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飨明堂礼乐事奏绍兴四年九月 宋 · 王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宋史》卷一三○《乐志》五、《宋元通鉴》卷六七、《续通典》卷八五
按《书·舜典》,命夔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
盖古者既作诗,从而歌之,然后以声律协和而成曲。
自历代至于本朝,雅乐皆先制乐章而后成谱。
崇宁以后,乃先制谱,后命词,于是词律不相谐协,且与俗乐无异。
乞复用古制。
又按《周礼》,奏黄钟、歌大吕以祀天神。
黄钟,堂下之乐;
大吕,堂上之乐也。
郊祀之礼,皇帝版位在午阶下,故还位之乐当奏黄钟;
明堂版位在阼阶上,则还位当歌大吕。
今明堂礼不下堂,而袭郊祀还位例,并奏黄钟之乐,于义未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