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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舜民罢言职奏(五元祐二年五月 北宋 · 傅尧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
臣等所论张舜民罢职不当事,蒙宣谕后,又两疏开陈舜民本无罪,由大臣造成,乞赐照察,复许还职,尚未蒙听纳施行。
臣等恐进说者咸谓御史无已罢复还之体,请举故事,陛下考焉。
开元之初明皇励精于事,是非明而不可欺,纪纲正而不可乱,典刑无私而不以姑息。
事有蒙蔽,不知则已,知则必行,故端良得以尽其忠,奸邪无所用其巧。
崔日知京兆尹,贪暴不法,侍御史杨玚御史大夫李桀谋劾举之,杰反为日知先谮罢言职。
廷奏曰:「纠弹之司,若遭恐胁,以成奸人之谋,则御史台固可废矣」!
上以其言切直,令杰依旧视事,贬日知歙县
当时天下不称杨玚之能言,而服明皇之能听;
不矜日知之被逐,而喜李杰之复用;
高风宪之得全,而快奸言之终破。
明皇不吝于改过而其益如此,史册一书,流美万古。
今大臣以是为非,误陛下之听,有甚于日知
御史惷直敢言,忠信获罪,有冤于李杰
言责之臣,守义以争,且多于杨玚
又陛下圣哲之资,十倍明皇,察之宜深,改之宜速,而迟迟如此,此愚臣之所惑也。
不知自古设谏官、御史者,欲以顺朝廷之意耶,欲以正朝廷之事耶?
若欲以顺意,则臣以谓不须置。
若欲其正事,则臣以谓不可废。
陛下以万乘之尊,与臣论势,臣之言不得而行也;
陛下虚方寸之地,与臣论理,臣之言庶几于用也。
伏望陛下观开元之所以贤,圣心略回,破奸言而全风宪,易若反掌矣。
臣等以望陛下,非敢以明皇始勤终倦比于全德也。
陛下以为可,则乞行臣等之言;
以为不可,则乞罢臣等之职,纪纲之地,由臣等不振,以为朝廷羞,得蒙诛殛,以塞至公,臣等之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