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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兵级改刺步军诏元丰六年十二月癸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一
马军兵级年五十以下,武艺生疏,给限教习不成,或体肥及指臂有病,可以教习步军武艺者,级改刺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