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徂徕石先生墓志铭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五、《欧阳文忠公集》卷三四、《徂徕集》附录、《皇朝文鉴》卷一四○、《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三五、《续文章正宗》卷七、《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二五、《四续古文奇赏》卷五二、《文编》卷六二、《文章辨体汇选》卷七○七、乾隆《泰安府志》卷二七、乾隆《泰安县志》卷一二、《岱览》卷二二、民国《泰安县志》卷一二
徂徕先生姓石氏名介字守道兖州奉符人也。
徂徕,鲁东山,而先生非隐者也,其仕尝位于朝矣。
鲁之人不称其官而称其德,以为徂徕鲁之望,先生鲁人之所尊,故因其所居山,以配其有德之称,曰徂徕先生者,鲁人之志也。
先生貌厚而气完,学笃而志大,虽在畎亩,不忘天下之忧。
以谓时无不可为,为之无不至,不在其位,则行其言。
吾言用,功利施于天下,不必出乎己;
吾言不用,虽获祸咎,至死而不悔。
其遇事发愤,作为文章,极陈古今治乱成败,以指切当世,贤愚善恶,是是非非,无所讳忌。
世俗颇骇其言,由是谤议喧然,而小人尤嫉恶之,相与出力,必挤之死。
先生安然,不惑不变,曰:「吾道固如是,吾勇过孟轲矣」。
不幸遇疾以卒。
既卒,而奸人有欲以奇祸中伤大臣者,犹指先生以起事,谓其诈死而北走契丹矣,请发棺以验。
赖天子仁圣,察其诬,得不发棺,而保全其妻子。
先生世为农家,父讳丙,始以仕进,官至太常博士
先生年二十六,举进士甲科,为郓州观察推官南京留守推官
御史台主簿,未至,以上书论赦,罢不召。
秩满,迁某军节度掌书记,代其父官于蜀,为嘉州军事判官
丁内外艰去官,垢面跣足,躬耕徂徕之下,葬其五世未葬者七十丧。
服除,召入国子监直讲
是时,兵讨元昊久无功,海内重困,天子奋然思欲振起威德,而进退二三大臣,增置谏官、御史,所以求治之意甚锐。
先生跃然喜曰:「此盛事也,雅颂吾职,其可已乎」!
乃作《庆历圣德诗》,以褒贬大臣,分别邪正,累数百言。
诗出,太山孙明复曰:「子祸始于此矣」。
明复先生之师友也。
其后所谓奸人作奇祸者,乃诗之所斥也。
先生自闲居徂徕,后官于南京,常以经术教授
及在太学,益以师道自居,门人弟子从之者甚众,太学之兴,自先生始。
其所为文章,曰某集者若干卷,曰某集者若干卷。
其斥佛、老、时文,则有《怪说》、《中国论》,曰去此三者,然后可以有为。
其戒奸臣、宦女,则有《唐鉴》,曰吾非为一世监也。
其馀喜怒哀乐,必见于文。
其辞博辩雄伟,而忧思深远。
其为言曰:「学者,学为仁义也。
仁急于利物,义果于有为。
惟忠能忘其身,信笃于自信者,乃可以力行也」。
以是行于己,亦以是教于人,所谓、文、武、周公孔子孟轲扬雄韩愈氏者,未尝一日不诵于口。
思与天下之士,皆为之徒,以致其君为之君,民为之民,亦未尝一日少忘于心。
至其违世惊众,人或笑之,则曰:「吾非狂痴者也」。
是以君子察其行而信其言,推其用心而哀其志。
先生直讲岁馀,杜祁公荐之天子,拜太子中允
丞相韩公又荐之,乃直集贤院
又岁馀,始去太学通判濮州
方待次于徂徕,以庆历五年七月某日卒于家,享年四十有一。
友人庐陵欧阳修哭之以诗,以谓待彼谤焰熄,然后先生之道明矣。
先生既没,妻子冻馁不自胜,今丞相韩公与河阳富公分俸买田以活之。
后二十一年,其家始克葬先生于某所。
将葬,其子师讷与其门人姜潜杜默、徐遁等来告曰:「谤焰熄矣,可以发先生之光矣。
敢请铭」。
某曰:「吾诗不云乎『子道自能久』也,何必吾铭」?
遁等曰:「虽然,鲁人之欲也」。
乃为之铭曰:
徂徕之岩岩,与子之德兮,鲁人之所瞻;
汶水之汤汤,与子之道兮,逾远而弥长。
道之难行兮,遑遑。
一世之屯兮,万世之光。
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桓魋臧仓
自古圣贤皆然兮,噫,子虽毁其何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