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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传序 宋 · 朱震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六一、《南宋文范》卷四七、《宋元学案补遗》卷三七
圣人观阴阳之变而立卦,效天下之动而生爻。
变动之别,其传有五:曰动爻,曰卦变,曰互体,曰五行,曰纳甲。
而卦变之中又有变焉,一、三、五,阳也;
二、四、六,阴也。
天地相函、坎离相交谓之位。
七、八者,阴阳之稚;
六、九者,阴阳之究。
稚不变也,究则变焉,谓之策。
七、八、九、六,或得或失,杂而成文,谓之爻。
昔周人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七、八者,《连山》、《归藏》也。
六、九者,《周易》也,经实备之。
策三变而成爻,爻六变而成位。
变者以不变为体,不变者以变者为用,四象并行,八卦交错,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其在《系辞》曰:「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
又曰:「道有变动故曰爻」。
此见于动爻者也。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
《乾》交乎《坤》,自《姤》至《剥》;
《坤》交乎《乾》,自《复》至《剥》。
十有二卦,谓之辟卦。
《坎》、《离》、《震》、《兑》,谓之四正。
四正之卦,分主四时。
十有二卦,各主其月。
《乾》贞于子而左行,《坤》贞于未而右行。
左右交错六十卦,周天而复。
阴阳之升降,四时之消息,天地之盈虚,万物之盛衰咸系焉。
其在《易》之《复》曰「七日来复」,象曰「至日」;
在《革》曰「先王以治历明时」。
在《说卦》曰:「《震》,东方也;
《巽》,东南也;
《离》,南方之卦也;
《兑》,正秋也;
《乾》,西北之卦也,《坎》,正北方之卦也;
《艮》,东北之卦也」。
此见于卦变者也。
《乾》生者四卦,《坤》生者四卦。
八卦变复生六十二。
《坎》、《离》,肖《乾》、《坤》者也。
《大过》、《小过》、《颐》、《中孚》,肖《坎》、《离》者也。
故《乾》、《坤》不动,而《坎》、《离》四卦亦莫之动。
其略陈于《杂卦》,其详具于六十四卦之《彖》,所谓辨是与非者也。
此卦变之中又有变焉者也。
一卦含四卦,四卦之中复有变动,上下相揉,百物成象。
其在《易》,则《离》、《震》合而有《颐》,《坤》、《离》具而生《坎》。
在《系辞》则罔罟取《离》,耒耨取《益》,为市取《噬嗑》,舟楫取《涣》,服乘取《随》,门柝取《豫》,杵臼取《小过》,弧矢取《睽》,栋宇取《大壮》,棺椁取《大过》,书契取《夬》。
又曰八卦相荡,又曰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
又曰杂物撰德,此见于互体者也。
一生水而成六,二生火而成七,三生木而成八,四生金而成九,五生土而成十。
生于阳者成于阴,三天两地也。
生于阴者成于阳,两地而三天也。
天以三兼二,地以二兼三,五位相得,合而为五十。
其在《系辞》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在《说卦》曰:「《巽》为木,《坎》为水,《离》为火」。
此见于五行者也。
《乾》纳甲壬,《坤》纳乙癸,《震》纳庚,《巽》纳辛,《坎》纳戊,《离》纳巳,《艮》纳丙,《兑》纳丁。
庚、戊、丙三者,得于《乾》者也。
辛、巳、丁三者,得于《坤》者也。
始于甲乙,终于壬癸,而天地五十五数具焉。
其在《易》之《蛊》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在《巽》曰「先庚三日,后庚三日」。
在《离》曰「巳日乃孚」。
在《系辞》曰「悬象著明,莫大于日月」。
此见于纳甲者也。
凡此五者之变,自一、二、三、四言之谓之数,自有形无形言之谓之象,自推考象数言之谓之占。
圣人无不该也,无不遍也。
随其变而言之谓之辞。
辞也者,所以明道也。
故辞之所指,变也,象数也,占也,无不具焉。
是故可以动,可以言,可以制器,可以卜筮。
盖不如是,不足以明道之变动而尽夫时中也。
故曰《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
夫《易》,广矣,大矣,其远不可御矣。
然不越乎阴阳二端,其究则一而已矣。
一者,天地之根本也,万物之权舆也,阴阳动静之源也,故谓之太极。
学至于此止矣,卦可遗也,爻可忘也。
五者之变,反于一也,是故圣人之辞因是而止矣。
按:《汉上易传》卷首,通志堂经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