言又不纯雅。
然取其所同多者,并列其世次,为《谱图》一篇,而略存其旧谱所载。
旧谱前列司空清河崔林宋太保王弘齐、太尉王俭、梁御史中丞王僧孺尚书兵部马将臣贾贽等上。
又列唐吏部尚书高士廉中书舍人徐令言等重定。
其谱多载千乘之族,至歙而止,魏晋已后,无复次序,疑其脱乱不真。
其尤可疑者:《汉书》曰「生子和」,而谱自涿郡太守而下列其十世而无生。
太守亡其名字,有其夫人曰楚春申君之女也,生子曰睦,字公安
睦夫人陈氏,生子曰钦,字子敬
钦夫人张氏,生三子,曰容、曰述、曰兴,皆不著其字,而云同受业于济南伏生
容为博士,其夫人夏侯氏,生子曰巨,字孝仁
巨夫人戴德之女,生子曰远,字叔游
远夫人倪宽之女,生子曰高,字彦士
高夫人孔安国之女,生子而亡其名,有其字曰仲仁
仲仁夫人赵氏,生子曰地馀,字长宾
地馀夫人戴氏,二子,曰崇、曰政。
字少翁,夫人孙氏,生子曰歙,字正思
汉氏以歙为和伯八世孙。
然今谱无生而有容,又云容受《尚书》于伏生,自容至歙八世。
疑汉所谓欧阳生者以其经师谓之,如伏生之类,而其实名容
容字和伯,于义为通。
此其可疑者也。
《汉书》曰「高字阳」,而谱字彦士,小不同,此不足怪。
其夫人世家无可考證,莫知其是非,故存之。
至于他说可知其缪者,皆不录。
渤海之族自景达以下至于通,事见于史记,谱尤详。
自幼明以下至于今,或见于谱,或得于家,而多阙,谨录乎左,以俟乎将来(自此后历序谱中名字、官爵、寿数、丧葬及夫人名氏,有事迹可纪者,名随其人纪之。)
谱例曰:姓氏之出,其来也远,故其上世多亡不见。
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玄孙而别自为世。
如此,世久子孙多,则官爵、功行载于谱者,不胜其繁。
宜有远近亲疏之限,凡远者、疏者略之,近者、亲者详之。
此人情之常也。
孙既别自为世,则各详其亲,各承其所出。
是详者不繁,而略者不遗也。
凡诸房子孙,各纪其当纪者,使谱谍互见,亲疏有伦,宜视此谱为例而审求之(《欧阳文忠公集》卷七一。)
又集本《谱图序》自「以其族奔」至「则具于谱」有大段异文,今录于后:「以其族南奔。
已而晋室大乱,欧阳氏之诸族曰举、曰迹、曰绳,亦以其族随晋渡江,散居丹阳吴郡豫章,然皆不显。
而质之族居于长沙
其七世孙曰景达,仕于齐无所称。
至其孙頠子纥,纥子询,询子通,仕于唐,四世有闻,遂显。
自通三世生琮,为吉州刺史,子孙因家于吉州
自琮八世生万,万又为吉州安福县
其后世或居安福,或居庐陵,或居吉水,而谱著庐陵县儒林乡欧阳里为定者,因其旧也。
初,景达家于长沙临湘,故自至通,史皆以为临湘人
而询之旧谱,则以渤海重合县都昌乡仁贵里为著定者,亦因其旧矣。
自修皇祖,始居吉水沙溪
至和二年,分吉水永丰县,而沙溪永丰
今谱虽著庐陵,而修之世实为吉州永丰人也。
自唐末之乱,士族亡其家谱,今虽显族名家,多失其世次,谱学由是废绝。
而唐之遗族,往往有藏其旧谱者,时得见之。
而谱皆无图,岂其亡之,抑前世简而未备欤?
因采太史公《史记》表,郑玄《诗谱》,略依其上下、旁行,作为《谱图》。
上自高祖,下止玄孙,而别自为世。
使别为世者,上承其祖为玄孙,下系其孙为高祖
凡世再别,而九族之亲备,推而上下之,则知源流之所自;
旁行而列之,则见子孙之多少。
夫惟多与久,其势必分。
此物之常理也。
凡玄孙别而自为世者,各系其子孙,则上同其出祖,而下别其亲疏。
如此,则子孙虽多而不乱,世传虽远而无穷。
此谱图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