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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令长贰自举属官劄子元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080年11月21日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元丰类稿》卷三○、《曾文定公集》卷一、《南丰曾先生文粹》卷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七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六、《右编》卷三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以陛下本原《周礼》,参之以有唐《六典》之书,考诸当世之宜,裁以圣虑,更定官制,以幸天下。
臣诚不自揆,欲少助万一。
令无足取者,亦足以致区区爱君之心。
窃观于《书》,其在《尧典》,称尧之德曰:「平章百姓,百姓昭明」。
则平其贤不肖功罪之分,而章之以爵赏,使百官莫不昭明者,此人主之事也;
其在《说命》曰:「惟说式克钦承,旁招俊乂,列于庶位」。
则承人主之志,广引人材,进诸朝廷者,此宰相之事也;
其在《囧命》,「穆王伯囧为周太仆正」,其戒之曰:「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僻侧媚,其惟吉士」。
则使得自简属僚以共成其任者,此诸司长官之事也。
其上下之体相承如此,所以周天下之务,盖先王之成法也。
陆贽相唐,陈致理之具,以谓百司之长,至于副贰之官与夫两省供奉之职,请委宰臣叙拟以闻。
其馀台省属僚,请委长官选择,指陈材实,终身保任。
其以举授之由,各载除书之内。
得贤则有进考增秩褒升之赏,失实则有夺俸赎金黜免之罚。
非特搜扬下位而已,亦以阅试大官
其所取之士,既责行能,亦计资望,此之大指也。
于经画之材,近世未见其比。
其在相位,所陈先务如此。
质之于古,实应先王之法,施之后世,可以推行,诚古今通义也。
陛下隆至道,开大明,配天地,立人极,循定位,以董正治官,千载以来盛德之事也。
创制之始,新命之官,任之以弥纶众职,所系尤重。
其所更革,著于甲令,或差若毫发,四方受其敝;
或误于须臾,累岁不能救。
则于选用之体,尤不可假非其人。
台省长官仆射尚书、左右丞侍郎御史中丞,皆国之重任,陛下所选择而授。
尚书既领天下之事,郎、员外郎二十四司,用吏几百员,其馀属佐,尚不在数中。
若使本司长贰之官,自郎以下,员有未备,皆举二人以闻,以陛下之明,其于群臣材分,无不周知。
取其所举,择用其一,其馀书之于籍,以为内外之官。
选用之备,庶几为官得人,足以上副陛下作则垂宪非常之大志。
且本朝著例,御史中丞知杂至于省府之长,固得自举其属,而馆阁监司、牧守之官,亦尝屡诏近位,皆得荐用所知,名臣伟人,往往由此而出。
则推而广之,求于故事,实有已试之效。
其所荐之士,采用其一,其馀书之于籍,以备选择。
犹旧阙御史一员,听举二人,其一不中选者,亦以次甄进,则稽诸累朝,亦故事也。
伏惟陛下本周命太仆慎简乃僚之意,采陆贽台省长官举吏恳恳之论,推本朝已试之法,使先王之迹,自陛下追而践之。
如此,则任众之道隆进贤之路广。
疏远之士,怀材者皆得汇征;
要近之臣,奖善者皆得自达。
以陛下之临照,谁敢不应之以公;
以陛下之考核,谁敢不赴之以实。
既得其人,授之以位,然后陛下以公听并观,分别淑慝,以执中主要,信行其赏罚。
如此,则允釐百工,庶绩咸熙,可无为而致尧之「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如是而已。
如臣之说为可采者,其推行之法,陆贽所陈,惟陛下察其疏密,详加损益,取进止。
按:元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垂拱殿进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