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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朝散大夫陆公墓志铭 南宋 · 陆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四七、《渭南文集》卷三二
陆氏自汉以来,为天下名族,文武忠孝史不绝书。
比唐亡,恶五代之乱,乃去不仕。
然孝弟行于家,行义修于身,独有古遗法,世世守之,不以显晦易也。
宋兴,历三朝数十年,秀杰之士毕出。
太傅始以进士起家,楚公继之,陆氏衣冠之盛,寖复如晋唐时,往往各以所长见于世。
而材略伟然可纪者,如公是也。
公讳宲,字元珍
曾祖吏部郎中,直昭文馆,赠太傅讳轸
太傅两子:伯曰万载县讳琪县令宿州符离主簿朝奉大夫俨。
仲曰国子博士太尉讳圭,实生楚公,仕至尚书左丞讳佃
公,楚公第五子。
大夫早卒无嗣子,楚公命公后焉。
任为假承务郎,调台州宁海县丞,行令事,遇事立决,老吏宿奸畏慑缩栗,不敢辄动。
巫以淫祀惑民,悉捕置于法。
习俗为变。
会省丞官,父老送公出境,争赆金帛,公拒之不可,至或泣下,乃取丝一钩。
杭州仁和县越州工曹,事以举。
苏州长洲县,县号繁剧,且久不治,公至,从容如无事,而县以大治。
以最迁郎,就命通判真州事。
奸伏,申冤枉,号称神明。
州多大陂泽,用事者方兴水利,官吏人人怀希望,意谓且得厚赏。
公独不肯与,人莫测也。
覆核多诞谩,遂置诏狱,惟公独免。
盗起青溪,张甚,至出大兵,监司知公长于治剧,共荐为随军勘计官。
军食漕浙江,公建议,潮汐赢缩不可必,请令士卒各持三日粮。
舟至龙山,果失期,赖以无乏。
主将怒护舟吏,欲立斩之,莫敢争者,公独慨然曰:「江行与平地异,非吏罪。
且戮一人,众必大骇,怯者求死,强者委舟窜,立败事矣」。
乃议分所载,募民陆辇以行,舟遂轻,皆以时会,虽沙碛湍濑无害也。
众多其谋,而主将终以戾其意不悦。
凡与军事者皆超擢,独公更为通判登州,徙制置发运司干当公事。
未赴,除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实代兄中散公寘,当时以为荣。
部中饥,公便宜留上供米六十万石,损直予民,而籴于他郡,官无所亡失,而民赖以济。
避亲嫌,移提举京畿常平等事,与转运、提点刑狱置司陈留
会金人犯京师,游骑突至,转运、提点刑狱仓卒避去。
故事,两司皆兼提举将兵及保甲,而常平司弗与也。
及是,公独不动,以便宜招集燕山戍卒数千,杂以保甲,日夜部勒习教,命旧将张宪统之,扼据要害。
虏既不能犯,而溃卒亦不为乱,措置号令,赫然有大将风采。
因间道上章自劾,且乞犒军。
诏释罪,从所请。
方是时,虏剽掠四出,陈留适当其冲,微公几殆。
议者谓宜出入兵间以尽其材,而公罢归矣。
屏居常州无锡县,读书赋诗以自适。
初甚贫约,公才具高,既不仕,因治产业,甫数年,家大赡足。
然取予有大略,不务苛碎。
凶年赈贷,至倾仓庾,无少计惜。
邻里疾病嫁娶丧葬,有弗给者,不待告而赒之,然必以暮夜,曰:「吾畏人知也」。
盖公虽退而家居,然有所为,犹卓卓如此。
使得尽其材于多故时,视古所谓功名之士,岂远哉!
初,太傅遇异人,得秘诀,服气仙去。
公晚而嗣其学,起居康宁,齿发不衰。
疾已革,犹不乱。
绍兴十八年闰八月四日卒,年六十有一。
官至右朝散大夫
遗命葬太湖之东大浮山之原,以宜人徐氏祔。
宜人尚书礼部员外郎君平之女,有贤德,善笔札文辞,先公二十有九年卒。
四男子:演,某官,仕以廉直称,亦以故不得志,后公十一年卒。
淙,某官;
洝,某官;
渲,某官。
一女子,适某官段彬。
孙若。
公既葬十有五年,淙等始属公从子某为铭。
铭曰:
以公之材,遭时艰虞。
驰骋功名,公盖有馀。
世方尚法,豪杰斥疏。
亦或知之,旁睨欷歔。
卒敛智略,老于里闾。
二十三年,燕及茕孤。
大浮之原,其下震泽
春秋奉祠,世世无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