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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孚堂记绍兴十一年七月 南宋 · 陈之茂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四五、正德《姑苏志》卷二二、《吴都文粹》续集卷八、洪武《苏州府志》卷四七、道光《苏州府志》卷一九
平江录事参军吴明可作堂于厅事之西,友人陈之茂一日过之,爱其阒然幽深,与公斋不类。
明可徐谓曰:「仆猥以不肖典兹狱市,常以人命至重大,惧不明以抵累于非辜,究怀怵惕,夙夜靡敢自安。
兹堂之作,非晏乐是图,盖将为讯鞠论囚之便焉。
客有取《周书》『五辞简孚』之说以名者,愿得子一言」。
之茂戄然起而前曰:「嘻,明可不茍于其官如此哉!
夫君子之仕无小大,举得以忠恕仁厚施诸人,而功甚速者莫如狱。
然巽懦不事,诿可否于吏,吏因缘邀赇,执爰书捃摭微细,考一连十,玩岁月不报。
不则观势利所乡,肆请托之私,为豪杰囊橐,而羸弱寒窭卒以纤芥文致不减。
幸而强敏可喜,往往舞知苛察,锲薄惨刻,务以威猛立名。
呜呼,狱,君子所尽心也。
使持法者一有是则刑失其平,而衔恨蒙冤无所赴愬,宁忍之乎!
是以哀矜钦慎,巨细坐折,皆得其实等,惟宽平之归,则食息俛仰,庶几无愧屋漏。
明可学通世务,介而有守,居官馀年,明允笃实之誉隐然在人,则斯堂之义,固已从容躬蹈,仆尚奚云?
明可行为中都删修之官,陪相国馀论,笔则笔,削则削,一字轻重,利害相万,愿无忘今日用心」。
明可宜此言,请刊诸石,并以告夫来者。
明可名芾丹丘人
绍兴十一年七月旦梁溪陈之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