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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重修县治记绍定六年六月 南宋 · 乔行简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四六、《咸淳临安志》卷五四、嘉靖《仁和县志》卷一四、万历《杭州府志》卷三九、雍正《浙江通志》卷三○、民国《杭州府志》卷一九
仁和吴越时钱江县,与钱塘皆附郭。
皇朝兴国三年,钱氏奉图籍入朝,改今名。
建炎南渡,二邑俱视赤县。
跓跸之初,披荆榛,立都邑,志不久在吴会,宫室省府犹曰草创,况令居乎?
仁和县宅虽莫详缔建之始,距今殆不止百年,屋老且腐。
绍定壬辰,胡君巨卿来领县,至之日,顾瞻庭宇梁扶栋柱,岌岌动摇,旦起视事,如坐岩墙之下,凛乎其将压焉。
前是纡墨绾铜,不啻数十令,堇堇支倾补败,指日以俟践更,何暇为持久计?
令虽健,而决束于枵单,末如之何,人固不以咎令也。
京尹余公宿知其然,宰一日上府,京尹顾谓之曰:「君子所居,一日必葺,况有地百里,且附于王畿,敝陋若是,曾不逮鄙小县。
我念此旧矣,今其可诿是责于他人」。
乃捐钱四百万,俾更之。
令承命惟谨,即度财赋功,增库培薄,易湫隘为显敞,自门向厅宇,廊庑堂皇,寝处庖湢,无一不撤其旧而新之。
经始于壬辰之孟秋,迄事于癸巳之仲春
见者环视拱睨,无不洞心骇目。
是役也,木章竹个悉市之他山,庸工如家,舆匠肯来,一金一粟,咸出于公,里胥恬不之预。
京尹厚于捐金,令尹笃于任责,宜其率作兴事不劳于民,不愆于素,起百年之颠仆,为一邑之壮观也。
始邑之狱舍倾圮,门关殆不容楔缧,系其中者既无以宣其底滞之气,而令问囚其下,几无立人之所。
常平系省二库,亦久弗葺。
至是皆为之更创,坚固缜密,足以支久。
弊极而亨,势固有所待也。
令尹来谂予曰:「邑之兴作,自始事迄落成,尽出京尹
今官府屹然,吏民俱受宏庇,愿托少辞,以记其事」。
予曰:「是可书也」。
京尹讳天锡,今以户部侍郎兼弹压之任,风力强济,多多益办,政平讼清,百圮具举。
县宰平易近民,居官可纪,政以最闻,盖不特兴废起弊一事而已。
是岁季夏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