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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南宋 · 周南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九七、《山房集》卷四
市南有不逞者三人,女伴二人,莫知其为弟兄妻姒也。
以谑丐钱,市人曰是杂剧者,又曰伶之类也。
每会聚之冲,阗咽之市,官府听讼之旁,迎神之所,画为场,资旁观者笑之,自一钱以上皆取焉。
然独不能凿空,其所仿效者、讥切者、语言之乖异者、巾帻之诡异者、步趋之伛偻者、兀者、跛者,其所为戏之所,人识而众笑之。
刘先生者,少尝为儒。
已而遇道人者,教之养生。
忽一日,尽弃其所尝学者,日卖一药,计所得以活妻子,辄闭门不交人事。
然其年已六七十岁,肩高于顶,颐隐于脐,貌特异而独不出声。
每过市,无不为之绝倒。
而其少年者,特工效之。
遇其作场,往观者必曰看刘道人云。
计一日之谑虽多端,而其少年效刘喝药声则必开场。
自是三五年,刘出,恶少必随之。
或夺其药笼,或批其耳,而刘之药不可售。
一日,天微雨,伶人者饮于市,适遇刘卖药过其前。
伶乘醉而诟侮之,以资市人之笑乐。
路遏不能行,刘困苦甚,乃谓伶者:「若可谓不自怜矣。
尔以工于效我,顾从而得衣食其妻子。
今不嘿自思我顾有恩于若,而又困苦之,不知微我能使观者若此众乎」?
又顾其观者曰:「里父兄何笑我为?
且其效我二年矣,众见之亦厌矣,必又择其可笑者而效之,计非吾里中人。
人不见彼学,不则吾忧某人者必代我矣。
且效我,我无妻子,日困苦于市,饿穷一身。
尔辈吾家,此声一出,则谁鬻卖耶」?
众少年闻之,骇然而散,退而相与聚言曰:「是言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