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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文忠公别集后序 北宋 · 李之仪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二四、《姑溪居士后集》卷一五、《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五五
公仪滑州,得残稿数纸,文义粲然,而不知其所自。
以类访之,得十人者,又数十纸,问诸所自,亦莫知。
持归以质于公,公曰:「此我通判滑州时学书,偶至于盈纸,不意流落犹在也」。
文章犹日月之在天,莫不冒其照临;
在地则犹水火也,万物必资于以给,其可一日而无耶?
故其随得随散,天地不能藏匿,而在在处处,必为神物护持。
公尝语人曰:「笔研我辈假以寓其趣,凡有所当寓,当随其所命意,䌷绎展转而见于笔下,不独学书。
因而可以增益其所未到处,久之,斯可乐也」。
盖公之自乐者如此,故每见于翰墨者皆抑扬顿挫,可以为学者师法。
信所谓矢口而成言,肆笔而成书也。
汝阴王乐道与其子性之皆博极群书,手未尝释卷,得公家集所不载者,集为二十卷。
余幸得而观之,遂以尝闻人所诵公之言以记于后,亦足以告夫学者而为之劝也。
政和四年三月廿三日赵郡李之仪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