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禘祫论 南宋 · 王炎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双溪集》卷四、《新安文献志》卷三○
禘祫,宗庙之大事也,祫者合也,禘者谛也。
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是故谓之祫。
此公、谷二氏所传也。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太祖,以审谛昭穆,是故谓之禘。
此戴氏所记也。
《周官》以宗伯掌邦礼,禘祫无见焉。
然六享之目,一曰肆献祼,二曰馈食,皆在时祭之上,即为禘祫无疑矣。
郑康成之传《礼》,其论禘祫甚详,而有四失焉:其乱礼之经者有一,其失礼之节者有三。
《祭法》记四代之禘,虞夏皆禘黄帝商周皆禘喾,所记虽未必皆是,而禘固宗庙之事也。
康成则曰:「《周颂·廱》之禘祀文王也,《商颂·长发》之大禘,祭天于圜丘而配以太祖也」。
出一己之臆说,汩郊庙之定制,所谓乱礼之经者此也。
既虞而升祔,谓之祫事,与大事之祫实异而名同。
祥禫而后禘,以定昭穆之序,禘而后祫,其先后不可易置。
康成乃以升祔祫事为證,遂言先祫而后禘,此失礼之节者一也。
禘祫之祭,庙祧之主或在,然祫则太祖东向,禘则祖之所自出者东向,而太祖配之,祫大于时祭,禘大于祫明矣。
康成乃谓禘小而祫大,此失礼之节者二也。
祫非不酌祼也,而以食为主,故《周官》馈食又谓之朝享,以是知其为祫禘非不荐食也,而以祼为主。
故《周官》肆祼献又谓之追享,以是知其为禘。
康成乃以肆祼献为祫,馈食为禘,此失礼之节者三也。
去此四失,禘祫之礼正矣。
然则舍康成之失,议禘祫可以无疑乎?
自汉以来,诸儒异论,其不可不辨者犹有三焉:天子有禘有祫,诸侯有祫无禘,一疑也。
三年一祫,五年一禘,二疑也。
祫礼行于三时,禘礼行于孟夏,三疑也。
夫祫祭太祖东向,则天子、诸侯之礼同。
禘非常之祭也,诸侯止于及其太祖,而王者及其祖之所自出,则隆杀有辨,而曰「天子有禘有祫,诸侯有祫无禘」,此因《大传》不王不禘之说而失之也。
《国语》言「荒服终王」,此蕃国世一见者也。
颜师古释之曰:「新王即位,乃来助祭」。
此乃禘祭之时,非是则不禘。
故《丧服小记》论虞祔祥禫之祭,而及于不王不禘,则天子新即位而后禘,其义甚明。
而谓天子有禘,诸侯无禘,不已疏乎?
此不可不正其误也。
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此《公羊》「五年再殷祭」之说也。
《公羊》盖失之矣,而韦元成乃为之说曰:「五年而再殷祭,言一禘一祫也」。
《礼纬》因之。
张纯又为之说曰:「三年一闰,天道之小成。
五年再闰,天道之大成」。
以是为禘祫之节。
郑康成又因之,且谓鲁礼三年丧毕而祫太祖,禘于群庙,自后五年而再殷祭。
其说益以乖异不同。
夫新主入庙,昭穆递迁,则有禘,自是而后有祫而无禘,此不可不明其失也。
禘之时月,经无明文,而《戴记》则曰:「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
诸侯礿犆、禘一、犆一祫、尝祫、烝祫」。
春祠夏礿,周礼也。
春礿夏禘,殷礼也。
文献不足,夫子不能讨论商之,汉儒何从知之乎?
是以知其说之不足證也。
张纯曰:「禘以四月,取纯阳之在上;
祫以十月,取百物之皆备也」。
其说未为皆得也。
春夏难于备物,故礿祠之薄,盖不可以祫于斯时。
而秋荐新故谓之尝,备物故谓之烝。
祫于秋冬,夫岂不可,安用必以十月乎?
若夫禘礼取四月之纯阳,则失之矣。
《明堂位》记鲁季夏六月禘于太庙
郑康成从而迁就其说,曰周六月夏四月也,则尤失之矣。
《春秋》书禘于庄公则以五月,禘于太庙则以七月,未闻其必用四月也。
盖禘行于祥禫之后,祥禫既无定时,则禘礼亦无定月,此又不可不明其失也。
议礼者不能正其误,明其失,故自汉至唐,禘祫不合于圣人之经。
颜真卿曰「禘祫,懿祖东向,而太祖以下列于昭穆」,则禘祫无辨,非经也。
韦武曰「祫宜献祖东向,禘宜太祖东向」,则以禘为祫,以祫为禘,尤非经也。
经文固残缺矣,其意犹可考也,而诸儒汩之。
辑诸儒之论,用经以折衷其是非,此吾所以著论之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