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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追还王拱辰等四敕奏熙宁二年五月 北宋 · 吕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八、《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宋史全文》卷一一
侍臣者盖近于尊,实陛廉隆峻之级也。
进之以礼,退之以礼,乃君臣之分,邦国之礼也。
宣徽使王拱辰,陛下即政之初,还其旧官,委寄北都,召入供职,不闻有过,迁谪在外。
臣不知陛下用何人荐论而召之?
因何人訾毁而黜之?
翰林学士郑獬三班院,皆称公当,权府亦甚平允,不闻瘝旷,遽然补外。
传闻见禁罪人喻兴与妻阿牛谋杀妇人阿李公事,不肯用新法理断,将欲论列,故有是逐。
虽转官得郡,实夺其权也。
知制诰钱公辅,先因营救滕甫,遂罢谏院,今又被逐。
盖甫与王安石素所不足,今无罪被黜,甚伤公议。
龙图阁直学士韩贽代还,未及两月,亟除知江宁府,复又何名?
臣不惜四人之去,所惜者朝廷之体,无俾权臣盗弄其柄。
以臣言是,乞追还四敕;
以臣言非,愿并臣屏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