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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郎方君墓志铭1187年2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八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二、《南宋文范》卷六六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予始仕,为泉州同安主簿,得莆田方君德明而代之。
一见倾倒,如旧相识。
既去,声问往来无虚月。
间以其诗遗予,语亦清丽奥博,非常人所及也。
予后数以檄书往来莆中,君必为予置酒,留连款曲。
其后数年,予以病不能事,奉祠里中,而君来为建狱掾,又得相见,握手道旧,如平生欢。
又二十年,而予复以事至莆,则君宰上之木已拱矣。
其子注来见,且为予泣出君州里世系官阀之状一通,请铭君墓
予固悲君之不遇,而又叹交旧之零落,盖凡三十馀年之间,而同安寮友所继所同无一人在,则不忍辞而受其书以归。
顾以病未及作,而注数使来请,其词益悲。
乃出其书而叙之。
盖方氏之先有讳某者始家莆田,六子宦皆通显,遂为郡著姓。
君其第五子,礼部郎中仁达之八世孙也。
父讳□,母林氏。
君讳士端,少苦学,年十八以乡荐试南省不利,益务记览,不颛为举子业。
以授室宗邸补登仕郎试吏部,复高选,授右迪功郎,调主同安簿。
摄尉得盗,当受赏,弃不顾,遂为建宁府左司理参军
宣教郎,知福州福清县事。
福清号难治,令多以罪去。
君始至,慨然以公勤自励曰:「是岂不可为哉」!
然不一岁,竟亦以公事免。
君不戚戚,归家日治具,召宾友饮酒赋诗以相娱乐。
后虽以恩得还旧秩,而君已无复仕宦意矣。
乾道六年闰月八日,遂以疾卒,年四十五。
夫人濮国赵氏,武略大夫士㚍之女,后君三年亦卒。
淳熙乙未,乃得合葬于枫岭三山之原。
子男三人,注、清、汪,皆业进士,而清尝以承节郎礼部,与汪皆蚤卒。
女四人,其婿林瓘、林叔子、郑铎,季未行也。
孙男女各四人,皆幼。
呜呼!
君之才不后人而仕竟不偶,既退而休矣,又不得永终寿考,以遂其优游閒适之愿,是可悲夫。
为之铭曰:
猗君之才,足以自奋。
仕而不遭,乐亦无闷。
乘除有数,奚又不年?
尚覆来者,百世之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