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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神宗缴李定词头熙宁三年五月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一九、《苏魏公文集》卷一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六
今月二日中书劄子节文,李定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词头,奉圣旨劄与苏某,所除李定系是特旨,不碍近条令,疾速撰词。
臣为详自来本院凡有中书送到词头,并是当制舍人奉行。
唯是当制日曾封还词头,其词头再下,若元封还之官却再,当日即专送以次官命词。
昨日中书劄子送舍人院是臣当制,所以独具劄子奏陈。
今日轮当李大临直日,上件劄子合是本官奉行,却专送臣处,显见不依得自来更直承受体例,是同一职事,而差使有异,臣岂敢越次承受
若云因臣论列除改不合条制,便送臣处。
又缘上件论奏是与李大临一状同议,事体不殊,却不依常例送本院轮次承受
其劄子已具状缴纳中书、门下,伏乞依自来体例施行去讫。
兼臣与大临等前后论列李定差除,未得允当,盖是遵守朝廷之法制,奉行有司之职业。
初等职官超授朝列,兼权御史,不应近制,所以未敢具草。
今来中书劄子称系是特旨除授,不碍近降条制。
臣窃谓若果出圣意拔擢,即须是非常之人,名声显闻于时,然后可以厌伏群议,为朝廷美事。
不然则进用之路,自有阶渐耳。
马周常何作奏,条陈得失二十馀事,皆当世切务,唐太宗拔于布衣。
近世张知白上书言事,论议卓越,真宗皇帝拔于河阳职官。
此二臣者可谓有显状矣,逢时遇主可谓非常矣。
犹召直门下省明年方用为御史里行
知白召还奏对称旨,亦命试舍人院,然后授以正言
非如定远州职官,素无称声,偶因孙觉论荐,一赐召对,便蒙超授。
纵有奇谋硕画,亦未显著于时,岂足以上称不次之擢?
但用其言,不试以实,诚恐天下才辨之士闻之,皆思趋走势要,以希荐用。
此门一开,未必为国家之福。
故前世用人之法,必加详试,俟见成效然后升擢者,亦所以防侥倖之路也。
今臣不避诛戮,再贡瞽言者,诚见陛下能受直言,虽、三代之圣王,未若此时也。
群臣遭逢此时,安敢缄默,不思献纳,少冀裨补耶?
李定特旨除受,欲望陛下更赐采听群议,或询近臣,若谓定之才果足以副陛下特旨之擢,则臣自当受妄言之罪。
万一臣言不虚,即乞再加详酌,或别授一官,置之京师,俟他时见其实状,进用未晚。
如此不惟臣等职事得举,兼亦可养成定之才资,免诒异日之论议也。
臣不胜夙夜惓惓纳忠之至。
然臣已是五次论列,累拒诏命,罪应不赦。
战惧待罪,不敢遑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