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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室安人梁氏墓志嘉定十三年八月 南宋 · 刘宰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五七、《漫塘集》卷三二
梁氏居处之丽水。
君之曾祖固,皇任文林郎,赠光禄大夫
普安郡夫人何氏。
汝嘉,皇任宝文阁学士宣奉大夫缙云郡开国公,赠少师
妣魏国夫人叶氏。
父季秘,皇任中大夫、守尚书吏部侍郎丽水县开国子,赠正议大夫
母太硕人吴氏。
君生而温柔,长而明慧
吴夫人虽高简不屑家务,侍郎雅尚清洁,左右无当其意者,岁时宾祭,细大必亲。
比君长,始克有托。
吴夫人尝曰:「使吾得妇如吾女,可无憾」。
侍郎亦惜君之不为丈夫子也。
笄而择配,处多贵胄,争委禽焉。
吴夫人问所志,皆不对,细问之,曰:「吾视诸贵豪子怙势以凌物,植货以自丰,宁能有远志?
无归寒士耳」。
侍郎闻而异之。
光州代还,余调仪真法曹,余友张敏则嗣古时须掌故次,皆留中都侍郎数与敏则会公卿间,属以择婿,敏则谓无以易余。
余时丧陶氏妇甫三岁,痛未艾,辞屡矣。
敏则言益力,且道君所以辞婚于乡里者,若有具契于心。
亦会先君书来,责以不亟娶无以承宗祀,遂定议,时岁在丙辰
明年春成婚,便道之官仪真,俸廪皆脱粟,由掾属以上例责之仓吏,俾易精凿。
余不可,斗籴以奉亲,与家人粝食。
君乍去膏粱,即甘之。
时孙氏妹已嫁未行,君一日出白金及他首饰授余,曰:「以助奁中物」。
先君骇曰:「寒士嫁女,宁须尔耶」!
命反其半,君不可。
孙氏妹后尝一再归,君辄更其服饰之旧者,而益其所无,下及女隶皆然。
余固未始问,君亦不余告也。
先君间自仪真归,买田于金坛,书来言曰:「非是无以奉粢盛,然财不可苟得,汝宜自量,不及勿彊也」。
余方缔思无策,君闻而笑曰:「是独不可谋诸妇乎?
吾虽无赢,惟是盘盂盏斝帟幕以事宴乐者,非君家所急,愿成翁志」。
即举而鬻于市。
后九年,余忍死终先君丧,凡家之见产悉以分兄弟。
或谓在仪真时所置产良家,盍少留以自奉,余亦意君之未能忘也。
迟之,君闻而叹曰:「是区区者,所有几何,且君犹可仕,或伯叔不给,将何仰乎」?
因尽弃不留。
余兄少负不羁之才,投笔从军,以是获戾于先君,绝不复归。
因纳妇军中,时惟一女二子。
余官江宁时已归其长子,既至仪真,尽取其次子以归。
君拊之如子,衣服皆手自缝纫,女长嫁之如己女。
侍郎来总军饟,兄犹未去赤籍。
先君既弃诸孤,余始奉兄嫂以归,妯娌相见,众难其处。
君曰:「长幼有序,惟是不可乱」。
即趋就下,继是往来如一日,情义有加焉。
故君之丧,嫂氏哭之尤哀。
余先妇陶氏与君齐年,贤而夭,余每与君诵其人,未尝不欷歔流涕。
器用有存者,君谨视之,忌日必躬饬祀事,盛服奠馈,如妇事姑。
余既佐浙东幕,意有所不惬,将告归。
及奉旨堂审,将以疾辞,惟家人之难于忘贫也,皆私从君卜可否。
君曰:「是岂谋及妇人者哉。
继自今,君当卖剑买牛,吾当力蚕缫纺绩尔」。
自是绝肉食,去华饰,有馈者及馂馀,惟以饫儿女,曰:「吾厌是久矣」。
岁时令节,邑人繁会,歌吹喧阗,君阖门不出,曰:「吾阅是多矣」。
唯余亦病其固也而彊之,对曰:「君盍自念出处何如,或家人一朝不堪澹泊,君可复求仕乎」?
余愧其言。
梁氏故奉佛,君之来犹私以像设自随,时若有所讽诵。
余既与论释老之害道及鬼神之实理,恍然若有悟,自是遂绝。
在越及温,所僦居皆它人所不能居者。
余中间奔走在外,君独与儿女居,安之如家。
君中年得血疾,遇辄发。
余以所居之隘,疑为热所乘,乃戊寅春勉强结庐。
是岁入新居,甫一年而君病复作,自,遂不可疗。
既革,顾谓左右曰:「吾自知疾不复起,惟是女长而未解事,重之以疾,不见其嫁,所生男皆童稚,不及见其成立,吾母复在远,不及与之诀,用为大恨。
抑所自慰者,君尝与我论鬼神之礼,以为世俗之说皆大谬,吾有味其言。
乃今不幸久疾滨死数矣,无几微有爽于闻,君言其信,吾死其天乎」!
言讫而没,呜呼痛哉!
君之病也,女子先得病足疾不能行,既再岁矣,以为君忧。
及君之殁,仓皇奔哭,若未始有疾者,自是复常。
呜呼,是殆造物者怜君之贤而不寿,以是慰君在天之灵与!
君生之岁,乾道庚寅六月朔
其没也,实嘉定己卯十二月癸未
明年八月壬申,葬于金坛县西五十里薛村桃花山西原。