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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人太易疏靖康元年二月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七七、《宋名臣奏议》卷一七
臣闻《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夫命有德,讨有罪,皆天也,人君不得而私焉,奉天而已矣。
臣窃观陛下即位以来未三月,更易宰辅,凡八九人。
大臣,民之表,古之天子礼貌之而厉其节者也。
其进之也易,故其去之也轻,欲其自重而不苟,难矣。
孟子曰:「左右皆曰贤,未可也;
大夫皆曰贤,未可也;
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
夫上自左右卿大夫之言,下逮庶人之议,皆曰贤,则用之可以无疑矣,然犹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其考审岂不至矣!
夫汤之用人惟己,由此道也。
季布河东太守,人有称其贤者。
文帝召之,欲以为御史大夫,又言其使酒难近,罢之。
季布曰:「陛下以一人之誉召臣,又以一人之毁去臣,恐天下有识者闻之,有以窥陛下也」。
季布之为人,固无足为陛下道,然其言有足取者。
臣恐陛下用人如此,天下闻之,亦有以窥陛下也。
近见百司群吏有待次一二年者,而复除它人代之,此近日嬖倖受贿赂而私请者之所为,前此无有也。
陛下欲尽循祖宗之法,不可复用此例。
谨之于始,犹惧不终;
始之不谨,后将若何?
臣伏望陛下重惜名器,无轻以授人;
一非其人,则民受其弊,乱之所由生,不可忽也。
仍愿听言而加察焉,见贤而后用,见不贤而后去,无容私焉,奉天而已,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