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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笠亭记 南宋 · 王十朋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三五、《梅溪先生文集》卷一七、乾隆《温州府志》卷二三
吾家之西北原有田二顷,盖先业也。
吾季弟昌龄日课农事于其间,有雨旸风埃之患,盖焉而手疲,屩焉而足茧,黧面目,暴肌体,身劳而况恶。
于是即田之畔,因隙地夷积石,创容膝之亭,而名以「代笠」。
予闻而劳之曰:子亦良苦矣。
然子之志巧于以物代物,而子之心乐于以劳代劳也。
少蒙义方之教,将以禄代耕,一战贤关,争违其愿,惧事亲日短而三釜之不逮也,退归于家,躬水菽之养以代之。
子以二兄日从事乎黄卷,不知稼穑之艰难,惧田园将芜,百指不能以自活也,遂和渊明之诗,赋劝农之章,躬陇亩之劳以代之。
朝东皋,暮西畴,厌春雨秋阳上笠下屩之縻手足也,遂作亭以代之。
此子巧于以物代物,乐于以劳代劳,而孝弟之道实寓乎此亭也。
吾家多难,生事萧然,亲丧在殡,窀穸之奉未毕,正人子痛心之时,子于劳苦盖有不得而辞者矣。
然子于耕稼之馀,手不废卷,日与先生、昌龄目砚篮曰先生
毛颖、陶泓诸子从游于是亭,而深得书林艺圃之趣。
他日登金门,上玉堂,则当为天子代言之士,移圳亩所乐之道,而论之于广厦之间,则当为代天秩物之事。
子之以物代物也,其智愈大,其以劳代劳也,又将移孝而忠矣,奚止以一亭代笠而已哉!
君弟勉之。
兄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