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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丞相1181年7月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六九、《水心文集》卷二七、《南宋文范》卷三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某皇恐再拜上书大丞相阁下:某往岁集英之对,山林朴野,言无可采。
相公时在政府,实拔异之,使某由此有闻于世,虽尝奉启陈谢,而不敢叙道其感戴之私。
甫还里舍,祸变不测,先妣倾丧,方痛苦号呼。
而闻相公进位上宰,独重任,天下企竦以观新政,某又不得以衔茹荼毒之馀,与搢绅群士同致其咏歌。
比者免丧不死,亦几年矣,则又以为州县卑冗之官,不宜辄通姓名作文字以干宰相,而自取于僭冒弃绝之罪。
相公之经纬密勿,在于政事之几:进退百官,在于人才之贤不肖;
其功业之著见,在于民心;
而为国家长远宏大之规,在于邪正消长之际:固非一士之言语能私致其轻重,而某所以辄疏远自外于门下者,直欲自明其区区之义而已。
顾今日之势,非一吐露情款相公,则区区之义不足以自明,不当复以疏远自外为言者,亦惟相公有以察之。
某之不肖甚矣,欲强学也而质不敏,欲力行也而心不逮,虽有其志而才能不踰于中人,顾尝怛然而内恐,望古人而不可复及也。
今者少师史公,以得还之谢,荐达海内之贤,而使若某者获与十五人之中;
主上以史公之重,例令审察,而使若某者遽在升擢之数;
相公出命庙堂,招纳英俊,而使若某者得以收召而察其才之所堪。
闻命之日,惭汗悚仄,不能出声气
盖前日之忝窃科第,视其等伦,已超越甚矣。
使不服勤幕职,尝试吏事,而遂躐他途以希进取,则不惟丧失名义,而他日之法令事功,疏拙旷废,将有面墙之羞,以辜朝廷器使之意。
而况今之武昌,以格待次,有问学读书之闲,使不能补治其所不足,而骤以未习之学施之于用,则必有迂阔不通之讥。
二者,揆之于私,无一而可,此某所以欲行而不敢也。
某又复思念,史公采虚名之誉,以足其所荐而已,不必以为真可举;
主上之恩,相公之命,不欲于史公之荐有所择而已,不必以为真可察。
而某幕僚得试吏之勤,待次有为学之暇,可以自守其义,而无负朝廷器使之意,则相公不必责其当至也。
夫可辞而犹不辞,则人必以为冒;
不可辞而犹辞,人必以为矫。
今未至于矫而有近于冒,则以相公长养人才之心,而惜其去就进退之义,宜不惮于敷陈以听其所乞也。
故已具公状申省,而又以其私告相公
烦渎皇恐,死罪死罪!
秋序浸凉,伏乞为国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