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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上钟磬议 宋 · 杨杰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三九、《无为集》卷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八
一准中书劄子节文:详定郊庙礼文所详定,伏请每遇亲祠宗庙,歌者在堂,更不兼设钟磬;
官架在庭,更不兼设琴瑟,匏竹更不寘之于床。
其郊坛上下之乐,亦乞依此正之,有司摄事准此。
谨按《虞书》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此有虞堂上之乐也;
「下管鼗鼓,合止柷敔。
笙镛以间,箫《韶》九成,击石拊石」,此有虞堂下之乐也。
《正义》曰:「球为玉磬。
《商颂》云『依我磬声』,亦玉磬也」。
《大射礼》:「钟磬在庭」。
今鸣球于庙堂之上者,按《郊特牲》云:「歌者在上,贵人声也」。
《左传》曰:「歌钟二肆」。
则堂上有钟,明磬亦在堂上。
汉魏以来,登歌皆有钟磬。
燕礼无钟磬者,诸侯乐不备也。
是知堂上象朝廷之治,堂下象万物之治,堂上堂下,八音各备而互见之,不可阙也。
又按《礼》曰「升歌清庙」,《诗序》「清庙祀文王」,此有周堂上之歌也。
大司乐》:「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㲈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此有周庙中降神之乐也。
降神之乐既有献以琴瑟,则宫架内琴瑟不可去矣。
所有郊祀及有司摄事,伏乞坛殿之上,依旧设钟磬,其宫架下降神之乐,亦乞依旧设琴瑟,其匏竹不寘于床,即乞依礼文所奏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