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康伯可 南宋 · 周南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九七、《山房集》卷四
康与之字伯可,家宛丘,与常子正相邻,又相好也。
方全盛时,洛阳王屋,右嵩山,岩岫互出,若列庭户,水竹花木,天下鲜俪,故贤士大夫多居之。
其后居者众而物益贵。
欧阳公既得谢,始去而之颍上焉。
宛丘介乎颍洛之间,当崇、观间,嵩山晁以道四丈方閒居,伯可尝往学焉。
又尝从涧上丈人游。
涧上,阳翟陈怙叔易也。
两公名行尊,所谓中朝之遗民。
伯可操几杖,侍谈麈,固尝亲闻正始之音一二矣。
尤强记,熟诵《左氏》千言,不遗一字。
子正绝爱之。
是时,天子方粉饰太平,大庆酺燕,非时临幸,四时奇丽之观不绝。
贵游勋戚乘坚策肥,游目骋意,不惟都人为然,而近京人士习惯亦不能免。
方时殷富家设义浆于闾外,肴羞名酝皆取具于道路。
宛丘距都门不数舍,午夜灯火相望。
伯可驰骑,信宿往返,狃于承平年少之习。
其后兵火飘转,方相与求生于草莽之中,而溺于旧染,至于中伤善类,兴苏玭之狱,卒为名论所废,是知风俗之移人可畏也已。
因具录之,以为世戒云。
初,伯可杭州太和楼酒,盗库钱,饰翠羽为妓金盻履,坐免官,落魄无所与归。
会子正自中司出守吴兴伯可固通家子弟也,又尝偕行入广,遂奉夫人氏以往。
子正创检察御书,月赋缗钱三万。
伯可费辄随手尽,不及甘旨供也。
其后子正将去郡,探取数月,辇致其夫人氏所。
伯可心不乐也,则去而之姑苏,依周彦恭
彦恭东平人
虽法家,而北客例收恤南来旧族,解带换衣,待之如骨肉然。
伯可又挟秦氏子弟为重,请得出乐妓赵芷籍携去。
彦恭未有以显拒之也。
倅苏仁仲监奏邸,兼官密院计议,与胡澹庵有同寮之契。
仁仲间白事造堂中,丞相骤问:「书有斩语,信乎」?
仁仲实未见书,冲口以不闻对。
疑以为党,衔之。
其后请外,得知广德军,复论罢之。
久之起丞郡姑苏
彦恭伯可请不已,因相与谋之。
仁仲丹阳魏公孙,子正女婿也,颇能道子正爱赏伯可语。
谓是举也,且为伯可终身累,果爱之,则如勿与仁仲
非特难一妓也,实爱惜伯可,然不知伯可已携妓去而之松江矣。
彦恭寻亦悔,因追还之,具道贰车相爱语。
伯可溺一妇人,不得则无聊,因惆怅失绪,日夜求所以逞憾于仁仲者,未得也。
未几子正卒于海盐,遂诬彦恭子正钱二百万,且属仁仲为文以祭,有「奸人在位,公弃而死」之语。
当路震怒,立命中丞俞尧弼劾彦恭,镌职,且罢其郡丞,命提举浙西茶盐事王珏鞫之。
于是仁仲与其子玭之狱起矣。
狱上,卒无验,坐玭将遣祭,持纸入其家,显为文有实而已。
于是削仁仲籍,投临汀,玭亦停官,窜吏十余辈。
子正妻方氏,务德经略女弟也。
子弟尚幼。
传闻祸且及己,将录其家,遂尽鬻所有,一簪不留,窃载旅榇之聚坞黄氏,葬之水滨,归以待南荒之命。
绍兴庚午事也。
其后当柄者死,诸尝告密兴罗织之狱者次第论罪。
伯可仕于闽,过其帅李如冈座。
责命至,如冈固匿之,且问前事,犹谩辞以对,如冈叱起之。
后还三衢,或云竟取芷为俪云。
伯可初以小词行,世号康伯可,故不着其名。
论曰:自太史公传佞倖,后世因之,盖嫉夫盗言之孔甘而至于乱国也。
而谗诬为尤甚,迹其中伤污蔑如蝮蝎然,至使忠善受诬,君子无措足之所,而史氏不表出之。
何哉?
予录汪召锡陆升之莫汲、姚𣆀诸尝告密者为《谗夫传》,以着小人咀毒起秽之因,以补史氏之阙遗焉。
呜呼!
当秦氏之末年,道路以目相视,而杯酒失意者,辄肆其忿恨,以起大狱。
原其端,则自康伯可肇之也。
呜呼!
伯可者,又可胜诛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