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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何公堂记熙宁六年 北宋 · 侯溥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八、《成都文类》卷三四、《全蜀艺文志》卷三七、嘉庆《四川通志》卷三四、嘉庆《郫县志》卷三六
君子治亦仁,乱亦仁,治乱殊时,而君子之仁一也。
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其以异于迹而同于心乎?
微子之去,无以异乎箕子之留而囚辱也;
箕子之囚辱,无以异乎比干之谏而剖剔也。
先王庙貌,去则祀,否则绝,微子不敢留;
先王大法,生则传,否则亡,箕子不敢死;
先王忠义,死则得,否则丧,比干不敢生,各有所当然尔。
汉德中缺而大盗作,方此之时,蜀郡有二仁焉:生焉而仁,其唯扬子云乎;
死焉而仁,其唯何君公乎。
子云于汉为给事黄门,三世不徙其官,其受禄也轻,其任事也微。
一日遭新莽之变而责子云以死国,是不知道者也。
《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子云之谓乎!
君公诸生而位三公、爵通侯,主在与在,主亡与亡,固其职矣。
奸憝搆诬,率以陨生。
《诗》云:「之死矢靡它,之死矢靡慝」。
君公之谓乎!
子云不死,而《太玄》、《法言》垂之万世,犹箕子之有《洪范》也。
君公不生,而高名大节千古凛凛,犹比干之谏而死也。
使子云君公之位,而君公子云之地,则亦彼死而此生矣。
生者以文传而死者以忠传,文可日见,忠随世异。
是以子云之词盛于蜀,而君公独未闻焉。
君公葬于郫,绵东汉、阅刘蜀、历二晋,以至于唐,至于五代,至于今,盖亦久矣。
宅兆四周,化为畦塍,贫夫力耕,殆至穿夷,所赖以知者,特二石柱尔。
知府大资政赵公闻之恻然曰:「君公之忠,可以摩激万祀。
今也食不得以血于庙,墓不得以鬣于田,殆非所以扬厉名教」。
乃吁有司移告于郫,俾治厥封,俾建厥祠。
于是著作佐郎赵浚县令实职其事。
先是,嘉祐中,邑儒何昌禹尝愤居民耰此墓之四周而末如之何,因其卖之也而市之。
是,其侄迈献其地三百步,有进士宋诚倡邑之学者复市二百步以献。
昔墓且毁,今筑以修;
昔庙未建,今宇以祠。
乃砻石柱,镵识年月。
乃殖嘉木,表正疆畛。
功既集,大资政命溥为之记。
溥伏观古之君子立身行己,太上立天下之所不能立,行天下之所不能行,其次立所难立而行所难行,其次立所当立而行所当行。
君公者,盖窃以为得其上焉者矣。
封其墓,建其祠,其谁曰不然?
熙宁六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