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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冲晦1180年5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七、《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四七、六四 创作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
《易说》云:「数者,策之所宗,而策为已定之数」。
窃谓数是自然之数,策即之茎数也。
《礼》曰龟为卜,筴为筮是已。
老阳一爻过揲三十六策,故积六爻而得二百一十有六策耳。
又云:「大衍之数五十,是为自然之数,皆不可穷其义」。
窃谓既谓之数,恐必有可穷之理。
又云:「奇者,所挂之一也;
扐者,左右两揲之馀也。
得左右两揲之馀寘于前,以奇归之也」。
窃谓奇者,左右四揲之馀也;
扐,指间也。
谓四揲左手之策,而归其馀于无名指间;
四揲右手之策,而归其馀于中指之间也。
一挂之间凡再扐,则五岁之间凡再闰之象也。
又云:「三多三少,人言其数虽不差,而其名非矣」。
窃谓多少之说虽不经见,然其实以一约四,以奇为少,以偶为多而已。
九八者,两其四也,阴之偶也,故谓之多;
五四者,一其四也,阳之奇也,故谓之少。
奇阳体员,其法径一围三而用其全,故少之数三;
偶阴体方,其法径一围四而用其半,故多之数二。
归奇积三三而为九,则其过揲者四之而为三十六矣。
归奇积三二而为六,则其过揲者四之而为二十四矣。
归奇积二三一二而为八,则其过揲者四之而为三十二矣。
归奇积二二一三而为七,则其过揲者四之而为二十八矣。
过揲之数虽先得之,然其数众而繁;
归奇之数虽后得之,然其数寡而约。
纪数之法,以约御繁,不以众制寡。
故先儒旧说专以多少决阴阳之老少,而过揲之数亦冥会焉,初非有异说也。
然七八九六所以为阴阳之老少者,其说又本于《图》《书》,定于四象,详见后段。
其归奇之数亦因揲而得之耳。
大抵《河图》、《洛书》者,七八九六之祖也;
四象之形体次第者,其父也;
归奇之奇偶方圆者,其子也;
过揲而以四乘之者,其孙也。
今自归奇以上皆弃不录,而独以过揲四乘之数为说,恐或未究象数之本原也。
又云:「四营而后有爻」,又曰:「一挂再扐,共为三变而成一爻」。
窃谓四营方成一变,故云「成易」,易即变也。
积十二营三挂六扐乃成三变,三变然后成爻。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窃谓此一节乃孔子发明伏羲画卦自然之形体次第,最为切要,古今说者惟康节、明道二先生为能知之。
康节之言曰:「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愈大则愈少,愈细则愈繁」。
明道先生以为加一倍法,其发明孔子之言又可谓最切要矣。
盖以《河图》、《洛书》论之,太极者,虚其中之象也。
两仪者,阴阳奇耦之象也。
四象者,《河图》之一合六、二合七、三合八、四合九,《洛书》之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也。
八卦者,《河图》四正四隅之位,《洛书》四实四虚之数也。
以卦画言之,太极者,象数未形之全体也。
两仪者,⚊为阳而⚋为阴,阳数一而阴数二也。
四象者,阳之上生一阳则为⚌,而谓之太阳;
生一阴则为⚍,而谓之少阴。
阴之上生一阳则为⚎,而谓之少阳;
生一阴则为⚏,而谓之太阴也。
四象既立,则太阳居一而含九,少阴居二而含八,少阳居三而含七,太阴居四而含六。
此六、七、八、九之数所由定也。
八卦者,太阳之上生一阳则为☰,而名《乾》;
生一阴则为☱,而名《兑》。
少阴之上生一阳则为☲,而名《离》;
生一阴则为☳,而名《震》。
少阳之上生一阳则为☴,而名《巽》;
生一阴则为☵,而名《坎》。
太阴之上生一阳则为☶,而名《艮》;
生一阴则为☷,而名《坤》。
康节先天之说,所谓《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者,盖谓此也。
至于八卦之上,又各生一阴一阳,则为四画者十有六。
经虽无文,而康节所谓八分为十六者,此也。
四画之上又各有一阴一阳,则为五画者三十有二。
经虽无文,而康节所谓十六分为三十二者,此也。
五画之上又各生一阴一阳,则为六画之卦六十有四,而八卦相重,又各得《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次,其在《图》可见矣。
今既以七、八、九、六为四象,又以揲之以四为四象,疑或有未安也。
《河图》、《洛书》,熹窃以《大传》之文详之,《河图》、《洛书》盖皆圣人所取以为八卦者,而九畴亦并出焉。
今以其象观之,则虚其中者,所以为《易》也;
实其中者,所以为《洪范》也。
其所以为《易》者,已见于前段矣;
所以为《洪范》,则《河图》九畴之象、《洛书》五行之数有不可诬者,恐不得以其出于纬书而略之也。
《丛书》云:「理出乎三才,分出于人道。
《西铭》专为理言,不为分设」。
熹窃谓《西铭》之书,横渠先生所以示人至为深切,而伊川先生又以「理一而分殊」者赞之,言虽至约,而理则无馀矣。
盖乾之为父,坤之为母,所谓理一者也。
然乾坤者,天下之父母也。
父母者,一身之父母也,则其分不得而不殊矣。
故以民为同胞、物为吾与者,自其天下之父母者言之,所谓理一者也。
然谓之民,则非真以为吾之同胞;
谓之物,则非真以为我之同类矣。
此自其一身之父母者言之,所谓分殊者也。
又况其曰同胞,曰吾与,曰宗子,曰家相,曰老,曰幼,曰圣,曰贤,曰颠连而无告,则于其中间又有如是差等之殊哉?
但其所谓理一者贯乎分殊之中而未始相离耳。
此天地自然古今不易之理,而二夫子始发明之,非一时救弊之言,姑以彊此而弱彼也。
又云:「《西铭》止以假涂,非终身之学也」。
熹窃谓《西铭》之言指吾体性之所自来,以明父乾母坤之实,极乐天践形、穷神知化之妙,以至于无一行之不慊而没身焉。
伊川先生以为「充得尽时,便是圣人」,恐非专为始学者一时所见而发也。
又云:「性善之善,非善恶之善」。
熹窃谓极本穷原之善与善恶末流之善非有二也,但以其发与未发言之有不同耳。
盖未发之前只有此善,而其发为善恶之善者亦此善也。
既发之后,乃有不善以杂焉。
而其所谓善者,即极本穷原之发耳。
《丛书》所谓「无为之时,性动之后」者,既得之矣。
而又曰「性善之善非善恶之善」,则熹窃恐其自相矛盾而有以起学者之疑也。
又云:「孟子以养气为学,以不动心为始」。
熹窃谓孟子之学盖以穷理集义为始,不动心为效。
盖唯穷理为能知言,唯集义为能养其浩然之气
理明而无所疑,气充而无所惧,故能当大任而不动心。
考于本章,次第可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