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论夜开宫门状闰八月二十九日上,有旨劄送皇城司。)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九、《司马公文集》卷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二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六、《大学衍义补》卷一一八、《右编》卷三七
右,臣窃闻今月二十五日,十三公主薨。
其日宫中送殡出城,留宫门及城门至夜深方闭。
物情骇异,以为非宜。
虽陛下慈爱至深,然门阙之禁,不可不严。
若以式律言之,夜开宫殿门及城门者,皆须有墨敕鱼符
其受敕人具录所开之门,并出入人帐,送中书门下
监门卫大将军以下,俱诣閤覆奏,御注听,即请合符门钥。
监门官司先严门仗,所开之门,内外并立队燃炬火,对勘符合,然后开之。
符虽合不勘而开,若勘符不合而为开,及不承敕而擅开闭,若得出入者,剩将人出入,其刑名轻者徒流,重者处绞。
今以乳儿出殡之故,内自禁掖,外达郊野,诸门洞开,一如昼日。
车马往来,络绎不绝,出入之人无复讥诃。
有如万分之一奸险不逞之人,杂处其间,岂可不为之寒心哉!
伏望陛下深鉴安危,防微杜渐。
自今宫殿门、城门,并须依时开闭。
非有急功大事,勿复夜开。
必不得已须至夜开者,即乞陛下亲降手敕,加以御宝。
受敕之人仍写出入人帐,委宿卫当上之官,众共验敕文真的,然后覆奏,候再见御批,方请门钥,与监门官亲自监开,依帐点阅人数,放令出入。
即时下锁,进纳门钥。
其宿卫监门官司,若不见手敕及御批而辄敢开者,依「不承敕而擅开闭」律文施行。
虽有手敕御批,不参验及亲自监开点阅人数者,依「符虽合不勘而开」律文施行。
庶可以养万乘之威尊,消奸宄于未萌也。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