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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东岳庙 南宋 · 应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七一、嘉庆《高邮县志》卷一一上
国家丕昭祀典,尊礼百神,凡天下名山大川有益于民者,莫不崇饰庙貌,以享以祀。
矧五岳秩视三公,而东为之首,自古帝王巡狩封禅,勒成告代,莫不之焉。
其光灵威烈焯示万世,利泽福祥普及四海,是宜行宫别庙以严尊事,在在有之,无间乎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也。
沙城北旧有东岳之祠,庙无刻石,莫究本始。
得诸图经所载,盖太平兴国中敕赐建置,距今二百馀年。
建炎绍兴间,干戈俶扰,戎马践蹂,两淮城闉寺观化为灰埃,而此庙岿然独存,岂非神灵显著,默有以阴驱而潜摄之者与?
今观殿宇重复,门阿严峻,翼以回廊,绕以周墙,檐楹翚飞,榱题霞灿,数以千计,凡岳下百神之位,肖像设饰一一备具。
有拜于亭者凛凛肃肃,起敬起畏,若亲至于泰山之巅,再睹升平之旧观。
雨旸休咎,有祷辄应,士民信向,远近若一。
岁时朝献,盖自浙江以西、淮堧以东,来者肩摩袂接,旁午道途,而此邦岳庙之盛甲于天下。
一日,有社首聊周与其徒凡二十九人合辞请于郡曰,本庙基址见管东西阔二十四丈八尺,南北深一百三十九丈,东以东墙外路为界,西以西墙外路为界,南以三门滴水至官街为界,北至竹林寺莲花池北岸民田为界,四围边近民田,恐主香火更易不常,后日或有侵扰,愿刻之石,以传无穷。
太守宗丞陈公巩从其请,属武为之记。
武窃谓民讼以地正之,地讼以图正之,是固不可后也。
而古者天子省方观俗,必以诸侯有不举山川神祇之祀者为不敬,不敬则削以地,是以诸侯各尽敬于境内之神祇,不怠其常祀。
今公处古诸侯之任,自下车以来,省察土风,周知民情,每病此邦之民以争地争田而兴讼者十常八九,一切从而釐正之,民莫不怀其惠。
其施于民也如此,而况夫事神者哉!
是举也,神又将享其德矣。
民怀其惠,神享其德,且公之政于是乎可观,其敢以骫骳辞?
谨摭所见闻而书,使后人有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