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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定礼文二 其一 告朔谓之月祭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
玉藻》曰: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太庙」。
《注》:「皮弁,下天子也」。
《正义》曰:「郑必知告朔与朝庙异者」。
按,天子告朔于明堂,其朝享从祖庙下至考庙。
故《祭法》一曰考庙,曰王考庙,皆月祭之是也。
又诸侯告朔在太庙,而朝享自皇考至考。
故《祭法》云:诸侯自皇考以下,皆月祭之。
听朔又谓之视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视朔」是也。
告朔又谓之告月,文六年闰月「不告月」是也。
行此礼,天子于明堂,诸侯于太祖,讫,然后祭于诸庙,谓之朝享,《司尊彝》云「朝享」是也。
又谓之朝庙,文六年「不告月,犹朝于庙」是也。
又谓之月祭,《祭法》云「皆月祭之」是也。
《论语》「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注,郑曰:「牲生曰饩。
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
有祭谓之朝享。
鲁自文公始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故欲去其羊」。
《正义》曰:「礼,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者,按《周礼·大史》:『颁告朔于邦国』。
郑玄云:『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朔朝于庙,告而受行之』。
此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是用生羊告于庙,谓之告朔。
人君即以此日听视此朔之政,谓之视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视朔』、僖五年《传》曰『公既视朔』是也。
视朔者,听治此月之政,亦谓之听朔,《玉藻》云『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是也。
其日又以礼祭于宗庙,谓之朝庙,《周礼》谓之朝享,《司尊彝》云『追享、朝享』是也。
其岁首为之,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正月『公在楚』《传》曰『释不朝正于庙』是也。
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正、朝享,二《礼》各有三名,同日而为之也」。
「然则朝庙、朝正、告朔、视朔,皆同日之事,所从言异耳,是言听朔,朝庙之义也」。
「朝享即月祭是也。
《祭法》云:『王立七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皆月祭之。
二祧享尝乃止』。
『诸侯立五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皆月祭之。
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
然则天子告朔于明堂,朝享于五庙;
诸侯告朔于太庙,朝享自皇考以下三庙耳。
皆先告朔后朝庙,朝庙小于告朔」。
《国语》:日祭(日祭,祭于祖考,谓上食也。近汉亦然。月祀。月祀于曾、高。 《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朝庙:原脱「庙」字,据《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卷三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