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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论(中) 北宋 · 李清臣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一一、《圣宋文选全集》卷一八
或曰:《易》之所以为《易》,吉凶祸福而已矣。
吉凶祸福,见于象数者也。
今学《易》而不为象数,又何以知吉凶祸福之所自邪?
曰:有天之祸福,有人之祸福,有天之吉凶,有人之吉凶。
君子信乎其在人者,不治乎其在天者。
天之所为,人有所不能为;
人之所为,天有所不能为。
日月星辰之运动,风雨霜露之时不时,此天之所为也。
礼乐之兴坏,人伦之废起,贤愚之贵贱通塞,时世之改易,物之聚散,兵之成败,此人之所为也。
天能自为其所为而不能为人之为,人能自为其所为而不能为天之为,故天虽神不能胜人,人虽灵不能胜天,此天人之职也。
而世之妄者,持天以胜人,其有杂乎巫史卜祝、星工历学、僻妖幻邪之间,以谓吉凶祸福如有神物在上,瞰天下之众而司之者,溺乎小数而泥乎大道。
或者率人以胜天,曰吾可以却日月星辰之灾,而召风雨霜露之和,使答我如响,此之谓干天人之职。
比干虽忠信,力争于则死,微子舍之而去则存。
季蹠虽暴,无明天子、贤诸侯则盗而寿。
人欤?
天欤?
天下之事,不满于求而异乎所素期者,亦世人未之究耳,而皆谓之天。
至于浅丈夫一金之得失,曲士一禄秩之进退,莫不指天以为托。
天何预于此哉!
故达者略幽而视明,求形而不察影。
木石之怪,羽毛之妖,青眚赤祥,人痾犬祸,沓然而有不足畏也,修吾人事而已矣。
矞云景星,祥风甘露,继日而至;
丹芝瑞萐,神爵驺虞,不旷月而出,不足矜也,民之治乱如何而已矣。
或曰:然则《易》之所谓吉凶祸福而可以前知者如何?
曰:人事有将然之理,深为而难见,纷错而不可一者,常人所未知而圣人已逆知之,故寄之《易》曰:此时而此为则吉、则有庆、则无不利、则利有攸往;
此时而此为则凶、则有厉、则有悔、则无攸利,亦事之必至者耳。
顾其多岐而常人疑之,以为其状若变化矣,何预于此哉!
学《易》者未能极人事而叛乎天地阴阳,非《易》之本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